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合集下载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一、总则1.1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2 民办学校是指非政府出资兴办的、以提供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或者高等教育为主要任务的教育机构。

1.3 本章程适合于本民办学校的组织、管理和运营。

二、学校名称及性质2.1 学校名称为X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2.2 学校的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三、学校宗旨与任务3.1 学校的宗旨是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2 学校的任务是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教学大纲,开展学科教学、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学校管理体制4.1 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的决策、监督和评估工作。

4.2 董事会由学校创办者、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公益人士组成,任期为三年。

4.3 学校设立校长,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4.4 校长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为五年。

五、学校教职员工5.1 学校教职员工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素质。

5.2 学校教职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尽职守,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5.3 学校教职员工享有相应的待遇和福利,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

六、学生招生与管理6.1 学校按照国家教育政策和招生计划进行学生招生工作。

6.2 学校对招生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6.3 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包括学籍管理、日常教育管理和行为管理等。

七、学校财务管理7.1 学校财务管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7.2 学校财务收支透明,财务报表定期公开。

7.3 学校财务资金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建设和教职员工福利等方面。

八、学校安全管理8.1 学校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

8.2 学校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8.3 学校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和监控。

九、章程修订与解释9.1 本章程的修订应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一、学校名称及性质1. 学校名称:X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2. 学校性质:学校为一所非营利性、非宗教性的民办学校。

二、学校宗旨和办学理念1. 学校宗旨:本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培养有社会责任感的学生。

2. 办学理念:本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倡导自主学习和全人教育。

三、学校管理机构1. 董事会: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董事会由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任期为三年。

2. 校长:学校设立校长一职,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3. 教职员工:学校招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教育经验的教职员工,建立科学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

四、学校教育教学1. 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生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2. 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定期进行教师培训和评估,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 学生评价:学校采用多元化的学生评价方式,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业成绩、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等方面。

五、学校招生与管理1. 招生对象:学校面向全市范围内适龄儿童和少年开放,无论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背景,均有平等的招生机会。

2. 招生程序: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章程的规定进行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学生。

3. 学生管理: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培养。

六、学校财务管理1. 资金来源:学校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学费等。

2. 财务管理:学校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3. 财务监督: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的财务审计,定期公布财务报告,保证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学校的名称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校)。

第三条本校的办学宗旨是:秉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教育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本校的办学类型为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校的办学层次为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校的办学范围为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校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校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

第二章学校的组织与管理第九条本校设校董会、校长、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校董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校本章程、审议校务重大事项、选聘校长等。

第十一条校长是本校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管理和发展本校。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本校教职工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监督校务管理、制定教职工权益保障政策等。

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生权益等。

第十四条本校设立行政部门、教学部门、后勤部门等,具体职责由校董会、校长负责分工确定。

第十五条本校设立教师岗位、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等,根据需要招聘合格人员。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六条本校实行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本校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并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教育。

第十八条本校注重课程建设,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提供多样化的学科和兴趣课程,满足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

第十九条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应注重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的评估,定期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

第四章学校的财务管理第二十条本校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财务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二十一条本校的财务收支应按照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和使用教育经费,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的组织和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学校是指依法办学、非营利性质的学校,以培养优秀人材为宗旨,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第三条民办学校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学校”),学校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_____________,办学理念是_____________。

第五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他/她的职务是_____________。

第六条学校的机构设置包括校董会、理事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行政处、财务处等部门。

第七条学校的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具有法律效力,是学校组织和管理的依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校董会,由学校的发起人和相关利益相关方组成。

校董会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人事任免等事项。

第九条学校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负责监督学校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理事会由校董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是学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包括课程设置、师资培养、教学质量监控等。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行政处,行政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管理、招生工作、后勤保障等。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财务处,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财务报表等。

第三章学校运营第十四条学校的招生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进行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的教学工作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的透明和合规。

民办学校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XX学校。

学校地址:XXXX。

第三条学校性质: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第四条学校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遵守诚信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人才。

第五条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第六条举办者为XXXX共计四名;举办者为董事会成员;董事任期三年,期满可连任。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1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2推荐校长副校长学科带头人等;3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议报告等。

注册资金:1000万元,按《公司法》注资;股权比例:第七条办学层次:小学初中高中层次的学历教育。

办学形式:全日制寄宿学校。

办学规模:按6000名学生规模设计。

第八条学校的审批主管部门:XXX教育局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XXX教育局学校的登记管理部门:XXX审批局第三章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由四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成员要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得兼任学校监事。

董事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可以罢免,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2由于健康及年龄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董事职责的;3本人请求解职的;4教育行政部门及区政府建议罢免的。

第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根据校长提名,任命副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重大财务;(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七)内部机构设置;(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一、总则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和指导民办学校的运作和管理,确保学校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校名称本学校名称为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校的英文名称为XX Private School。

三、学校性质学校为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独立办学,自负盈亏。

四、学校宗旨学校秉承“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为社会培养有能力、有品德的优秀人材。

五、学校办学范围学校提供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涵盖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多个领域。

六、学校管理机构1. 学校设立董事会,由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负责学校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2. 学校设立行政管理团队,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行政主任等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七、学校教育目标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使他们成为具有国际视野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材。

八、学校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生的特点,合理设置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学科知识、实践技能和综合能力。

九、学校招生与录取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办学特点,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招生与录取工作。

学校鼓励多元化的招生方式,为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和特殊待遇。

十、学校师资队伍学校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招聘优秀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一、学校设施与设备学校致力于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建设先进的教学设施和设备,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等,以满足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十二、学校财务管理学校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学校财务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报告。

十三、学校安全管理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和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校的所有教职员工、学生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校是一所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其宗旨是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他们全面发展的能力和品质。

第四条本校的名称为________(校名),简称________(简称)。

第五条本校的校训为________(校训)。

第六条本校的办学理念为________(办学理念)。

第七条本校的办学目标为________(办学目标)。

第八条本校的教育教学任务为________(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校设立校董事会,负责对校务进行监督和决策。

第十条校董事会由校董事组成,校董事由学校的创办者、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及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

第十一条校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审议和批准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2. 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运行情况;3. 选聘和考核学校的领导班子成员;4. 确定学校的收费标准和使用财务的权限;5. 解决学校的重大事项和纠纷等。

第十二条本校设立校长,由校董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校长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组织和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3. 负责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职员工的培训;4. 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5. 履行校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本校设立教务处、行政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学、行政和财务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的各级组织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明确、权责分明的原则进行设置。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六条本校实施全日制教育,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开展各类学科教育。

第十七条本校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一、总则1.1 名称:该学校的正式名称为X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1.2 目的:学校的宗旨是为泛博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促进他们全面发展,为社会培养实用的人材。

1.3 性质:学校是一所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要求。

1.4 地址:学校的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二、组织结构2.1 理事会:学校设立理事会,由教育界、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负责学校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2.2 校长:学校设立校长,由理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2.3 教职员工: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员工队伍,由校长负责管理和组织。

三、招生与管理3.1 招生对象:学校面向全市范围内的学生招生,不分种族、宗教、性别和社会地位,接受适龄学生报名。

3.2 招生程序: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择优录取学生。

3.3 学费管理:学校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学费标准,并定期发布,学费使用透明,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3.4 学生管理:学校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培养,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四、教育教学4.1 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学生的需要,合理设置各学段的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4.2 教学方法:学校倡导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注重启示式教学、实践教学和合作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4.3 师资力量:学校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礼聘高水平的教师,提供持续的教师培训和发展机会,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4.4 教育质量评估:学校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学生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校园文化与活动5.1 校园文化:学校倡导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的性质和任务第二条本民办学校为非赢利性学校,依法经营、独立办学,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第三条本民办学校的任务为:1.实施国家课程教育,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和综合素质;2.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3.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社会责任感;4.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满足学生的特殊需要。

第三章学校的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设校董会、校长办公会以及教育管理部门。

第五条校董会是本民办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重大事项,任命和解聘校长。

第六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学校管理工作。

第七条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方案,组织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学生的学习情况。

第四章学校的管理第八条学校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门的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条学校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依法经营,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制定教师聘用、考核和奖惩制度,保证教师的权益和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章学生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二条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因学生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歧视学生。

第十三条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章程和学校规定,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建设等。

第十五条学校的资金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包括购置教学设备、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

第七章法律责任和解决纠纷办法第十六条学校的办学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违反,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学校与学生、家长等之间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和变更第十八条学校章程的修改和变更应经校董会审议通过,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章章程的解释权第十九条对于本章程中未尽事宜,由校董会解释。

第十章生效日期第二十条本章程自经校董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本民办学校章程的主要内容,供参考。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教育公平,培养优秀人材,依法设立本民办学校。

第二条本民办学校的名称为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本校”),校徽为XX图案,校训为“求真、求实、求知、求新”。

第三条本校的办学宗旨是:秉承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优秀人材。

第四条本校的管理机构包括校董事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

第二章校董事会第五条校董事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本校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校董事会由校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董事长由校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董事的允许方可生效。

第八条校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议通过本校章程、制定和修改本校的管理制度、决定本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等。

第三章校长办公会第九条校长办公会是本校的常设机构,由校长、副校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校长办公会负责制定本校的日常管理规定、学校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监控等。

第十一条校长办公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成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本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审议教职工的招聘和评聘等。

第四章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本校的重要议事机构,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参预学校管理和决策。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十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代表的允许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议通过本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讨论教职工的权益保障等。

第五章家长委员会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是本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促进学校与家庭的良好合作关系。

第十八条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两年。

第十九条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委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颁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了规范“上海 XXXXXX(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 XXX]”的日常活动,促进XX 健康发展,实现自我约束,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XXXX 全称为××XXXX 住所在××第三条 XXX 的办 xxx 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 xxx 为宗旨。

第四条 XXX 的业务范围(按《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填写)第五条 XXX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通过互联网向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报告重大事项。

第六条 XXX 举办者为,开办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出资 xxxx(出资单位或者出资人) :,金额。

xxxxx〔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七条 XXX 的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

第八条 XXX 接受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委托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九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 XXX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事)和监事成员;(三)有权查阅董(理)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会议记录和 XXX 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 XXX 实行董事会[还可填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写董事会的地方同]制度。

董事会是 XXX 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组成(一)首届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要与决策机构的名称相对应,如理事长、主任等,以下写董事长的地方相同]由举办者推选产生;每四年为一届,以后每届的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荐,经职工(或者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培训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太原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校的名称是。

办学场地:。

〔名称应当符合教育部门及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校的性质是。

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校办学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

引导从业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学校办学规模是人,办学层次是中等(文化、艺术),办学形式是(全日制、业余面授、函授等)。

第五条本校的行政审批部门是太原市教育局,法人登记与管理部门是太原市民政局。

收费标准的备案与管理由物价部门负责,收费票据与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和开办资金第七条本校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校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事(理事)和监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董事会或理事会,下同。

〕(三)有权查阅董事(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校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

第八条本校开办资金为万元,出资者为,属个人投资。

学校存续期间,开办资金不得被抽逃、挪用,只能用于学校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九条本校设理事会,理事会的组成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民办学校章程模板范文

民办学校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全称],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地址:[详细地址]。

第四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五条学校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七条学校的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等,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办学范围第八条学校办学范围:(一)办学层次:[学历层次],包括[具体专业或课程]。

(二)办学形式:[全日制、业余或混合制]。

(三)办学规模:[具体人数]。

(四)招生对象:[招生范围],包括[具体招生对象]。

第九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国家教育政策,合理调整办学层次、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保障学校办学方向的正确性。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校长,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学术事务。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五条学校坚持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二十条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确保资产安全、保值增值。

第二十二条学校合理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六章校园文化第二十三条学校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依法办学,推动教育公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是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以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为宗旨,面向社会泛博学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条本学校的名称为X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本校”),校址位于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第四条本校遵循“科学管理、德育为先、全面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培养”的办学方针。

第五条本校的章程是本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全体师生员工行为准则的依据。

第二章学校组织机构第六条本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部等机构。

第七条校董事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董事组成,校董事由学校创办者和相关教育专家组成。

第八条校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并决定学校的发展战略、章程修订、学费标准、财务预算等重要事项;监督学校的运营和管理。

第九条校长办公室是本校的日常管理机构,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校长是校长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教材的选用、教师的培训和评估等。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招生、学生奖助、学生活动组织等。

第十二条后勤保障部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校园环境的维护、食堂和宿舍的管理等。

第三章学校办学内容第十三条本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等。

第十四条本校的课程设置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十五条本校的教师队伍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教师组成,教师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六条本校积极开展校外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外拓展机会。

第四章学校管理与运营第十七条本校依法办学,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一、总则1.1 名称:该民办学校的正式名称为XXX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1.2 性质:学校为一所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

1.3 宗旨:学校的宗旨是为泛博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4 办学范围: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中教育等范围进行办学。

二、组织机构2.1 董事会:学校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校的整体规划和发展方向。

2.2 校长:学校设立校长,由董事会聘任。

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2.3 教职员工:学校设立教职员工队伍,包括教师和行政人员。

教职员工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素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三、学生招生与管理3.1 招生政策: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学生。

3.2 学籍管理:学校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入学、转学、毕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

3.3 学生权益保障:学校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教育教学4.1 教学目标:学校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4.2 教学计划:学校编制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联贯性。

4.3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学校建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五、财务管理5.1 财务制度:学校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5.2 资金来源: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学生学费、捐赠和政府津贴等。

5.3 资金使用:学校合理使用资金,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转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六、校园安全与管理6.1 安全责任:学校建立校园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人,确保校园安全。

6.2 校园秩序:学校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的目的和依据本章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民办学校的运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本章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制定,并适用于我校及其整个教育系统。

第二条法律地位和性质我校为一所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权益和义务,其财务独立、法人独立。

我校的办学性质为非营利性质,以提供优质教育为宗旨。

第三条办学宗旨我校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公民,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并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

我校注重品德教育,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以适应社会需求和国家建设。

第四条办学任务我校的办学任务是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的要求,组织实施学科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培养符合社会要求和未来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第五条办学原则我校的办学原则是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性和规范性。

全体教职员工要秉持教育事业的崇高使命,坚持为学生的发展负责,并遵守教育教学的专业道德和职业要求。

第六条课程设置和管理我校的课程设置满足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根据学生年级和不同学科需求进行安排,力求符合学生发展的需要。

课程管理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确保课程的实施和教学质量。

第二章学校组织和管理第七条学校领导层我校设立校长、副校长和各部门主任,形成科学、稳定的学校领导层,负责学校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学校领导层由理事会推荐候选人,经过教职员工民主选举产生,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理事会我校成立理事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学校校董、教职员工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学校发展规划、财务管理、重大决策等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理事会的决议需经过多数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条学校教育教学机构我校设立教务处、教研室等教育教学机构,负责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改革。

教育教学机构的设置和功能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十条学生管理我校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生入学、学籍管理、奖惩和评价等方面的规定。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三篇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三篇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三篇篇一: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

学校地址[应当载明详细地址:如江山市××乡镇(街道)××街××号]]。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应当载明“民办”字样,指明办学层次、学校类别、学制等,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学制×年。

)第四条学校宗旨(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D校训:D校风:D教风:D学校的办学目标:D学校的育人目标:D校歌、校徽:第五条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章学校的设立第六条学校由出资举办,学校设立时总资产为,其中出资,占总资产的 %;出资,占总资产的%,……。

出资方式(具体载明出资方以货币、实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何种资产出资)。

第七条学校的办学范围、规模、形式等。

第八条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

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

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三章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一般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民办学校章程示本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民办学校章程示本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民办学校章程示本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办学校的数量也逐渐增多,成为了教育领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不同于公立学校,民办学校由个人或非政府组织创办,通常在经济上独立承担学校的经费和招生等责任。

然而,由于民办学校缺乏政府的资金支持和监管,同时需要在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力,一些学校会在学费设置、管理、教师薪酬等方面取得合理回报。

本文将就民办学校章程示本不需要取得合理回报进行探讨。

民办学校章程示本的定义民办学校章程示本是指学校的创办者或管理者制定的一份文件,它包含了学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章程制度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章程示本对于学校创办和运营非常重要,它是学校的基础性文件,是规范学校内部行为和对外交往的依据。

民办学校章程示本中的合理回报问题在民办学校章程示本中,一般会有一些关于学校经费和财务管理的规定。

这些规定通常包括学费的收取、教职工薪酬、学校投资等方面。

尤其是在学费收取方面,因为民办学校需要在竞争中生存,以及承担自身的经费来源,因此在章程示本中可能会规定一些和学费收取相关的条款。

此时,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民办学校是否应该取得合理回报?在此,笔者认为,在民办学校章程示本中,不应该出现学校取得合理回报的内容。

首先,民办学校作为教育组织,在服务社会和推进教育事业的过程中,应当以公益为己任。

民办学校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维护广大家庭和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

其次,民办学校章程示本中,应当明确学校的公益性质。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公众对教育的需要,以培养优秀人才为主要目的,为广大家庭提供具有较高品质、适合社会需要的教育服务。

最后,学校在进行招生和教育管理等诸多方面,也受到局限和制约。

比如,在招生面向模糊,学校可能无法获取对应的目标学生;管理方面,学校也可能受到家校沟通困难、学生培养中职业规划等问题的影响。

因此,在学校管理与组织方面,民办学校在积极面向市场竞争,挖掘学校的资源和创新优势的同时,更应当牢记自己的公益性质,积极发挥社会责任。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一、总则1.1 名称本民办学校的名称为[学校名称],以下简称本校。

1.2 法律依据本校的设立和管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1.3 宗旨本校的宗旨是为泛博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他们全面发展的个性和社会责任感,为社会培养实用的人材。

1.4 办学类型本校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以盈利为目的。

二、组织机构2.1 学校章程本校的章程是本校的基本组织文件,规定了学校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和运作原则。

2.2 理事会本校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决策重要事项,并对学校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2.3 校长办公会本校设立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4 教职工代表大会本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的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和决定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事项。

2.5 学生代表大会本校设立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的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和决定与学生利益相关的事项。

三、招生与培养3.1 招生范围本校招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学生,不以种族、宗教、地域等因素作为招生的限制条件。

3.2 招生宣传本校招生宣传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内容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误导学生和家长。

3.3 招生程序本校招生程序应公开、公平、透明,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

3.4 培养目标本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个性和社会责任感,培养他们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四、教学与评价4.1 教学内容本校的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课程标准,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4.2 教学方法本校的教学方法应多样化、灵便性,注重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和合作精神。

4.3 师资队伍本校的师资队伍应具备高学历、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经验,注重教师的培训和发展。

4.4 学业评价本校的学业评价应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基本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和补充。

四、此文所指的民办学校包括依法举办的其他民办教育机构(不含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

五、()部分为章程制定基本要求及指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民办学校名称由地名、字号和学校类别组成。

地名应使用学校所在地的县名;使用市名的必须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省名的必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字号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域地名作字号。

学校名称不得使用“中国”、“中华”、“世界”、“国际”以及政党、行政机关、军队、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国际组织、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字样。

民办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

)第三条学校性质:(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具体培养目标)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东莞市教育局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地址应当详尽如:XX市(区、县)XX街XX号)。

第二章办学机构第七条办学规模:(例如: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班级数、人数)第八条办学层次:。

第九条办学形式:。

招生对象为:。

(办学层次是指学校实施的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还是职业教育。

办学形式指普通全日制教育还是业余、函授、远程教育等。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事会和监事;(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四)召开举办者会议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载明: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第十二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五人或以上)(必须有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不得兼任学校监事。

第十四条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半数通过。

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因不可抗力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由举办者会议选举补充。

第十五条董事每届任期为年。

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三)制定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第十九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

)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三)制定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审阅、签名。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致使本学校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三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校(园)长一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具有教师的资格和经历;(二)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国家规定的校(园)长资格]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六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二十八条学校可根据情况设立监事会,监事在举办者、学校从业人员中产生和更换。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人数较少的民办学校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学校的财务;(二)对董事、学校主要领导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长予以纠正;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

监事会决议须经过半数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监事的任期每届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不得兼任学校董事、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第三十一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

学校出资情况如下(与验资报告一致):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第三十二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四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学校分立、合并、变更举办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第三十七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八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依法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成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提取其他必须的费用后的余额。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学校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董事会第四十八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举办者签名、按指模: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