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存货管理制度
煤矿仓库库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仓库的库存管理,确保煤矿生产物资的合理调配和高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仓库的库存物资管理,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仓库的库存管理流程,提高库存物资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确保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四条煤矿仓库库存物资分为以下类别:4.1 原材料:包括煤炭、矸石、岩石等。
4.2 辅助材料:包括水泥、石灰、砂石等。
4.3 设备:包括通风设备、排水设备、提升设备等。
4.4 备品备件:包括电机、电缆、轴承等。
第三章仓库管理职责第五条仓库管理员负责煤矿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5.1 负责库存物资的接收、验收、入库、出库、盘点等管理工作。
5.2 负责库存物资的分类、标识、堆放、维护等工作。
5.3 负责仓库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内的物资安全。
5.4 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
5.5 定期向上级汇报库存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入库管理第六条入库流程:6.1 物资到达仓库后,仓库管理员应进行验收,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6.2 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应将物资进行分类、标识、堆放。
6.3 将验收合格的物资入库,并做好入库记录。
第五章出库管理第七条出库流程:7.1 根据生产计划,仓库管理员应提前做好出库准备。
7.2 核对出库单据,确认出库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7.3 指导领料人员领取物资,确保领料准确无误。
7.4 做好出库记录,并妥善保管出库单据。
第六章盘点管理第八条盘点流程:8.1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8.2 盘点过程中,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8.3 盘点完成后,将盘点结果上报上级领导。
第七章安全管理第九条仓库安全管理:9.1 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执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仓库内的物资安全。
9.2 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矿山存货管理制度
矿山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存货管理,提高存货利用效率,降低存货成本,保障矿山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山企业的存货管理。
第三条矿山存货指矿石、尾矿、矿渣、矿泥、矿渣、矿粉等与矿山生产直接相关的物资。
第四条矿山存货管理遵循合理、规范、科学、节约和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矿山存货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分级管理和全程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矿山存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控制存货数量和质量,提高存货利用率,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稳定。
第七条矿山存货管理应当加强资源节约利用,推行绿色矿山生产。
第八条矿山存货管理应当统筹考虑矿山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地政策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管理。
第二章存货管理的组织体系第九条矿山存货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的原则,设立存货管理部门,负责存货的采购、储存和使用。
第十条存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存货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负责存货的采购、储存、保管、领用、使用和结算工作,监督存货的数量和质量,及时报告存货情况。
第十一条存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存货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存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存货档案,做到清晰、准确、及时,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存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存货人员的培训,提高存货管理水平,保证存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存货的采购管理第十四条存货的采购应当与矿山生产计划相一致,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合理的采购。
第十五条存货的采购应当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经过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存货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合法的原则,建立供应商资格认证制度,保证供货商的信誉和产品质量。
第十七条存货的采购应当坚持“合理用量、适量采购”的原则,避免存货积压,减少存货占用资金。
第十八条存货的采购应当充分考虑环保要求和绿色采购原则,选择环境友好型产品。
第十九条存货的采购应当与存货管理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存货的需求和供货情况。
煤场日常库存管理制度
煤场日常库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场日常库存管理,保障煤炭库存安全、提高库存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炭煤场的库存管理,涉及本单位库存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场日常库存管理应遵循合理、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库存资产安全。
第二章库存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煤场库存管理组织机构应包括煤场管理部门和库存管理部门,煤场管理部门负责煤场的整体管理,库存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库存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场库存管理部门应设立库存管理人员,库存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库存管理经验和技能,负责库存管理的具体操作。
第三章库存管理流程第六条煤场库存管理流程应包括库存建档、库存盘点、库存调剂、库存报损、库存清点等环节。
第七条对于新进煤炭,应立即进行入库登记、建档,包括煤炭产地、煤种、数量、质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八条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防止库存遗漏或错误。
第九条对于库存不合格或库存过期煤炭,应及时进行处理或报损,避免对煤场造成损失。
第十条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对库存资产进行清点核实,保障库存安全。
第四章库存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对于高价值或易损耗的煤炭,应加强监管,防止遗漏或损失。
第十二条对于定期入库的煤炭,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对于库存不合格或库存过期的煤炭,应及时进行处理或报损,避免对煤场造成影响。
第十四条煤场库存管理人员应经常对库存资产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第十五条煤场库存管理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库存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库存安全。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库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共同解决。
第十七条对于库存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严格执行纪律处罚。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更新或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以上为煤场日常库存管理制度,煤场库存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库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煤炭运销公司存货管理制度范文
煤炭运销公司存货管理制度范文煤炭运销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存货管理,加强对存货的监督和控制,减少公司因存货管理不善而导致的损失,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制定本存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存货的仓库、库房、质检、发运、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存货的定义:1. 本制度所指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2. 存货必须是公司合法经营所需的商品、物品,且具有货权,不包括废弃物、自用物资等。
第四条存货管理原则:1. 安全稳妥:确保存货不受损失、被盗抢、损毁等情况;2. 规范有序: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入库、出库、盘点、调拨等操作;3. 公开透明:信息化管理,准确记录存货的品种、数量、质量等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4. 节约高效:控制存货数量和库存周转,防止滞销和过期,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存货周转率。
第二章存货管理的职责与权限第五条公司存货管理的职责:1. 制定存货管理制度,并定期修订;2. 负责存货规划、采购、入库、出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协调与监督;3. 组织存货的盘点、调拨和销毁等工作;4. 分析存货的质量、库存和销售情况,提出改进措施;5. 负责存货的保险、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6. 定期汇报存货的库存状况、动态变化和成本情况。
第六条公司存货管理的权限:1. 负责人有权制定和修改存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存货的进货、销售、库存等计划,并报告上级审批;3. 对存货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盘点等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4. 对存货的价格、销售政策、赠品政策等进行制定和调整;5. 对存货的报废、退货、调拨等进行处理和确认;6. 对存货的保险、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进行组织和实施;7. 对存货的质量、库存和销售情况进行分析和改进;8. 对存货的库存状况、动态变化和成本情况进行汇报。
第三章存货的管理流程第七条入库管理1. 存货采购需由采购部门编制购销合同,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2. 存货采购需经过质检部门负责的验收环节,验收员应按照合同的要求核对存货的品种、数量和质量,并签字确认;3. 符合验收标准的存货应立即入库,并将存货信息录入存货管理系统,包括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生产日期等信息;4. 入库后的存货应按照品种、规格、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护措施;5. 入库记录应包括合同、验收单、存货信息等,做到资料齐全、真实可靠。
煤矿仓储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仓储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仓储物资管理工作,规范物资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和计划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率和保障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仓储物资管理工作,包括仓储物资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和计划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煤矿仓储物资管理工作应遵循“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廉洁管理、安全管理”的原则,确保物资安全、准确、及时使用。
第四条煤矿仓储物资管理工作由煤矿管理部门负责,设立物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具体管理。
第二章仓储物资管理第五条煤矿应按照实际需求,制定仓储物资需求计划,包括各类物资的种类、数量、品质等。
第六条仓储物资的采购应根据需求计划,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采购,确保物资的质量和价格达到要求。
第七条仓储物资的入库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对入库物资进行验收、清点,并登记入库记录。
第八条仓储物资的保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码放、标识,保证物资的安全、整洁和易于使用。
第九条仓储物资的领用应经过审批程序,领用人员应当凭有效证件领用,并签字确认。
第十条仓储物资的管理部门应每月对仓库进行盘点,确保物资的数量和质量与记录一致。
第三章物资计划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应定期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根据生产需要、库存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物资的供应和使用与实际生产需求相适应。
第十三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便于物资的统一管理和监控。
第十四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物资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禁令和责任第十五条禁止私自挪用、篡改、浪费、损坏仓储物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物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履行管理职责,对物资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物资管理规定的个人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如对物资管理工作发现违规、失职等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煤矿仓库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仓库存货管理,确保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仓库存货的管理,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
第三条仓库存货管理应遵循“合理库存、保证供应、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仓库存货分类第四条仓库存货分为以下类别:1. 原材料:包括煤炭、焦炭、矿用材料等。
2. 辅助材料:包括钢材、水泥、木材、化工产品等。
3. 备品备件:包括电机、泵、阀门、轴承等。
第三章仓库存货采购第五条仓库存货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计划由相关部门根据生产需求编制。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期等条款。
第七条采购物资应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煤矿生产要求。
第四章仓库存货入库第八条仓库存货入库前,库管员应核对采购单、合同等资料,确认无误后进行验收。
第九条验收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包装等。
第十条验收合格后,库管员应填写《入库单》,并将物资按照类别、规格型号等要求存放。
第五章仓库存货保管第十一条仓库存货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保管:1. 保持仓库整洁、通风、干燥,防止物资受潮、霉变。
2. 根据物资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潮、防锈、防腐蚀等措施。
3. 定期检查物资库存情况,及时处理过期、损坏的物资。
4. 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原则,确保物资的新鲜度和质量。
第六章仓库存货出库第十二条仓库存货出库应严格按照生产需求进行,出库单由相关部门填写。
第十三条出库时,库管员应核对出库单、领料单等资料,确认无误后进行出库。
第十四条出库物资应按照类别、规格型号等要求进行包装,确保运输安全。
第七章仓库存货盘点第十五条仓库存货应定期进行盘点,盘点周期由矿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六条盘点工作由库管员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盘点结果应如实记录,并及时上报矿领导。
第八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八条仓库存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仓库存货安全、完整。
煤矿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标为规范存货管理工作,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如实反映各种物资的购入、消耗、结存及计价,监督各类物资的合理供应、储存和节约使用,加速资金的周转,控制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存货范围1、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各种燃料、材料、备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
2、存货范围确认的标准是企业对货物是否具有法人财产权(或法定产权)。
凡是在盘点日期,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物品,不论其存放在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是法定产权不属于企业的物品,即使存放于企业,也不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
存货的范围包括下列几类有形资产。
1)为了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提供劳务以备消耗的存货。
指企业为产品生产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燃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为了最终出售正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存货。
指为了最终出售但目前尚处于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种物品,如工业企业的在产品和产成品。
3)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储存以备出售的存货。
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处于待销状态的各种物品,如原煤、块精煤、末精煤等。
4)购货约定问题。
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由于企业并没有实际的购货行为发生,因此,不作为企业的存货,也不确认有关的负债和费用。
5)代销商品的归属。
代销商品(也称为托销商品)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代其销售商品。
从商品所有权转移来分析,代销商品在售出以前,所有权属于委托方,受托方只是代对方销售商品。
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
但为了使受托方加强对代销商品的核算和管理,现行会计制度也要求受托方对其受托代销商品在其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反映,同时,与受托代销商品对应的代销商品款作为一项负债反映。
3、煤炭企业存货的特殊规定:煤炭生产单位和煤炭施工单位的专用小型设备不在固定资产核算,分别视同原材料和周转材料核算。
矿企存货管理制度
矿企存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矿企存货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企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营效益的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规范化:建立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确保存货的准确记录和管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进行操作。
2. 经济效益:实现存货的及时采购和合理消耗,减少库存积压,降低库存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3. 安全保障:做好存货的保管和防火、防盗、防损措施,确保存货质量和完整性。
4. 数据准确:做好存货数据的登记和归档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存货管理流程1. 存货采购管理1.1 采购计划: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采购计划,包括存货名称、数量、品种、规格和预估价格等信息,经相关人员审核后提交采购部门。
1.2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制定采购合同,明确价格、质量、交货时间等内容,签订合同并保存备查。
1.3 采购审核:采购部门按照合同要求采购存货,并在收货时进行验收,确保存货品质符合要求,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1.4 入库处理:验收合格的存货进行入库,填写入库单据,包括存货名称、数量、质量等信息,并分类存放,保证存货安全。
1.5 采购结算:采购部门及时结算供应商款项,并做好采购记录和账务处理,确保数据准确。
2. 存货发放管理2.1 发放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存货发放申请,明确存货名称、数量、用途等信息,并经相关主管审核后提交库管员。
2.2 发放登记:库管员按照发放申请规定的存货种类和数量进行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和登记,确保数据准确。
2.3 防火防盗:库管员做好存货的防火、防盗、防损措施,确保存货的安全和完整性。
2.4 库存盘点: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核对实际库存与账面库存的差异,调查异常原因并及时处理。
3. 存货报废处理3.1 报废申请:各部门对需报废的存货进行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和处理方式,并经相关主管审核后提交采购部门。
3.2 报废销毁: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存货的销毁工作,包括存货分类、整理和销毁,确保环保和安全。
煤炭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煤炭公司存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炭公司存货管理行为,提高存货管理效率,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存货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存货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公司内部所有存货管理行为,包括煤炭采购、入库、出库、库存管理、盘点、报废等全部流程。
三、存货分类煤炭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煤炭、在制品煤炭和成品煤炭,具体分类如下:1. 原材料煤炭:指用于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未经加工的煤炭,包括各类煤炭矿石和煤炭颗粒等。
2. 在制品煤炭:指正在生产过程中加工中的煤炭,包括半成品煤炭和未成品煤炭等。
3. 成品煤炭:指已经完成加工生产,可以直接出售或交付客户的煤炭。
四、存货管理流程1. 煤炭采购:根据煤炭公司的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确定采购煤炭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等,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 入库管理:煤炭到达公司仓库后,必须进行验收,确保煤炭的品质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然后录入系统,安排入库。
3. 出库管理:根据生产计划或客户需求,确定煤炭的提取、运输和配送计划,安排出库,并及时更新系统数据。
4. 库存管理:及时清点库存,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无误,做好库存分类、标识、仓储等工作。
5. 盘点管理:定期对公司存货进行盘点,与系统数据进行核对,发现差异及时做出调整。
6. 报废管理:对库存中陈旧、损坏或过期的煤炭进行清理与报废处理,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存货管理规定1. 煤炭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和流程,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权限。
2. 每位员工都应遵守存货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擅自调拨、挪用、私自销毁存货等行为。
3. 存货管理应做好记录和档案,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便于日后查阅和核对。
4. 存货应按照不同的种类、质量等标准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易于管理和查找。
5. 对于重要、有价值的存货,应加强安全保护,避免损失或盗窃事件的发生。
六、存货管理责任1. 煤炭公司高管应加强对存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存货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煤矿库存管理制度
煤矿库存管理制度一、总则煤矿库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煤矿库存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经营利润,加强对矿山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煤矿库存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库存管理。
煤矿库存管理应遵循经济、科学、合理、便于管理的原则,提高库存利用率,减少库存积压。
二、库存管理组织1.煤矿库存管理的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库存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库存管理部门,负责库存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库存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煤矿的生产、销售和采购等具体工作量和业务特点,合理设定管理人员的数量,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3.库存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库存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详细的工作细则和操作流程,确保库存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库存管理原则1.库存管理应当以经济合理和科学严谨为基本原则,合理安排库存数量,提高库存周转率,降低库存成本。
2.库存管理应当根据煤矿的生产计划、市场需求和库存资源情况,合理确定库存规模和结构。
3.库存管理应当根据煤矿的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库存的进货、取用和出售。
4.库存管理应当根据煤矿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库存结构,减少过剩库存。
四、库存管理的目标1.提高库存利用率,降低库存积压,减少库存成本。
2.提高库存周转率,降低库存资金占用成本。
3.保障煤矿的生产能力和市场供应。
4.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五、库存管理的基本任务1.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库存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制定合理的进货、取用、出售等库存管理政策,提高库存利用率。
3.加强库存资金监控,降低库存资金占用成本。
4.加强库存风险管控,确保库存安全。
5.加强库存的信息管理,提高库存管理的科学化和自动化程度。
六、库存管理的基本内容1.库存的定量管理(1)库存的计算方法根据煤矿的生产计划、市场需求和库存资源情况,确定煤矿的合理库存量。
库存的计算方法应当根据库存资源的实际情况而定。
库存的计算方法应当详细规定库存的计量单位、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确保库存计量的科学准确。
煤炭运销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煤炭运销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炭运销公司的所有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等。
第三条存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煤炭运销公司的存货安全、合理使用,保持存货的完好性和准确性,确保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存货管理制度包括存货的分类、计量、记录、监督、盘点、报废和保管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存货管理部门是存货管理制度的执行部门,负责存货管理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公司存货管理部门应当不断改进存货管理制度,提高存货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第七条公司领导层应当重视存货管理工作,加强对存货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
第二章存货的分类第八条存货应当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等。
第九条原材料是指用于生产加工的物资,包括煤炭、石灰石、铁矿石等。
第十条在产品是指正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物资,包括煤泥、精煤、焦炭等。
第十一条产成品是指已经生产加工完成并可以直接销售的物资,包括各类煤炭产品。
第十二条周转材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的物资,包括燃料、润滑油、机床刀具等。
第十三条存货应当根据其数量、质量、金额等指标进行登记和统计,确保存货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三章存货的计量第十四条存货的计量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五条存货的计量包括重量计量、体积计量、数量计量等,应当根据存货的不同特点选择合适的计量方式。
第十六条存货的计量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存货的计量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和汇总,统计存货的数量和金额,为存货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存货的计量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五年以上,以备查阅和核对。
第四章存货的记录第十九条存货的记录应当按照存货的分类和计量结果进行,包括存货的种类、数量、金额、来源、去向等。
第二十条存货的记录应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煤矿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库存物资管理制度煤矿库存物资管理制度一、原材料管理制度原材料是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而储备的物资。
合理储备原材料即能满足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又能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资金成本。
正确核算存货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
1、账簿设置原材料实行四套账管理模式,即总账、明细账、明细分类账、保管账。
2、其具体操作流程(1)、供货方将原材料送入仓库后,由仓库保管员会同供应科、设备科、机电科、技术科、各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仓库保管员填写物资验收单,经各部门签字后,由仓库保管员登记保管账。
(2)、供货方根据物资验收单载明的数量、单价、金额等相关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材料会计。
(3)、材料会计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物资验收单载明的数量、单价、金额等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填写材料入库单。
(4)、仓库保管员将材料入库单与物资验收单核对无误后,在材料入库单上签字。
(5)、材料会计根据材料入库单登记材料明细分类账。
(6)、供应科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材料入库单、物质验收单整理完毕核对无误后,交发票会签小组,经分管副总和董事长签字后,由财务登记明细账。
(7)财务部门月底进行汇总整理登记总账。
3、其它规定当月20日前仓库验收物资,供货厂商必须在当月25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二、存货的计价1、外购原材料成本包括买价加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装卸费、保险费及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2、自制存货成本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成本则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5、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场价格计价。
6、接受捐赠的存货附带发票,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不含增值税)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煤矿存货管理制度
煤矿存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的存货管理,提高煤矿资源利用率,确保煤矿物资的有效采购和合理运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存货管理工作。
三、存货管理的目标1、确保存货的合理供应:根据煤矿生产的需要,保障存货的供应充足,并且确保存货品质。
2、提高存货周转率:合理管理存货,控制存货周转周期,降低存货占用资金成本。
3、加强存货信息化管理:建立先进的信息化存货管理系统,提高存货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四、存货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理规划:根据煤矿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存货计划。
2、统一采购:统一计划采购,减少重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3、严格入库:对采购的存货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存货符合规定标准。
4、合理分配:根据煤矿生产计划,合理分配存货,避免存货过剩或不足。
5、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的存货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存货的监控和管理。
六、存货管理的组织体系1、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存货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存货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采购部门:负责存货的采购工作,根据存货计划进行统一采购。
3、库房管理部门:负责存货的入库、分配和出库工作,确保存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七、存货管理的程序1、存货计划制定:根据煤矿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存货计划。
2、存货采购:根据存货计划,由采购部门进行统一采购。
3、存货入库:对采购的存货进行严格检验,符合标准后进行入库。
4、存货分配:根据煤矿生产计划,进行存货的合理分配。
5、存货出库:根据煤矿生产需要,进行存货的出库。
6、存货盘点: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确保存货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7、信息化管理:建立存货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存货的监控和管理。
八、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1、监督检查:对存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奖惩机制:对存货管理工作优秀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存货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煤矿审批。
矿场的库存管理制度
矿场的库存管理制度一、库存管理的目标1. 达到经济承兑水平:库存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库存数量,不过度堆积原材料和半成品,避免物资积压造成资金浪费和资源浪费,同时要保证生产需要。
2. 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通过科学管理和控制库存,减少物资周转时间,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资金占用成本。
3. 保证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库存管理要按照生产计划的需要,合理设置库存数量及备货周期,确保生产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
4. 提高库存管理的精度和准确性: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系统,实现物资进出库信息的实时记录和监控,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5. 增强库存管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加强对库房和物资的保管和监控,防范盗窃、破坏和灾害等安全风险,确保库存管理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二、库存管理的原则1. 合理化原则:库存管理应以“适可而止”为原则,既不能过度堆积,造成资金浪费,也不能过少,影响正常生产。
2. 安全化原则:库存管理应加强货物的保管和监控,防止物资被盗或损坏,确保库房的安全和稳定。
3. 科学化原则:库存管理应基于科学分析和数据支持,制定合理的库存策略和管理措施,提高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4. 信息化原则:库存管理应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系统,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的库存管理。
5. 合法化原则:库存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规操作和不当行为,保证库存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库存管理的内容1. 进货管理:进货管理是指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等物资的采购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和控制,包括供应商的选择、合同的签订、验收的程序等。
2. 出货管理:出货管理是指对生产过程中需要的物资的发放和使用进行安排和监控,确保及时供应和准确发放。
3. 盘点管理:盘点管理是指定期对矿场的库存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核对,确认实际库存数量和质量,及时调整库存数据。
4. 订单管理:订单管理是根据生产计划和需求,制定合理的物资备货计划,及时生成采购订单、生产订单和销售订单等,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和生产的顺利实施。
煤矿存货管理制度
煤矿存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存货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存货管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辅助物资等。
三、存货管理目标1. 提高存货周转率,降低库存成本;2. 加强存货监管,防止物资盗窃、浪费等行为;3. 保障生产用料计划的质量和时效性;4. 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供应商配合度;5. 降低库存风险,确保安全生产。
四、存货分类管理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存货应按照物资种类、规格、产地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2. 存货应分区、分仓、分级管理,确保不同性质、不同价值的存货得到合理管理和储存。
五、存货采购管理1. 存货采购需根据企业生产需要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2. 采购过程中需严格把关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 存货入库前需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企业质量要求。
六、存货储存管理1. 存货应按照规定的区域摆放,防止混淆、错位;2. 存货应根据其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潮、防晒等措施,保障存货的安全性和完好性;3.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进行专门的储存管理。
七、存货盘点管理1. 根据公司制定的存货盘点周期,组织存货的周期性盘点;2. 盘点过程需进行准确核实,确保存货数量、品种、质量等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3. 盘点异常情况需及时调查处理,并填写盘亏或盘盈情况说明。
八、存货核算管理1. 存货核算应确保存货数量、金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 严格执行存货的收发票账管理,确保存货的实时更新、记录和核算。
九、存货报废处理1. 存货失效、过期、损坏等情况需及时申报报废;2. 对于报废存货,需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确保不影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十、存货异动管理1. 对存货的调拨、领用、归还等异动情况应及时登记,并进行审核确认;2. 严格执行存货异动手续和流程,确保异动记录的准确和完整。
煤矿存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一)存货管理的范围: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用具)以及原煤的出入库及库存的管理。
(二)入库管理1、外购时,首先由用料部门提出用料计划,由分管领导和材料会计审核,交财务科纳入财务收支计划,再由供应科负责实施采购。
2、购回时,由物资使用部门按质按量组织验收,按实际质量认真填写“入库单”,对“入库单”的外购地、入库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人、承运人和验收入库人等栏目均应逐一填写,不得漏项。
对无随货同行发票的货物金额应由交货人提供采购价,财务科据此入账核算,待发票到后再按实际价格调整。
3、运费结算必须在运输发票后附有一次复写的“入库单”的“运费结算联”,如无运费,应将该联连同“入库单”的“财务联”一起附于购货发票后交财务入账。
4、原煤入库必须有生产科、运输队、调度室根据皮带称显示数量办理“入库单”,销售科和当班生产负责人均应签字。
5、对于外购物资数量短缺、品种质量不符的,由采购人负责更换,更换费用或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个人承担。
(三)出库管理1、生产用物资由生产科按生产所需到材料会计处办理“出库单”手续,对非生产用物资领用人应持领用审批手续,办理“出库单”及相关手续,仓库保管员凭“出库单”据实发货。
2、月末,已领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如果是下批生产仍要用的物资,其物资实体可不退回仓库,但应办理退料入库或红字出库手续,待下月月初重新开具“出库单”,这样,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3、材料会计在月底时,应将当月的存货出入库按科室或工区分项目汇总,与仓库保管、生产科核对一致后,报给财务科会计。
(四)库存管理1、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保管明细账,并依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经常与财务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计量准确、存放安全。
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2、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对于所有存货至少要一年彻底清查一次。
煤矿仓库库存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规范煤矿仓库的库存管理,确保煤炭及其他物资的合理储备、安全储存和使用,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1. 煤矿仓库库存管理范围包括煤炭、配件、材料、工具等所有在库物资。
2. 仓库库存管理应遵循“先进先出、按需领用、严格盘点、及时汇报”的原则。
三、管理制度1. 仓库物资入库管理(1)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市场行情,提出采购计划。
(2)仓库根据采购计划接收物资,对入库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3)验收合格后,由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入库台账,并在物资包装上标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2. 仓库物资出库管理(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需求,向仓库提出领料申请。
(2)仓管员审核领料申请,确认领料数量及用途。
(3)领料人凭领料单到仓库领取物资,仓管员核实领料人身份及领料单信息,办理出库手续。
(4)出库物资需登记出库台账,并在物资包装上注明出库时间、领用人等信息。
3. 仓库物资盘点管理(1)每月末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盘点时需确保物资账实相符。
(2)盘点过程中,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异常,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3)盘点结束后,将盘点结果报送给上级部门,并形成盘点报告。
4. 仓库物资安全管理(1)仓库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禁止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仓库内物资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确保物资安全。
四、流程1. 采购部门提出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仓库接收物资。
2. 仓库对入库物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3. 生产部门提出领料申请,经仓管员审核后,办理出库手续。
4. 仓库每月末进行盘点,确保物资账实相符。
5. 盘点结束后,将盘点结果报送给上级部门。
五、责任1. 采购部门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 仓库负责物资的接收、验收、储存、出库、盘点等工作。
3. 生产部门负责物资的领用和合理使用。
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仓库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安全。
煤场库存管理制度
煤场库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场库存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煤炭储备质量和数量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任务与职责第二条煤场库存管理部门是煤场库存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煤场库存的所有工作。
第三条煤场库存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1. 组织实施煤场库存管理相关的工作;2. 推进煤场库存现代化管理;3. 统筹协调煤场库存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章制度;4. 对煤场库存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煤场库存管理制度第四条煤场库存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煤场库存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场库存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部分:1. 煤场库存的分类管理制度;2. 煤场库存的进出库管理制度;3. 煤场库存的质量管理制度;4. 煤场库存的数量管理制度;5. 煤场库存的安全管理制度;6. 煤场库存的信息化管理制度;7. 煤场库存的盘点清查制度;8. 煤场库存的报表统计制度。
第六章煤场库存的分类管理制度第六条煤场库存按照煤种、规格、品质、用途等不同特性进行分类管理,便于对煤场库存进行更细致的管理。
第七条煤场库存应当根据煤炭的特性进行分类、编号,并制定相应的档案;对不同的煤种、规格、品质、用途进行统一的管理。
第八条煤场库存应当根据煤炭的特性,合理划分仓库,确保煤炭质量和数量的安全稳定。
第九条煤场库存应当建立相应的货物代码,方便管理和查询。
第七章煤场库存的进出库管理制度第十条煤场库存的进出库应当按照煤炭的特性和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煤炭进出库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十一条煤场库存的进出库应当在货物代码、堆位编号、车辆信息等相关信息完整无误的基础上进行。
第十二条煤场库存的进出库人员应当熟悉煤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煤炭的进出库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煤场库存的进出库应当及时更新煤炭的档案,确保煤炭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四条煤场库存的进出库应当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报表,确保煤炭的信息化管理。
第八章煤场库存的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煤场库存应当建立并完善煤炭质量检测体系,确保煤炭的质量安全。
煤矿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物资仓库管理,确保物资储备合理、安全、高效,提高物资使用效率,保障煤矿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物资仓库的物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报废等全过程。
第二章仓库职责第三条仓库负责煤矿物资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出库、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仓库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三章物资采购第五条仓库应根据煤矿生产计划,制定物资采购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物资质量。
第七条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以便跟踪管理。
第四章物资入库第八条物资入库前,需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
第九条验收合格的物资,由库管员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条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退回供应商或进行报废处理。
第五章物资保管第十一条仓库应根据物资特性,分类分区存放,确保物资安全。
第十二条库管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检查,确保物资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库管员应做好库存物资的盘点工作,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库管员应定期上报库存报表,及时反映库存情况。
第六章物资领用第十五条物资领用需凭领料单办理,领料单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十六条库管员应核实领料单信息,确保领料准确。
第十七条领料人应按照规定使用物资,不得浪费。
第十八条领料人领用物资后,应在领料单上签字确认。
第七章物资报废第十九条废报物资需经相关部门鉴定,确定报废原因。
第二十条废报物资应按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第八章仓库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仓库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仓库安全。
第二十二条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仓库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煤矿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煤矿仓库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煤炭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煤炭公司存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炭公司的存货管理,提高存货的利用率和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存货管理制度。
二、存货管理范围本存货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公司在生产、加工、销售等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存货管理活动。
三、存货分类与标准根据煤炭的不同特性和用途,将存货分类,包括原材料存货、在产品存货、产成品存货等,具体标准如下:1. 原材料存货:指用于生产过程中直接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应当分类明确,规格齐全,具备保质期、保存环境等必要条件。
2. 在产品存货:指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中间产品,应当保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生产计划能够按时完成。
3. 产成品存货:指已经完成生产并可以直接销售的成品,应当分类存放,定期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性。
四、存货采购管理1. 存货采购需根据公司的生产计划和销售预测来确定数量和时间,保持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调,谈判获得合理价格和质量。
2. 采购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存货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建立供应商档案。
3. 存货采购需遵守公司的采购流程,确保合规和透明度,管理风险和避免漏洞。
五、存货入库管理1. 存货入库需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包括检查数量、质量和账目一致性,填写入库单据,清点清查确认。
2. 入库存货需按照分类标准和库存容量进行摆放和登记,做到井井有序,方便管理和使用。
3. 入库存货的负责人需对存货的数量、质量、存储环境等进行监控和维护,确保存货能够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六、存货出库管理1. 存货出库需经过出库审批程序,包括查核出库申请、审批出库单据、保留出库记录等,确保出库合规合理。
2. 出库存货应按照发货单或销售订单的要求进行分装、装载、运输等流程,确保出库的存货能够安全到达目的地。
3. 出库存货负责人需对存货的交接、运输、货物状态等进行监控和监督,确保存货能够准确送达客户手中。
七、存货盘点管理1. 存货盘点应按照公司设定的周期进行,包括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确保存货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标为规范存货管理工作,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如实反映各种物资的购入、消耗、结存及计价,监督各类物资的合理供应、储存和节约使用,加速资金的周转,控制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存货范围1、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各种燃料、材料、备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
2、存货范围确认的标准是企业对货物是否具有法人财产权(或法定产权)。
凡是在盘点日期,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物品,不论其存放在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是法定产权不属于企业的物品,即使存放于企业,也不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
存货的范围包括下列几类有形资产。
1)为了生产供销售的商品或提供劳务以备消耗的存货。
指企业为产品生产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燃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为了最终出售正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存货。
指为了最终出售但目前尚处于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种物品,如工业企业的在产品和产成品。
3)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储存以备出售的存货。
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处于待销状态的各种物品,如原煤、块精煤、末精煤等。
4)购货约定问题。
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由于企业并没有实际的购货行为发生,因此,不作为企业的存货,也不确认有关的负债和费用。
5)代销商品的归属。
代销商品(也称为托销商品)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代其销售商品。
从商品所有权转移来分析,代销商品在售出以前,所有权属于委托方,受托方只是代对方销售商品。
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
但为了使受托方加强对代销商品的核算和管理,现行会计制度也要求受托方对其受托代销商品在其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反映,同时,与受托代销商品对应的代销商品款作为一项负债反映。
3、煤炭企业存货的特殊规定:煤炭生产单位和煤炭施工单位的专用小型设备不在固定资产核算,分别视同原材料和周转材料核算。
其中:1)煤炭生产单位专用小型设备包括:风镐、电风钻、矿灯、7.5KW (含7.5KW)以下电动机和水泵、200A(含200A)以下的低压防爆开关、10KVA以下变压器、局扇、4吨以下矿车(包括平板、坑木车)、自救器、综合保护器、瓦斯检定器、锚杆机等;其中,露天开采生产企业还应增加:充悬挂工具、压力表、小型空压机、轮胎补胎热压机、硫化机、打磨机、小型扩胎机、冷媒加注装置、发动机维修专用工具、卡件维修系统、100吨以下千斤顶、小型压床、小型拉拔工具、风(电)动扳手、力矩扳手、手拉葫芦、手动液压千斤顶、电锯、台钻、虎钳、电缆热修补仪、升压仪器、大板牙架、电锤、手电钻、角磨砂轮机、液压钳、小型电焊机、平衡仪、示波仪、万用电表、测温仪、小型切割机、压线钳、风镐、等离子切割机、链码储箱、卷扬机、3KVA变压器、按钮箱、负荷开关、照明配电箱、电压电流互感器、跌落保险、电流表、高压熔断器、放电计数器、小型动力配电箱、压力机、油罐、热水箱、小阀门。
2)煤炭施工单位专用小型设备包括:7.5KW(含7.5KW)以下的电动机、10KW(含10KW)以下的变压器、200A(含200A)以下的低压防爆开关、5.5KW(含5.5KW)以下的局扇和扇风机、5.5KW(含5.5KW)以下的各种泵、手动链式起重机、3吨(含3吨)以下的电动葫芦、4KW(含4KW)以下的小绞车、4KW(含4KW)以下的小砂轮机、4KW (含4KW)以下的圆锯机、电钻、风钻、风镐、台钻、200吨(含200吨)以下的千斤顶、1吨(含1吨)以下的矿车和平板车、风动潜水泵。
其次还可包括自救器、综合保护器、瓦斯检定器、锚杆机、打夯机、振动棒等。
3)煤炭及煤炭施工单位按“周转材料”核算的小型设备,由各单位按照价值高低将其区分两类情况:价值较高(按2000元及以上)的采用五五摊销法,价值较低(按2000元以下)的采用一次摊销法。
第三条存货分类1、支护用品:指煤矿井下各种支护材料和用品,包括木材、单体液压支柱、π型顶梁、金属支架、金属支柱、绞接顶梁、水泥支架、锚杆、金属网和荆片等。
2、火工材料:指用于原煤生产并计入原选煤成本的火药、雷管和导火线等。
3、大型材料:指原煤生产使用并计入原选煤成本的钢铁管、钢轨、钢丝绳、电缆、输送胶带等五项。
4、专用工具:指原选煤生产专用工具,包括风镐、电风钻、矿灯、7.5KW及以下的电动机和水泵,200A及以下的低压防爆开关、1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局扇、容量在4吨以下矿车(包括平板车、坑木台车)、自救器、综合保护器、瓦斯检定器等。
5、维修配件:指煤炭生产各项设备修理中使用的各种配件。
6、建工材料:原煤生产使用并计入原选煤成本的砖、瓦、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
7、劳保用品:用于原煤生产并计入原选煤成本的按劳保用品发放给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
8、油脂及乳化液:原选煤生产使用的润滑油脂和乳化液等,洗煤生产耗用的各种润滑油脂和浮选用油等。
9、自用煤:用于原选煤生产并计入原选煤成本的生产自用煤,如井口锅炉、生产浴室、井筒保暖以及生产厂房、办公室等用煤。
10、原料煤(选煤厂专用科目):煤产品生产所耗用的并计入洗煤成本的入洗原料煤,包括出厂价格和运杂费。
11、洗煤用水:(洗煤专用科目)指洗煤生产所耗用的洗煤用水。
12、其他材料:指未包括在前述类别的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材料。
第二章存货管理与控制第四条各部门存货管理职责1、财务部:负责公司存货核算,检查指导存货盘点及各部门存货统计,财务部、审计监察人员对存货物流管理实施监督、考核,以反映其价值的公允和真实。
2、采供部:负责公司仓储、记挂帐等存货管理定期盘点、统计。
3、各生产车间:负责领用存货的保管、使用、退料、用料统计等。
第五条职务分离原则存货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存货内部管理制度,实行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分离:1、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含质检员)、保管人员、财务人员岗位相互分离。
2、领用人员、审批人员、保管人员岗位相互分离。
3、有关仓库内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应当分开。
4、从计划、采购、验收、入库保管、领用(消耗)、库存及盘点到财务结算与核算整个存货流转环节应实行分权和职责分工明确,归属不同部门或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以确保存货整个流程各环节的顺畅、有序、可控及牵制。
5、各部门负责人在相关职责上实行合理分工,相互制约。
第六条验收入库1、所有采购、生产、委托加工等收回的存货均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纳入仓储管理;2、所有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存货应存放在待入库区,并建立待入库存货账、卡登记制度,记录存货收发情况。
未经验收的存货库管人员不得入库、出库;3、所有入库存货均须填制多联式入库单,依规定需要检验的必须经技术质量部门检验签字,采购入库存货由采购人员填制,生产完工存货(产成品与半成品)由生产部门填制,库管人员核对单据与实物无误后入库;4、采购实物不进仓库直接用于生产、工程等项目的存货必须办理相应虚拟出入库手续。
对于生产下线不直接用于下一生产工序的半成品,生产部门应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应结转半成品成本。
第七条仓储保管1、为适应生产需要、不同存货的存储要求及财务核算需要,仓储部门应对仓库做适当分类。
采购、生产、销售等部门应配合仓储部门,建立每类存货最高库存量和安全库存量制度,加快存货周转速度;2、库管人员应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内部管理人员职责明确且互不相容,外部人员未经批准(授权)不得接触库存存货;3、仓储部门发货须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库管人员对出、入库存货及时进行帐、卡登记,并定期对帐、卡、物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及时查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做相应处理;4、仓储部门应不定期检查库存实物的损坏、变质、超过安全使用期、长期不流动情况,并书面记录。
出现以上情况应出具专题报告,按照有关资产处置流程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领用发货1、生产出库必须填制“领料申请单”,经领用人、部门主管,仓库主管签字后,到仓库办理领料手续,由库管按照领料单领料并打印出库单,由领用人、库管签字;2、销售出库由销售部根据销售合同签发提煤单,磅房根据提煤单过磅发货(流程见销售管理制度);第九条退料1、因生产计划调整或差错等原因造成的领料溢余时领用部门必须填制红字领料单冲回;规格型号不符时,领用部门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填制红字领料单冲回;2、生产退料不能直接以料易料,而应分别办理退料和重新领料手续。
生产报废的原辅材料、工器具等,视同边角余料处理,办理退库手续,单独存放,集中处理;3、为准确核算成本,所领原辅材料出现用途改变,须办理假退料手续。
4、销售退货:发生销售退货时,销售部门应及时了解退货原因,并通知财务、仓储、生产、质检等部门,做相应处理。
第十条其他规定1、公司的各种存货的最高、最低存量(限量)在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公司采购、生产、仓库及财务等相关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实际需要,以及资金状况共同制定,财务部门须监督检查限额的执行情况。
2、公司存货应由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完整保存好有关原始记录,作好相关报表和台账、卡片登记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3、入库的存货按照公司有关要求在指定的仓位(地点)分类分品整齐堆放,统一有关卡片和台账,便于清查、取货。
第三章计价第十一条存货取得时的计价企业在取得各种存货时,应当按实际成本入账。
外购材料等存货,按照实际价格加上应由企业负担的各种运杂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挑选、装卸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以及其他费用等计价。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按照加工的材料或者半成品本身的价值以及所支付委托加工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以评估价值为基础,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存货,按照当月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计价(或按照当月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平均存货成本)。
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以下规定确认计价: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发票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由企业负担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计价: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计价;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所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计价。
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存货,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十二条企业领用或发出及结存的存货生产领用的材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按照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见第二条有关规定。
第四章存货清查盘点第十三条盘点计划及时间由盘点组织部门制定盘点计划,计划内容包括盘点范围、时间、参加人、盘点要求等;每月末各仓库都要进行自查盘点,每季度末要由财务组织全面盘点,每年末都要由财务组织全面清产核资,根据需要还要进行不定期盘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积压;季度、年度和不定期的全面盘点都要组成盘点小组,设立组长、副组长、成员等,以仓库为主,财务负责监督;第十四条盘点方法:1、盘点前各仓库要将所有未入账单据进行入账处理,无法处理的要列出明细;2、相关单据补充入账后,打印盘点表,分发给各盘点小组,盘点表一式两份,各小组财务人员和库管各执一份;3、实物盘点结束后,各小组整理盘点结果,分析差异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