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调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温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保温工程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JS-00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JS-00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JS-004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四川省建设厅制工程概括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总高电梯自动扶梯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堪察单位基础检测单位设计单位图纸审查机构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机构验收组组成情况单位姓名职称(职务)备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组组成情况设计单位堪察单位相关单位监督机构竣工验收内容竣工验收组织形式和验收程序竣工验收条及检查情况1.设计文和合同约定内容的完成情况:2.工程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情况:3.堪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文的检查情况:4.规划、公安消防、技术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专项验收情况:5.室内环境检测情况:6.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7.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签署情况:工程验收结论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情况分部工程名称质量评定结果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观感质量综合评价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共核查项其中符合要求项经核定符合要求项核查结果:工程验收结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建设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年月日设计单位(公章)堪察负责人:年月日设计单位(公章)设计负责人:年月日施工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附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1.堪察单位对工程堪察文的质量检查报告。
2.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文的质量检查报告。
3.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报告,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质量自评记录,工程竣工资料目录自查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商品混凝土、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的汇总表,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以及有关材料的试(检)验报告汇总表和强度合格评定表,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工程开、竣工报告。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施工单位(签字):
年月日
保修内容:
位(签字):
年月日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月日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月日
市政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
市政基础工程
年
二
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年
三
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年
四
装饰、装修工程
年
五
电气工程、设备安装
年
六
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年
七
供热与供冷系统
个
采暖期、供冷期
八
通风与空调
年
九
电梯□自动扶梯□
年
十
十
一
十
二
十
三
验收人
签字
保修记录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月日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月日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月日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月日
保修记录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施工单
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说
明
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通用8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篇1发包人(全称):__承包人(全称):_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年;⒊装修工程为__年;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年;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个采暖期、供冷期;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年;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三、质量保修责任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四川省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四川省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
保修书
尊敬的业主:
根据合同约定,我方承包的四川省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现特发此质量保修书,以确认我方对工程
的质量保证,并向您承诺在质量保修期内对工程所发生的质量问题
进行修复。
本公司保证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内,对工程存在的以下问
题提供修复服务:
1. 在工程完工后,如发现工程质量存在漏水、渗漏等问题,本
公司承诺及时排查原因并进行修复;
2. 如发现工程结构存在明显裂缝或变形等问题,本公司将根据
工程要求,进行必要的修复和加固工作;
3. 对于安装设备或设施出现故障、损坏或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本公司将迅速响应并采取措施修复或更换故障部件;
4. 如发现施工中存在施工质量问题,例如工艺不符合规范、施
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本公司将负责进行整改。
需要注意的是,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果您发现工程质量问题,
请及时向我方报告,并提供有关问题的详细描述和相关证明材料。
我们将尽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
另外,本公司在此特别强调,质量保修仅适用于工程质量问题,不包括因意外损坏、不当使用或不正确维护而导致的损坏和故障。
请您牢记以上内容,并妥善保管本质量保修书。
如有需要,您
可以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部门,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特此保证。
*承包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说明本文档是一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的范本,用于规范和保障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过程。
请施工方和业主互相认真阅读并按照书中的要求执行。
一、工程基本信息业主姓名:施工方姓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合同编号:竣工日期:保修期限:二、保修内容1. 保修范围:[ ] 基础工程保修[ ] 主体结构保修[ ] 屋面及防水保修[ ] 门窗及玻璃保修[ ] 水电安装保修[ ] 装饰装修保修[ ] 其他(请具体说明):2. 保修要求:[ ] 报修申请必须书面提交,并在保修期限内完成。
[ ] 施工方在接到报修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
[ ] 施工方应对已经报修的问题及时反馈处理情况给业主。
[ ] 保修期内对同一问题进行多次维修,超过3次而无法解决的,应协商解决方案或赔偿损失。
3. 保修责任:[ ] 施工方负责保修期间因施工方质量问题引起的房屋工程质量问题。
[ ] 对于业主未经施工方同意私自改动造成的问题,施工方不承担保修责任。
[ ] 对于自然灾害等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因素引起的问题,施工方不承担保修责任。
三、保修期限1. 保修期限:开始日期:结束日期:2. 保修期限为X年,自竣工日期起计算。
四、违约责任1. 对于未按照保修要求和期限提供保修服务的施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违约赔偿。
2. 违约赔偿金额为:每次未按要求和期限提供保修服务的违约赔偿金额为X元。
若同一问题需要多次维修且无法解决,则违约赔偿金额为原合同总金额的X%。
五、签署签订方在本保修书上签字即表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业主签字:施工方签字:签订日期:六、附加条款在保修期限内,若房屋发生自然灾害、人力破坏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时,保修期限顺延至灾害或破坏之后X天。
以上为本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的范本,业主和施工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本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月日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月日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月日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月日
联系电话
备注
说明:
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就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内出现得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2、质量缺陷,就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得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合同得约定、
3、房屋建筑在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4、市政基础工程在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施工单位:(公章)
பைடு நூலகம்年月日
类别
序号
工程项目
保修期限
保修单位
市政基础设施
一
市政基础设施
年
房屋建筑
二
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
年
三
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得卫生间、房屋与外墙得渗漏
年
四
建筑装饰装修
年
五
建筑电气
年
六
建筑给水排水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
年采暖期、供冷期
七
通风与空调
年
八
电梯
年
九
合同约定得其它内容
年
施工单位地址
联系人
四川省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 量 保 修书
四川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制
(完整版)四川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带装订说明)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川省建设厅制住宅质量保证书为加强商品住宅的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对提供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住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作出质量保证和承诺:一、符合国家、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通过市各责任主体单位和专项部门的验收,质量等级为。
三、工程交付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设备、设施完好,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四、自交付使用之日(即年月日)起,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上述部位、部件在保修期内,由本公司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五、因用户不遵照《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
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保修责任。
六、经有关专业部门鉴定,属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住宅,将予以退还或协商调换。
七、有关质量的来信、投诉。
本单位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并在日内妥善处理。
报修地点(单位地址),,电话:。
八、如对本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属工程质量问题的,可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
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同时,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单位愿承诺和其他内容(见附页)。
十、本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公章)(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年月日住宅使用说明书1、使用荷载2、使用要求(1)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作用功能(2)室内装修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告施工单位,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施工荷载;严禁在承重结构处开槽打洞(眼)和随意拆除、增设墙体。
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管理,统一和规范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四川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并委托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设立专门备案部门具体实施并征求省建设厅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省备案部门负责省属及国家在川的工程项目备案管理。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并委托同级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设立专门部门具体实施,并征求同级建委(局)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细则规定,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量监督站的备案部门(以下简称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立项审批文件,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资格审批文件,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开工审批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文件,施工固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劳动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管理,统一和规范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四川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并委托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设立专门备案部门具体实施并征求省建设厅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省备案部门负责省属及国家在川的工程项目备案管理。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并委托同级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设立专门部门具体实施,并征求同级建委(局)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细则规定,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量监督站的备案部门(以下简称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立项审批文件,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资格审批文件,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开工审批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文件,施工固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劳动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川省 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统一和规范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四川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并委托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设立专门备案部门具体实施并征求省建设厅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省备案部门负责省属及国家在川的工程项目备案管理。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并委托同级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设立专门部门具体实施,并征求同级建委(局)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细则规定,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量监督站的备案部门(以下简称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立项审批文件,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资格审批文件,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开工审批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劳动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川省道路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四川省道路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
保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道路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质量保修书。
一、保修期限
1.1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为完工之日起(__工作日/自然日
__)。
二、保修责任
2.1 保修范围包括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非人为损坏、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工程材料设备自身质量问题等。
2.2 若发生保修范围内的问题,乙方承诺在保修期限内及时修复、修改或更换。
2.3 若因保修引起其他问题或造成损失,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三、保修终止条件
3.1 保修期满后,履行了保修责任且不存在其他质量问题,则本工程质量保修终止。
3.2 若在保修期满之前,乙方已经按约定修复、修改或更换了存在的质量问题,并经验收合格,则相应的保修责任终止。
3.3 若在保修期满之前,乙方未履行保修责任或存在其他质量问题,则保修期顺延,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并经验收合格。
四、签署和生效
本质量保修书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由甲方和乙方代表签署,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管理,统一和规范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四川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并委托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设立专门备案部门具体实施并征求省建设厅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省备案部门负责省属及国家在川的工程项目备案管理。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并委托同级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设立专门部门具体实施,并征求同级建委(局)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细则规定,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量监督站的备案部门(以下简称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立项审批文件,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资格审批文件,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开工审批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文件,施工固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劳动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202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文
202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各方当事人:一、工程概述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1.3 工程规模:__________1.4 工程总价:__________1.5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1.6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二、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2.1 保修范围: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2 保修期限:本工程的保修期限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别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____年;(2)屋面工程:____年;(3)给排水及采暖工程:____年;(4)电气工程:____年;(5)通风与空调工程:____年;(6)装饰装修工程:____年;(7)其他工程:____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3.1 乙方对保修范围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并承担保修责任。
3.2 保修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查看,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维修、加固、更换等措施。
3.3 乙方在保修期内应按照约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维修责任,不得推诿、拒绝。
3.4 保修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 process4.1 甲方在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必要的证据资料。
4.2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看、维修,并将维修情况及时告知甲方。
4.3 甲方对乙方的维修质量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重新维修,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五、违约责任5.1 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5.2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乙方有权拒绝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doc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邻水县复盛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邻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川省建设厅制
JS-004填写说明
一、本报告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等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本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勘察等相关部门填写。
三、本报告需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工程验收小组对工程资料及实体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统一的工程质量验收结论,相关部门人员签字、盖章认可。
要求填写内容详实、准确,验收结论明确,相关资料完整。
四、建设、监理、勘察、施工等单位的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资质。
五、竣工验收内容需包含设计图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六、竣工验收组织形式和验收程序需填写由谁组织、由谁参加、谁监督、验收先后顺序等内容。
七、竣工验收条件检查情况需填写各项内容的检查结论性意见。
八、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应填写档案资料验收结果、是否按设计图施工及执行验收规范情况、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使用功能是否满足以及分部评定及观感评定,最后需对整个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否合格做出结论性意见。
11。
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保修书
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保修书一、保修目的本质量保修书旨在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达到预期标准,并提供合理的保修服务,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运行和延续。
二、保修范围本保修书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服务、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供水系统、电力系统等。
三、保修期限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保修期限为工程竣工后的一年。
在此期限内,建设单位有权使用保修服务,包括维修、更换及必要的培训。
四、保修内容1. 在质保期内,建设单位将对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基础设施损坏提供免费的维修和更换服务。
2. 在质保期内,建设单位将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培训,以保障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建设单位将提供及时的响应和处理,以确保基础设施的可用性和安全性。
五、保修责任1. 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材料采购和人员培训负有完全责任,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工作。
2. 建设单位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环保规定的执行。
3. 建设单位对质保期内的技术支持和维修工作负有主动的义务,以确保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六、保修要求1.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保修书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 建设单位应及时响应和处理建设单位提出的质保期内的维修请求,保证及时恢复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建设单位应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和培训,使建设单位具备基础设施正常维护的能力。
七、保修审查和验收1. 建设单位有权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进行审查和验收,以确保质量符合预期标准。
2. 建设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工程文件和施工记录,以便建设单位进行审查和验收工作。
八、其他条款1. 本保修书的内容和解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如出现本保修书未能涉及的问题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 本保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竣工后的一年。
以上保修条款是基于充分讨论和共同协商达成的,双方应共同遵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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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保修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设计使用年限
使用性质
工程设计等级
建筑面积
(㎡)
结构类型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
(万元)
建筑层数
(地上/地下)
开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专业分包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采暖期、供冷期
八
通风与空调
年
九
电梯□ 自动扶梯 □
年
十
验收人
签字
施工单
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说
明
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2、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合同的约定。
3、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施工单位(公章):
发出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序号
工程项目
保修期限
保修单位
市政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
市政基础工程
年
二
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年
三
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年
四
装饰、装修工程
年
五
电气工程、设备安装
年
六
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
年
七
供热与供冷系统
个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保修记录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4、市政基础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保修记录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保修内容:
保修完成情况: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保修内容: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