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卫生设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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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錨錠水泥墩之設置
凡設置丁字歧管,使用彎頭變更方向,使用大小頭改變管徑,管之末端,以及閥或類似設備有產生推力顧慮者,應設置錨錠水泥墩。錨錠水泥墩應有足夠之能力足以承受管中流體所產生之推力,及壓力試驗可承受之壓力。承包商應依據管徑,工作壓力及土質情形,提出設計施工圖送本公司及建築師審核認可後施工。多管並列時,水泥墩之設計應以各管之推力和為准。為防止水泥墩之移動,應將其支撐於無變動之土壤上,或將土壤壓實至95%夯壓密度。
5.5.1.型式:大型浮球及連杆須為不銹鋼(或青銅)材質,大排氣量。
5.5.2.接頭:外牙。
5.5.3.墊圈座:Viton或核可之材質。
5.5.4.流體溫度:4℃~40℃,熱水40℃~90℃。
5.5.5.工作壓力:16Kg/cm2。
5.6.Y型過濾器
5.6.1.型式:Y型型過濾器。
5.6.2.材質:鑄鐵制,網孔為不銹鋼制。
7.1.2.管線應盡可能采直線配置,避免不必要之偏位或交錯,不有凹陷及造成氣囊現象。
7.1.3.管排列應與樑柱及地坪保持平行,以及適當之泄水坡度。
7.1.4.不論圖說有無說明,所有水管,應于高點裝設排氣閥,低點裝設泄水閥,以利排氣排水。
7.1.5.所有安全(泄壓)裝置,應垂直裝設,並加裝排放尾管,延伸排至對人體無傷害之處。
7.10.管之鋪設
管經檢查後即可鋪設至管溝內,使用棉布將金屬管面擦抹乾淨,以回填土調整管之高程,注意避免泥汙自管端進入。按管之聯接法或製造廠建議方法,將管子予以接合。回填前應作一次中心線之校正,確保安全。
7.11.管路試壓
詳通用規範
7.12.管路之沖洗
7.12.1.承包商對每一管系沖洗之前,應致送一份沖洗計劃,經本公司及建築師核可後行之。
7.2.7.管子加於機器設備之力,超過製造廠所規定之範圍時,必須加做支架,以防止損壞機器設備。
7.2.8.當管系正式進入使用前,需調整各式彈簧吊架至正確之(冷態)負載,所有固定吊支架應調整至正確位置。當管系正式使用後,應按(熱態)負載調整吊筋至垂直位置。
7.2.9.除按設計需要固定外,吊掛或支撐應允許管子在其上自由滑動,以適應因溫度變化而產生之移動。固定吊支架應同時能防地震。
7.1.6.所有與機器相連之管子,應採用管套節(Union)或凸緣(Flange)。
7.1.7.管線穿出屋頂或防水牆時,應配置套管,加做防水處理,其他穿越地坪,樓板及隔牆者,亦應加設套管。
7.1.8.機器設備之排水管,應以45°Y型管件與地板落水管相接。
7.1.9.主管進入建築內部及歧管之起點應設置閘閥,以利保養維修。但另有規定時除外。
7.12.6.所有儲水槽,均應打開清潔至本公司及建築師認可為止。
7.13.水管之消毒
日用給水管,應按本公司及建築師指示,使用高級氯化鈣(氯含量為65%以上,予以消毒處理。)其程式如下:
7.13.1.先用清水將水管沖洗乾淨。
7.13.2.將高級氯化鈣劑,用單獨容器,加水調成糊狀。
7.13.3.再加水均勻稀釋,使氯含量40PPM時立即送入整個系統中,保持六小時以上,在此期間,應將所有閥門及水龍頭反復開關數次。將其排出,再用清水沖洗,至剩餘氯含量小於0.2PPM。
8.3.熱水器(生活熱水):
8.3.1.需達到國家標準1級能效等級。
7.13.4.冷管系中充滿水,維持24小時後,在本公司及建築師監督下,抽取水樣送請當地衛生機構指定處予以化驗。
7.13.5.化驗合格後,方可接用消毒過之管件,恢復管系連接使用。
8.設備
8.1.離心式水泵
8.1.1.需達到國家1級能效標準。
8.1.2.由轉動軸連結後安裝於RC基礎台。
8.1.3.避震:參照空調工程系統規範。
7.3.6.各種金屬套管穿過牆面及樓板,應使用防火泥填塞。
7.3.7.對原設未用之開孔,應使用可切割擴充之防火片板作成蓋板,予以封閉。
7.4.泛水(Flashings)
7.4.1.泛水裝置應參考圖說辦理。
7.4.2.除圖說特別注明外,伸出屋頂之透氣管,應用衛生鉛管或銅管,包裏于管外,自屋頂面向上包起延伸至管頂,再彎入管內最少25毫米,管四周鋪以每平方公呎四磅重之鉛片或16兩銅片,自管邊向四周延伸至少300毫米,並與鉛管疊合組成一防水接頭。
7.3.套管
7.3.1.材質:為黑鐵,厚度為GB標準。
7.3.2.所有通過牆面、地板之管線,均應使用防火材料填充。
7.3.3.所使用之防火材料必須經U.L及F.M測試通過及認可,並達到2小時以上防火時效。
7.3.4.電纜架貫穿牆面及樓板應使用非凝固防火填塞,以便日後擴充。
7.3.5.PVC管貫穿牆及樓板應比照UL1479標準施工方法施作,防火材料必須具備膨脹5-10倍之條件,燃燒時能夠將PVC管完全填塞,以達到氣密,阻止煙、火竄升。
7.4.3.屋頂落水頭及機器排水用地板落水頭以及圖示有注明者,均使用每平方呎四磅重之鉛片或16兩銅片自落水頭夾環向四周延伸至少300毫米,組成一防水接頭。
7.5.膨脹及收縮裝置
熱水管及蒸汽管不論圖示有無說明,其直線長度超過30米時,應設置伸縮環或伸縮管。承包商設置前應按ASME壓力管設置規定,核算應力並將設置詳圖送本公司及建築師核可後施工。
5.6.3.接頭:DN65以上為法蘭式,DN50以下內牙口。
5.6.4.流體溫度:4℃~40℃,熱水系統需≧70℃。
5.6.5.工作壓力:16Kg/cm2。
5.7.金屬防震軟管
5.7.1.型式:鋼線補強。
5.7.2.材質:全不銹鋼制。
5.7.3.接頭:DN80以上用法蘭,DN65以下用牙口。
5.7.4.流體溫度:5℃~40℃,熱水系統需≧70℃。
8.1.4.運轉應平穩,不得有不正常震動及雜音,連結參與基礎間須附有基礎螺絲配件作連結。
8.1.5.泵浦、規格及數量詳如圖示。
8.1.6.工作壓力16kg/cm2。
8.1.7.泵浦材質
8.1.7.1.泵體:鑄鐵
8.1.7.2.葉輪:青銅
8.1.7.3.軸:SUS 420
8.1.7.4.軸套:不銹鋼
8.2.汙廢水排水泵浦
5.2.3.接頭:嵌入式(WAFER TYPE)。
5.2.4.閥座: EPDM或核可之材質。
5.2.5.流體溫度:4℃~40℃,熱水系統需≧70℃。
5.2.6.流體壓力:16Kg/cm2。
5.3.靜音式逆止閥(SILENCE CHECK)
5.3.1.型式:單片或雙片式。
5.3.2.材質:閥體為鑄鐵ASTM A-126。
5.3.3.接頭:嵌入式(WAFER TYPE)。
5.3.4.止漏座:TEFLON或BUNA-N。
5.3.5.流體溫度:4℃~40℃,熱水系統需≧70℃。
5.3.6.工作壓力:16Kg/cm2。
5.4.擺式逆止閥(SWIING CHECK)
5.4.1.型式:(45)(22)度擺式(SWING TYPE)
7.6.泄水及排氣裝置
7.6.1.稱謂管徑為50毫米及以上者,應在低點位置,裝設排水管及閥。
7.6.2.所有管系之高點,應設排氣管及閥。
7.6.3.連接管系稱謂口徑不得小19毫米,並應有聯結短管,閥及排放短管及管帽。
7.6.4.因試壓及沖洗而需要加裝之泄水及排氣裝置,亦應予以設置。
7.7.管之鑿截
7.7.1.鑄鐵管須使用鋼鑿,沿管壁逐漸鑿截,務使斷口平直,並勿使管壁破損裂開。
7.2.3.吊掛及支撐之安裝位置,使用型式,均應在管路平面配置圖上,予以注明。
7.2.4.連接至有震動之機器設備配管,使用彈簧避震吊掛或支撐。
7.2.5.管道配置之管線吊掛間距,除特殊要求外,可參考GB50242-2002標準辦理。凡有重量集中,如凸緣及閥等,則需增加其吊掛及支撐。
7.2.6.管之支撐點應直接作用于管子本身或硬墊圈上,不能作用于管子保溫材料上。管架之保溫應於試壓後裝設保溫管時,一併包填完整,以免外部水份侵入。
8.2.1.泵浦材質
8.2.1.1.材質為全不銹鋼。
8.2.2.提供並安裝雙套式沉水泵浦、規格及數量詳如標單及圖紙。
8.2.3.泵浦應為直立式,鑄鐵外殼,馬達為密封式,泵浦葉片應適合抽打汙廢水,馬達並適合連續運轉而不超載,並附延長線及接地。
8.2.4.汙廢水泵浦應附自動著脫裝置、導軌及提鏈。
8.2.5.自動交替起動及控制開關箱,壁掛式,並附水位控制浮球水銀接點開關。
3.廠牌
詳標單。
4.管材說明
詳G-3_管線施工規範。
5.閥類及接頭
5.1.閘閥(GATE VALVE)
5.1.1.型式:楔形、非升杆式(NON-RISING)。
5.1.2.材質:DN80及以上鑄鐵ASTM A-126,DN65及以下铇金銅製品。
5.1.3.接頭:DN80以上用法蘭,DN65以下用牙口。
本工程規範共分下列章節:
1、給排水衛生設備工程
1.依據法規
2.通則
3.廠牌
4.管材說明
5.閥類及接頭
6.儀錶
7.配管施工
8.設備
以上
1.依據法規
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須符合JD-P0給排水系統工程規範(包括但不限於)。
2.通則
工作範圍包括圖示生活冷(熱)水管、汙廢水管、透氣管、補水管、排水管、給排水設備、及各類型自動及手動凡而等。
6.2.2.壓力範圍及刻度:0-15(kg/cm2及Mpa双刻度),選用範圍以流體壓力刻度位於中間為原則。
7.配管施工
7.1.管道安裝:
7.1.1.圖示之管線位置為配置之示意,並非絕對遵循之路線,故施工前必先充分瞭解工地情況,以及與其他工程間之關係,對有衝突之處,可作適當之調整,如因疏忽及缺乏協調而增加之費用,不得要求追加或補償。
5.4.2.材質:DN80以上閥體為鑄鐵ASTM A-126,DN65以下閥體為鑄銅。
5.4.3.接頭:DN80以下為法蘭式,DN65以下為牙口式。
5.4.4.止漏座:TEFLON或BUNA-N。
5.4.5.流體溫度:4℃~40℃,熱水系統需≧70℃。
5.4.6.工作壓力:16Kg/cm2。
5.5.自動釋氣閥(AUTO AIR RELEASE VALVE)
7.12.2.拆除部份管線及閥門,加設沖洗工作所需之臨時管線及閥門,並於工作完畢後拆除復原。
7.12.3.沖洗用之液體,應排放至本公司及建築師認可之地點。
7.12.4.以水迴圈沖洗管系時,應不時取出篩檢程式予以清理之,直至管系內部完全清潔並獲得本公司及建築師認可為止。
7.12.5.沖洗水管所使用之水流速度,應經本公司及建築師核可。
5.1.4.墊圈:非石棉。
5.1.5.流體溫度:4℃~70℃,熱水系統需≧70℃。
5.1.6.工作壓力:鑄鐵16Kg/cm2,铇金銅16Kg/cm2。
5.2.蝶閥(BUTTERFLY VALVE)防結露型
5.2.1.型式:單偏心葉蝶形閥,DN150以下附標準手柄,DN200以下附蝸形齒輪。
5.2.2.材質:閥體盤為球狀石墨鑄鐵閥板,閥焊為不銹鋼(SUS 316 OR 410)蝶片為鋁銅合金,或不銹鋼。
5.7.5.工作壓力:16Kg/cm2及30Kg/cm2。
6.儀錶
6.1.溫度計:
6.1.1.型式1:雙金屬圓形,DN90mm表面。
6.1.2.型式2(主機房):萬向型,長度300mm,角度可調整。
6.1.3.溫度範圍:冰水0-50℃,熱水0-100℃。
6.2.壓力錶:
6.2.1.型式:DN90mm表面布登管式。
7.1.10.管道內部必須清潔,無任何灰塵雜物存在。
7.1.11.管道吊起時,應以小錘敲擊如有異聲或缺陷,應予拒用。
7.2.吊掛及支撐
7.2.1.吊掛及支撐之設計選擇與配置,應由承包商或製造廠家,按下列規定自行設計選擇,並繪製施工圖連同製造廠型錄送本公司及建築師核可後施工。
7.2.2.設計吊掛或支撐時,應正確作重量平衡計算以確定每一支吊掛之支撐力,並將作用於機器設備之力,注於工作圖上,同時計算所有安裝之管子在所選用之吊掛型式條下,所產生之膨脹及移動情形,是否在允許範圍內。
7.7.2.鋼管可使用切管線或管子割刀,斷口應用銼刀或刮刀銼平。
7.7.3.硬質塑膠管可使用鋼鋸截鋸,斷口應用銼刀銼平。
7.8.地下埋設管之施工
7பைடு நூலகம்8.1.管溝之開挖與回填
7.8.1.1.除應按土木施工規範辦理外,對管溝之寬度深度應符合設計需求,考慮閥件及固定水泥墩等安裝上所需空間。
7.8.1.2.多管並列時,管口徑為150毫米及以下者,管與管間應保持至少150毫米之間隔,200毫米及以上者應保留至少300毫米之間隔,溝底平整,管底填料以及回填需按一般規定辦理外,應參考製造廠對埋設壓力管有關建議行之,以確保安全。
凡設置丁字歧管,使用彎頭變更方向,使用大小頭改變管徑,管之末端,以及閥或類似設備有產生推力顧慮者,應設置錨錠水泥墩。錨錠水泥墩應有足夠之能力足以承受管中流體所產生之推力,及壓力試驗可承受之壓力。承包商應依據管徑,工作壓力及土質情形,提出設計施工圖送本公司及建築師審核認可後施工。多管並列時,水泥墩之設計應以各管之推力和為准。為防止水泥墩之移動,應將其支撐於無變動之土壤上,或將土壤壓實至95%夯壓密度。
5.5.1.型式:大型浮球及連杆須為不銹鋼(或青銅)材質,大排氣量。
5.5.2.接頭:外牙。
5.5.3.墊圈座:Viton或核可之材質。
5.5.4.流體溫度:4℃~40℃,熱水40℃~90℃。
5.5.5.工作壓力:16Kg/cm2。
5.6.Y型過濾器
5.6.1.型式:Y型型過濾器。
5.6.2.材質:鑄鐵制,網孔為不銹鋼制。
7.1.2.管線應盡可能采直線配置,避免不必要之偏位或交錯,不有凹陷及造成氣囊現象。
7.1.3.管排列應與樑柱及地坪保持平行,以及適當之泄水坡度。
7.1.4.不論圖說有無說明,所有水管,應于高點裝設排氣閥,低點裝設泄水閥,以利排氣排水。
7.1.5.所有安全(泄壓)裝置,應垂直裝設,並加裝排放尾管,延伸排至對人體無傷害之處。
7.10.管之鋪設
管經檢查後即可鋪設至管溝內,使用棉布將金屬管面擦抹乾淨,以回填土調整管之高程,注意避免泥汙自管端進入。按管之聯接法或製造廠建議方法,將管子予以接合。回填前應作一次中心線之校正,確保安全。
7.11.管路試壓
詳通用規範
7.12.管路之沖洗
7.12.1.承包商對每一管系沖洗之前,應致送一份沖洗計劃,經本公司及建築師核可後行之。
7.2.7.管子加於機器設備之力,超過製造廠所規定之範圍時,必須加做支架,以防止損壞機器設備。
7.2.8.當管系正式進入使用前,需調整各式彈簧吊架至正確之(冷態)負載,所有固定吊支架應調整至正確位置。當管系正式使用後,應按(熱態)負載調整吊筋至垂直位置。
7.2.9.除按設計需要固定外,吊掛或支撐應允許管子在其上自由滑動,以適應因溫度變化而產生之移動。固定吊支架應同時能防地震。
7.1.6.所有與機器相連之管子,應採用管套節(Union)或凸緣(Flange)。
7.1.7.管線穿出屋頂或防水牆時,應配置套管,加做防水處理,其他穿越地坪,樓板及隔牆者,亦應加設套管。
7.1.8.機器設備之排水管,應以45°Y型管件與地板落水管相接。
7.1.9.主管進入建築內部及歧管之起點應設置閘閥,以利保養維修。但另有規定時除外。
7.12.6.所有儲水槽,均應打開清潔至本公司及建築師認可為止。
7.13.水管之消毒
日用給水管,應按本公司及建築師指示,使用高級氯化鈣(氯含量為65%以上,予以消毒處理。)其程式如下:
7.13.1.先用清水將水管沖洗乾淨。
7.13.2.將高級氯化鈣劑,用單獨容器,加水調成糊狀。
7.13.3.再加水均勻稀釋,使氯含量40PPM時立即送入整個系統中,保持六小時以上,在此期間,應將所有閥門及水龍頭反復開關數次。將其排出,再用清水沖洗,至剩餘氯含量小於0.2PPM。
8.3.熱水器(生活熱水):
8.3.1.需達到國家標準1級能效等級。
7.13.4.冷管系中充滿水,維持24小時後,在本公司及建築師監督下,抽取水樣送請當地衛生機構指定處予以化驗。
7.13.5.化驗合格後,方可接用消毒過之管件,恢復管系連接使用。
8.設備
8.1.離心式水泵
8.1.1.需達到國家1級能效標準。
8.1.2.由轉動軸連結後安裝於RC基礎台。
8.1.3.避震:參照空調工程系統規範。
7.3.6.各種金屬套管穿過牆面及樓板,應使用防火泥填塞。
7.3.7.對原設未用之開孔,應使用可切割擴充之防火片板作成蓋板,予以封閉。
7.4.泛水(Flashings)
7.4.1.泛水裝置應參考圖說辦理。
7.4.2.除圖說特別注明外,伸出屋頂之透氣管,應用衛生鉛管或銅管,包裏于管外,自屋頂面向上包起延伸至管頂,再彎入管內最少25毫米,管四周鋪以每平方公呎四磅重之鉛片或16兩銅片,自管邊向四周延伸至少300毫米,並與鉛管疊合組成一防水接頭。
7.3.套管
7.3.1.材質:為黑鐵,厚度為GB標準。
7.3.2.所有通過牆面、地板之管線,均應使用防火材料填充。
7.3.3.所使用之防火材料必須經U.L及F.M測試通過及認可,並達到2小時以上防火時效。
7.3.4.電纜架貫穿牆面及樓板應使用非凝固防火填塞,以便日後擴充。
7.3.5.PVC管貫穿牆及樓板應比照UL1479標準施工方法施作,防火材料必須具備膨脹5-10倍之條件,燃燒時能夠將PVC管完全填塞,以達到氣密,阻止煙、火竄升。
7.4.3.屋頂落水頭及機器排水用地板落水頭以及圖示有注明者,均使用每平方呎四磅重之鉛片或16兩銅片自落水頭夾環向四周延伸至少300毫米,組成一防水接頭。
7.5.膨脹及收縮裝置
熱水管及蒸汽管不論圖示有無說明,其直線長度超過30米時,應設置伸縮環或伸縮管。承包商設置前應按ASME壓力管設置規定,核算應力並將設置詳圖送本公司及建築師核可後施工。
5.6.3.接頭:DN65以上為法蘭式,DN50以下內牙口。
5.6.4.流體溫度:4℃~40℃,熱水系統需≧70℃。
5.6.5.工作壓力:16Kg/cm2。
5.7.金屬防震軟管
5.7.1.型式:鋼線補強。
5.7.2.材質:全不銹鋼制。
5.7.3.接頭:DN80以上用法蘭,DN65以下用牙口。
5.7.4.流體溫度:5℃~40℃,熱水系統需≧70℃。
8.1.4.運轉應平穩,不得有不正常震動及雜音,連結參與基礎間須附有基礎螺絲配件作連結。
8.1.5.泵浦、規格及數量詳如圖示。
8.1.6.工作壓力16kg/cm2。
8.1.7.泵浦材質
8.1.7.1.泵體:鑄鐵
8.1.7.2.葉輪:青銅
8.1.7.3.軸:SUS 420
8.1.7.4.軸套:不銹鋼
8.2.汙廢水排水泵浦
5.2.3.接頭:嵌入式(WAFER TYPE)。
5.2.4.閥座: EPDM或核可之材質。
5.2.5.流體溫度:4℃~40℃,熱水系統需≧70℃。
5.2.6.流體壓力:16Kg/cm2。
5.3.靜音式逆止閥(SILENCE CHECK)
5.3.1.型式:單片或雙片式。
5.3.2.材質:閥體為鑄鐵ASTM A-126。
5.3.3.接頭:嵌入式(WAFER TYPE)。
5.3.4.止漏座:TEFLON或BUNA-N。
5.3.5.流體溫度:4℃~40℃,熱水系統需≧70℃。
5.3.6.工作壓力:16Kg/cm2。
5.4.擺式逆止閥(SWIING CHECK)
5.4.1.型式:(45)(22)度擺式(SWING TYPE)
7.6.泄水及排氣裝置
7.6.1.稱謂管徑為50毫米及以上者,應在低點位置,裝設排水管及閥。
7.6.2.所有管系之高點,應設排氣管及閥。
7.6.3.連接管系稱謂口徑不得小19毫米,並應有聯結短管,閥及排放短管及管帽。
7.6.4.因試壓及沖洗而需要加裝之泄水及排氣裝置,亦應予以設置。
7.7.管之鑿截
7.7.1.鑄鐵管須使用鋼鑿,沿管壁逐漸鑿截,務使斷口平直,並勿使管壁破損裂開。
7.2.3.吊掛及支撐之安裝位置,使用型式,均應在管路平面配置圖上,予以注明。
7.2.4.連接至有震動之機器設備配管,使用彈簧避震吊掛或支撐。
7.2.5.管道配置之管線吊掛間距,除特殊要求外,可參考GB50242-2002標準辦理。凡有重量集中,如凸緣及閥等,則需增加其吊掛及支撐。
7.2.6.管之支撐點應直接作用于管子本身或硬墊圈上,不能作用于管子保溫材料上。管架之保溫應於試壓後裝設保溫管時,一併包填完整,以免外部水份侵入。
8.2.1.泵浦材質
8.2.1.1.材質為全不銹鋼。
8.2.2.提供並安裝雙套式沉水泵浦、規格及數量詳如標單及圖紙。
8.2.3.泵浦應為直立式,鑄鐵外殼,馬達為密封式,泵浦葉片應適合抽打汙廢水,馬達並適合連續運轉而不超載,並附延長線及接地。
8.2.4.汙廢水泵浦應附自動著脫裝置、導軌及提鏈。
8.2.5.自動交替起動及控制開關箱,壁掛式,並附水位控制浮球水銀接點開關。
3.廠牌
詳標單。
4.管材說明
詳G-3_管線施工規範。
5.閥類及接頭
5.1.閘閥(GATE VALVE)
5.1.1.型式:楔形、非升杆式(NON-RISING)。
5.1.2.材質:DN80及以上鑄鐵ASTM A-126,DN65及以下铇金銅製品。
5.1.3.接頭:DN80以上用法蘭,DN65以下用牙口。
本工程規範共分下列章節:
1、給排水衛生設備工程
1.依據法規
2.通則
3.廠牌
4.管材說明
5.閥類及接頭
6.儀錶
7.配管施工
8.設備
以上
1.依據法規
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須符合JD-P0給排水系統工程規範(包括但不限於)。
2.通則
工作範圍包括圖示生活冷(熱)水管、汙廢水管、透氣管、補水管、排水管、給排水設備、及各類型自動及手動凡而等。
6.2.2.壓力範圍及刻度:0-15(kg/cm2及Mpa双刻度),選用範圍以流體壓力刻度位於中間為原則。
7.配管施工
7.1.管道安裝:
7.1.1.圖示之管線位置為配置之示意,並非絕對遵循之路線,故施工前必先充分瞭解工地情況,以及與其他工程間之關係,對有衝突之處,可作適當之調整,如因疏忽及缺乏協調而增加之費用,不得要求追加或補償。
5.4.2.材質:DN80以上閥體為鑄鐵ASTM A-126,DN65以下閥體為鑄銅。
5.4.3.接頭:DN80以下為法蘭式,DN65以下為牙口式。
5.4.4.止漏座:TEFLON或BUNA-N。
5.4.5.流體溫度:4℃~40℃,熱水系統需≧70℃。
5.4.6.工作壓力:16Kg/cm2。
5.5.自動釋氣閥(AUTO AIR RELEASE VALVE)
7.12.2.拆除部份管線及閥門,加設沖洗工作所需之臨時管線及閥門,並於工作完畢後拆除復原。
7.12.3.沖洗用之液體,應排放至本公司及建築師認可之地點。
7.12.4.以水迴圈沖洗管系時,應不時取出篩檢程式予以清理之,直至管系內部完全清潔並獲得本公司及建築師認可為止。
7.12.5.沖洗水管所使用之水流速度,應經本公司及建築師核可。
5.1.4.墊圈:非石棉。
5.1.5.流體溫度:4℃~70℃,熱水系統需≧70℃。
5.1.6.工作壓力:鑄鐵16Kg/cm2,铇金銅16Kg/cm2。
5.2.蝶閥(BUTTERFLY VALVE)防結露型
5.2.1.型式:單偏心葉蝶形閥,DN150以下附標準手柄,DN200以下附蝸形齒輪。
5.2.2.材質:閥體盤為球狀石墨鑄鐵閥板,閥焊為不銹鋼(SUS 316 OR 410)蝶片為鋁銅合金,或不銹鋼。
5.7.5.工作壓力:16Kg/cm2及30Kg/cm2。
6.儀錶
6.1.溫度計:
6.1.1.型式1:雙金屬圓形,DN90mm表面。
6.1.2.型式2(主機房):萬向型,長度300mm,角度可調整。
6.1.3.溫度範圍:冰水0-50℃,熱水0-100℃。
6.2.壓力錶:
6.2.1.型式:DN90mm表面布登管式。
7.1.10.管道內部必須清潔,無任何灰塵雜物存在。
7.1.11.管道吊起時,應以小錘敲擊如有異聲或缺陷,應予拒用。
7.2.吊掛及支撐
7.2.1.吊掛及支撐之設計選擇與配置,應由承包商或製造廠家,按下列規定自行設計選擇,並繪製施工圖連同製造廠型錄送本公司及建築師核可後施工。
7.2.2.設計吊掛或支撐時,應正確作重量平衡計算以確定每一支吊掛之支撐力,並將作用於機器設備之力,注於工作圖上,同時計算所有安裝之管子在所選用之吊掛型式條下,所產生之膨脹及移動情形,是否在允許範圍內。
7.7.2.鋼管可使用切管線或管子割刀,斷口應用銼刀或刮刀銼平。
7.7.3.硬質塑膠管可使用鋼鋸截鋸,斷口應用銼刀銼平。
7.8.地下埋設管之施工
7பைடு நூலகம்8.1.管溝之開挖與回填
7.8.1.1.除應按土木施工規範辦理外,對管溝之寬度深度應符合設計需求,考慮閥件及固定水泥墩等安裝上所需空間。
7.8.1.2.多管並列時,管口徑為150毫米及以下者,管與管間應保持至少150毫米之間隔,200毫米及以上者應保留至少300毫米之間隔,溝底平整,管底填料以及回填需按一般規定辦理外,應參考製造廠對埋設壓力管有關建議行之,以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