搬运、防护与储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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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00GQAQ(2004)300
汽车齿轮总厂企业标准
QG605205-2004搬运、防护与储存管理办法
2004-04-07发布2004-04-15实施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发布
搬运、贮存、防护、包装和交付管理制度
本标准依据QG000101《管理标准编写规则》、及QG500001《质量手册》和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标准化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经营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哲、朱芳、高玉其、赵冷冰、王建新、胡海燕。
QG605205-2004
前 言
搬运、防护与储存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下称总厂)经营厂的搬运、防护与储存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TS16949-2002 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与术语》与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以及QS9000《质量体系要求(第三版)》确立的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各标准之间有矛盾的,以ISO/TS16949:2002为准。
3.1
搬运工具
包括铲车、行车、电瓶车及液压小推车等。
3.2
工位器具
指存放产品的料架和便于搬运的托盘。
4 职责
详见第5部分“管理内容与办法”中“责任人”一栏。
5管理内容与办法
6 报告与记录
详见第5部分相关记录7 修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