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
水利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
水利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案件来源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农林水利局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案件来源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类流程图农业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图勘验核实不合格将所有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行政征收流程图三、林业管理站行政征收流程图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类流程图水利站初审( 2 日内完成)1.招标与拍卖( 7 日内完成)。
2.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 7 日内完成)3.专家评审( 7 日内完成)4.技术审查( 7 日内完成)5.征求相关部门意见(7 日内完成)备注:依法选择一种或数种审查方式,并通过数字标示其流程顺序。
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 均为工作日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流程图林权证发放行政许可流程图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流程图森林植被恢复费行政征收流程图水利基本项目初步设计行政许可类流程图水利站初审( 2 日内完成)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农林水利局 2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 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 的,不予受理,并向 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 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 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 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供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 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 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合法定形式,但自接受材料 2 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 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 符合法定形式的,应 当当场或者在 2 日内 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 补正的全部内容。
水利站 审核(两名以上行政执 法人员进行)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 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 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 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
告知陈述申辩权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 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 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9.招标与拍卖( 7 日内完成)。
水行政处罚工作流程
水行政处罚工作流程水行政处罚是指对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工作。
通过严厉的处罚措施,旨在维护水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一、立案阶段:1. 接受举报或巡查发现:水行政主管部门会接受来自群众举报或自己的巡查发现水污染问题。
2. 确认违法事实:根据收集的证据和现场勘查,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对违法行为进行核实和认定。
3. 立案登记:一旦确认违法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进行立案登记,并向违法单位或个人发出告知书,告知其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
二、调查核实阶段:1. 调查取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组织力量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了解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和影响。
2. 调查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形成调查报告,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的描述和分析。
3. 当事人陈述申辩:违法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说明自己的观点和辩解其违法行为。
三、听证阶段:1. 开立听证会:水行政主管部门会组织听证会,听取违法单位或个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并邀请相关的证人出庭作证。
2. 听证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根据听证会的情况,及时制作听证报告,详细描述听证会的过程和相关证人的证词。
四、处罚决定阶段:1. 审查案件材料: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在听证阶段结束后,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确认违法事实和证据的真实性。
2. 分析研究决策:水行政主管部门会根据调查报告、听证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处罚决策方案。
3. 发出处罚决定书: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向违法单位或个人发出处罚决定书,明确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并告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处罚执行阶段:1. 责令整改:违法单位或个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应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消除违法行为产生的影响。
2. 监督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对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处罚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 处罚结果公示: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对处罚结果进行公示,提醒其他单位或个人不要重蹈覆辙。
水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水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水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一、立案阶段1、收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2、验证举报或发现的事实情况3、初步核实违法行为是否属实4、决定是否立案,如立案,制作立案决定书5、将立案决定书送达涉案方,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二、调查核实阶段1、发出调查通知书要求涉案方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2、调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取证、询问涉案方当事人等3、分析、核实、评估收集到的证据三、听证阶段1、制作听证会通知书,通知被处罚方和听证委员会成员参加听证会2、召集听证会,由听证会主持人主持3、听证会进行听证、辩论、质询等环节4、制作听证会记录与意见书四、处罚决定阶段1、根据调查与听证结果,有关部门制作处罚决定书2、处罚决定书经审核后,报给主管部门审批3、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发布处罚决定书并送达涉案方4、监督部门对处罚决定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五、申诉与复核阶段1、涉案方不服处罚决定,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2、对申诉进行审查,作出复核决定3、根据复核结果,对处罚决定进行修改或维持原决定4、将复核决定书送达涉案方六、执行阶段1、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2、涉案方按照处罚决定书执行并缴纳相应的罚款3、如涉案方未按处罚决定履行义务,可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4、执行完毕后,监督部门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报告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见相关附件部分。
法律名词及注释:1、立案决定书:水行政处罚的起始文件,用于正式立案并通知涉案方。
2、调查通知书:通知涉案方配合调查,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的文件。
3、听证会通知书:通知被处罚方和听证会成员参加听证会的文件。
4、听证会记录与意见书:记录听证会过程和听证结论的文件。
5、处罚决定书:根据调查、听证和证据收集的结果,做出处罚决定的文件。
6、复核决定书:对处罚决定提出的申诉进行审查后做出的决定文件。
7、强制措施:在涉案方未按时按处罚决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手段。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1. 介绍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主要用于指导行政机关在进行处罚行为时的操作流程,确保依法进行处罚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各个环节和操作步骤。
2. 立案阶段2.1 确定案件事实和证据2.2 依法开展初步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2.3 复核调查结果,形成立案审批报告2.4 上报立案审批报告,形成案件立案决定3. 审查阶段3.1 初审案件材料3.2 确定违法行为事实和性质3.3 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3.4 形成审查意见3.5 上报审查意见,形成行政处罚决定草案4. 排期公告阶段4.1 制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4.2 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送达被处罚当事人4.3 同时发布行政处罚公告4.4 按规定期限公示行政处罚决定5. 答辩阶段5.1 被处罚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5.2 进行听证或庭审程序(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5.3 形成答辩意见6. 裁量阶段6.1 审查答辩意见6.2 根据情况进行行政处罚裁量6.3 形成行政处罚决定文书7. 履行阶段7.1 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送达被处罚当事人7.2 监督被处罚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7.3 建立和完善行政处罚履行监督和强制执行制度7.4 结束行政处罚程序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制裁的一种行政行为。
2. 当事人:指被行政机关处罚的单位或个人。
3. 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4. 立案审批报告:对初步调查结果进行复核后,形成的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证据材料等内容的汇总报告。
5. 行政处罚决定:经行政机关审查并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局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揭府办〔2007〕165号)要求,现将《揭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揭阳市水利局行政处罚流程图2、揭阳市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3、揭阳市水利局行政强制流程图4、揭阳市水利局行政检查流程图5、揭阳市水利局行政征收流程图二OO七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1:揭阳市水利局行政处罚流程图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承办岗位揭阳市水利局,揭阳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工程建设科、工管科、揭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揭阳市水政监察支队。
三、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处罚。
(二)一般程序案件:见附图1。
四、办理期限(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二)一般程序案件:自立案之日起120日内。
五、工作质量标准合法、公正、合理、公开。
六、监督制约环节揭阳市水利局办公室监督电话:8219117七、相对人权利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水利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
水利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水利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本文将介绍水利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的流程图,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内容。
1. 背景水利行政处罚是指水利部门依法对水利管理领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的活动。
而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是指在进行水利行政处罚时所需遵循的一系列程序,以确保处罚的公正、合法和有效。
2. 流程图下面是水利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的流程图:mermdgraph LRA{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 B[立案]B 不立案 > C[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相关工作结束]B 立案 > D{查明事实}D 查明事实 > E[相关证据收集]E 相关证据收集完毕 > F{听证}F 需要听证 > G[开展听证工作]F 不需要听证 > H[作出行政处罚决定]G 听证完毕 > HH 行政处罚决定 > I[行政处罚告知]I 行政处罚告知 > J[行政复议]J 需要行政复议 > K[开展行政复议工作]J 不需要行政复议 > L{行政处罚终局}K 行政复议完毕 > L3. 流程解析下面对流程图中的每个步骤进行解析: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水利部门通过巡查、检查、监测等方式发现水利管理领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立案: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水利部门进行立案,并对涉案单位或个人进行登记。
不立案:如果经初步调查后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可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查明事实:立案后,水利部门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以查明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
相关证据收集:通过调查、取证等方式,水利部门收集与违法违规行为相关的证据。
听证:如果需要听证,水利部门将组织听证活动,听取涉案单位或个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开展听证工作:水利部门在听证程序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听证会,并邀请听证委员参与。
不需要听证:如果经初步调查后认为不需要进行听证,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类运行流程图
行政处罚类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类运行流程图1. 目的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行政处罚类运行流程,并提供相关附件和法律名词的注释。
2. 流程概述行政处罚类运行流程图主要包括以下步骤:2.1 接收案件- 收到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执法机关”)发送的案件材料,包括案件调查报告、证据材料等。
- 确认案件涉及的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初步评估。
2.2 立案审查- 对收到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 如果决定立案,则编制立案决定书,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2.3 调查取证- 根据案件性质和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察、调查问询、采集证据等。
- 如果需要,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
2.4 面谈告知- 执法机关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面谈相关当事人,告知其违法事实、依据和证据,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
- 相关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面谈。
2.5 处罚决定- 执法机关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决定是否作出行政处罚。
- 如果决定处罚,则编制处罚决定书,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2.6 申诉和复核- 相关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者请求复核。
- 相关机关将依法处理申诉和复核事项。
2.7 处罚执行- 执法机关要求相关当事人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或者行为。
- 相关当事人应按时缴纳罚款、整改违法行为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如下:- 立案决定书模板- 处罚决定书模板- 申诉和复核申请表格-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4. 法律名词及注释4.1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和个人赋予的惩罚性措施。
4.2 违法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3 执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执法职权的部门或者单位。
4.4 案件调查报告执法机关在调查案件过程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包括案件事实、证据、违法行为等内容。
5. 结束语以上为行政处罚类运行流程图的详细内容,供参考使用。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通用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通用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通用流程图
送达处罚预告书
需要听证的
涉嫌犯罪
调查取证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
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并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放弃听证或超期未提出
发现违事实
结案,归档
决定不予处罚
拟处罚
不需处罚
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
送达决定书
制作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接受处罚,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况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
举行听证会
送达听证告知书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立案。
水利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
水利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一、立案阶段1. 接到案件接到违法行为举报或发现、考核、巡视、监控等方式发现涉及水利方面违法行为。
2. 审查立案对举报内容或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则予以退回或不予立案。
二、调查取证阶段3. 确定调查组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成立调查组,明确调查组组长、组员、副组长,成立办案组。
4. 确定取证方案制定取证计划,确定取证方式、时间、地点,明确取证人员和取证工具。
5. 展开调查取证对当事人、证人、相关单位进行走访、调取相关证据材料,采取勘查、封存、扣押等手段进行调查取证。
三、听证阶段6. 确定听证程序案件符合听证条件,需要进行听证程序,并由听证员主持听证工作。
7. 发出听证通知书通知当事人、代理人、证人、专家、见证人及其代理人和负有证明责任的组织派员到场参加听证。
8. 召开听证会议听证员主持听证会议,当事人、代表人、证人提出证据,回答质询,进行陈述、辩护。
四、分析认定阶段9. 分析认定证据根据形成案件的证据材料进行分析认定,化验鉴定、图文比对、交叉验证等。
10. 形成处罚意见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形成行政处罚意见书,并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五、行政处罚阶段11. 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要求认罚认罚金的当事人书面表示认罚。
12. 召开听证会议听证员主持听证会议,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予安排。
13.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合法有效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形成行政处罚决定书。
六、执行阶段14. 费用缴纳当事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缴纳罚款。
15. 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处罚部门工作人员审核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
七、结案阶段16. 撤销、变更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提出申诉或查处过程存在重大瑕疵时,依法撤销、变更行政处罚决定。
17. 删除已执行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的期限删除已执行行政处罚信息。
水行政执法程序
水行政执法程序处罚程序:流程图:案件来源(巡查发现、举报、移送等)案件受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调查报告处理审批告知(听证告知)水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复议、诉讼)。
文字说明:1、案件来源:水事违法行为一般经水政监察支队水政监察人员执法巡查发现,或由举报人举报,以及相关部门移送。
2、案件受理:发现水事违法行为后,由局水政处会支队依法决定是否受理,并派员赴现场进一步核实、了解情况。
3、立案审批:水事违法行为一经核实,既由支队提出立案建议,由局水政处审核后报局主管领导审批。
4、调查取证:立案审批后,水政监察人员即对水事违法行为依法全面展开调查,包括制作调查笔录,拍摄相关图片资料,制作录音、录像资料,摘抄相关资料,现场勘测等,调查结束后由案件承办人撰写水事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5、依法提出处理意见:由水政监察支队召集承办人及相关人员,依据违法事实,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提出处理(处罚)意见,报局水政处审核,并由局主管领导审定。
重大水事案件由水政处审核后报局水事案件审定委员会集体审定。
6、告知(听证告知):依据局审定的处理(处罚)意见,填制水行政处罚告知书(符合听证条件的,一并制作水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达违法当事人。
7、水行政处罚决定:在告知或听证告知期满后,如当事人放弃听证和陈述,我局将正式制作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如当事人陈述或要求听证,我局依法制作陈述笔录或组织听证会,再行制作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8、水行政处罚的执行:水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当事人即产生法律效力。
一方面由我局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我局的处罚决定,将由我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依法需要暂停执行的除外)。
针对有罚款的水行政处罚实行罚缴分离制度。
执法依据:(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二)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5、《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6、《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7、《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8、《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9、《江苏省防洪条例》10、《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长江江苏水域严禁非法采砂的决定》11、《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1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13、《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14、《水政监察工作章程》15、《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16、《江苏省防洪工程管理办法》17、《无锡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18、《无锡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执法制度:水行政执法承诺制度水行政执法投诉制度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程序制度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水行政赔偿制度无锡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执法范围和职责:(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市水利法规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局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揭府办〔2007〕165号)要求,现将《揭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揭阳市水利局行政处罚流程图2、揭阳市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3、揭阳市水利局行政强制流程图4、揭阳市水利局行政检查流程图5、揭阳市水利局行政征收流程图二OO七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1:揭阳市水利局行政处罚流程图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承办岗位揭阳市水利局,揭阳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工程建设科、工管科、揭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揭阳市水政监察支队。
三、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处罚。
(二)一般程序案件:见附图1。
四、办理期限(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二)一般程序案件:自立案之日起120日内。
五、工作质量标准合法、公正、合理、公开。
六、监督制约环节揭阳市水利局办公室监督电话:8219117七、相对人权利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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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
农林水利局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
农业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图
行政征收流程图
三、林业管理站行政征收流程图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流程图
林权证发放行政许可流程图
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流程图
森林植被恢复费行政征收流程图
水利基本项目初步设计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一、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政许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