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中的逻辑与经验--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还是逻辑?辩论赛 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还是逻辑?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正方辩词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辩友:首先,我要明确指出法律的生命存在于经验而非纯粹的逻辑推理。
虽然逻辑思维在法律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法律是一门应用科学,其最终目的是解决社会问题和维护公平正义。
经验是法律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基石,它包括法律实践、判例、法学研究等方面的积累。
首先,经验是法律实践的结果。
法律的真正价值在于其能否为人们解决实际问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新问题不断涌现,而只有通过实践经验的积累,法律才能不断适应和回应这些新问题。
光靠逻辑推理是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通过对历史案例和实践情况的深入研究,吸取教训和经验,才能形成切实有效的法律规则。
其次,经验是法律判例的灵魂。
判例法体现了历史上法律实践中的经验总结,通过前人的智慧和经验教训,可以为今后的法律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判例法不仅在英美法系中有广泛运用,而且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判例法的使用必然建立在经验之上,只有通过对一系列类似案件判决结果的观察研究,才能推导出合理有效的法律原则。
最后,经验是法学研究的基础。
法学是对法律的学术研究和理论探讨,而这些研究往往以实证研究为基础。
法学家通过对历史案例和现实问题的深入研究,分析其中的规律和原则,从而推导出对法律制度和决策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
逻辑推理在法学中只是一种工具,而经验是构建法学理论的基石。
综上所述,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
经验是法律的实践基础、判例法的灵魂和法学研究的基础。
只有通过积累经验,法律才能真正为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并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持续发展。
谢谢。
正方辩词二辩:尊敬的主持人、各位评委:我将进一步阐述法律的生命在于逻辑而非经验的观点。
首先,逻辑思维是法律推理的基础。
作为一门严密的学科,法律需要通过逻辑推理来形成规则和原则。
法律中的各种条文、公约和法规都是通过逻辑思维来构建的,这些规则和原则在实践中通过逻辑推理来解释和应用。
法律案例中的推理(3篇)
第1篇一、引言推理是法律案件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它关乎案件的真相大白,关乎法律的公正执行。
在众多法律案例中,推理贯穿始终,成为解开案件谜团的钥匙。
本文将以“张三故意杀人案”为例,探讨法律案例中的推理艺术。
二、案情简介张三,男,25岁,无业。
某日,张三因与邻居李四发生争执,怀恨在心。
一日,张三趁李四不备,持刀将其刺伤,致其死亡。
案发后,张三潜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侦查过程1. 现场勘查:侦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李四躺在血泊中,身边有一把血迹斑斑的匕首。
现场附近没有发现张三的踪迹。
2. 证人调查:侦查人员对李四的亲朋好友进行走访,发现张三曾因琐事与李四发生过争执,且关系恶化。
3. 抓捕嫌疑人:根据证人提供的线索,侦查人员发现张三曾于案发当天下午出现在现场附近。
随后,侦查人员将其抓获。
四、法庭审理1. 张三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称因与李四发生争执,一时冲动将其刺伤。
2. 公诉机关认为,张三故意伤害李四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3. 辩护律师提出,张三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偶犯,请求从轻处罚。
五、推理过程1. 现场勘查推理:侦查人员根据现场勘查发现,李四被刺伤后,匕首仍在现场,说明凶手在行凶后并未逃离现场。
结合证人调查结果,侦查人员推断凶手为张三。
2. 证人调查推理:证人提供的信息表明,张三与李四关系恶化,有作案动机。
侦查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张三曾因琐事与李四发生过争执,这为张三的犯罪动机提供了佐证。
3. 物证推理:匕首上的血迹与张三的血型相符,进一步证实了张三为凶手。
4. 时间线推理:根据证人提供的线索,张三在案发当天下午出现在现场附近,结合侦查人员掌握的线索,推断张三有作案时间。
5. 自首情节推理:辩护律师提出张三有自首情节,但根据侦查人员掌握的证据,张三在案发后并未主动投案自首,而是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供述罪行。
六、判决结果法庭审理后,认为张三故意伤害李四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张三无期徒刑。
对法律适用中的逻辑的理解
对法律适用中的逻辑的理解对法律适用中的逻辑的理解摘要:逻辑学作为一门基础学科,是以推理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它的本质是一致性(无矛盾性)和系统性。
同时逻辑学作为一门工具性极强的学科,有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向,即与其它具体学科结合所形成的应用逻辑的发展。
本文将重点谈谈对法律适用中的逻辑的理解。
关键词:逻辑学法学法律逻辑实质推导目的推导价值推导一、逻辑学的本质及其发展我们在不同场合使用“逻辑”一词所表达的具体涵义也不尽相同,但是逻辑学作为一门基础科学,它是企图避免矛盾并系统地构造自身的科学,每当提及这门科学,人们无疑是要追求思维的一致性(无矛盾性)和系统性,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因此本文认为,逻辑学是以推理为其主要研究对象,一致性(无矛盾性)和系统性是它的本质。
逻辑学可以分为经典逻辑和非经典逻辑两大类。
经典逻辑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它是只有真假二值的外延逻辑;遵守矛盾律和排中律;追求推理的确定性和保真性;它所指的蕴涵是实质蕴涵;它不包含模态词;并且它是基于离散性分析。
不完全具有这些特点的众多的逻辑学分支我们统称为非经典逻辑。
我们都知道,经典逻辑的典范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在追求一致性(无矛盾性)和系统性方面已经达到了极致。
对于这一点就不再详述了。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一致性(无矛盾性)和系统性是形式的,而非实质的。
其它各种非经典逻辑。
如:模态逻辑、多值逻辑、相干逻辑、弗协调逻辑、应用逻辑等,或者是基于实际应用的需要对经典逻辑的修正和扩充,或者是将逻辑的基本原理应用与其它具体学科,但是它们在追求的无矛盾性及系统性是恒久不变的。
回顾逻辑学的发展,历史表明,迄今为止在逻辑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并不是逻辑学家们的创造,没有丰富的实际思维材料,就不可能有关于正确思维的经验总结,也就不可能有逻辑学这门科学。
涅尔夫妇在谈到逻辑学的发端时指出:“因为逻辑并不单纯是有效的论证,而是对于有效性的规则进行考察,所以只有当手中已经掌握了大量的进行推理或论证的材料,逻辑才能自然产生。
法学的逻辑思维
法学的逻辑思维一、引言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它不仅仅是一门知识体系,更是一种思维方式。
法学的逻辑思维是指在法律领域中运用逻辑思维方式进行问题分析、判断和推理的能力。
本文将以法学的逻辑思维为主题,探讨其特点和应用。
二、法学逻辑思维的特点1. 严密性法学逻辑思维注重推理过程的严密性。
在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过程中,需要进行严密的推理和论证,确保结论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归纳与演绎法学逻辑思维既包括归纳思维,也包括演绎思维。
归纳思维是从具体案例中总结出普遍性规律,而演绎思维则是从普遍性规律推导出具体结论。
法学逻辑思维通过归纳和演绎的运用,帮助法学者理清问题的本质和规律。
3. 概念的明确性法学逻辑思维强调概念的明确性。
在法律领域中,概念的准确定义是问题分析和解决的基础。
法学者需要对法律中的各种概念进行准确的界定和理解,以确保思维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 案例分析法学逻辑思维常常通过案例分析来进行问题的研究。
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法学者可以寻找案例之间的共性和差异,推导出普遍性规律,并为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法学逻辑思维的应用1. 法律问题分析法学逻辑思维可以帮助法学者分析法律问题。
通过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案例的分析,法学者可以理清问题的关键点,确定问题的本质,从而进行合理的判断和推理。
2. 法律规则的解释和适用法学逻辑思维可以帮助法官和律师解释和适用法律规则。
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法学者需要通过对法条的解读和案例的分析,确定法律规则的含义和适用范围,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3. 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法学逻辑思维可以帮助法学者进行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通过对法律规则的分析和比较研究,法学者可以发现制度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方案,以促进法律制度的发展和进步。
4. 法律实务的指导和规范法学逻辑思维可以为法律实务提供指导和规范。
通过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法学者可以总结出实务中的经验和教训,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指导和规范,以确保法律实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逻辑学在法学中的作用探讨
逻辑学在法学中的作用探讨作者:赵楠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一直以来,很多人都把逻辑学看做是一门玄之又玄,形而上的科学。
逻辑学似乎变成了一种只是被用以研究而不是被拿来使用的对象。
而逻辑学作为一门工具学科,在日常生活中最能体现其使用价值的要数在法之领域。
前苏联法学家B•H.库德里亚夫采夫曾说过“:逻辑学对于法学,特别是对于定罪的意义是不容置疑的。
大概社会生活的任何领域都不会像在法的领域那样,由于违背逻辑规律、造成不正确的推理,导致虚假的结论而引起如此重大的危害。
推理的逻辑性,在侦查和审判案件时严格遵守正确的思维规律——对于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是基本的、不可缺少的要求”。
逻辑是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逻辑学主要研究的就是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规则的学问。
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包括:概念、判断、推理,其中推理正是思维活动过程的表现。
“法律逻辑是一门关于法律思维规律、规则与方法的学问。
”法律思维活动过程主要表现为法律的推理过程。
法律的推理体现在侦查破案、诉讼、裁判案件、适用法律的活动过程中。
黑格尔在《逻辑学》一书中写道“:逻辑对于刚开始研究逻辑以及一般地刚开始研究各门科学的人说来是一回事,而对于研究了各种科学又回过来研究逻辑的.人说来则是另一回事。
”一、法学的逻辑研究方法(一)逻辑实证主义逻辑实证主义(Logicalpositivism)它是以经验为根据,以逻辑为工具,进行推理,用概率论来修正结论。
逻辑实证主义的理论体系和方法对法学研究的影响是源于思想体系的延续性和关联性,这是实际存在的一种天然联系。
法学家们把某些特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并主要通过归纳的方法从该法律制度中提取一些基本的观念、概念和特点,进行比较,以确定一些共同的因素,再从这些基本因素演绎出系统的法律理论。
但是正如孔德所指出的,任何通过抽象思维把握现象背后所谓本质联系的努力都是多余的,徒劳的。
逻辑实证主义迷信归纳推理,主张归纳万能的思想也限制了法律的逻辑研究。
法律逻辑学的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三,男,40岁,某市居民。
张三的父母均已去世,留有房产一处。
张三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分别是张四和张五。
张三的哥哥张四已婚,有一个女儿,张五未婚。
张三的房产继承问题引发了一场法律纠纷。
张三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他作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然而,张四却主张,他应当优先继承房产,因为他有女儿,需要为女儿的生活和教育提供保障。
张五也认为,作为兄弟姐妹,张三、张四、张五应当平分房产。
二、法律逻辑学分析1. 案件事实的认定(1)张三、张四、张五均为张三父母的子女,具有平等的继承权。
(2)张三、张四、张五均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相同。
(3)张三、张四、张五的继承份额应当平均分配。
2. 法律逻辑学推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张三、张四、张五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张三、张四、张五的继承份额应当平均分配,因为他们在继承顺序和继承资格上具有相同性。
(3)张四主张优先继承房产,但其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当平均分配,除非法律规定有特殊情况。
三、案件判决根据以上分析,法院认为:1. 张三、张四、张五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 张三、张四、张五的继承份额应当平均分配。
3. 张四主张优先继承房产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张三、张四、张五平分房产。
四、法律逻辑学启示1. 在继承纠纷案件中,应当遵循法律规定,认定案件事实。
2. 在进行法律逻辑学推理时,要注重法律的适用性和继承人的继承资格。
3. 在处理继承纠纷时,要充分考虑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4. 在继承案件中,要充分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五、结语张三的继承权纠纷案,充分体现了法律逻辑学在继承纠纷案件中的运用。
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逻辑学推理和案件判决的分析,我们认识到,在处理继承纠纷时,要遵循法律规定,充分考虑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则解析的法律逻辑与推理
01
02
03
04
归纳推理
通过对大量具体案件的分析, 总结出一般性的法律适用规则
。
演绎推理
从一般性的法律原则或规则出 发,推导出具体案件的裁判结
果。
类比推理
参考相似案件的裁判结果,对 当前案件进行推理和判断。
设证推理
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通 过间接证据和逻辑推理,对案
件事实进行推断和确认。
04
法律规则的逻辑解析
通过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等方式进行实践锻炼
1 2
案例分析
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理解案例中的法律 问题和争议焦点,运用法律逻辑与推理方法进行 分析和判断。
模拟法庭
参与模拟法庭活动,扮演不同角色进行模拟审判 或辩论,锻炼口头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
3
法律实务实习
参加法律实务实习项目,接触实际案件和法律问 题,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提高解决实 际问题的能力。
推理是法律逻辑的运用
在法律实践中,通过运用法律逻辑进 行推理,可以得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结 论。
03
司法解释的逻辑分析
司法解释的概念和作用
概念定义
司法解释是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 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 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 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
作用阐述
司法解释对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 导审判实践、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 意义。
司法解释的逻辑结构
前提条件
司法解释的制定必须依据宪法和 法律,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合法
性。
逻辑关联
司法解释针对具体法律条文进行解 释,需要分析法律条文的内涵、外 延、构成要件等,确保解释的准确 性和逻辑性。
法理学导论要点
法理学导论——复习引论:第一节法学一、法学的概念(P1)◆法学(属于社会学科):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知识体系,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求法律问题答案的学问。
法学是一门实践学问。
◆中国传统律学特点:1.重视逻辑归纳,而较为轻视逻辑演绎;2.重视考据,轻视理性论证;3.重视实用技巧,较为轻视学理阐释;4.重视刑事,轻视民事◆现代法学的知识范式是由西方的学者确立的,当下中国法学在理论框架、基本概念和方法等方面也大体来西方。
二、法学的性质(P3)◆实践性构成法学的学问性质1.法学的研究总是指向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的;2.法学具有务实性;3.法学是反映人的经验理性的学问,是人的法律经验、知识、智慧和理性的综合体现;4.法学是职业性知识体系,它使用的语言是冷静的刚硬的简洁的合逻辑的行业语言;5.法学研究反映人类价值观、价值倾向和价值意义的社会事实。
三、法学的研究对象(P4)◆概括讲:法学研究法律现象:1.法律制度问题;2.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问题;3.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如何对应的问题第二节法学思维与法学方法一、法学思维(P7)法学思维:是指法学者在研究法律现象时所持的思考立场,态度,观点,价值和方法。
◆法学思维的特点1.法学思维是实践思维;2.法学思维是以实在法(法律)为起点的思维;3.法学思维是问题思维;4.法学思维是论证的思维、说理的思维;5.法学思维是评价性思维;二、法学方法(P10)◆广义上法学方法包括法学构建方法、法学研究方法和法律适用方法◆狭义上法学方法指法律适用方法◆法学方法的主要任务是指导法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从有效的法中发现法,为其面临的法律问题或纠纷找到裁判依据。
◆法学方法论以事实的认定和法律规范的寻找为中心,包括:1.法条的理论; 2.案件事实的形成及其法律判断; 3.法律的解释;4.法官从事的续造之方法;5.法学概念及其体系的形成第三节法理学一、“法理学”一词的演变及含义(P11)(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运行的机制。
法律逻辑学案件运用(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逻辑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推理和论证的学科,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法律逻辑学的运用有助于提高法官的推理能力,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法律逻辑学的概念、特点、运用方法以及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法律逻辑学的概念与特点1. 概念法律逻辑学,又称法律推理学,是研究法律推理、论证及其规律的学科。
它以逻辑学为基础,运用逻辑学的原理和方法,对法律推理、论证进行规范和分析,旨在提高法律推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特点(1)规范性:法律逻辑学以逻辑学的原理和方法为指导,对法律推理、论证进行规范,确保推理的合理性和论证的有效性。
(2)实践性:法律逻辑学的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司法实践,为法官提供推理和论证的指导。
(3)综合性:法律逻辑学涉及法学、逻辑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三、法律逻辑学的运用方法1. 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一种从个别事实归纳出一般结论的推理方法。
在法律逻辑学中,归纳推理主要用于证据分析、案件事实认定等方面。
运用归纳推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全面收集证据,避免片面性;(2)对证据进行分类、归纳,找出规律;(3)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避免孤立看待。
2. 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一种从一般原理推导出个别结论的推理方法。
在法律逻辑学中,演绎推理主要用于法律适用、案件定性等方面。
运用演绎推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理解其含义;(2)分析案件事实,找出与法律条文相关联的要素;(3)根据法律条文和案件事实,推导出结论。
3. 类比推理类比推理是一种根据两个或多个相似案件的事实、情节、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相似性,推断出结论的推理方法。
在法律逻辑学中,类比推理主要用于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
运用类比推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选择与待解决问题相似的案件作为类比对象;(2)分析类比对象与待解决问题之间的相似性;(3)根据类比对象的经验,推断出结论。
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
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是人们在思考和行动中常用的两种方法。
逻辑法则是指通过推理和演绎来得出结论,而经验法则则是基于个人或集体的经验和实践来制定行动方案。
本文将从定义、特点、优缺点、应用场景等方面详细阐述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
一、逻辑法则1.定义逻辑法则是指通过推理和演绎来得出结论的方法。
它基于严密的思维过程,通过分析前提条件,运用规律性原理推导出结论。
2.特点(1)严密性:逻辑法则要求思考过程必须严谨、精确,不能有任何漏洞。
(2)规范性:逻辑法则遵循一定的规范,例如三段论等。
(3)普遍性:逻辑法则具有普遍性,可以应用于各种领域。
3.优缺点(1)优点:① 精确:逻辑法则能够准确地得出结论,避免主观臆断。
② 严谨:逻辑法则要求思考过程必须严谨、精确,能够排除错误或偏差。
③ 可靠:逻辑法则得出的结论具有可靠性,可以被广泛接受和应用。
(2)缺点:① 局限性:逻辑法则只能应用于已知条件下的推理,无法涉及未知或复杂情况。
② 时间成本高:逻辑法则需要进行严密的思考和分析,时间成本较高。
4.应用场景逻辑法则广泛应用于各种领域,例如科学研究、哲学思考、法律判断、商业分析等。
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运用逻辑法则来解决问题和做出决策。
二、经验法则1.定义经验法则是基于个人或集体的经验和实践来制定行动方案的方法。
它依赖于过去的经验和知识,通过试错和反馈不断调整行动方案。
2.特点(1)灵活性:经验法则具有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实践性:经验法则依赖于实践经验和知识,能够更贴近实际情况。
(3)主观性:经验法则受到个人或集体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大。
3.优缺点(1)优点:① 灵活性:经验法则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更贴近实际情况。
② 实践性:经验法则依赖于实践经验和知识,更具有可操作性。
③ 可靠性:经验法则基于过去的实践和经验,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2)缺点:① 局限性:经验法则受到个人或集体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大,无法应对未知或复杂情况。
试论法律推理中的逻辑思维
试论法律推理中的逻辑思维作者:宋永强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8年第05期摘要:法律是严谨的,人具有理性和感性。
在有些时候,人的生活常识和感性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比如有些人是好人,人们根据这个命题很容易错误的推导出有些人是不是好人。
本文研究法律推理中常见的逻辑思维,用法律逻辑学知识分析案例。
揭示法律推理逻辑思维的重要性。
关键词:逻辑思维;法律推理一、错误运用法律逻辑思维的案例在彭某扶老人反被讹的案件中,法官的判决有这么一句话:本院认定被告是被原告撞伤。
……如果被告(这里指扶老人的彭某)是见义勇为做好事,他应该抓到撞伤人的人才是符合常识的;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完全可以说明事实自行离开。
但被告没有这么做,行为与情理相悖。
这种推论很显然没有任何逻辑性可言。
法官判决中的这段话其实是一个二难推理。
它的原理如下:如果s,那么q;如果s,那么r;非q或者非r,所以非s。
在这里s表示彭某做好事,q表示抓到撞到原告的人,r表示说明情况自行离开。
法官的思维情况是彭某没有抓撞到原告的人,也没有说明情况之后自行离开,所以彭某没有做好事。
这个推论形式是有效的,但是不可靠的。
一方面这个逻辑思维可以用两种方法进行破斥。
第一,s和r以及s和q不是条件关系,从s既不能推出q也不能推出r;第二,选言支没有穷尽。
另一方面,即使能得出彭某没有做好事,也无法有效推出彭某撞伤了被告。
根据彭某行为有悖常理,就算得出彭某不是见义勇为不是做好事,难道就能得出老太太是彭某撞的吗?显然不能,因为没有做好事和撞人不是同一个概念。
在这里的推理过程中,法官没有遵循同一律而想当然地认为没有做好事就是撞伤了人,没有弄清楚二难推理要穷尽选言支并且要确保假言命题前件必然要推出后件。
只有这样,这个推论在形式上才是有效的。
二、司法中常见的逻辑错误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如果仅凭感觉,就会得出这样的错误推理:不知道作案情况的人就没有作证的义务。
以法律视角审视法律逻辑在法律应用中的作用
以法律视角审视法律逻辑在法律应用中的作用[摘要]对于法律逻辑是什么,在法律逻辑学界是一直从未停歇争论的问题。
然而,时至今日尚无定论。
文章介绍了不同学者对于法律逻辑的认识和态度,并通过阐述法律逻辑在法律适用当中的重要作用,得出了法律逻辑的重要性。
[关键词]法律逻辑;司法实践;现代逻辑一、何为法律逻辑目前,法律逻辑学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学术体系,提到法律逻辑学,仍被视为一个怪异且冷门的研究,许多个人学术观点大量存在。
由于法学家们不愿意把精力放在一种方法论上,而那些熟通方法论的人,又未必对法律有兴趣,所以法律逻辑学的困难使其裹足不前。
第一种观点认为:“法律逻辑就是普通逻辑在法学领域中的具体运用,其理论基础就是形式逻辑所阐述的原理。
”[1]同意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逻辑并不具备什么特定的研究对象,其只是在形式上,运用逻辑原理在法的理论、法的规范和法的实践中的应用。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就是法律中的逻辑问题,法律逻辑就是形式逻辑在法律规范或法律活动中的应用。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法律逻辑作为一门学科,应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
[2]现在很多学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这些学者认为法律逻辑作为一门学科,是应该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的,而其作为逻辑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法律逻辑的研究应是与一般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相对应、相关联的。
由支持后一种观点的学者们的观点中,我们可以简单地将法律逻辑定义为:法律逻辑是一门主要研究法律思维形式及其逻辑方法的科学。
法律逻辑的历史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建立以传统逻辑或一阶逻辑内容为框架的法律逻辑体系,并将这些理论广泛地运用于法律思维领域之中;第二阶段主要是从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扩展到了法律发现或获取问题的研究;第三阶段主要是对事实发现、法律获取、诉讼主张与裁决证成的规律、规则与方法进行系统的研究,逐渐地建立以事实推理、法律推理、判决推理与法律论证理论为主要内容的不同于传统逻辑与一阶逻辑框架的法律逻辑体系,并将这些理论应用于事实的发现、法律的获取、诉讼主张与裁决的证立之中。
法律逻辑中法律推理在个案中的适用以及法律推理在法律中的适用
法律逻辑中法律推理在个案中的适用以及法律推理在法律中的适用----以个案分析入手雪特兰【摘要】论文正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律推理的概述,要紧从法律推理的概念、分类、特点等方面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和总结。
此外,文中还分析了实践中法律推理的要紧方法,有助于更好地对其进行运用。
第二部分是通过个案分析从侧面展现了法律推理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出了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法律推理在审判中的应用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重法律知识轻推理能力、重言词证据轻逻辑推理、重形式法律推理轻实质法律推理等。
第三部分结合个案展现的我国司法实践中运用法律推理存在的诸多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视野来探寻解决路径。
[关键词]法律推理方法个案分析法律适用【正文】法律推理是一种纠纷的解决方法。
它部分是科学,部分是艺术。
——[美]帕托一、法律推理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与事实两个的判定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那么,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1]。
即推理在法律学领域中的运用,大体上是对法律命题运用一样逻辑推理的过程。
依照推论的对象的不同,法律推理分为制定法推理与判例法推理。
研究法律推理的对象,判例法系〔英美法系〕国家,法律推理的著作要紧集中在法官,他们的判决意见含有大量推理;而在大陆法系国家中,法律推理那么更多地是法学家的研究领域,出于学术研究的需要,同时也因为法院判决在推理方面并不周详[2]。
但我们研究法律推理的对象不应仅限于法官判决或法学著作,法律推理在法律领域中是广泛运用的,从立法、执法、司法、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以至一样公民的法律意识中,都有法律推理的活动[2]。
目前,法律推理有说明推导、还原推导、辩证推导、衡平推导、演绎和类比推导几种模式。
[3]所谓说明推导,是规那么的具体化,即指在遇到〝法无明确之文〞时,依照法律的逻辑结构、法律的意图或目的、法律的价值取向等相关法律知识,探寻法律条文的〝确切含义〞,对法律条文加以明确化、确定化和具体化,澄清法律条文的含混和疑问。
法律逻辑论文
法律逻辑实践应用探讨【摘要】法律逻辑是一种应用逻辑,是法律领域中思维的重要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它理所当然以基本的逻辑观念为基础勾践其理论体系,以不同的理论视角及多个维度进行研究,目的在于解决法律领域的逻辑问题。
本文将从法律逻辑视角审视法律领域的逻辑问题,通过对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和性质进行初步认识,以法律逻辑的视角来探讨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的今本问题,进而探讨法律思维工具和方法论意义。
关键字:法律逻辑应用法律思维法律逻辑是法律领域的一种思维工具,在法律领域内逻辑的运用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其作为作为法律领域中的思维的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理所当然地以基本观念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以不同的研究视角和多个维度进行研究,其目的在于解决法律领域的逻辑问题。
随着法律逻辑的应用研究的深入,我们必须解决诸如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性质、法律思维的工具与方法论意义等丞待解决的研究,以使法律逻辑学更好的发展。
一、法律逻辑的逻辑基础、研究对象和性质法律逻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之所以能够存在,就在于它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和基本问题。
(一)法律逻辑的逻辑基础。
法律逻辑作为法律领域内的一种思维工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立足于法律,以解决法律领域中的逻辑问题为目的,构建独立的理论体系。
逻辑学可分为经典逻辑与非经典逻辑,经典逻辑从真值意义上看,它只具有真假二值,它所指的蕴含是实质蕴含,它遵循矛盾律和排中律,追求推理的确定性与保真性,且不包括模态词。
经典逻辑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类形式逻辑,如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和谓词逻辑。
而非经典逻辑通常缺乏一个或多个经典逻辑所具有的特性,非经典逻辑的基本原理是基于实际应用的需要或者是对经典逻辑的修正和扩充,或者是将逻辑的基本原理应用于其他具体学科。
在研究逻辑学这一门基础学科时,当然会强调其工具性价值和方法论意义,并且它所追求思维体系的一致性和系统性是不变的。
卡多佐在《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中对逻辑的解释:“如果没有足够的理由,我并不打算通过映入不一致,无关性和人为的例外来糟蹋法律结构的对称性。
63. 为什么逻辑思维对法律工作者尤为重要?
63. 为什么逻辑思维对法律工作者尤为重要?63、为什么逻辑思维对法律工作者尤为重要?在法律的领域中,逻辑思维宛如一座灯塔,为法律工作者在复杂的案件海洋中指引方向。
它不仅仅是一种思维方式,更是解决法律问题、维护公平正义的关键工具。
首先,逻辑思维有助于法律工作者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条文。
法律条文通常具有严谨的结构和精确的表述,要正确解读它们,需要运用逻辑推理。
例如,在面对一个具体的法律条款时,需要明确其前提条件、适用范围和法律后果。
通过逻辑分析,可以判断某个案件的事实是否符合法律条文所设定的条件,从而决定是否适用该条文。
如果没有清晰的逻辑思维,可能会对法律条文产生错误的理解,导致适用法律不当,影响案件的公正裁决。
其次,逻辑思维能够帮助法律工作者进行严密的论证。
在法庭上,无论是检察官的指控,还是律师的辩护,都需要建立在逻辑严密的论证基础之上。
以律师为例,要为当事人进行有效的辩护,必须从案件的事实出发,运用逻辑推理和证据分析,构建一个连贯、合理的论证体系。
比如,通过对证据的逻辑梳理,证明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只有论证具有逻辑性,才能说服法官和陪审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者,逻辑思维有助于发现案件中的矛盾和漏洞。
在调查案件的过程中,法律工作者会接触到大量的证据和信息。
通过逻辑分析,可以发现这些证据和信息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
如果存在矛盾和漏洞,就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以确保案件事实的准确性。
例如,证人的证言与物证之间相互冲突,通过逻辑思考,可以发现其中的问题,进而寻找真相。
逻辑思维还能使法律工作者在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时保持清晰的头脑。
在一些涉及多方当事人、多个法律关系的复杂案件中,如商业纠纷、民事侵权等,各种法律关系相互交织。
只有依靠逻辑思维,才能理清这些关系,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比如,在一个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中,需要分析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各个环节的法律关系,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
法律适用中逻辑三段论之认识
法律适用中逻辑三段论之认识本文档格式为WORD,感谢你的阅读。
最新最全的学术论文期刊文献年终总结年终报告工作总结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实习报告单位总结摘要逻辑三段论作为大陆法系法律适用过程中最重要的演绎推理方式,其关键是确定大前提和小前提,而尤以认定特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为其核心内容。
本文探讨如何确定大前提和小前提,并指出逻辑三段论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运用存在的局限性,进而帮助法律人在法律适用中正确的运用逻辑三段论。
关键词法律适用三段论推理方式D90A1009-0592(2013)03-003-02法律适用过程中常用的法律推理方式,依其思维结构可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而这三种推理方式中尤以演绎推理为大陆法系国家最常用之法律适用的推理方式。
演绎推理的逻辑思维模式即为著名的逻辑三段论。
一、法律适用的逻辑三段论之内涵三段论的系统理论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
它是由两个含有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判断作前提得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为结论的演绎推理。
在大多数一般的简单案件裁决中,法律适用过程其实是逻辑三段论的推理论证、得出一定法律效果的过程。
逻辑三段论概括起来,即:法律规范(T)为大前提;特定的案件事实(S)为小前提;以一定法律效果的发生为其结论(R)。
其逻辑结构可以简单的表示为:T→R(具备T的要件时,即适用R的法律效果)。
S=T(特定的案件事实该当于T的要件)S→R(关于认为特定案件事实,适用R的法律效果)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范(T)一般有众多要件特征组成,因此特定的案件事实(S),必须符合该法律规范(T)所有的要件特征,才能发生该法律规范所定的法律效果。
而这一思维模式也被称为确定法律效果的三段论法。
依据上述过程不难判断,一般的法律适用的过程最主要的步骤是确定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和认定作为小前提的具体特定的案件事实。
一旦确定了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并认定了具体特定的案件事实,只需运用涵摄的方法即可获得一定的法律效果。
法律考试答题技巧经验总结
法律考试答题技巧经验总结在法律考试中,掌握一些答题技巧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合理的解题方法和策略,我们可以提高答题效率,准确把握考点,从而取得更好的成绩。
本文将总结一些法律考试答题技巧,帮助高中学生及其家长更好地应对法律考试。
一、审题准确审题是解答任何题目的第一步,对于法律考试尤为重要。
在阅读题目时,要仔细理解题意,确定题目要求,确保自己理解准确。
有时候,题目中会有一些关键词或者限定条件,我们需要特别注意。
例如,题目可能会要求分析某个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这时我们就需要具体解释该法律条文,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二、理清思路在回答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理清思路,确定解题的框架和逻辑。
可以先在草稿纸上列出关键点,然后根据这些关键点进行展开。
例如,如果题目要求分析某个法律问题的利弊,我们可以先列出正反两方面的观点,然后逐一进行分析和比较。
三、注重逻辑推理在法律考试中,逻辑推理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需要通过合理的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
在解答题目时,可以运用一些逻辑推理的方法,例如概括法、对比法、因果法等。
这些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清思路,准确回答问题。
四、注重案例分析在法律考试中,案例分析是常见的题型。
通过分析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原则和规定,并将其应用到具体的情境中。
在解答案例题时,可以先对案例进行梳理,找出关键信息和问题点,然后根据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分析。
同时,我们还可以借鉴类似的案例,从中得出一般性的结论,以备将来类似问题的解答。
五、注重细节处理在法律考试中,细节是决定分数高低的关键。
我们需要注意细节的处理,尤其是在解答选择题时。
有时候,选项之间的差别可能非常微小,我们需要仔细辨别,找出最准确的答案。
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一些常见的易混淆点,例如法律术语的区别、法律规定的具体细节等。
六、多做练习题最后,多做练习题是提高法律考试能力的有效方法。
通过做题,我们可以熟悉考试的题型和出题方式,提高解题的速度和准确性。
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意义和方法
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意义——听倪北海讲座《侦查逻辑与侦查实践》有感法律逻辑学是在研究思维形式、逻辑结构以及逻辑规律的基础上探讨法律领中特有的逻辑现象和逻辑问题的一门科学,它为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工作提供了重要的逻辑思维方法。
学习法律逻辑学对于提高法律工作者的推理能力,进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
首先,法律逻辑思维对法律实践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在侦查工作中,案件总是发生在侦破工作之前,而且犯罪行为通常又是在隐蔽条件下实施的,侦查人员不能直接得知,也不会因为侦查人员认识的需要而重演再现。
社会现象本来就十分复杂,犯罪现象更是无奇不有,加之犯罪者作案后为了逃避罪责通常还会制造假像给工作人员设置障碍,使案件的侦破更是难上加难,所以,侦查人员想要了解案件事实进而侦破案件,就只能在搜集和占有材料的基础上,借助于一系列逻辑推理而实现。
案件的侦破工作的每一步都离不开侦查人员对逻辑推理的运用。
例如在倪北海老师讲述的案例《时间的控告》中,侦查人员就是在搜集一系列材料如草木灰掩埋的血迹、沾有血迹的茶木梆、对现场的勘验以及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的基础上,进而通过一系列的逻辑推理,顺藤摸瓜,查到犯罪嫌疑人,从而才使案件真相大白。
倪北海老师分析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流程的主要环节和步骤:“立案—现场勘察、访问—案情分析—排查犯罪嫌疑—寻找和甄别犯罪证据—审查和认定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
然而,在案件侦查的整个流程中,不论哪一个环节,哪一个步骤,都离不开逻辑思维。
特别是在“案情分析”、“排查犯罪嫌疑”和“寻找和甄别犯罪证据”等几个关键环节,更加需要规范细致而有效的逻辑思维。
对于案件的成功侦破,能正确运用逻辑思维准确认识案件多方面的不同本质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法律逻辑学有利于提高法律工作者的表达能力,有利于提高法律工作者准确地表达思想和严密地论证思想的能力。
思维同语言是密不可分的,表达是否清楚、准确,首先思维必须清楚,对一个问题的论证,只有当思维清晰、把握了层层的推理关系,才有可能使论证做到逻辑严谨、具有说服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法律适用的概况 [德]魏德士在其所著法理学一书中对
该问题有精辟的论述,它将之称为“目光 的来回穿梭”寻找“合适”的法律规范的 过程受到法律适用者前理解的影响。在开 始寻找之前,他就已经尝试将纠纷或事实 归入特定的法律领域(民法、公法或刑法) 中,而且常常归入更精辟的分支学科(侵 权法、公共建筑法、婚姻保护、环境法等) 因此,法律适用开始与将与法律相关的事 实行为同全部规范(“实然”与“应然”)联 系在一起。法律适用者必须检验他面临的 “问题”是否并且怎样在法律秩序的某一 个领域中得到规定。他的目光将在事实与 法律秩序的相关部分之间来回穿梭。
对 C·C·兰德尔论合同法的书的评论中。” 在同年出版的《普通法》中他再次重申了 这个观点。霍姆斯在《普通法》开篇就说:
时,法院应当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予以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调解合 同经当事人双方签署和公安机关盖章依法 成立后,如果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法定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对 时代需要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 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不管你承认与否, 甚至法官和他的同胞所共有的偏见对人们
[作者简介] 关羽,女,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 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政法。
展创造法律。在经验主义法律观看来,法 律的生命在于经验,逻辑并不是法律发展 中唯一起作用的力量,尽管法律可以按照 一整套合乎逻辑的方法确立相应的概念、 规则,但法律时时受到社会不规则因素的 影响,且它是历史;
引言 要想对该问题有一个彻底的了解,我
们首先要对法律适用的概念有所了解。法 律适用是根据法律秩序对具体纠纷得出判 决并进行说明。法律适用者必须作出判 决。与其他规则适用者一样,他必须说明 在个别情况下法律适用为什么会产生具体 的、“这样的”结果。 人们也将这种工作 也称为“法律修辞学”(j u r i s t i s c h e Rheetoric),“法律论辩”(juristische Begrumentation)。
从更为根本的意义上说,经验判断 方式所蕴涵的衡平、灵活赋予法律以适应 性等价值功能不仅对判例法国家具有重要 地位,就是在成文法国家也同样重要。只 有根据社会现实要求,不断地用经验判断 方式创立的相应的规则,才能避免和减轻 制定法的僵化,保持其生命力。另外,某 些抽象的成文法规则,其具体适用本身就 是建立在经验判断的基础上的,离开了经 验判断,这些作为原则的抽象规则就会成 为空中楼阁。比如在民法领域中,为人们 津津乐道的“帝王条款”——诚实信用原 则的适用,本身就是一个经验判断的过 程。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依赖的是法 官的经验,而不是从法律条文中去寻找具 体规定。
即自始无效。对损害赔偿问题的解决,本 文认为,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也可以根 据原有的法律关系,即依据道路交通事 故损害赔偿纠纷向法院起诉。实践中,常 常会出现当事人认为赔偿协议存在瑕疵
在随后的司法生涯中,霍姆斯以不同 的语言一再重复了这一主题。比如,他在 1897 年 1 月 8 号波士顿大学法学院新大厅 落成典礼上的著名的演讲《法律的道路》 中,也谈到了逻辑在法律中的作用问题。
而要求法院予以变更的情形。道路交通 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调解合同属于和解合
他认为在“决定法律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力 量”问题上,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观念,认
同,是当事人双方以一种新的债权债务 关系代替原来的损害赔偿关系。同时,依 法理当事人仅请求变更道路交通事故损 害赔偿民事调解合同的,法院或者仲裁
为“在法律发展中惟一发挥作用的力量是 逻辑。”尽管霍姆斯认为“在最宽泛的意 义上,这一观念的确是正确的”,(由此我 们可以知道霍姆斯并不是反对逻辑在法律
理的保护,失去法律的公正。(不能适用逻 辑演绎方式的情境。) (二)法律适用中的经验
1、由霍姆斯谈起法律适用中的经验 霍姆斯是美国法律史上最重要的人物 之一。对于美国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都有 重大的影响。他的思想散落在他众多的司 法意见、书信、演讲和文章中。霍姆斯是 美国法律史上最重的人物之一。对于美国 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都有重大的影响。他 的思想散落在他众多的司法意见、书信、 演讲和文章中。托马斯? 格雷说霍姆斯是 “美国法律史上最伟大的先贤”, 没有人在 法律中扮演的角色比他更重要。波斯纳也 认为霍姆斯是美国法律界的惟一的导师人
在法律适用中,逻辑演绎方式的重要
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法律本身是人们理
性思维的产物,理性思维无法脱离逻辑思
[内容摘要] 法律适用者应该将有效的法适用
于他们所面临的问题纠纷,但在实际运 用过程中却常常会出现法律适用的问 题,尤其是法律适用的方法问题,一些 法律适用者侧重于对逻辑演绎方式的运 用而忽视经验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但 也有一些法律适用者注重经验而轻视逻 辑演绎方式。本文针对法律适用中存在 的上述问题,对法律适用的两种方式进
因此急需修改法律。 (一)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演绎方式
1、逻辑演绎方式的简介 近现代法制发展过程表明,法律适 用的方式存在逻辑演绎与经验判断的分 歧。如果拿到一份法院的判决书,你会看 到其中有“本院查明……”、“本院认为— ——”、“根据 X X X 法第 X X X 条的规定, ———判决如下,”等文句。这就是我国 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普遍采用的 三段论式的逻辑演绎方式。首先是大前 提“找法”,即“寻找”一个对某一类型 社会关系的抽象案件事实进行调整的法 律规范;其次是小前提,即认定本案的具 体事实属于大前提限定的抽象关系的具 体表现;最后是推论,即裁判。这可以从
引出法律适用中的逻辑和经验两种方法。 再由此展开本文所要谈论的要点。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过 这样一个案例,其大意是,某患者在医院 死亡,其尸体被人冒领送到殡仪馆火化, 殡仪馆未检验申请人的有关证明,在收费 后即将尸体火化,骨灰也未留存。死者家 属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和殡仪馆赔偿其 精神损失。法院一方面认定殡仪馆有过 错,另一方面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此问题 为由驳回原告的请求。电视栏目点评专家 确认殡仪馆构成侵权行为,但主持人问及 法院为何驳回原告请求时,点评人认为, 这是法律上的无奈,《民法通则》所保护的 人身权利类型没有与本案相对应的情形,
调解书》并在调解书上盖章,但是这一系 债权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
列工作之目的在于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损害 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
赔偿民事调解工作的顺利有效,不能仅仅
因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民事调解工
[参考文献]
作中的客观存在以及在《道路交通事故民
1、沈明磊、王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事调解书》盖章就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行探讨,指出各自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 并在此基础上指明对二者在法律适用中 的运用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观念。
二、法律适用的方法——逻辑与经验 我们可以由一个案例谈起,看看如今
的法律适用到底存在什么样的问题,由此
能得到发挥。 2、逻辑演绎方式在适用中存在的不足 然而,任何好的制度都是相对合理
的,逻辑演绎的适用方式也不是万能的。
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调解 合同的效力
在于经验”就是其中的一个著名的命题。 根据斯科特·布鲁尔的文章,霍姆斯
上文已经论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 偿民事调解合同在性质上等同于一般的民
关于“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 验”的观点“首次出现在 1880 年,在一篇
事合同,在类型上属于和解合同。那么,如 果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调 解合同的效力问题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
梭”是法律适用的普遍特征。它首先选择 可能“适用于”该事实的(一个或若干)法 律规范。然后淘汰(由于各种原因)被证 明不能适用的法律规范。对生活事实与规 范的事实构成进行权衡最终是将纠纷涵摄 于相关规范的重要手段。换言之:法律适 用由根据规范标准对生活事实所进行得比 较性观察和评价组成。对事实和规范进行 比较性的归入分成若干步骤和阶段。它影 响着法律适用的一切具体行为。
发展历史。它不能被当作由公理和推论组 成的数学书。”在《普通法》中,他还多 次提到类似的观点。他说:“法律由那些 有能力、有经验的人执行……他们知道不 能因为三段论而牺牲敏感的感觉” 还有:
迫调解的,调解协议也应认定无效。如果 调解协议被法院依法确认无效或者撤销,
“法律之间的区别在于经验,而不是逻 辑”。
事由,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确定其无效或 者撤销。法院确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决定是否遵守规则所起的作用都远远大于 三段论。法律包含了一个民族许多世纪的
民事调解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主要依据应 当是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关于合同无 效或可撤销的规定。
此外,依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民事调解合同自身的特点,公安机关强
此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调解
2、法律适用中经验判断方式的重要性 法律适用中经验判断的方式,其要义 是“造法”。强调法的适用过程的重要性, 不注重法规的逻辑适用,主张在行动中发
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辽宁法治研究, 2006 年第 1 期; 3、赵石磷:《公安机关调解民事纠纷立 法缺陷及其完善》,江苏公安专科学校 学报,2001 年 5 月; 4、李正军:《论中国民事程序中调解协 议、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兰州学刊, 2005 年第 6 期; 5、江伟、廖永安:《简论人民调解协议的 性质和效力》,法学杂志,2003年第 2期
维而存在,尤其是在成文法国家,法律制 度以条文的形式体现出来,要把这些抽象 的条文和纷繁复杂的具体案件事实加以对 应起来,逻辑演绎方式是至为有效的。而 已经公布的成文法律相对来说易于为社会 公众了解和掌握,这就使逻辑演绎方式成 为贯彻法律适用上的平等原则、防止司法 专横的有效工具。在一般情况下,在相应 的法律体系中,是能够找到演绎大前提— ——法律规范的,法律制度越完善,法律 制度越健全,逻辑演绎方式的优越性就越
机构只能变更其内容,而不得撤销协议。 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当事人的要求符合法 律规定,则应当予以变更。当然,作为纠
中的作用)因为对法律的研究和对世界上 的其他事物的研究一样,都要探求因果关 系、揭示事物之间的逻辑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