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案件主办人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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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案件主办人分级管理制度
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莱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们莱州市工商局积极适应行政执法职能转型的形势要求,以推行案件主办人分级管理制度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激励管理体系,以此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立足需求科学设计,规范案件主办人分级管理运行模式
(一)级别设定。专门制定下发了《行政执法人员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推行案件主办人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两个文件。案件主办人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级别。初级案件主办人只享有主办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一般性或案值5000元以下违法案件的权限;中级案件主办人享有主办虚假出资、抽逃资金、商业贿赂等或案值1万元以下案件的权限;高级案件主办人享有主办案值1万元以上大要案件或复杂疑难案件的权限。同时规定,上一级案件主办人可以主办下一级权限的案件。
(二)评选标准。根据级别设定,从事执法办案工作满3年、4年、5年以上,曾取得省、市级以上执法办案相关荣誉1次、2次、3次以上,近2年平均执罚额度达到3万元、5万元、10万元以上,年均办理万元以上案件2件、3件,4件以上的,分别可申报初级、中级和高级案件主办人。设立局长挂帅的案件主办人评定委员会,以“审、考、评、聘”四道程序进行严格把关。中、高级案件主办人同时还要求分别具备省级以上执法办案荣誉称号1次和2次以上,近2年所办理案件曾入选烟台市级以上“十大典型案例”评选的条件才可具备申报资格。
(三)考核管理。案件主办人的考核以公务员年度考核为基础,考核内容突出执法质量、社会评价、工作作风、业务素质等,每2年评选一次,每届期满即自动终止等级资格,重新进行考试、选评和聘用。届中实行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群众举报2次以上、不服从组织安排、达到退休年龄或年度考核称职以下即行淘汰,以此确保制度落实质量。借助内部网络建立了案件主办人信息库,法制科负责统一管理,及时收录公示其在教育培训、工作业绩、年度考核方面的有关信息。
(四)培养使用。将案件主办人等级评定与职务晋升紧密挂钩,规定获评初级案件主办人的,即列为副股后备干部;获评中级案件主办人的,享受副股待遇,挂行政职务;获评高级案件主办人的,直接列为正股后备干部,挂行政职务,大大开辟了执法
办案人员的晋升渠道。有计划地安排案件主办人参加各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技能交流、业务研讨、工作调研等活动,每名案件主办人每年提交不少于2篇与行政执法有关的调研报告等文章。遇到查处案情复杂、数额较大的案件,发生需要举行听证的案件和其他重大、疑难案件时,以座谈会形式征求高级案件主办人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完善配套机制,强化案件主办人分级管理保障体系
(一)建立了较为长效的学习培训机制。根据案件主办人管理需求,制定了年度执法培训计划,由传统的办班培训、网络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转变为系统内培训与司法培训相结合、巡回式培训与启发式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重点对新修订的执法文书的使用、网上办案流程、办案程序以及查办案件中常用的法律法规等进行综合培训,培训形式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培训内容按需选材,培训效果学以致用,立竿见影。为检验案件主办人的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建立了定期考试制度,将考试成绩存入本人档案,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基础投入机制。为适应工作需要,我局在执法装备设施投入和执法人员力量配备上,都加大了工作倾斜力度。近年来,先后投资380余万元,新配臵了服务器,购臵电脑82台、扫描仪72台,数码相机62部和激光打印机72台,执法标志车辆18辆。合理配备执法办案人力资源,近年精选8
名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执法骨干充实到公平交易局等专业执法岗位,先后调整36名基层工商所办案人员进行了轮岗。通过科学优化执法资源配臵,大大提升了案件主办人的执法工作条件,为案件主办人分级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制度管理机制。近年来,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研究办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罚没物品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财物管理办法》等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达14项,用制度规范各级案件主办人的执法行为,避免执法办案的随意性。严格落实办案程序及标准,所有一般程序案件的流程全部网上运行,并全部运用说理式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严格执行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对罚没物品和采用行政强制措施财物的去向及强制类执法文书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跟踪督查,所有罚没物品及采用行政强制措施的财物一律按制度规定处理。
(四)建立了较为合理的激励制约机制。对案件主办人主办的案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考核制。通过报表形式并附文字说明,向资格评定委员会定期报送每位案件主办人主办案件的数量、性质、案情、案值、处理依据及结果等基本情况。委员会根据报送情况对查办案件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的方向提出意见,每半年对案件主办人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一次,对优秀、良好的予以表扬,对合格的提出发展建议,
对不合格的限期一季度予以整改,对失职、渎职、存在违法办案或不按程序办案的予以降级处理,直至取消资格。案件主办人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着眼执法队伍建设,突出案件主办人分级管理工作成效
(一)案件主办人结构配置日趋合理。针对当前执法队伍相对老化、执法业务力量不足的问题,我们实施了案件主办人分级管理制度,不断加快执法队伍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理顺了执法队伍管理机制,系统人才结构日趋合理。新制度推行以来,16处工商所和公平交易、企业注册、消保、商广、市场合同5个执法科室共169名执法办案人员报名参评,经评定委员会集中审核考评,79人被聘为初级案件主办人,33人被评为中级案件主办人,12人被评为高级案件主办人,32人获得职位晋升,初步形成了一支层次立体、素质优良、规模适当、能够攻坚克难的执法办案梯次骨干人才队伍。
(二)案件主办人管理制度日趋完善。为顺利推进案件主办人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我局印发实施了《莱州市工商局执法办案专业人才库工作制度》、《莱州市工商局案件主办人分级培训方案》两项制度,从案件主办人的日常活动、组织架构、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案件办理等多个方面对三级案件主办人员的日常运作进行全面规范。另外,实行案件主办人一人一档制,每名案件主办人按书式和电子两种形式建立个人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