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交通运输系统“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交通运输系统“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14.01.20•【字号】合交建管[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交通运输系统“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交建管〔2014〕13号)局属各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系统“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合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合肥市“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精神和省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制定《合肥市交通运输系统“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1月20日合肥市交通运输系统“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合肥市“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精神和省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系统环境治理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用1年左右的时间,以“四治理一提升”(垃圾、建筑、广告标牌、矿山治理和绿化改造提升)行动为抓手,切实履行行业职责,全面改善交通运输环境,构建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局所属单位和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责、联合行动、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好“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
(一)垃圾治理。
一是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治理。
全面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沿线及桥下等处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暴露渣土及“白色污染”,确保用地范围畅通整洁;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集中清理通航河道的垃圾杂物、漂浮物、淤塞物,改善河岸环境和水环境。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合交政法〔2024〕74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治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4月3日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法治交通部门建设,为加快推进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常学常新习近平法治思想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学习的必学内容,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专题研讨不少于1次。
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党委协同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2.充分采用专题讲座、网络培训、执法人员轮训等方式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
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处协同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3.综合使用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处协同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4.印发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出台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实施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抓好合肥市“一规划两方案”和《合肥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任务分工方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任务落实、见效争先。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3.25•【字号】皖交审批〔2020〕97号•【施行日期】202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省港航集团: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结合厅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贯彻落实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对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服务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助力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各单位、处室要加强《办法》的研讨学习,深刻领会省政府出台《办法》的精神实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氛围(一)深入开展《办法》的普法和培训要将《办法》列入年度普法目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要将《办法》列入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培训内容,重点抓好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对《办法》的理解和落实。
要将交通运输领域贯彻落实《办法》的典型案例、先进做法等纳入宣传的重点范畴,增强宣传的时效性、针对性,提升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四最”营商环境氛围。
(厅行政审批办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直相关单位分工负责)(二)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常态化工作按照省“四送一服”统一部署要求,通过组织进企入园“大走访”、政策措施“大宣讲”、主题活动“大对接”,为市场主体送新发展理念,送支持政策,送创新项目,送生产要素,推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充分利用“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做好问题办理和督办工作。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调整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织设置的通知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调整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织设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02•【字号】合[2009]265号•【施行日期】2009.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调整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织设置的通知(合〔2009〕265号)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为适应市级机构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就调整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织设置通知如下:一、撤销下列党组、党委(一)党组(6个)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党组市人事局党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市林业局党组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组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二)党委(3个)市经济委员会党委市交通局党委市园林局党委二、新设下列党组、党委(一)党组(2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二)党委(3个)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三、变更下列党组、党委名称(一)党组(2个)“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党组”更名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更名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党组”。
(二)党委(1个)“市建设委员会党委”更名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
中共合肥市委2009年11月2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4.03.14•【字号】合交办〔2024〕57号•【施行日期】2024.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区(开发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现将《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3月14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
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围绕服务保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着力优化交通运输服务供给,全力提升行业治理能力水平,为合肥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力量。
一、坚持不懈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持续深化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每月开展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学习研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平台载体,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在合肥交通运输系统落地见效。
关于部门职责及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的通知
XX人字﹝2019﹞001
关于部门职责及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的通知
司属部、科、室: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部门职责及领导班子的分工调整如下:
1.撤销保障部,成立安全机务部,原保障部职能调整到安全机务部。
2.撤销生产运营部下属的安全科,安全科职能调整到安全机务部。
3.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如下:
4.领导班子分工及人事调整:
总经理XXX同志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兼分管财务,重点负责公司对外的沟通与协调。
副经理XXX同志协助总经理全面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并分管生产运营、党务、稽查保卫、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并负责XXX的日常对接工作。
副经理XXX同志分管安全、机务工作。
副经理XXX同志负责监事会工作,分管人力资源、综合办公室、工会后勤及点钞中心等工作。
原保障部人员全部调整至安全机务部,岗位暂时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XXXXXXXXX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通知
抄送:公司各部门、办公室存档(1)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XXXXXXXX有限公司。
局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局领导班子会议纪要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为完成一定任务而成立的组织。
下文是局领导班子会议纪要,欢迎阅读!局领导班子会议纪要一会议听取副局长、运管所长关于公交候车亭建设相关情况汇报,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城市公交发展的方案,调整站点布局、建设候车亭,通过招标将城市公交候车亭的广告经营权与公交候车亭的建设维护进行捆绑出让,由中标企业投资兴建和后期维护,政府给予中标企业10年的广告经营权,并保留公交候车亭三分之一的正面公益广告位,会议明确公交候车亭建设由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实施,这次需新建90个公交候车亭,18块招呼牌。
经过前期相关专家对候车亭建设进行前期设计预算,建设费用在410万元左右。
会议研究同意:一、公交候车亭建设和广告经营权实行捆绑招标,谁中标,谁建设。
给予中标方10年的广告经营权。
候车亭广告经营权起拍价410万元,拍卖价格过410万元的超出部分作为候车亭广告拍卖收益归县交通运输局所有。
二、委托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荐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为招投标代理机构。
招投标代理费用,拍卖佣金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三、投标方必须向县交通运输局预交保证金100万元,若参与投标但未中标,则由招标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不计息);若参与投标并中标的,则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结束并在没有违约的前提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予以退回,若中标方不履行建设的,没收保证金。
四、中标方必须按县交通运输局设计方案和施工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五、中标方在经营期限内必须保留三分之一公交候车亭正面公益广告位,并在经营期限内负责对公交候车亭日常维护和保洁及灯箱广告电费的上缴。
六、公交候车亭和招呼牌的建设期为三个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局领导班子会议纪要二2月13日上午,教育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党委书记方侠同志主持了会议,党委副书记辛丽,副局长王厚果、李若强、王磊,局纪委书记王鹏,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王刚,副主任科员高卫东、房新峰、徐德龙同志参加了会议。
关于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关于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关于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农林水)局、高新区经发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AB角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AB角情况通知如下:陈济斌(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工作,联系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工作;挂钩联系马尾区农林水局。
葛碧定(党组成员):负责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公司工作;挂钩联系仓山区农林水局、罗源县水利局。
刘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驻局监察室工作。
林凯(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主管技术工作,分管市水利电力管理站(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利电力工程处工作;挂钩联系闽清县水利局。
敖小伟(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市水政监察支队工作;挂钩联系长乐市水利局。
吴聪先(党组成员、副局长、调研员):分管水利建设与管理处、招标办、市洪水预警报中心、市闽江下游管理处工作;挂钩联系晋安区农林水局。
吴红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监督处),分管市城区水库管理处工作;挂钩联系永泰县水利局。
巫贤成(调研员):分管审批处、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工作;挂钩联系连江县水利局。
陈谋祥(调研员):分管计财处工作;挂钩联系福清市水利局。
何德金(副调研员):分管水政水资源处(政策法规处)、水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协助分管市水政监察支队;挂钩联系闽侯县水利局和高新区经发局。
挂钩联系县(市)区的局领导负责督促指导推进所联系地的水利工作。
为保证我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局领导实行“AB工作制”分工。
实行AB角的局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活动期间,相应的.另一方主动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
局领导AB角具体对应如下:葛碧定与吴聪先互为AB角。
刘琼的B角为陈济斌。
林凯与陈谋祥互为AB角。
敖小伟与何德金互为AB角。
吴红城的B角为陈谋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的通知-合交客管[2014]181号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的通知(合交客管〔2014〕181号)市公交集团,各支线公交运营公司:为倡导文明礼让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的乘客乘车环境,确保行车安全,现将修订后的《合肥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7月2日合肥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一、乘客在站牌处排队候车,待车停稳后有序上下车;前门上车,后门下车;铰接车前、后门上车,中门下车;岛式站台内,先下后上。
不准扒门爬窗、强行上下,车到终点站后全部下车。
二、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主动给老、幼、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相互礼让,站稳扶牢,听从驾乘人员劝导。
三、车厢内不准赤膊、躺卧、多占及脚踏座位;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向车内外吐痰、乱扔杂物,自觉不吃带刺激性的食物;严禁吸烟、乱写乱画、乞讨及销售等活动。
四、乘车期间不得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车外,不得妨碍他人正常乘坐或者影响他人人身安全。
严禁擅自开关车门,不准乱动和损坏车辆设备及相关设施。
五、醉酒者,无人陪护的精神病及其它严重疾病患者、学龄前儿童,谢绝上车。
六、携带物品占地面积超过0.2平米或重量超过20千克的,购同程票一张;携带物品占地面积超过0.4平米或长度超过2米及重量超过40千克的,拒绝乘车。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有毒、有害等危险品以及易污损或者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上车。
不得携带犬类等宠物(有识别标志,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除外)乘车。
八、乘坐无人售票车,应自备零钱,车上不设找零。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领导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交通局•【公布日期】2012.02.07•【字号】洛市交[2012]26号•【施行日期】2012.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领导分工的通知(洛市交〔2012〕26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对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局领导分工如下:党组书记、局长赵震,主持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忠良,分管工作:局机关政务协调、文秘宣传、督查督办、目标管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网上行政、人大建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交通编史、运输市场、交通企业、企业改革、应急管理、抢险救灾;分管科室:办公室、运输管理科;分管单位:市运管局、市出租车管理处、交运集团、福来特公司、亚飞公司、客运站务公司。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新,分管工作:重点工程建设、交通规划与计划、高速和干线公路建设与管理、招商引资、质量监督;分管科室:公路管理科、计划场站科;分管单位:市公路管理局、质监站、设计院、路星监理公司。
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孙安卿,负责公路管理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尤珍,分管工作:来信来访、行业稳定、交通扶贫、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交通战备;分管科室:信访科(首问服务科)、交通战备办公室;分管单位: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宏伟,分管工作:法制建设、行政执法、通行费征收、超限超载治理、交通科技、节能降耗、安全管理、海事管理;分管科室:法制科、治超办、技术安全科;分管单位:市高速路政管理处、海事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俊宏,分管工作:纪检监察、纠风治乱、行风评议、优化经济环境、行政效能、机关党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会、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
协助朱尤珍副局长搞好信访稳定工作;分管科室:监察室、机关党委。
关于调整局党委成员和县级干部分工的通知
宜水党发〔2010〕2号中共宜宾市水务局委员会关于调整局党委成员和县级干部分工的通知各区县水务局、各直属单位:经局党委研究,现将市水务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县级干部分工调整如下:局党委书记、局长温遥路主持全面工作。
负责局党委、行政、人事、财务、审计、防汛抗旱、绩效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办公室(信访科)、财经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河道管理处)。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雪峰负责水资源管理、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取水许可审批、水务体制改革、水政执法监察、城市供排水、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协助抓好防汛抗旱、河道采砂工作。
分管科室水政科(水政监察支队、行政审批科、节水办)、协助分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河道管理处)。
联系市清源水务公司。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世国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水管体制改革、水产渔业规划建设及管理、珍稀鱼类保护开发、水产渔政执法、水利水产多种经营、新农村建设工作。
分管科室农水科、农水站、水产渔政局,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联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勇负责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水土流失生态修复,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小水电代燃、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地方电力管理和企业改制工作。
分管科室水保办、地电站。
联系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家宁负责水利规划计划、宜宾辖区向家坝灌区规划工作、指导区县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协助城区供排水管网规划。
分管科室规建科、宜宾向家坝灌区规划办公室。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向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维稳、群团组织、机关党建工作。
分管科室政工科、监察室、机关党总支,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
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廖建强负责水利安全生产、应急反恐、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及质量监督、烟水配套、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基建站(质监站、局安办)、供排水管理科,联系市水勘院、城市排水设施工程处、水利学会、局专家委员会。
调研员王代炳协助抓好直属企业改制工作。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各中心小学、中学、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分工调整如下:王学伦:局长、党委书记。
主持教育局党委、教育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发展规划、财务审计、教育督导、行风建设、教育投资公司工作。
桂彬:副局长。
协助王学伦同志做好财务审计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高中、职业教育教学、社区教育、招生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分管教师发展中心(高中)、基教科(高中)、财审科、招办、监督室、职社科。
徐洪:副局长、党委委员。
协助王学伦同志做好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新教育实验、体育、艺术、共青团,分管组织人事科、新教育研训中心、德育办、体校、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团工委、教师合唱团。
王兆友: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副局长、党委委员。
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发展考核、标准化建设、现代化创建、教育监测、智慧教育、技术装备、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语言文字、特殊教育及生态科技工作,分管党建办、教师发展中心(小学、初中)、基教科(小学、初中)、特教中心、乡村教育家编辑部。
房树仲: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委员。
负责学前教育、基建、民办园审批与管理、教育督导、关工委、家长总校、武装工作。
分管学前办、教师发展中心(学前)、基建办、督导室、督学办、关工委、家长总校。
蔡启宏:副局长、党委委员。
负责机关事务、信息宣传、学校综治安全、食品卫生、应急管理、信访稳定、法制工作,分管办公室、安保科、维稳办、信息宣传科、法制办、通联站、史志办。
徐洪熙: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党委委员。
负责教师发展中心工作,协助王兆友书记做好技术装备工作。
分管教师发展中心。
张永生:副科级干部,工会主席。
负责师资培训、工会、妇儿委、学生资助、红十字、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协助徐洪同志做好体育、艺术工作。
分管师资培训、工会、资助中心、红十字会、教育发展基金会。
王军:副科级干部。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合肥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合肥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18.11.08•【字号】合交办〔2018〕474号•【施行日期】2018.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合肥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交办〔2018〕474号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现将《合肥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合肥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11月8日合肥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以下简称“12328电话”)管理,保障12328电话畅通高效运行,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12328电话系统信息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12328电话,是合肥市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社会公益性服务监督电话,受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海事等业务领域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意见建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合肥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对12328电话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市12328电话管理工作,成立12328电话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
局属各单位及四县一市交通运输局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本系统、本行政区域12328电话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第五条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设立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中心(以下简称12328服务中心),负责全市12328电话运行管理与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12328电话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落实12328电话建设、人员管理和运行经费的规范使用。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合交办[2013]168号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合交办〔2013〕168号)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各单位: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委会议研究,现将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局党委书记、局长方正杰:主持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明:负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铁路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系统企业管理等工作,分管局政策法规处、局行政审批事务处、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市运输总公司、市航运总公司、市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总站。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陆敬泽: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培训、汽车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运输协调、交通战备、防汛救灾和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分管局客运管理处、局综合运输处、局交通战备处、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市交通人才培训中心、市交通技校。
联系市公交集团公司、市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永宏:负责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重要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负责区域合作、综合规划、信息科技、计划统计、节能减排、客货运输站场建设等工作。
分管局建设管理处、局综合规划处、市公路管理局、市公路学会。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夏士新:负责路政管理(超限超载治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与养护、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招商引资、地震预防等工作。
分管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协同分管局建设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德全:负责局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市长热线、议案提案办理、档案保密、安全监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协调服务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刘明明二审判决书
刘明明二审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7【案件字号】(2020)皖01行终47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琦潘攀张俊【审理法官】李琦潘攀张俊【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明明;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当事人】刘明明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当事人-个人】刘明明【当事人-公司】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代理律师/律所】李勇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勇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勇【代理律所】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刘明明【被告】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本院观点】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合肥市指导意见)中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乘平台发布的合乘出行信息,应当包括驾驶员身份、车辆型号及号牌、起讫点具体地址、出发时间、合乘线路及里程、预估分摊金额等相关信息,上述信息主动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合肥市指导意见同时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合乘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活动,不得以合乘、顺风车。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警告罚款扣押复议机关关联性合法性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相同,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合肥市指导意见)中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乘平台发布的合乘出行信息,应当包括驾驶员身份、车辆型号及号牌、起讫点具体地址、出发时间、合乘线路及里程、预估分摊金额等相关信息,上述信息主动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合肥市指导意见同时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合乘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活动,不得以合乘、顺风车、拼车等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开展迎检工作的通知-合交综规〔2018〕462号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开展迎检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开展迎检工作的通知合交综规〔2018〕462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厅10月23日召开的全省交通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果,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现就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抓紧开展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准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死灰复燃,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责任部门要具体抓。
这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比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要求更高、问责更严,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行动,抓紧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二、加强领导,压实环保整改责任局里已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方世文局长负总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黄德全副局长负责水运港口码头环保整改工作,责任处室局水运处;张永创副局长负责交通运输管理环保整改工作,责任处室局综运处、客管处;郑加旺党委委员(公路局长)负责公路环保整改工作,韩光辉总工参加,责任处室局建管处。
局综规处牵头联络行业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行业相关单位分别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具体任务,各单位要建立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建立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迎检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按照工作分工把环保工作特别是督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好,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确保高质量完成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3.03.07•【字号】银交发〔2023〕39号•【施行日期】2023.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现将《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3月7日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加快建设先行区示范市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事关长远、意义重大。
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银川市党委、政府要求,全面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更好统筹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以建设交通强国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以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抓手,持续用力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扩投资、保通畅、稳市场、调结构、防风险、护安全,努力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的开路先锋。
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主要预期目标:完成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0.8亿元,新(续)建、改(扩)建农村公路100公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600辆,新建公交充电桩500个以上,新辟优化公交线路30条;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提升不少于7个百分点;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3.11.27•【字号】合交人教〔2023〕333号•【施行日期】2023.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局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汪涛:主持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昱:负责市邮政管理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方长青:分管驻局纪检监察组。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永明:分管局应急管理处、综合运输处、客运管理处、交通战备处、轨道交通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陈剑波:负责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局公路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海事管理处、渔业船舶检验处、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运输总公司。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常文军:主管市大物流专班工作,分管局综合规划处、公路建设处、港航建设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工作。
局总会计师钟树华:分管局财务审计处、科技信息处、行政审批事务处、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联系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融资工作。
局一级调研员刘明:协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局二级调研员沈满祥:协管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事务处、海事管理处、渔业船舶检验处、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运输总公司。
特此通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1月27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13.12.30•【字号】合交政法[2013]400号•【施行日期】201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交政法〔2013〕400号)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处: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现将《合肥市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启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附件:合肥市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合肥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12月30日合肥市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政法〔2013〕216号)精神,全面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部、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依规、全面整改,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思路、“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基本原则,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执法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坚决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切实整改公路执法工作中的不科学、不规范、不便民的问题,注重完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专项整改与治超工作的联动开展,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切实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遏制乱罚款、乱收费等反弹现象;切实加强治超执法监督,坚持自查自纠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强化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真正使基层执法人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政纪、法纪教育,促进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职业素养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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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合交办[2013]168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3.06.03
【实施日期】2013.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局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合交办〔2013〕168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委会议研究,现将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局党委书记、局长方正杰:主持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明:负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铁路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系统企业管理等工作,分管局政策法规处、局行政审批事务处、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市运输总公司、市航运总公司、市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总站。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陆敬泽: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
培训、汽车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