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高低压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井下高低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停送电工作。
第三条井下高低压设备指各类矿井、石油、天然气、水电、通信、城市供水供气、给水、排水等单位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高低压设备。
第四条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操作安全。
第五条电力部门、维修单位和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合作配合,共同履行停送电工作。
第六条电力部门必须定期组织对井下设备进行巡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所有涉及到电力设备的维修、改造、设备更替等工作必须提前上报电力部门,并按照电力部门的要求进行停送电工作。
第八条井下高低压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证书,严禁无证无照的人员进行电力设备的操作和停送电工作。
第二章停送电流程第九条停送电工作必须按照统一的流程操作,包括以下步骤:1.编写工作计划:停送电工作必须提前编写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停送电范围、停送电时间、停送电原因、停送电设备等信息,并上报电力部门备案。
2.停送电通知:停送电工作必须提前通知受影响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包括井下电力设备操作人员、施工人员、相关生产单位等。
通知中必须明确停送电的时间和范围,以及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
3.设备检查:停送电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没有异常情况,可以安全停送电。
检查内容包括电缆、开关、保护装置等。
4.停送电操作:停送电操作必须由合格的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确保操作安全。
5.停送电复电确认:停送电结束后,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复电确认,确保电力设备恢复正常供电。
第三章停送电安全措施第十条停送电工作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安全措施,包括以下内容:1.停送电区域设置:停送电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标识,并采取物理隔离措施,确保人员不会无意进入停送电区域。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矿井高、低压停送电操作,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停电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高、低压停送电操作的管理和监督。
三、责任与义务1. 矿井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制度。
2. 高、低压设备管理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并按照要求积极配合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的实施。
3.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电力知识和操作技能,并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4. 矿井员工应严格遵守矿井高、低压停送电制度,确保个人安全。
四、定义1. 高、低压停电:指为检修、维修、清洁、更换设备等需要切断电力供应的操作。
2. 高、低压送电:指为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电力供应。
五、高、低压停送电管理流程1. 申请1.1 检修、维修、清洁、更换设备等需要高、低压停电的操作人员需提前至少24小时向矿井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1.2 申请内容包括:停电原因、停电时间、停电区域、停电范围、停电设备等相关信息。
1.3 矿井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经过评估和批准后给予回复。
2. 安全措施2.1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人员在进行停送电操作前,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
2.2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护目镜等。
2.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确保操作的安全和准确性。
3. 停送电操作3.1 操作前,操作人员需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并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3.2 操作人员需按照事先制定的停送电方案进行操作,并注意与电力供应单位的沟通联系。
3.3 操作人员需注意设备开启和关闭的先后顺序,确保设备能够顺利运行。
3.4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如设备短路、过载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矿井管理员。
4. 检修、维护4.1 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需对停送电区域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如有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低压停送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高低压停送电是指为了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对电力设备进行停电和送电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高低压停送电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停电管理第四条停电管理是指在发生紧急情况、设备维修、设备投入使用前等情况下,对电力设备进行停电操作。
第五条在停电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停电前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停电设备、建立停电范围、告知相关人员、清除现场危险物品等。
第六条停电操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
第七条停电设备操作完毕后,必须进行停电设备的检查和确认,并填写停电设备检查记录。
第八条停电操作结束后,必须对停电设备进行解除停电操作,并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运行情况正常后方可恢复供电。
第九条停电期间,必须建立安全防护措施,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停电区域,严禁人员进行操作或接近停电设备。
第三章送电管理第十条送电管理是指电力供应部门在符合安全规定的条件下,对停电设备进行送电操作。
第十一条送电操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送电前,必须进行送电设备的检查和确认,并填写送电设备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送电操作结束后,必须进行送电设备的解除送电操作,并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运行情况正常后方可恢复供电。
第十四条送电期间,必须建立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人员进行操作或接近送电设备,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送电区域。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五条在进行高低压停送电操作时,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等。
第十七条在设备停电操作期间,必须设置明显的停电标识,以提醒其他人员禁止接近停电设备。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停送电作业的安全,防止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高低压设备、配电箱和电气线路的停送电作业。
第三条停送电作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
第二章停送电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四条停送电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范围内的电气系统、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以及停送电的操作方法。
第五条停送电作业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停送电作业前,必须进行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等安全措施。
第七条停送电作业前,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章停送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第八条停送电作业过程中,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第九条严禁酒后、精神恍惚者操作停送电作业。
第十条严禁带电作业,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停送电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四章停送电作业后的工作第十二条停送电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无遗留隐患。
第十三条停送电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停送电作业结束后,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结束作业。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引言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是保障矿井安全运营的重要规范。
为了规范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我们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程序,确保安全、可靠、高效的供电服务。
二、停电管理1. 矿井电力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停电计划,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在停电前应提前通知相关岗位的员工,并确保无人工作于停电区域,避免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3. 在停电期间,应设立专门的维修人员,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
4. 停电结束后,应进行电气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三、送电管理1. 矿井电力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
2. 送电前应检查配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完好,并进行必要的接地和漏电保护工作。
3. 送电人员应提前通知相关岗位的员工,确保他们知晓送电时间和区域,避免发生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
4. 送电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配电设备的监控和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
5. 送电结束后,应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四、应急情况处理1. 在遇到突发情况,如火灾、停电、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送电措施。
2. 紧急停送电应由矿井电力设备管理人员或经授权的人员负责执行。
3. 在紧急停送电的过程中,应通知相关岗位的员工,并及时进行必要的救援和处置。
五、监督与检查1.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主动改善设备使用和管理条件。
3. 监督机构应对监督工作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届时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2. 对于未尽事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高低压停电输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停电和输电规定的实施。
第二条井上、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机组电缆、装煤机、综掘机的拖拽电缆除外),维护或搬迁期间必须切断电源。
第三条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到配电室或调车总开关处办理停电手续。
严禁趁别人停电机会,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第四条执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是经考试合格,且有合格证的本降、配电室值班员或本采区电钳工操作,其他人员禁止操作或执行停送电工作,严格执行电工工作票停交制度和操作票制度。
第五条在进行检修搬迁前,必须使用与电源电压相对应的合格电笔进行电力检查,确认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井下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其浓度在0.5%以下时方准放电),并按规定要求安装短路接地线,方可工作。
第六条切断电源时,应锁定所有开关手柄,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下警告牌并送电,其他人员无权操作。
第七条掘进供电必须执行“三专”、“两闭锁”,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风与电、瓦斯与电闭锁。
特殊变压器只允许承受4台局扇。
专供系统必须专人负责,严禁随意停送专供系统,专供系统停电检修必须征得通风部门同意。
第八条为保证安全,局扇必须由通风人员开、停。
机电人员因维修需要对机器进行测试时,通风人员应在场配合,机电人员不得开、停局扇,在任何情况下风电、瓦斯电联锁严禁甩掉不用。
第九条对于非地面临时生产或使用的管线,必须从其供电的配电室切断电源,并挂警示牌。
对于井下的采、掘、开工作面不生产或不用的线路,必须将操作开关、分路总开关停电并加锁,但局扇不得停电。
第十条无论井上、下,在检修或搬迁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结束工作票,发出送电命令,即认为线路或设备已经带电,严禁再在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一条接收输电指令的人员必须清楚发送方的要求,不清楚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
第十二条在井下任何巷道闭墙之内,不得留有任何电气设备和电缆线,必须留时,然后必须可靠地切断封闭墙内所有电气设备或线路的电源,没有特殊安全措施,任何人不得送电。
停送电管理制度(3篇)
停送电管理制度1、井上下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时,由施工单位写出停电申请报告,并制订出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当不影响安全生产时,由机电科审批。
当影响安全生产时,由主管电气的技术员报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矿领导批准。
调度室、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停送电报告必须提前一天交调度室;35KV停电报告提前二天报供电局审批;无停电报告,严禁停电。
2、对需要停高压的停电报告,必须填写“操作命令票”。
3、高压停送电操作,由专职电板工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要站在绝缘垫上,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
停电后,要将停电开关的把手闭锁,锁上专锁或专人看管,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警示牌。
送电时,由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通知送电。
4、停电工作人员到现场后,要检查设备和路线,停电后要执行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检查有无反送电的可能性,联系停送电要有专人联系。
5、停电工作完毕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当同一线路有几处工作时,每处都要检查,然后方可联系送电。
检修后,送电操作要先试验一次,无误后再正式送电,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6、高低压停电时,和恢复正常送电后,均必须汇报调度室,特别是影响扇风机供风的区域。
必须由调度室采取相应布署措施后,方可停送电。
停送电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电力系统运行和电能供应的需要,在特定条件下对电力用户停止或减少电能供应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涉及停电和限电两种情况。
停电是指由于特殊原因或计划性维修等需要,电力部门对特定地区或用户停止供电。
停电通常需要提前发布通知,以便用户做好准备。
停电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 停电计划:电力部门需要编制停电计划,明确停电地区、时间和原因,并提前通知用户。
2. 停电通知:电力部门需通过多种途径(如短信、电话、公告等)发送停电通知,告知用户停电时间和原因,以便用户采取相应措施。
3. 应急电源:对于特定用户,电力部门应当提供应急电源,以保障用户的基本用电需求。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矿井高、低压停送电是煤矿生产安全的关键环节,对于发现和消除电力系统故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矿井高、低压停送电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工作,包括电力系统故障处理、设备维修、巡检维护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1. 矿长(厂长):负责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2. 电力维修班组:负责电力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及时处理电力系统故障。
3. 工段、班组负责人:负责组织巡检、维护电力设备,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4. 生产一线操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高、低压停送电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5. 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矿井高、低压停送电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工作流程1. 高、低压停送电申报流程(1)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发现电力设备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工段、班组负责人。
(2)工段、班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按照工作流程进行高、低压停送电申报。
(3)电力维修班组接到停送电申报后,立即进行故障排查,并制定维修方案。
(4)电力维修班组在故障排除后,向工段、班组负责人报告,并申请恢复送电。
(5)工段、班组负责人确认故障排除情况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送电操作,并上报矿长(厂长)。
2.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程序(1)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向工段、班组负责人报告设备异常,劝阻使用设备。
(2)工段、班组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申报停送电。
(3)电力维修班组进行故障排查和维修,确保设备恢复正常。
(4)工段、班组负责人确认故障排除后,进行送电操作。
(5)送电操作完成后,工段、班组负责人向矿长(厂长)报告。
3. 巡检维护流程(1)工段、班组负责人定期安排人员进行巡检维护工作。
(2)巡检人员按照巡检计划进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工段、班组负责人接到巡检反馈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03
停送电工作流程
工作票签发与许可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工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工作票需经签 发、许可后方可生效。
工作票应详细注明停送电原因、停电范围、操作顺序员必须确保自身安全,穿戴绝缘鞋、 手套等防护用品。
操作人员需按照工作票要求,将需要停电的设备停电,并进 行验电操作,确认设备已停电。
在高低压设备附近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
在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 门报告。
05
停送电安全培训与演练
安全培训
培训对象
01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作业相关人员,包括电气工程师、电气操作
人员等。
培训内容
02
涵盖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的相关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
措施等方面。
培训周期
03
3
提高矿井高低压设备的管理水平,保障矿井生 产安全和效率。
内容概述
规定了高低压设备停送电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规定了停送电操作前后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明确了停送电操作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以及操作人员 的资格认证。
提出了对高低压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的措施。
02
高低压停送电规定
安全规定
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安全规定,确保停送电过程安全可靠。
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相关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必须接受培训
。
演练计划
计划制定
根据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的实际 运行情况和相关规定,制定演
练计划。
计划内容
包括演练的目的、时间、地点、 参与人员、演练流程等。
计划审批
演练计划需经过上级领导审批通过 后才能实施。
演练实施与总结
实施准备
实施过程
提前准备好演练所需的设备、材料和人员, 确保演练过程顺利进行。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电力设备停送电管理。
第三条电力设备停送电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区分高低压停电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停电过程的安全,只有在停电时刻能够有效的做到不发生任何境外电器火灾事故。
第二章高压停电管理第五条公司高压停电操作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发出停电申请:停电操作人员应提前向工程管理部门申请停电,填写《高压停电申请单》,并注明停电设备的名称、停电的日期、时间、地点、停电的原因等。
(二)停电计划制定:工程管理部门收到停电申请后,由停电管理员制定停电计划,并在停电安排清单中明确停电设备的名称、停电时间、停电地点等信息。
(三)停电准备工作:停电操作人员应提前到达停电工作现场,检查停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确认安全条件后,进行停电准备工作。
(四)发布停电通知:停电操作人员应在停电前发布停电通知,告知相关人员停电时间和停电范围,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好相关设备。
(五)停电操作:停电操作人员根据停电计划进行停电操作,结束停电操作后,确认停电设备的安全状态。
(六)恢复供电:停电操作人员应及时恢复供电,检查供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供电的安全稳定。
第六条高压停电应注意以下事项:(一)停电前,应检查停电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二)停电操作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正确的停电操作。
(三)停电操作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四)停电过程中禁止携带易燃物品进入供电设备周围,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停电操作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低压停电管理第七条公司低压停电操作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发出停电申请:停电操作人员应向工程管理部门申请停电,填写《低压停电申请单》,并注明停电设备的名称、停电的日期、时间、地点、停电的原因等。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保障高低压停送电操作的安全性。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高低压电网停送电操作过程中的电力工作人员。
相关单位应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高低压停送电操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电力工作人员证书的人员进行,并应按照规程严格操作。
第四条:高低压停送电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操作区域的安全环境。
第五条: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规程,坚持安全第一,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第二章停电第一节高压停电操作第六条:高压停电操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电力工作人员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运行原理和停电操作程序。
第七条:高压停电操作前,必须先向调度中心或相关单位报备,并领取停电操作工作票。
第八条:高压停电操作前,必须进行电源断开,确保电源线路与设备电气分开。
第九条:高压停电操作前,必须对停电区域进行周边安全检查,确保没有不明物体或危险物品。
第十条:高压停电操作时,必须采取专业工具扳动断路器,杜绝使用铁棍等非专业工具。
第十一条:高压停电操作时,必须在断路器的遮板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人员不会误触断路器。
第十二条:高压停电操作后,必须进行设备绝缘检测,确保设备断电并无残余电流。
第十三条:高压停电操作后,必须对停电区域进行再次检查,确保无任何异常。
第二节低压停电操作第十四条:低压停电操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电力工作人员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运行原理和停电操作程序。
第十五条:低压停电操作前,必须向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报备,并领取停电操作工作票。
第十六条:低压停电操作前,必须切断主线电源开关,确保电源线路与设备电气分开。
第十七条:低压停电操作前,必须对停电区域进行周边安全检查,确保没有不明物体或危险物品。
第十八条:低压停电操作时,必须切断与设备相连的电源开关,用隔离开关隔离设备与电源线路。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高低设备停送电,以及各单位配电箱和电气线路的停送电。
第二条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见附件)。
并由专业电工完成。
第三条停送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操作,停电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牌、装设遮拦的程序。
第四条认真执行工作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无论高压或低压停送电,必须明确停送电时间,并且严格遵守,如有变动,及时另行通知。
第六条在同一条线路带有两个以上单位时,若起重一个单位停电,在此停电时间,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利用该停电时间进行检修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操作,如需检修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
到送电时间,由检修单位持工作票到供电区域进行送电,并不再通知其他单位。
第七条凡在公司大院公用线路用电的配电箱(柜)需要停电,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停送电原因,报监管部,由监管部协调停送电时间后,办理停送电手续,并由相关单位签字认可。
第八条各单位自行施工或检修本单位设备,无涉及其他单位停送电的,由本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电气作业人员,按本规定第三条操作。
第九条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可紧急停电。
事后,补办停电手续。
第十条外来施工单位需停送电的,由用工单位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
第十一条各单位设备故障引起邢机公司动力厂100KV配电站跳闸后,作业人员或操作人员需立即上报各负责单位领导和总经理办公室,并由监管部上报动力厂调度和相关部门,并迅速查找原因,排除故障。
第十二条故障排除后,由负责单位派专人到动力厂调度室或配电站说明情况并签字,由动力厂变配电人员送电。
第十三条各单位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日常电力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并负责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协调内部停送电工作。
第十四条涉及邢机公司各单位施工或检修时办理停送电手续的,执行邢机公司《停送电安全管理规定》。
停电工作票因需要配电柜(箱)停电。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5篇)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基本规定1、矿属井上、下各变电所的内部所有高、低压停送电命令都由矿生产技术部调度室(以下简称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达,动力公司所属变电所供三矿的高低压供电线路的停送电亦由矿调度室负责联系和指挥,并按煤电公司及动力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2、矿区内部日常或计划性检修的停电,必须提前办理书面停电手续;供电系统出现故障需抢修处理时,严格在矿调度室的指挥下进行停送电工作。
办理停电手续时,申请停电单位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其中地面办公、生活用电的主管部门为生活服务部,具体由该部电工班负责办理;井上、下生产用电(以下称为矿井供电)的主管部门为机运部。
矿井供电的停电手续的办理职责划分为:高压电气及重要低压线路(如主扇)的手续由机运部电气工程师负责办理并经部长审批(其中停电开关属于动力公司的,必须到该单位办理,并遵守其各项规定);井下低压负荷的手续由机运部电管组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办理。
机运部办理的停电手续经生产部审批后执行,但牵扯井下局部风机的停电手续还必须经通灭部审批后才能执行。
当班未能执行的停电手续,必须作废;跨班作业的停送电手续,调度员应向下一班详细交接,以便确保安全供电。
3、在矿井高、低压供电系统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接线、拆线、检修等),必须遵守以下防止误送电措施:①、所有能造成误送电的开关(即该开关若闭合有造成触电事故的危险)都必须做到: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并由专人看守。
其中,开关属于变电所的,由变电工落实该措施、承担看守职责,调度室负责指挥、核对、记录(对动力公司管辖变电所,矿调度员也必须提出要求、落实措施);开关属于变电所以外、无专职变电工看守的(如各队自己管辖的开关),由电工作业人员(负责人)亲自落实上述措施(停电、闭锁、挂牌、指定专人看守)。
看守开关的人员严禁脱岗和疏忽大意。
凡是涉及影响井下通风和瓦斯的,必须由调度室指挥撤出该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警戒、栏杆。
地面高低压停送电制度(5篇)
地面高低压停送电制度1、高压供电线路及设备停送电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低压供电线路及设备停送电必须实行停电申请书制度,影响井上下安全和生产的必须经矿值班领导批准(计划检修以停电任务书为准)。
2、工作票必须统一编号,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字迹要工整,内容要正确,执行后的工作票要妥善保存三个月,以备检查。
3、实行工作票时,当工作完毕,工员撤离工作地点前,经工作负责工和工作许可工双方现场交接、验收,并在工作票上签字后,即为工作终结。
4、实行停电申请书须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停电后要采取验电、放电、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
工作完毕,要先拆除短路接地设施,然后再与机电调度联系送电。
5、为防止误操作,变电所的倒闸操作必须实行操作票制度。
6、操作票必须由操作工填写,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正值班监护,副值班操作。
7、操作票的内容应包括操作内容、操作顺序、发令人、操作工、监护人和操作时间等。
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隔离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的操作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接合刀闸。
9、操作票填写后,必须按系统接线图作认真审查,逐项进行核对,经值班负责人审核后,由操作人和监护人在模拟盘上进行预演,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10、变电所值班员在执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靴和戴上绝缘手套,并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11、各单位需进行停电检修工作时,必须到机电运输科办理填写工作票或停电申请书手续,机电调度员依据批准的停电工作票和停电申请书,及时下达停达电指令。
无工作票中停电申请书的,有权拒绝停送电。
12、合配电所、配电点和机房配电间值班员,当进行有关施工停送电时必须有机电运输科签发的、经领导批准的停送电申请书和工作票作业,无批准的两种票各值班员禁止操作。
13、停电检修工作必须指定专停送电负责人,负责人必须对停送电期间的安全工作负责,否则,机电调度、变电所值班员有权拒绝受理停送任务。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井高、低压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矿井生产的正常进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高、低压电力系统运行管理人员、电力维修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
三、定义1. 高、低压电力系统:指矿井内的200kV及以下的配电线路及设备。
2. 停送电:指暂时断开或切换电源供电的行为。
四、高、低压停送电的原则1. 安全第一:在进行停送电操作前,必须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2. 执行规程:所有的停送电操作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且必须由合格的电力维修人员完成。
3. 监测控制:停送电操作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控和控制,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4. 通知告知:在停送电前,必须向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通知告知,确保其知晓和配合。
五、高、低压停送电的管理程序1. 停送电计划的制定1.1 每月初,由矿井电力管理部门制定当月的停送电计划,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1.2 停送电计划应包括停电日期、时间、地点、停电原因、停电范围等内容,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停送电操作前的准备工作2.1 停送电操作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2 确定停电范围,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停送电操作方案。
3. 停送电操作的执行3.1 停送电操作必须由合格的电力维修人员进行,且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3.2 在停电前,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3 停送电操作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和控制,并保障现场的安全。
3.4 在停电期间,必须加强对重要设备的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4. 停送电操作后的工作4.1 停送电操作结束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2 在设备恢复供电前,必须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4.3 停送电操作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记录和整理,并报送电力管理部门存档。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生产设备和职工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高、低压线路的停送电管理。
第三条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原则:安全第一、规章制度、责任明确、程序规范。
第四条停送电条件:停送电应遵循矿井安全生产需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
第五条停送电程序:停送电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停送电。
第二章高、低压停电权限第六条矿井电力控制中心具有高、低压停电权限,负责对矿井电网实施高、低压停送电。
第七条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电气工程师和运行值班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具备执行高、低压停送电权限。
第三章停送电申请与批准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进行高、低压停电,必须向矿井电力控制中心提出申请。
第九条停送电申请表应包含以下内容:1. 申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 申请停送电的理由和必要性证明;3. 停送电时间、范围、期限;4. 停送电措施和措施的时间安排。
第十条停送电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应当在停送电前45分钟提交给矿井电力控制中心。
第十一条矿井电力控制中心收到停送电申请后,将立即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矿井电力控制中心进行批准。
第四章停送电程序第十二条停送电前,应由矿井电力控制中心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告知停送电时间、范围。
第十三条根据停送电计划,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做好停送电前的准备工作,包括:1. 停送电区域内的设备和电路的检查和维护;2. 停送电区域内的设备和电路的预处理工作;3. 相关部门、人员在停送电前应脱离电源并予以控制。
第十四条停送电期间,只有经批准的工作人员可以进入停送电区域。
第十五条停送电期间,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得到监控和保护,必要时应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十六条停送电期间,如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给矿井电力控制中心,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五章停送电记录和汇报第十七条停送电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停送电记录,包括:1. 停送电区域;2. 停送电时间;3. 停送电原因;4. 停送电措施和措施的时间安排;5. 停送电期间的工作情况;6. 停送电区域内设备的运行状况。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
高低压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高低压停送电是指在电力设备进行检修、维修及其他安全需要的情况下,切断设备供电或者恢复供电操作的过程。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高低压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二、停送电申请和审批1. 所有停送电需提前申请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材料应包括停送电日期、时间、地点、范围、原因、工作内容等详细信息。
2. 停送电申请应由设备运行部门或管理人员填写并提交,主管部门应按程序审核并批准后方可进行停送电操作。
三、停送电前准备工作1. 停送电前设备运行部门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工作状态正常并准备好停送电所需的工具和配件。
2. 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涉及停送电的相关人员安全撤离,并做好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3. 清理运行现场,清除杂物,确保工作区域整洁,并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隔离措施。
四、停送电操作流程1. 停电操作:a. 根据停电范围和设备的电压进行停电操作,确保停电时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被切断电源。
操作人员应在切断电源后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备内所有电流都已完全切断。
b. 停电后应及时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无误。
c. 停电期间,禁止随意操作设备,并确保设备周围的警示标志清晰可见。
2. 送电操作:a. 在确认设备维修或检修完毕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送电操作。
b. 送电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操作人员应在送电后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备无误。
c. 送电操作应按照规定步骤进行,逐级恢复设备供电。
在确认恢复供电的设备正常运行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五、应急处理1. 在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按照事故应急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2. 在停送电期间,发现设备异常或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六、工作记录和总结1. 停送电操作应有详细的操作记录,包括停电和送电的时间、设备范围、操作人员、操作步骤和检查结果等。
高低压停送电制度
高压停送电制度1、停送电必须由经过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值班电工或变电工进l行。
2、停送电必须专人联系,无特别情况,不许调换他人。
严禁用电话或带信及其它方式联系.3、计划性检修时,没有办理停送电手续,任何人无权进行停送电操作.4、停送电联系人必须确认停送电的所有操作完成后方可离开。
5、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安全措施,并做好记录.6、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两票制度,事故状态下,可不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并可由一人单独进行操作。
非变电工不得擅自操作高压室内所有电气设备。
7、操作前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用具,操作中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
8、高压柜停电前严禁开柜门,送电前必须检查柜门是否锁上.9、操作过程中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者应负监护不到的责任,操作一项,查看一项。
10、工作票、操作票审批程序及填写注意事项.1)停送电工作票有分管技术员及分管电气厂长签名后才能生效,表格中各项要填写清楚,技术安全措施完善,任务明确,时间和申请单位要详细,联系人要签名.2)操作票由当班值班变电工填写,谁操作,谁填写并签名,监护人也应在监护人一栏中亲自签名后送交队长或技术员审批签名后生效,两票齐全后才能生效。
3)操作票填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不得改动,填错后必盖“作废”章,不准撕掉,已执行的操作票须盖“执行”章。
一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项任务.4)严格执行唱票操作制度。
即:监护人按操作顺序高声唱票,每次一步,操作人复诵,每步操作完毕由监护人在读条后打“√"。
11、馈出柜断路器停送电操作1)停电(1)分真空断路器,并确认已分断;(2)将小车由工作位置摇至试验位置;(3)合接地开关,并确认已合上。
2)送电(1)真空断路器,确认在分断位置;(2)分断接地开关,确认已分断;(3)将小车由试验位置摇至工作位置;(4)合断路器开关.低压停送电制度1、停送电必须由经过业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值班电工或变电工进行.2、停送电必须专人联系,无特别情况,不许调换他人。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
井下高低压停送电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井下高低压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停送电操作,减少事故发生,并适用于所有涉及井下高低压设备的工作场所。
二、定义1. 井下高低压设备:指井下电气设备中的高压设备、低压开关设备、变电站等设备。
2. 停电:指将井下高低压设备从电网中断开,停止供电。
3. 送电:指将井下高低压设备重新与电网连接,恢复供电。
三、责任与权限1. 井下高低压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停送电计划和组织实施。
2. 井下高低压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执行停送电操作,并确保安全。
3. 井下高低压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参与停送电操作。
四、停电操作流程1. 停电前的准备工作1.1 清除设备附近的杂物和危险品。
1.2 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正常工作。
1.3 关闭设备的总电源开关。
1.4 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其安全撤离。
2. 停电操作步骤2.1 操作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2 检查设备的地线和接地装置,确保良好连接。
2.3 将低压设备的主开关置于“关”位。
2.4 切断高压设备的电源,关闭高压开关,并加锁。
2.5 进行有关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填写停电记录。
2.6 若需要维修或更换设备,则在停电记录中注明。
五、送电操作流程1. 送电前的准备工作1.1 清除设备附近的杂物和危险品。
1.2 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正常工作。
1.3 通知相关人员,确保其安全撤离。
2. 送电操作步骤2.1 操作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2.2 检查设备的地线和接地装置,确保良好连接。
2.3 验证低压设备的主开关处于“关”位。
2.4 建立高压设备的电源,关闭高压开关的加锁装置。
2.5 进行有关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填写送电记录。
2.6 若已维修或更换设备,则在送电记录中注明。
六、应急情况的处理1. 发生火灾或其他危急情况时,立即切断电源,并按应急预案处理。
七、培训与监督1. 对井下高低压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了解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维修车间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
维修车间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操作规程1、停、送电制度:1.1将工作范围的各方进线电源断开,使工作人员处于停电设备的范围内工作。
1.2对工作设备确认无电后,应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1.3工作负责人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检查,认可无问题后,方可办理送电手续。
1.4送电人对设备进行检查,特别要核对需送电设备是否符合工作所填的实际情况,后才能送电。
1.5送电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设备情况,运行正常后才能离开现场。
2、联系制度:2.1变压器的停、送电操作,必须事先向动力厂提出申请。
2.2经动力厂同意后,分厂填写停、送电作业票送动力厂。
2.3动力厂按作业票中的要求停送电操作,操作完后通知分厂。
3、作业票制度:高低压电气设备部份停送电工作应执行高低停送电工作票。
3.1工作票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停、送电范围、停送电时间以及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安全措施等。
3.2工作范围应在工作票中用简单系统图加以注明。
3.3在工作票中,应填写清楚所要停、送电的隔离开关和断路器的编号。
3.4工作终结要实行送电前的检查,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名。
4、监护制度: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
4.1在部份停电、高空等危险地带施工必须有监护人,监护人应时时刻刻注意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4.2带电作时,除应监护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外,还应注意工作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工具,工作位置是否安全以及操作方法是否正确。
4.3工作中,监护人如因故离开时,必须另指定监护人并告知工作人员。
当替代监护人来到场之前原监护人不得离开监护现场。
4.4监护人发现工作人员中有不正确的动作或违反规程的作法时,应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有权令其停止工作。
5、挂牌制度:5.1须将要检修或停电的设备切断电源,并将选择开关转至零位,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安全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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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压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停送电规定执行。
第二条井上、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机组电缆、装煤机、综掘机的拖拽电缆除外),检修或搬迁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三条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到所属配电室或分路总开关办理停电手续。
严禁趁别人停电机会,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第四条执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是经考试合格,且有合格证的本降、配电室值班员或本采区电钳工操作,其他人员禁止操作或执行停送电工作,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
第五条在进行检修搬迁前,必须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合格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井下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其浓度在0.5%以下时方准放电),并按规定要求安装短路接地线,方可工作。
第六条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下警告牌并送电,其他人员无权操作。
第七条掘进供电必须执行“三专”、“两闭锁”,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风与电、瓦斯与电闭锁。
一台专用变压器只允许负担同一个采区内的4台局扇。
专供系统必须专人负责,严禁随意停送专供系统,专供系统停电检修必须征得通风部门同意。
第八条为保证安全,局扇必须由通风人员开、停。
机电人员因检修需试机时要有通风人员在场配合,机电人员不得开、停局扇,在任何情况下风电、瓦斯电联锁严禁甩掉不用。
第九条对于地面暂时不生产或不用的线路,必须从其供电的配电室切断电源,并挂警示牌。
对于井下的采、掘、开工作面不生产或不用的线路,必须将操作开关、分路总开关停电并加锁,但局扇不得停电。
第十条无论井上、下,在检修或搬迁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结束工作票,发出送电命令,即认为线路或设备已经带电,严禁再在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十一条接受送电命令的人员必须清楚发令人的要求,不清楚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
第十二条在井下任何巷道闭墙之内,不得留有任何电气设备和电缆线,必须留时,则需将闭墙之内一切电气设备或线路可靠地切断电源,没有特殊安全措施,任何人不得送电。
第十三条在送电之前,地面降配电人员要详细检查工作票是否结束。
井下地区电钳工要详细检查被送电的电气设备、线路是否有“三无”、“失爆”问题存在,风电、瓦斯电闭锁是否正确,瓦斯浓度是否允许,否则禁止送电。
第二节降配电室及配电峒室停送电操作第十四条除遵守一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十五条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清楚被操作设备所属的供电系统和用途,操作前还必须提前与有关单位人员联系,并及时向本单位调度汇报,允许后方可操作。
第十六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开关时,必须带合格的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
第十七条在降配电(峒)室更换、检修设备时,必须到上一级降配电(峒)室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和操作票,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第十八条停送电在操作前,要详细检查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否则即认为设备外壳带电,人员不得接触设备外壳。
第十九条在降配电(峒)室检修完毕后,必须清点工具,接地组数是否与用电有关,否则不准送电。
第三节掘进工作面停送电操作第二十条在掘进安装、更换、拆除电气设备或线路时,除遵守一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十一条掘进工作面停送工作,必须由熟悉本工作面供电系统的合格的电钳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
第二十二条掘进头停送电,必须事先和有关单位人员取得联系,并向矿调度汇报,允许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三条在送电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详细检查设备、开关状态是否正常;闭锁是否正确;本工作面瓦斯检查工是否同意,并交给送电牌,否则不准送电。
第二十四条在设备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必须到上一级开关办理停送电手续,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告牌,其他人员不得更改摘牌。
第二十五条风机停止运转时,联锁开关必须能切断供风区域内全部电源,瓦斯检查人员必须立即命令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第二十六条掘进工作面每班完工后,生产队组必须指定专人将其联锁开关停电,并加锁。
第二十七条 127V手持式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操作手把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否则不准操作。
第四节采煤工作面的停送电操作第二十八条采煤工作面停送电工作,除遵守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十九条采煤工作面的停送电工作,必须由熟悉本工作面供电系统的合格的电钳工进行。
第三十条在工作面进行电气设备或机械设备检修时,必须有专人到上一级开关办理停送电手续,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告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摘牌。
第三十一条采煤工作面遇到穿洞时,必须遵守掘进的停送电规定。
第三十二条在设备上检修,必须在停电状态下进行,不准带电作业,不准带电打开防爆盖。
如必须进行带电打开时,要制定安全措施,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第三十三条当遇到主风机停风后,工作面电气维护人员必须及时了解本工作面的电源是否切断,并协助安检员、瓦检员撤人,应得到瓦斯检查工允许后方可送电。
第三十四条操作千伏级电气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靴。
第三十五条操作127V手持电气设备时,操作手把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
第五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第三十六条执行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考试合格且有合格证的本配电室或本采区电钳工。
其他人员禁止操作或从事配电室的停送电工作。
第三十七条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在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告牌和本人的停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告牌并送电,其他人员无权送电。
第三十八条井下有人值班的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无人值班的配电室必须上专用锁,只有专责人员方能打开。
采区专责电钳工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随时和调度联系。
第三十九条井下所有漏电保护,每天必须专人试验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发现人为甩掉漏电保护,对责任人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罚款2000元。
各配电室队组要认真接受汇报,填写好试验记录。
第四十条井下停送电及检修设备实行“三联锁”制度。
正常情况下,由需要停电检修设备的队组,提前一天填报《有计划检修申请卡》,本队队长或机电队长同意并签字后,报矿停送电负责人签字。
需要停高压时,机电矿长长签字后交施工负责人。
具体现场操作停送电工作时,停送电负责人、瓦斯检查员、施工负责人三人必须同时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从事停送电工作。
上井后将票交回矿长保存。
第四十一条需要临时停送电或处理故障时,由施工人员征得队领导同意后,汇报调度站,由调度员请示井区停送电负责人同意后,由井区停送电负责人口头命令停送电工作。
施工人员接到命令后与瓦斯检查员一同进行停送电工作。
如需配电室停高压时,采区电钳工接到井区停送电负责人的口头命令与检修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共同在场进行停送电工作。
第四十二条《临时停送电卡》由当班调度员填好,调度站保存。
第四十三条两个队以上平行作业需要从事停送电工作时,除提前一天填写《有计划停送电申请卡》外,井区停送电负责人必须有一人在现场或调度站亲自指挥停送电工作,否则严禁从事该项工作。
井区停送电负责人:机电主任、机电区长、井区机电工程师、机电队长、机电技术员。
第六节停送电工作票签发规定第四十四条工作票最早可由工作负责人提前一天办理。
第四十五条工作票填写一式三份,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一份交机电科调度,其余两份由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所属变配电室(机房)办理。
第四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工作票可在现场办理,一式两份。
工作票的签发由机电矿长签发电科调度且留有记录。
第七节停送电工作票的履行第四十七条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所属配电室(机房)经值班员(司机)允许后,方可工作,工作票的编号应在现场进行。
第四十八条工作前值班员(司机)应向机电科调度汇报,调度员接到值班员(司机)的电话,应与值班员(司机)详细核对工作内容、开工时间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十九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不办理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本内,并汇报机电科调度,履行许可手续,工作前必须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1、设备事故:运行中的设备发生故障或危及设备、人身安全,需要紧急抢修的,工作量在4小时之内的。
2、线路事故:线路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有扩大的可能性,不立即处理将危及人身安全,可能造成火灾或设备严重损坏,工作量在4小时之内的。
3、以上事故处理如不具备上述条件,短时内不能处理、修复,需转入事故检修,应填写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执行工作监护规定。
第八节职责范围第五十条机电科调度是对外联系、对内统一指挥的中心。
各队组、各将配电室、各机房在停送电工作及设备运行上必须服从调度站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第五十一条工作票所列人员即签发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34条所规定的安全责任。
第五十二条机电科调度接到值班员(司机)的汇报后,调度员、将压站、配电室(机房)三方进行电话联系,并询问工作内容,认真督促停、送电工作的执行情况,三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工作。
第五十三条供电系统工作票的签发,应由供电系统停送电负责人签发,特殊情况下由指定的队干、领导签发。
第五十四条在各机房、车房的进线电源上工作,工作票签发人应由供电系统停送电负责人签发。
第五十五条在马家坡新村供神堂咀配电室的电源馈出盘及线路上工作,工作票应由供电系统停送电负责人签发。
第五十六条其余机房、车房的停送电工作由各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停送电负责人签发,特殊情况下由各单位指定的领导负责签发。
第五十七条各机房、车房的进、出线路或各机房、车房的电气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由各单位负责管理。
第五十八条10KV进行停送电工作时,应执行“谁停电谁挂牌”的原则,停送电工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一人工作,工作前应先汇报机电科调度,并向调度员详细汇报工作内容、开工、完工时间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九节停送电安全工作规定第五十九条不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电线)在检修、安装、迁移、拆除、解、接电源等工作,都严禁带电作业。
第六十条不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电线)虽已断开电源,但未妥善完成接地、验电、放电、短路工作之前,仍属于带电部分,均不得触及设备(包括电缆、电线),更不得进入盘内。
第六十一条在双电源供电的线路和设备上停电工作(包括环行供电),或双回路上任停其中一回线路工作时,必须同时切断工作地点两侧电源,以防反馈,并必须在工作地点两侧都进行接地、短路工作,使工作人员出在两侧地线之中工作。
第六十二条凡停电设备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的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断开开关和刀闸的操作电源,应拨掉保险,刀闸操作手把必须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