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工作总结..doc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为国都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IB业务)活动,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和《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等法规文件,由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联合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IB业务,是指国都证券接受其控股的国都期货委托,为国都期货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专职介绍业务人员是指专门从事介绍业务的人员,应具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介绍业务专项培训和考试。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IB业务的范围包括:(一)协助办理开户手续;(二)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三)协助维护期货交易系统的稳定运行,保证期货交易数据传送的安全和独立;(四)协助向客户提示风险;实用文档(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第五条从事IB业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应书面签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明确业务范围、对接规则、报酬支付及相关费用分担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保持独立经营,在财务、人员、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IB业务开展遵循“权责明晰、风险可控”的原则,以防范和隔离风险,促进IB 业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第七条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和国都期货交易服务部对IB业务实行统一管理,进行业务对接。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都证券及其营业部和国都期货IB业务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国都证券与国都期货分别成立IB业务领导小组,负责IB业务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安排。
(一)国都证券IB业务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经纪业务总监担任组长,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经纪业务总部、研究所、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信息技术中心、各营业部负责人任组员。
Madlgh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通知文库

生命是永恒不断的创造,因为在它内部蕴含着过剩的精力,它不断流溢,越出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它不停地追求,以形形色色的自我表现的形式表现出来。
--泰戈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证监办发〔2010〕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监局,中国期货业协会:为落实《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介绍业务)的规范运作、风险防范与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建立专职介绍业务人员体系(一)专职业务人员是指专门从事介绍业务的人员,应具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组织的介绍业务专项培训和考试。
(二)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从事介绍业务必须具备专职业务人员,不具备专职业务人员的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不得从事介绍业务。
开展介绍业务的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参加中期协组织的专项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三)专职业务人员数量应符合《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即证券公司总部应至少配备5名专职业务人员,开展介绍业务的证券营业部应至少配备2名专职业务人员。
(四)各证券公司应根据本公司情况对专职业务人员建立系统、有效的持续培训机制,纳入公司制度体系,实行统一管理。
(五)中期协负责制定介绍业务专项培训的规划、师资准备及专职业务人员资质后续管理等工作;各证监局负责辖区内从事介绍业务人员的具体专项培训组织工作。
二、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应加强介绍业务内部管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应根据《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信息技术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通知等要求实行严格的内部管理。
内部管理应至少包括以下方面:(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应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及我会相关规定,按照权责明晰、风险可控的原则联合制定介绍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联合办法),报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加强对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人员自律管理的通知

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加强对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人员自律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日期】2013.05.31•【文号】•【施行日期】2013.05.3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加强对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人员自律管理的通知各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根据《关于做好取消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行政许可项目后续管理和衔接工作有关事项的函》(期货二部函[2013]115号)相关要求,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介绍业务)资格由行政审批转为备案管理,介绍业务人员的后续职业培训统一纳入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的期货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体系,协会不再单独组织对介绍业务人员的上岗前专项培训和考试。
为进一步加强对介绍业务人员的自律管理,规范介绍业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保证介绍业务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介绍业务人员作为期货从业人员,应当认真遵守《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要求,自觉接受协会的自律管理。
请各介绍业务机构严格按照附件1-5的相关要求组织介绍业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配合协会加强对介绍业务人员的自律管理,切实防范介绍业务风险,保障介绍业务的平稳运行,严厉打击欺诈客户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资格管理员报备制度。
为建立顺畅的日常工作联系机制,请各介绍业务机构及时填报“中国期货业协会行业信息管理平台资格管理员联系表”(附件6)邮寄至协会或发送至专用邮箱*****************。
三、介绍业务人员的后续职业培训纳入协会组织的期货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体系,请各机构严格按照“关于使用网上培训方式开展证券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7)执行。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修订)(2010)-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修订)(2010)正文:----------------------------------------------------------------------------------------------------------------------------------------------------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修订)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为了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我会会同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了《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
现予发布,请参照执行。
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二○一○年二月九日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修订)甲方:证券公司乙方:期货公司依据《合同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介绍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双方声明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一)甲方为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具有从事介绍业务的资格。
(二)甲方具有相应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进行介绍业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甲方承诺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从事介绍业务,并对所属营业部开展的介绍业务实行统一管理。
甲方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承诺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他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一)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期货公司,具有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并取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
(二)乙方具有相应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开展介绍业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乙方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承诺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他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章介绍业务范围第三条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下列服务:(一)协助办理客户开户手续;(二)为客户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证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模版

证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模版一、组织架构证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主要分为三个部门:交易部、风险管理部和营销部。
交易部:主要负责开、平、转持仓及结算等方面的业务。
具体职责如下:1. 确认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有效;2. 确认客户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开立;3. 确认客户的委托信息,包括买入、卖出、撤单等;4. 检查客户的交易资金余额情况,并确保资金的安全性;5. 负责与交易所交互信息,协调结算,确认成交账单。
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客户风险管理,监控当日风险状况并进行风险预警。
具体职责如下:1. 对客户的风险状况进行监管和评估;2. 对客户风险进行提示和预警,并及时采取措施;3. 根据风险预警的情况,对客户进行止损或调整策略的建议;4. 监督各部门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营销部:主要负责客户拓展及服务,并制定相关策略。
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客户拓展及服务策略,并执行;2. 负责制定宣传方案,与市场营销部门协作进行宣传和推广;3. 组织客户交流活动和会议,传达市场信息和投资建议;4. 负责客户需求的反馈和沟通,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
二、岗位职责模板交易员:任职资格:1. 具有证券从业经验,熟悉券商交易业务;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交流能力;3. 具有较强的快速决策能力,对市场瞬息万变可以快速掌握;4. 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岗位职责:1. 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交易操作;2. 完成相应的交易指令、交易账单;3. 根据市场情况分析市场,给出建议;4. 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制定相应的交易策略,保证客户收益。
风险管理员:任职资格:1. 具有证券从业经验,熟悉券商交易业务;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交流能力;3. 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4. 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岗位职责:1. 对客户交易执行进程进行风险监控,及时识别客户风险状况;2. 分析客户交易情况,做好风险预警;3. 给出相应的风险提示和预警,协助客户判断和处理;4. 监管并检查各项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做好风险管控。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东吴期货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实施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东吴期货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为东吴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防范和隔离风险,促进中间介绍业务积极稳妥地开展,确保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介绍业务或“IB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坚持审慎经营原则,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证券公司下属取得IB业务资格的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各营业部)开展的IB业务仅限于向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相关服务:(一)协助办理开户手续;(二)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第四条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和本实施办法,共同制定详细完备的介绍业务对接规则,明确客户开户、风险控制、信息技术、合规管理、投诉处理等流程和职责划分。
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职责由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共同承担,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主要有期货公司负责,证券公司协助期货公司开展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事业部下设期货业务部(以下简称“期货部”),专职对证券公司开展IB业务的营业部开展的介绍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并进行业务指导;期货公司设立IB管理部,与证券公司期货部对接,负责IB业务的管理、培训、协调等工作。
第六条证券公司营业部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经过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准予开展介绍业务,负责期货客户的协助开户工作;期货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与证券公司开展介绍业务的营业部对接,负责证券公司所介绍客户的开户复核、电话回访,并完成统一开户工作。
证券期货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

证券期货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本文针对证券期货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作出以下阐述。
一、业务范围概述证券期货中介介绍业务是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经纪人、代理人、中介机构向客户介绍业务、收取中介费用并代为向交易所、结算机构、银行等机构交纳相关费用、款项,以及代理客户与交易对方签订相关合同的业务。
介绍业务一般是指中介机构以客户名义,向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等机构介绍客户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业务。
二、中介介绍业务的合规要求(一)合规机构与人员的要求中介介绍业务是证券期货市场中的重要一环,其合规性直接关系到市场的正常运转。
因此,在进行中介介绍业务之前,需要确保相应的中介机构和人员符合相应的条件。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中介机构要求(1)必须是经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纪会员或代理会员、基金销售机构或其它合法机构,或者是被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境外机构;(2)必须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运营合规、客户信息保密等;(3)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各项登记备案和年检等工作。
2.人员要求(1)必须是经过相应培训且持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证书的中介人员;(2)对客户要遵循”了解客户,审慎经营”的原则,确保客户的利益;(3)在运作过程中,必须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正正当原则。
(二)中介介绍业务的具体操作要求中介介绍业务的具体操作要求包括:介绍业务的范围、开户流程、交易规则、资金管理等。
1.介绍业务范围中介介绍业务的范围分为两个方面:(1)中介介绍客户对交易所、结算机构和银行等机构进行注册登记,开立证券、期货交易账户和资金账户,以及代为缴纳相关费用;(2)中介介绍客户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包括买卖证券、期货、认购、认沽等。
2.开户流程针对客户开户流程,中介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开户服务。
开户过程中,需要遵循规范的操作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客户填写开户申请书并提供开户所需材料;(2)中介机构进行客户资料审核、二次验证等工作;(3)中介机构帮助客户开立所需账户。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1]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1]](https://img.taocdn.com/s3/m/eb0eb8c20975f46527d3e1cf.png)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本指引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信息技术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制定,对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介绍业务)的基本要求、客户开户、风险控制、信息技术、合规管理、投诉处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期货公司在介绍业务开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指引规定,切实防范和隔离风险,促进介绍业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一、基本要求(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应按照《试行办法》及本指引等相关要求联合制定介绍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联合办法),向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联合办法中涉及客户服务等方面需要公示的信息,应按照《试行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公示工作。
(二)联合办法应至少包括客户开户管理、风险控制方案、合规管理、信息技术管理、投诉处理、投资者教育、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培训方案等内容。
(三)证券公司从事介绍业务应按要求配备专职介绍业务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业务人员)。
专职业务人员是指专门从事介绍业务的人员,应具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介绍业务专项培训和考试。
(四)证券公司总部至少有5名专职业务人员,证券公司营业部至少有2 名专职业务人员。
专职业务人员发生变更时,证券公司应及时公示,在2 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所涉具体业务事项书面告知期货公司。
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应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介绍业务专项培训和考试。
(五)证券公司应根据本公司情况对专职业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建立系统、有效的持续培训机制,实行统一管理。
(六)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应成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介绍业务的管理和业务对接。
(七)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应建立期货投资者教育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与培训,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中间介绍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客户资源或介绍客户开展期货交易的业务。
以下是一份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的内容:1. 目的和范围:本协议旨在明确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之间的中间介绍业务合作关系,确保双方在执行中间介绍业务时的权利和义务。
2. 定义:2.1 证券公司:指提供中间介绍服务的证券公司。
2.2 期货公司:指接受中间介绍服务的期货公司。
2.3 客户:指由证券公司介绍给期货公司的个人或机构。
2.4 中间介绍业务:指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客户资源或介绍客户开展期货交易的业务。
3. 合作方式:3.1 证券公司应按照期货公司的要求,提供客户资源或介绍客户开展期货交易。
3.2 期货公司应按照证券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期货交易服务。
4. 资金和账户:4.1 客户开展期货交易所需的资金应由客户直接存入期货公司指定的账户,与证券公司无关。
4.2 期货公司应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客户的资金进行管控。
5. 业务费用:5.1 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应就中间介绍业务的费用进行协商,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5.2 期货公司应按照协议约定的费用进行支付给证券公司。
6. 风险管理:6.1 证券公司应对介绍的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向其提供相应建议。
6.2 期货公司应对客户的交易风险进行监控,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7. 保密义务:7.1 双方应对因中间介绍业务而获取到的客户信息和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并不得擅自泄露或使用于外。
7.2 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客户的隐私权。
8. 争议解决:8.1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提交至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8.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9. 其他条款:9.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作期满后未续签或终止的,双方不再承担相应的义务。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考点整理.doc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考点整理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考点整理
一、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07年4月20日实施;证监会监管,协会交易所自律;
二、申请业务资格条件:
前6月风险控制指标达标;
(指标:净资本≥12亿,流动资产余额:流动负债余额≥150%,净资本:净资产不低于70%对外担保负债不高于净资产的10%,负债与资产有关)
全资或控股或一起被控制、期货公司是分级会员前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达标;
总部5人营业部2人;建立第三方存管;技术系统;
三、提交材料:对应资格条件
申请书;决议;介绍业务的人;介绍业务制度文本;与期货公司拟签订委托文协议本;
技术说明;净资本指标;期货公司前2月风险监控;
资格审批:证监会20日决定;
四、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记住只是中间介绍和协助客开户而已,是期货公司直接对客户承担;
期货公司复核材料后与客户期货经纪合同;
证券公司股东、控制人开户要在派出机构备案;
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签订终止,双方5日向派出机构报告;
保存有关介绍业务的资料5年;
五、监督和处罚:
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实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
证券公司定期检查情况每半年报告派出机构;发生重大,2日报告派出机构;
取得资格后不符合业务资格和控制指标限期整改,撤销介绍业务资格;
违反业务规则:限期整改,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未改证监会责令断绝关系; 违反业务规则罚款采用70条:机构1―5倍,10―50万,负责人3―30万;。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期货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岗位管理细则模版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xx期货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岗位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IB业务)中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和xx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期货)的部门与岗位职责,控制并有效执行IB 业务规则,有效防范和隔离IB业务与其他业务的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xx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负责协调管理证券营业部开展IB业务,与xx期货进行业务对接。
第三条xx期货由金融期货部负责与xx证券的对接,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
第四条xx证券总部应至少配备5名专职IB业务人员,IB营业部应至少配备2名专职IB业务人员。
专职IB业务人员应具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IB 业务专项培训和考试。
第五条IB营业部负责人应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IB业务专项培训和考试。
第六条xx证券营业部按要求配备专职IB业务人员,至少设置协助开户岗和协助风控岗,在IB业务方面接受经纪业务管理总部的业务指导和协调。
第二章xx证券IB业务岗位设置及职责第七条xx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设立经理岗、综合岗、客户服务岗、统计分析岗、投资者教育及培训岗五个岗位,每个岗位至少配备一名符合条件的专职人员,各岗位职责如下:(一)经理岗:主持IB业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制定IB业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IB业务发展规划和管理考核办法,与xx期货金融期货部沟通、协调,负责管理IB业务投资者教育、培训及推广等事宜。
(二)综合岗:协助经理处理日常事务,接受营业部IB专职人员的业务咨询,负责协助xx证券营业部与xx期货金融期货部的协调沟通,协助经理完成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材料等工作。
(三)客户服务岗:负责监督、落实客户服务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客户投诉等。
(四)统计分析岗:负责制作IB业务相关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统计专职人员信息及变动情况等工作。
(五)投资者教育及培训岗:负责制定投资者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各证券营业部专职业务人员和IB客户投资者教育工作。
【管理】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关键字】管理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防范和隔离风险,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介绍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证券公司进行介绍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介绍业务资格,审慎经营,并对其营业部开展的介绍业务实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公司的介绍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管理。
相关自律性组织依法对介绍业务活动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资格条件与业务范围第五条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二)已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三)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且该期货公司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四)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公司总部至少有5名、拟开展介绍业务的营业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五)已建立健全与介绍业务相关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及合规检查等制度;(六)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技术系统;(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风险控制指标标准是指:(一)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二)流动资产余额不低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的150%;(三)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不高于净资产的10%,因证券公司发债提供的反担保除外;(四)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70%。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前款标准进行调整。
期货年度工作总结2024

期货年度工作总结2024期货年度工作总结2024(通用3篇)期货年度工作总结2024篇1就要过去了,时间过的非常的快。
单位策划的期货大赛,作为招商工作成员之一的我,联系了好长一阵子。
其中有很多的感触。
先前金融组和传统组都在联系,只是联系了好一阵子,效果并不是很好。
后来,公司直接主管部门的副总裁决定压缩人员,成立四人小组。
我是其中一人。
北京的期货公司,外地的期货公司我们按约定一一打电话联系,邀请他们参加我们的期货大赛。
从刚开始客户反应比较好,我们策划的比较不错,说着到价格方面,客户感觉贵。
我和领导,和期货频道的同事,和策划部的同事都拜访过客户,也很多问题也有很多我们没有想到的。
按照单位的统一部署6月中旬我们要正式开始大赛前期的投资者教育活动。
同事也在联系。
我也在联系。
北京的期货公司大部分都是我在联系。
宏源期货公司,首创期货公司,安信期货公司,中粮期货公司,中期期货公司,天汇期货公司等都联系了。
从目前看来,宏源期货领导说客户不参加了,中期期货也不参加了。
这不是我想要听到与看到的结果。
北京期货公司见得多,也参加过很多的什么这大赛那仿真交易大赛等,最终的效果不太好。
于是对于我们的活动有很多的质疑,常常报的观望态度。
我在努力着改变。
因为我在为自己做,也是为了这次活动的主要发源地是北京,具有了非常多的政治意义了。
同成员间的客户交流过程中,发现自己的思维反应是非常的不灵活。
就事论事了,没有放开思维。
不会变通,不能很好的领会。
联系了好一阵子了,每天都是很忙,有时候还搞的头晕晕的,但是效果在哪儿呢?目前还是没有看到。
下午临下班前,组长组织我们开会介绍介绍彼此联系的期货公司的情况,大家都说了。
现在我们这儿必须马上就要见一个单子,价格不再是主要的,就是为了一个脸面,一个荣誉。
我,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上海,在三个分公司内面是做的的一个。
我也同上海的同事交流了,也没有问出来个所以然。
看来归根到底还是自己的能力或者说没有抓住期货公司真正的需求或者所要的东西。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期货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合规监督检查管理细则模版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xx期货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合规监督检查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为xx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IB业务”),防范和隔离风险,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合规监督检查是指为保证xx证券为xx期货提供IB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合规监督检查包括xx证券与xx期货对IB业务进行的联合自查,以及xx证券、xx期货分别就IB业务开展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四条xx证券、xx期货分别将IB业务纳入现有的合规管理体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五条xx证券合规总监负责xx证券IB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xx证券合规部门具体实施合规检查。
第六条xx证券合规总监职责:(一)审查公司制订的与IB业务相关的业务规则、办法及流程等制度;(二)建立并有效执行IB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三)审查与xx期货订立的与IB业务相关的合同、协议等;1(四)牵头组织、领导公司的IB业务合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人员资格、客户开户、风险控制、信息技术、合规管理、客户投诉等;(五)审查IB业务合规检查报告、监管报表是否按规定时间上报监管机构;(六)与IB业务相关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xx期货首席风险官负责xx期货IB业务的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xx期货稽核风控部具体实施合规检查。
第八条xx期货首席风险官职责:(一)审查公司制订的与IB业务相关的业务规则、办法及流程等制度;(二)建立并有效执行IB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三)审查与xx证券订立的与IB业务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四)牵头组织、领导公司的IB业务合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客户开户、风险控制、信息技术、合规管理、客户投诉等;(五)履行报告义务;(六)与IB业务相关的其他内容。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前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期货市场也日渐繁荣。
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参与期货市场交易,而一些中小型期货公司为扩大自身业务规模,也开始寻求与证券公司合作,以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
为了更好地规范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之间的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本文将介绍这方面的指引。
什么是中间介绍业务?中间介绍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向客户介绍期货经纪业务并从中获取一定佣金的业务。
一些中小型期货公司为扩大自身业务规模,缺乏自身资源,就需要借助证券公司的客户资源来推广自己的期货业务。
通过合理的中介机制,证券公司可以将自己的客户资源与期货公司的交易资源进行有机结合,从而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同时,证券公司还可以通过中介机制提供给客户更加全面的投资服务,增强客户的投资信心。
如何签订中间介绍业务协议?要签订一份有效的中间介绍业务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协议的签署人员一般来说,中间介绍业务协议应由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业务负责人和期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业务负责人签署。
2. 协议内容中间介绍业务协议的内容应明确涉及到的各方义务和权利,并约定相应的佣金和分成方式。
同时,还需要对涉及到的交易及服务流程、风险提示、业务监管等方面进行细致的管理。
各方需要仔细审核协议内容,并就协议中的主要问题进行充分商议,确保协议合理稳妥。
3. 协议审批程序在签订中间介绍业务协议之前,需要完成必要的审批程序,如证券公司对期货公司的业务合规性审核、佣金分配方案的内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的论证等。
4. 协议的执行和监管签订中间介绍业务协议后,需要对协议的执行过程进行严密监管,确保协议落实到位。
在执行中,各方要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及时沟通并解决中途遇到的问题,保证合作稳定持续。
对于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防止协议执行过程存在风险。
结语通过中间介绍业务协议,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可以实现互利双赢,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
期货证券公司工作总结范文10篇

期货证券公司工作总结范文10篇期货证券公司工作总结范文 (1) --年我主要从事证券交易系统技术支持、银证产品的调试上线及其它工程实施工作。
工作主要成绩如下:⒈--年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如人员离职、借调、工程任务比较紧张、人员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沈阳金证的大部分技术支持工作都是我来负责的,其中包括柜台系统、外围系统、银证产品方面维护;银证产品调试安装、电话委托安装等。
在五月份,公司推出剩余配售产品后,由于沈阳地区安装比较早,一方面需要尽快、尽早地把它吃透、学精,为开拓市场时提供好技术支持,另一方。
川江营业部与太原街营业部的数据合并工作。
2.顺利完成了南五与南八中路营业部的数据集中工作。
3.抚顺交行电话银行中间件接口转换调试工作正在实施中。
从一年中的工作中我取得的成绩是在证券业务、技术水平、开发能力、工程项目经验上都有了提高,无论从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项目实施经验上都有了进步,对一些新产品,如内嵌和通用版剩余配售有了深入了解;对其它-、移动柜台、开放式基金代销系统等也有了一些基本了解。
成绩的取得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⒈在工作中不断积累总结,不放过任何一个小问题,深入找出问题出现原因。
⒉银证项目的进展顺利原因是去年做过类似的产品调试工作,比较详细了解银证转帐及银证通业务流程和工作原理,前后台间关系,数据流向、资金流向等问题。
⒊数据集中项目顺利完成是得益于在平时维护中对证券业务知识和柜台系统熟悉。
⒋正在实施的电话银行中间件接口调试,由起初对业务的不了解,到现在对已经对流程有了清晰了解,增强了分析处理问题能力,并有信心把它完成好。
在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1.技术业务还有待深入全面了解。
2.对网络方面知识和动手能力有待加强。
3.在维护或工程实施中,没注重对关键问题总结,并形成文档,这样便于大家来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
4.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不断地学习新业务,新知识,做到知识的更新。
改进措施:1.平时注重知识技能积累,刻苦钻研,在边学习边实践中成长。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活动,防范和隔离风险,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介绍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 证券公司从事介绍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介绍业务资格,审慎经营,并对通过其营业部开展的介绍业务实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公司的介绍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管理。
相关自律性组织依法对介绍业务活动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资格条件与业务范围第五条 证券公司申请介绍业务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二)已按规定建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三)全资拥有或者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且该期货公司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四)配备必要的业务人员,公司总部至少有5名、拟开展介绍业务的营业部至少有2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五)已按规定建立健全与介绍业务相关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及合规检查等制度;(六)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技术系统;(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风险控制指标标准是指:(一)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二)流动资产余额不低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的150%;(三)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不高于净资产的10%,但因证券公司发债提供的反担保除外;(四)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70%。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前款标准进行调整。
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10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介绍业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及银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管理工作,加强相关业务流程,根据《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IB业务是中间介绍业务英文INTRODUCING BROKER的缩写(以下简称“IB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河证券为银河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涉及的总部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二章客户开户管理第四条银河证券为银河期货介绍客户时,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备的协助开户制度。
第五条银河证券开展IB业务的营业部应在营业部现场向客户明示其与银河期货的介绍业务委托关系,解释期货交易的方式、流程及风险,告知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要求,办理协助开户手续。
第六条银河证券IB业务人员办理协助开户手续时,应向客户揭示期货交易风险,并指导客户阅读和签署《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开户申请表》、《期货经纪合同》等相关文件。
第七条银河证券IB业务人员在协助办理开户时,应对客户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
银河期货应对开户资料复核无误后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第八条银河证券、银河期货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期货业协会以及中金所的规定,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九条银河证券IB业务人员可向IB客户提供以下服务性提示:1.提示IB 新开户客户及时修改交易、资金初始密码。
2.提示客户每日登录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阅结算报表。
第十条银河证券IB营业部在协助开户时,实行双岗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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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工作总
结
汇报人:xxx
2014年上半年,我司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加快发展为主题,认真执行年初制定的工作方针政策和目标工作任务,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较好地完成上半年期货中间介绍业务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现将2014年上半年期货中间介绍业务工作情况具体总结如下:
一、2014年上半年业务经营取得较好成绩
股指期货从4月16日上市至今,市场成交活跃,持仓稳步增长,报价连续,总体情况良好。
市场总持仓从上市当天不到4000手,已经增至25000手左右;市场总成交量从上市首日的5万多手,稳步突破了10万、20万、30万手的成交量,呈持续增长趋势。
从成交额看开始超过现货,活跃客户多为商品期货市场老客户及证券市场短线交易者。
今年3月25日,我司杭州解放路、杭州西大街、湖州、温岭、海宁、绍兴、杭州湖墅南路等七家营业部首批获准开展IB业务,这为公司进一步丰富客户交易品种,提高综合竞争力奠定了基础。
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营销服务中心、风险管理部及各营业部与永安期货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期货中间介绍业务取得了相当的成果。
一是与永安期货共同制定了《期货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及相关细则,双方已联合发文实施,为以后做好期货中间介绍业务工作,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