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植补造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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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补植补造实施方案

项目建设地点

重点安排在山地丘陵区和黄河沿线,涉及大佘太镇的瓦窑滩村、什那干、红明村;小佘太镇的大十份子、永红村、十七份子村、东五份子村;明安镇的台梁村、色麻沟村;阿力奔苏木的苏计队、海流斯太嘎查;白彦花镇的太英格、查干哈达;蓿亥林场的中滩作业区、新建作业区和佘太苗圃,共计7 个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5.2.1 项目实施单位:林业局

5.2.2 责任人:赵海

项目区基本情况

退耕还林工程于2002年在我旗启动实施。2002—2009 年,全旗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万亩,荒山荒地造林43 万亩,封山育林万亩,全部为生态林。工程涉及全旗9 个苏木镇,5 个国营林业场圃,共计14个单位,83个行政村、18 个作业区, 项目涉及退耕农户232户。八年来,我旗退耕还林工程经市、区两级复查,国家核查,工程任务完成率、面积核实率、质量合格率均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

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工程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落实造林地块,优先选用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做到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并且加强造林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档案建设等工作,退耕还林工程进展顺利。截至2009 年底,国家累计投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万元,退耕户年户均增加收入1695 元。

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我旗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退耕户的生活也得到了提高。但是,由于我旗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受气候条件和病虫鼠兔害的影响,造成过去已验收合格的小班造林地块保存率或成活率降低,需进行补植补造。据调查,全旗共需补植补造面积70000 亩,全部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其中补植面积14837 亩,补造面积55163亩。

建设原则、任务、目标及布局

5.4.1建设原则

根据国发[ 2007]25 号《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和巴发改西开字[2010]35 号《关于下达巴彦淖尔市2009 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精神,我旗把补植补造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措施:一是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优先选择当地的乡土树种,做到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把好整地、栽植、抚育、检查验收、兑现关,整地达不到标准的不栽,栽植标准不合格的不验收,抚育管护措施不力,造成人为成活率不高的不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兑现的原则,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

5.4.2建设任务

2009 年我旗需完成补植补造面积70000 亩,全部为宜林荒山荒地,其中补植面积14837 亩,补造面积55163 亩。

按实施单位分:

乌拉特前旗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造林补植补造任务分配表

按造林年度分:

乌拉特前旗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造林补植补造任务分配表

543建设目标

为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确保“退

得下、稳得住、不反弹”。今年我旗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面积70000 亩,全部为荒山荒地造林。通过补植补造,提高历年退耕还林工程

的成活率、保存率,使其发挥生态效益。

544建设布局

巩固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在建设布局上主要安排在黄河沿线区和山地丘陵区。共涉及山地丘陵区5 个苏木镇和1 个苗圃,13 个行政村;黄河沿线区1 个国营林场,2 个作业区, 共计36 个作业小班。

造林技术设计

5.5.1 树种的确定

根据原设计小班地块的实际情况,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优先选用适合当地生长的优良乡土树种, 树种选择为柠条、杨柴、沙柳。

5.5.2配置方式丘陵中厚层播种柠条,造林规格为两行一带式,行距 1 米,带间距5 米。

沙荒地种植杨柴、沙柳,杨柴造林规格为3X 3,即株距5米,行距3米;沙柳造林规格为1 X 1 X 5,即株距1米,行距1米,带间距5 米。

5.5.3整地时间,方式和规格杨柴植苗造林:春季进行人工穴状整地,规

格为30X 30X 30cm。柠条机械播种造林:春季进行机械带状整地,规格为犁耕30cm。

沙柳机械扦插造林:春季进行机械带状整地,规格为犁耕30-50cm。

5.5.4造林季节与方法

柠条播种造林,机械播种深度要控制在1-2cm,人工穴播时,先将土回

填坑内然后放入种子,覆土2cm左右。

杨柴春季植苗造林, 挖好植树穴将苗木植入穴中, 保持根系舒展,分层填土,踏实,栽后浇透,水渗后覆土保墒,每穴2-3 株。

沙柳采用机械扦插进行造林, 随整地随造林, 分层填土、踏实。

5.5.5 抚育管理

造林后为防止人畜破坏,确保造林成果,项目区应实行全面禁牧,专人管护。

柠条要进行病虫鼠兔害防治,柠条播种降雨一周后不出苗或闪芽的要及

时进行补播。

杨柴在每年5 月上下旬、6、7、10 月各浇水一次并在穴内松土锄草。

种苗组织设计

5.6.1 需种量、需苗量

根据确定的造林模式、小班面积推算,共需柠条种子万斤,杨柴万株,沙柳万株。

5.6.2种子供应

我旗现有柠条采种基地一处,年可采种3 万斤,不足部分将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实行招投标制;杨柴、沙柳将从邻近旗县调回。

5.6.3 种苗培育和组织

为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种苗管理,为工程建设提供质量优良的种苗,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 号)文件精神,我旗在种苗管理上采取以下办法:一是供应所用种苗均有合格证,种苗组织调运严把技术关、质量关、数量关,不合格种苗一律不准进入工程区。二是实行种苗质量责任制,谁组织种苗,谁负责种苗质量,因种苗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组织者负责。三是实行种苗“两证一签”制,即所用种苗必须有林业部门出具的标签、质量检验证、检疫证方可进入工程区。四是实行种

苗供应“三方”核查制,对外调种苗由林业局核查后进入工程区,由包乡技术人员和乡镇专管人员共同核查并签字接收,确保种苗供

应的质量和数量。

投资概算

5.7.1投资概算依据及投资概算

巴发改西开字[2010]35号《关于下达巴彦淖尔市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中的投资标准和现行种苗市场价格及有关的经济技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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