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股东信息核查表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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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信息核查表
(表1-1)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性质为: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境内法人股()境外法人股
附注:《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自其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非自然人股东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其下列关联方情况:
(一)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
(二)控股非自然人股东;
(三)受其直接、间接、共同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董事、关键管理人员。
特别提示:请阅读背面的“本单位兹郑重声明、承诺”并盖章
本单位兹郑重声明、承诺如下:
1、本单位依法有效存续,除本表已说明的情形外,本单位所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系为本单位自身持有,不存在代他人持股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情形;本单位不存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
2、除本表已说明的情形外,本单位所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3、本单位为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4、除本表已经说明的情形及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专项说明外,本单位所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未被设定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
5、除本表已经说明的情况外,本单位关联方不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6、除本表已说明的情况外,本单位(追溯至单位的实际控制人)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投资、聘用、控制及其他利益关系。
7、本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及内容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交的资料的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8、本单位充分了解法律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的强制性规定,如就本单位所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权属产生争议的,本单位将与相关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我国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
解注意的。
第一、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
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第二、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
有些公司在买卖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
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
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第三、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或赔偿金,
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
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增加赔偿实际损失的举证难度。
第四、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
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直接约定有难度,也可以约定:“如发生
争议,双方均可向各自经营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注意用词严谨
例如合同中常见的约定:“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但是一方只
签字没有盖章,在法院对方就可能会提出由于合同只签字没有盖章,因
此合同还未生效的主张。因此此处应当约定:“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签字或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六、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
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
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
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
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
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合同条款必须对等性
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
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我方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对方
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的、责任轻的
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第八、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
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
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实践中如把定金写成订金,因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第九、注意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公司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分包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分包行为无效。因此一定要注意原合同的约定,应当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将工程分包给我方。
第十、仲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明确
合同中也可以约定由仲裁委处理双方的争议,仲裁的优点是速度快、效率较高,费用也比法院为节省。约定仲裁机构应当明确。仲裁为一裁终审制,不再允许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