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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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1. 引言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合理高效的资料管理可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为后续的施工、验收、维护等环节提供可靠的参考和依据。

本规程旨在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传递和保护等工作,确保建筑工程项目中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 资料管理流程2.1. 资料收集在建筑工程项目中,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方案、质量检验报告、验收文件等。

资料收集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进行: - 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 -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 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2.2. 资料整理收集到的资料需要进行整理,包括对资料进行分类、编号、标注等工作。

这样可以方便后续查找和使用,同时也可以避免资料的丢失和混淆。

2.3. 资料存储建筑工程资料的存储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 安全可靠:建立规范的资料存储和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方便查找:采用科学的资料分类和编号方式,可以快速准确地找到所需的资料。

- 防火防潮:选用防火防潮的资料存储设备和环境,避免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2.4. 资料传递在建筑工程项目中,资料的传递通常需要遵循文件传递审批程序。

传递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 确保传递的文件准确完整,避免遗漏和错漏。

- 注意传递方式的选择,可以通过邮件、电子文档等方式传递。

- 记录传递的时间和接收人,便于追溯和监督。

2.5. 资料保护建筑工程资料的保护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 确保资料的机密性,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资料要特别注意保护。

- 设立权限管理制度,对于不同级别和类型的人员,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

- 做好备份工作,定期对资料进行备份,以防止资料的丢失和损坏。

3. 工作责任3.1. 建设单位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的业主方,建设单位有以下责任: - 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按时提供更新的资料。

- 配合监理、施工等各方进行资料传递和共享。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技术 负责人
鬃?
内容
①质量例会制度②月评比及奖罚制度③三检及交接 检制度④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①岗位责任制②设计交底会制度③技术交底制④挂 牌制度
现场电工、焊工、防水工、测量工、砼工、钢筋工 、木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
证书齐全,符合市建委要求
分包方资质等级满足施工要求,总包对分包单位制 定管理制度可行
C5
C6
C7
工 施施施施施施施
程 工工工工工工工
管 管技测物记试质
理 与 验
理 资
术 资
量 记
资 资

验 记
量 验
收 料料录料
录收




7. 专业分类图框
施工资料
建筑与结 构专业
C1~ C7
建筑给排 水及采暖 工程
C1~ C7
建筑电气 通风与空 电梯工程 工 程 调工程
C1~ C7 C1~ C7 C1~C7
编号
验槽日期
④~⑥轴、E~F轴
01-C5-001 鬃.鬃.鬃
依据:
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号 设计变更/洽商(编号
结施4、勘察报告
) )及有关规范、规程。
验槽内容:
1、基槽开挖至勘探报告第 2、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 3、土质情况 亚粘土
(附: √ 有
3 层,持力层为3 7.46m
无钎探记录及钎探点平面布置图
3.施工资料管理的同步性要求 施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实体质量、
过程管理的核心部分,同时工程资料 完整、齐全又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 条件,因此规定施工资料整理、汇总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提高信息流转效率,保障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和编码应统一规范,确保各类资料能够快速查阅和使用。

第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保管应建立规范、安全的档案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资料的整理和维护。

第二章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与编码第一节分类根据建筑工程的阶段和内容,建筑工程资料分为以下几类:1. 设计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

2. 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审批文件、施工日志等相关文件。

3. 材料资料:包括材料采购合同、质量检验报告、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

4. 检测资料:包括工程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

5. 维修资料:包括维修合同、维修记录、保养手册等相关文件。

第二节编码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的种类和属性,可以制定相应的编码体系。

1. 设计资料编码体系:根据不同专业和设计阶段,分别进行编码。

2. 施工资料编码体系:根据工程类型、施工阶段和施工内容,分别进行编码。

3. 材料资料编码体系:根据材料种类、规格和用途,分别进行编码。

4. 检测资料编码体系:根据检测项目和检测机构,分别进行编码。

5. 维修资料编码体系:根据维修类型和维修对象,分别进行编码。

第三章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流程第一节录入建筑工程资料应在发生时及时录入系统,填写相应的属性信息和编码。

第二节检索建筑工程资料应根据编码和属性信息进行检索,以便快速找到需要的资料。

第三节借阅与归还建筑工程资料的借阅应符合管理规定,必须填写借阅申请,并经过相关审核程序。

借阅期限应在合理范围内,并及时归还。

第四节保管建筑工程资料应进行有效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一、目的与范围
1. 本规程根据《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资料管理原则
1. 安全性原则
2. 完整性原则
3. 准确性原则
4. 顺序原则
5. 及时性原则
6. 便捷性原则
三、资料管理流程
以下是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一般流程:
1. 资料归档
2. 资料整理
3. 资料存储
4. 资料借阅
5. 资料销毁
四、资料管理责任
1. 项目部
2. 工程部
3. 监理部
4. 施工单位
五、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
根据安徽省档案管理规定,不同类别的建筑工程资料保存期限如下:
1. 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永久保存
2. 施工进度计划和验收报告:20年保存
3. 合同和付款凭证:10年保存
4. 检验检测报告和照片:5年保存
5. 其他相关资料:视情况而定。

六、资料借阅管理
1. 借阅资格
2. 借阅手续
3. 借阅期限
4. 资料归还
5. 借阅记录保存
七、资料销毁管理
1. 销毁程序
2. 销毁方式
3. 销毁审批
八、附则
1. 对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2.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事项由安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的相关资料管理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第二章资料管理责任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责任应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划分如下:1. 项目负责人需制定详细的资料管理计划,并确保其执行;2. 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3. 资料管理员应保管和整理项目相关的合同、图纸、文件、报告等资料,并确保其完整和准确;4. 相关人员应按规定流程提交资料,并确保提交的资料符合规范和要求;5. 项目负责人需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章资料管理流程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资料采集:项目启动后,相关人员需及时、准确地采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2. 资料整理:资料管理员应对采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并维护资料目录;3. 资料备份:资料管理员应制定备份计划,定期对已归档的资料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备份数据;4. 资料传递:资料管理员需确保项目相关人员之间的资料传递畅通,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传递;5. 资料销毁:对于已过期或无效的资料,资料管理员应及时进行销毁,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四章资料管理要求1. 资料的完整性:所有与建筑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应完整,并按照规定归档保存;2. 资料的准确性:所有提交的资料应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3. 资料的保密性:涉及项目机密或敏感信息的资料应进行严格保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 资料的可追溯性:所有资料应能够追溯到原始来源,以保证其可信度和可靠性;5. 资料的备份与恢复:资料管理员需定期进行资料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6. 资料的传递与交流:资料的传递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第五章资料管理评估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质量和效果,应定期进行资料管理评估。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河南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河南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河南在建筑工程中,资料管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合理、高效的资料管理可以保证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为此,河南省制定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旨在规范和指导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规程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以期提高资料管理水平,推动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

一、规程的适用范围该规程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工业建筑、交通建筑等各类工程。

二、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1.全程管理原则:资料管理应始终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2.整理归档原则:对于工程资料,应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可追溯性和可检索性。

3.分类管理原则:不同类型的资料应分门别类进行管理,以便于快速查找和使用。

4.保密性原则: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资料,应加强保密措施,防止泄露和滥用。

三、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1.资料编制与验收:在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各阶段的资料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和验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资料保管与归档:对于已编制好的资料,应进行定期巡查和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对于已完成的工程资料,应按照归档要求进行整理和存档,以备后期查询和使用。

3.资料查询与提取:在工程建设中,各方需要及时查询和提取相关资料,以便了解工程进展和处理相关事务。

资料管理部门应提供便捷的查询和提取服务,并确保查询和提取的资料准确无误。

4.资料传递与共享:工程建设涉及多方合作和交流,各方之间应及时传递和共享相关资料,以便于工程进展和问题的解决。

资料管理部门应提供便捷的传递和共享平台,确保资料的安全和有效传递。

四、规程的实施方法1.加强组织管理:在每个建筑工程项目中,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资料的编制、保管、归档和查询等工作。

2.建立规范流程:对于资料的编制、验收和归档等工作,应建立一套规范的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要求,确保每个步骤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一、引言建筑工程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涉及到大量的资料管理。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合理有效地管理建筑工程资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最新版,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控制。

二、资料管理目标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便为项目各阶段的决策和工程进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同时,良好的资料管理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风险,并为后续工程的运维和维护提供便利。

三、资料管理原则1. 规范性原则:建立明确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所有相关人员按照规程进行操作,提高资料管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2. 及时性原则:各类资料应在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及时获取、更新和传递,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以支持项目决策和进程管理。

3. 完整性原则:确保资料齐全无遗漏,避免因错误或不全面的资料而对工程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4. 可追溯性原则: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资料的历史可追溯性,方便项目验收和后续工程的维护和升级。

5. 安全性原则:建立合理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四、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采集:在建筑工程开始前,制定明确的资料收集计划,包括需要收集的资料类型、来源和采集方式,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 资料归档: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并进行编号和标识,方便后续查找和使用。

3. 资料传递:根据工程进展和相关人员的需求,及时将所需的资料传递给相关人员,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及时性。

4. 资料更新:随着工程的推进和变更,及时更新资料内容和版本,确保工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资料销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不再需要的资料进行销毁处理,保证资料的安全性和空间的有效利用。

五、资料管理工具和技术1. 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档案数据库,实现电子资料的存储、检索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料管理的便利性。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使用的一套标准。

施工资料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施工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可靠性,以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本规程的制定目标是为了规范施工资料的处理流程,保障工程施工的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工程质量。

二、施工资料的分类根据施工资料的性质和用途,将施工资料分为以下几类:1. 设计资料: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勘察报告等;2. 合同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合同变更协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3. 技术资料:包括施工工艺流程、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4. 进度资料:包括施工计划、工期确认、进度报表等;5. 质量验收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工程验收记录等;6. 现场管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记录、施工日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措施等。

三、施工资料的管理原则1. 统一管理原则: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进行资料管理,确保各类资料易于查阅和使用。

2. 准确性原则:施工资料必须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完整性原则:施工资料应当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以满足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4. 保密性原则: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当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5. 存档备查原则:施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存档和备查,方便随时查阅和使用。

四、施工资料的管理流程1. 资料采集:施工资料的采集应当由专人负责,包括设计文件的获取、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工程验收等资料的收集。

2. 资料整理:采集到的施工资料应当按照事项和分类进行整理,确保相关资料的归档和查阅方便。

3. 资料审查:对采集到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4. 资料存档:将审查通过的施工资料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存档,并进行编号和标识,方便备查和追溯。

5. 资料调阅:需要使用施工资料时,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进行调阅或复制。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建筑工程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产物,工程资料的管理对于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二、资料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科学的工程资料管理机制,保证工程所需资料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2. 原则(1)规范性原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科学性原则:资料管理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工具,结合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3)综合性原则:资料管理应全面考虑各个环节的需求和关联性,形成闭环管理;(4)安全性原则:建立完善的资料备份和防护措施,确保资料安全可靠;(5)便利性原则:提供便捷的资料检索和查询方式,方便各个参与方获取所需资料。

三、资料分类与编号1. 资料分类(1)施工图纸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2)合同文件资料:包括合同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3)施工记录资料:包括工程日志、施工报告、售后记录等;(4)验收资料:包括验收报告、合格证书等;(5)质量检测资料:包括检测报告、质量追溯记录等;(6)材料报验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明等。

2. 资料编号(1)图纸资料:按照工程名称、项目编号、图纸类别、图纸序号进行编号;(2)合同文件资料:按照合同编号、文件名称和版本号进行编号;(3)其他资料:按照资料类别、资料名称、版本号进行编号。

四、资料的收集、传递与保存1. 资料收集(1)图纸资料: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进行验收;(2)合同文件资料:由招标单位或业主提供,供各方核对和存档;(3)施工记录资料: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生成并存档;(4)验收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并报送给业主或相关部门;(5)质量检测资料:由检测单位按照规定生成并存档;(6)材料报验资料:由供应商提供,并由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和存档。

2. 资料传递(1)内部传递:各责任单位间应及时传递所需资料,确保施工顺利进行;(2)外部传递:向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资料,满足验收和监督要求。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第二章资料的定义和分类1. 资料的定义资料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图纸、报告、记录等有关信息的载体。

2. 资料的分类2.1 工程设计资料工程设计资料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产生的各类文件、图纸等。

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结构计算书等。

2.2 施工过程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是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等。

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施工进度报告等。

2.3 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资料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等。

包括竣工图纸、验收报告、保修卡片等。

第三章资料的管理要求1. 资料的整理和归档1.1 资料应按照不同分类进行整理和归档。

设计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资料应分别归档,并采取适当的分类标识。

1.2 归档资料的存储环境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1.3 资料的归档应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确保及时归档。

2. 资料的保密和公开2.1 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建筑工程资料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人批准,不得泄露。

2.2 对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建筑工程资料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3. 资料的利用与借阅3.1 资料的利用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不得擅自篡改、复制或转载。

3.2 资料的借阅应符合相关规定,借阅者应遵守相关约定,妥善保管资料,不得超过借阅期限。

第四章资料的传递和交接1.1 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需要进行资料的传递,包括设计文件传递给施工单位、施工记录传递给监理单位等。

1.2 资料的传递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记录传递过程和方式。

2. 资料的交接2.1 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参与方在项目结束后,应进行资料的交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2.2 资料的交接应进行清单登记,明确交接的内容和责任。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2017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2017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2017一、前言本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工作,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资料管理责任1.项目经理负责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工作,必须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项目负责人配合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3.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规程要求将相关资料及时交接给资料管理员,并提供准确的资料信息。

四、资料整理与归档1.项目经理下发文件编号,对各项文件进行统一命名,并制定资料归档表;2.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文件编号和资料归档表归档资料,确保文件资料完整即时。

五、资料保存与借阅1.资料管理员按照规定将归档的文件资料妥善保存在指定位置;2.凡需要借阅文件资料的人员,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资料管理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借阅;3.借阅期限为不超过7天,逾期需归还,并填写归还单。

六、资料保密1.所有文件资料都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拷贝和传播;2.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涉及公司利益和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保密工作;3.凡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资料销毁1.文件资料存档期限为5年,过期后需要进行销毁;2.资料管理员应按照规定进行文件资料的销毁,并建立相应的销毁记录。

八、附则1.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对于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3.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建筑工程项目方所有。

以上规程自2017年起生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资料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合理有效的资料管理能够提高施工效率,保证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资料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二、施工现场资料的分类1.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等。

2. 合同资料:包括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

3. 材料进出场记录:包括材料的购进、存储、使用和退场等记录。

4. 检验检测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检验检测记录与报告。

5. 安全生产资料:包括安全生产台账、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等。

三、施工现场资料的管理原则1. 规范性原则:管理人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标准,确保资料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完整性原则:施工现场资料应完整、准确、无缺失,以便于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3. 保密性原则:各类资料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保密,防止泄露或被非法使用。

4. 效率性原则:资料管理程序应简化、便捷,提高施工效率。

5. 常规性原则:各类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整理、备份和归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及时更新。

四、施工现场资料管理的具体要求1. 资料的储存与归档:- 技术资料应分类、编号储存,确保图纸的无误差使用。

- 合同资料应按照合同编号、时间顺序进行归档,以便于后期的查阅和追溯。

- 材料进出场记录应按照时间、数量进行登记和储存,确保材料使用的准确性。

- 检验检测资料应妥善保存,方便后期对施工质量进行验证。

- 安全生产资料应及时更新,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资料的传递与交流:- 各类资料的传递应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记录。

- 要求参建单位实行信息共享,及时汇报施工进展和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

3. 资料的备份与保护:- 对技术资料、合同资料等应进行定期备份,并储存于安全可靠的地方,以防丢失或损坏。

- 定期检查储存设备和环境,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 工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等(A )类。

A. 5B. 6C. 7D. 82. 商务文件属于( A )。

A.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B. 监理资料C. 施工资料D. 工程竣工文件3. 工程竣工文件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等(B )类。

A. 3B. 4C. 5D. 64. 以下关于竣工图的编制及审核错误的是( B )。

A.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B. 竣工图可直接在施工图上修改并加盖竣工图章形成C. 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D. 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5. 以下关于工程资料编号说法正确的是( C )。

A. 属于单位工程整体管理内容的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待会可不写B.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施工物资用在两个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按照施工顺序填写C. 竣工图宜按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D.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及时填写,专用表格的编号应填写在表格左上角的编号栏中6. 以下关于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的说法错误的是( C )。

A.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B. 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C. 竣工图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D. 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7. 下列关于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C )。

A. 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B. 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C.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城建档案馆归档D. 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8. 由( A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A. 建设单位B. 监理单位C. 施工单位D. 代建单位9. 某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按规定送审就擅自施工,对此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A )。

DB13/T145-2024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3/T145-2024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3/T145-2024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工程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1.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明确工程资料的类型、编制、归档和报送等要求。

2.建立规范的工程资料管理系统,确保工程资料的安全、完整性和可查性。

3.完善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保持资料的长期保存和利用价值。

4.加强对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二、工程资料的编制与归档1.工程资料的编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确保准确、全面、规范。

2.工程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资料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保证归档的安全和完整性。

4.工程资料的归档要定期检查,确保归档的正确和及时性。

5.工程资料的归档要注意保密性,合理设置访问权限,避免泄露机密信息。

三、工程资料的报送与利用1.工程资料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送相关单位,确保工程资料的及时和准确性。

2.工程资料的利用应遵循规范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资料的合理使用和保护。

3.工程资料的利用应注意保密性,避免非法获取和使用。

4.工程资料的利用应促进科技创新和工程技术进步,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四、工程资料的保存与销毁1.工程资料的保存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确保资料的长期保存。

2.工程资料的保存要注意防火、防潮、防震和防腐等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工程资料的销毁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销毁的安全和合法性。

4.工程资料的销毁要注意保密性,避免泄露机密信息。

五、工程资料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要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力度。

2.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资料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要及时处理工程资料管理中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附则1.对违反工程资料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受国家机密保护的工程资料,应按照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

以上是“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下)”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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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XJJ036— 2007)简介
一、规程介绍
建筑工程资料,是反映建设工程从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以及监理、检验检测、质量验收等全过程中各环节的基本数据、测试结果的原始记录,是工程质量的客观见证;也是评价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规范情况的真实记载。

为了使我区工程资料的编制和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义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自治区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编制了这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编制的目的和原则是:规范行为、落实责任、过程控制、简便易行,适应信息化管理。

本规程规范了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对工程资料编制、管理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各个主要环节,规定了工程资料著录填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方面的工作标准要求共十三章;附录部分收录了建筑工程资料(文件)归档组卷目录及保管期限,施工阶段工程资料收集整理范围及目录,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为使工程资料用表统一,实现填写标准化和便于计算机录入与管理,编制组收集整理了常用的工程资料配套用表表式,供建筑工程执行本规程时参照使用。

二、监理资料的有关要求
1.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
《规程》3.4 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
3.4.1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对派出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4.2 监理机构应做好项目监理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以保证工程监理资料的完整、准确并符合有关要求。

3.4.3 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及时编制监理月报、专项监理报告、监理工地会议纪要等监理文件,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和存档。

3.4.4 监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施工中应由监理机构和人员签认的各类资料组织验证并签署意见,不得于事后补办、补签。

3.4.5 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并报建设单位,同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并存档。

3.4.6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移交列入城建档案馆归档范围的监理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2.监理资料管理工作流程
监理资料管理工作流程
3.竣工验收阶段资料管理工作流程
竣工验收阶段资料管理工作流程
4.监理资料的相关内容
1.《规程》4.1.2 本规程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工程建设参与方撰写、收集、整理资料的要求,将建筑工程资料的类别分为A、B、C、D 四大类:A类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属于建设工程前期关于工程项目立项、工程建设相关的专项报建与审批、工程招标与发包和建设项目管理等形成的文件;B类为监理资料,属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形成的资料;C类为施工资料,属于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关于建筑工程管理、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检验验收和施工记录等形成的资料;D类为工程后期归档资料,属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以后形成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及其它归档资料。

5.工程资料分类表(监理资料部分)
工程资料分类表
6.监理管理资料、监理记录、报告、总结类资料编制要求
6.1监理规划
《规程》7.2.2 监理规划内容包括:
⑴监理规划(B1-2)
①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形成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设施。

监理规划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②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③监理规划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编制完成后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④监理规划封面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⑵监理实施细则(B1-3)
①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②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分部、分项工程特点、施工要点和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的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③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

④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⑤监理实施细则封面应有编制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⑶旁站监理方案(B1-4)
①旁站监理方案应依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制定;
②旁站监理方应明确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旁站监理人员及其职责等;
③旁站监理方案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④旁站监理方案封面应由编制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⑤旁站监理方案应抄送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⑷项目监理机构其它控制计划文件(B1-5)
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工作需要所作的控制计划、方案等。

6.2监理记录
《规程》7.3.2监理记录(B2-2)内容包括:
⑴监理日记(B2-2-1)
①监理日记是项目监理机构在所监理工程施工建设期间每日记录气象、环境、施工状况、监理工作及有关事项的日记。

②监理日记应使用统一表式的《监理日记》记载。

③监理日记由监理人员填写并签字。

④当天日记须当天完成,不得补记,不得隔页或拆页,以保持其原始、真实和完整。

⑵旁站监理记录(B2-2-2)
①旁站监理是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监督的活动。

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详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②施工企业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计划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开始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③旁站监理人员应真实、完整、准确地作好《旁站监理记录》。

④旁站监理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现场质量检查员须共同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量检查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3监理月报
《规程》7.9.1 监理月报(B8-1)内容包括:
⑴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就工程实施情况和监理工作每月定期向建设单位所作的报告。

⑵监理月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其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7.2.1条的要求。

⑶监理月报封面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

6.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规程》7.9.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B8-3)
指项目监理机构对所监理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总体评价的技术文件。

⑴《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需在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工程预验收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

⑵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章。

补充说明:《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编制时间,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预验后、竣工预验存在的问题处理完毕并经监理人员核查存在的问题处理结果符合要求后,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编制。

6.4监理工作总结
《规程》7.9.4 监理工作总结(B8-4)
指监理单位对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工作情况的综合性总结;
⑴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7.3.1条的规定;
⑵监理工作总结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有关人员编写,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批;
⑶监理工作总结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1份监理工作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向相关单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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