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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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公司职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职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其中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一旦变更,不再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职工岗位说明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等制约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和各基层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经总经理授权,负责公司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的管理;

二,负责经办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对外业务;

三,对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提出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意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上报人力资源部.

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对本单位职工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主要是其个人工资,休假,保险福利,加班及奖惩等有关资料.

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级工会指导,帮助职工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对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向职工说明本公司情况,岗位用人要求和岗位职业危害.为订立劳动合同,职工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或向公司工会寻求帮助.

第十条公司应当与职工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需要,根据本人的情况和意愿,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公司劳动合同

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本公司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三种.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二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二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见习期实行半年.

第十三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一,下列人员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1,非管理岗位一般职工;

2,自愿要求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

3,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的职工.

二,下列人员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1,非管理岗位技术或操作骨干;

2,管理岗位一般职工;

3,可与公司签订五年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职工本人自愿要求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

4,新招聘的大专,中专,技校毕业生;

5,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职工.

三,下列人员签订五年期限劳动合同:1,任部门副科长(主任)以上职务或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

2,公司出资培训取得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职工;

3,公司出资脱产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职工;

4,新招聘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5,获公司级以上(含公司)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的职工;

6,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签订五年劳动合同的职工.

四,下列人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职工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和公司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转业军人经组织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含十年),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4,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凡职工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则不予录用.

第十五条凡公司出资培训,出国进修人员按规定公司与其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只要未到期限,仍然有效.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短于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规定应履行的期限.

第十六条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继续实行岗位聘用.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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