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厂原燃材料质量验收流程——黄之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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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厂原燃材料质量验收流程一、操作流程
二、流程说明
一)取样
1、汽车煤
(请增加基本数量要求、连续性要求—包海均)
1.1.取样地点:在联合储库内;
1.2取样频次:总量在600吨以内,每200吨取样一次;总量在600-800吨,每250吨取样一次;总量在800吨以上,每300吨取样一次;
1.3取样方式:
沿煤堆四周均匀划出六条取样线,每条线又取上、中、下三个取样点,共18个取样点,取样总量每次不少于50Kg;
1.4取样人员:见流程图;
1.5取样组织:见流程图;
2、船煤(取样器对比试验中)
2.1取样地点:在船上;
2.2取样频次:总量在2000吨以内,每500吨取样一次;总量在2000-3000吨,每600吨取样一次;总量在3000吨以上,每800-1000吨取样一次;
2.3取样方式:
2.3.1分堆装船取样方法
每个堆取三条平行线,共7个取样点,每个点向下深挖至少40CM 以上再取样,每个点随机等量留样约2Kg,样品总量不低于50Kg。
卸船过程中,每堆卸至一半时,再在横截面取样,每个截面取样线增加至4条,每条线取样点增加至5-6个点,样品总量不低于50Kg。
取个样的平均值作为该批煤炭的质量结果。
2.3.2整体装船取样方法
船头至穿尾,每隔2米划取样线,每条线分上、中、小取三个点。
2.4取样人员:见流程图;
2.5取样组织:见流程图;
3、船煤(取样器正式使用中)
见煤炭取样器使用管理办法
4、煤炭取样的要求
4.1汽车煤存放时,吊车岗位必须按照化验室给定的区域定点堆料,保证煤堆一层层往上堆;
4.2煤炭取样时,必须停止吊车作业,保证取样人员的安全;
4.3由生产调度人员严格控制取样吨位,汽车煤控制K±50吨,船煤控制K±100吨;
4.4生产调度不得直接指挥取样工取样,应通知质量调度人员;
4.5程序设计人员必须全部到场方可开始取样,如有人未到势必造成取样吨位超限,生产调度应及时通知停止卸货作业;
4.6取样过程中,除取样工外,任何人不得顶替取样;
4.7取样过程未按照规定的方法执行,参加取样的人员有责任和权力提出重新取样;
4.8取样完成后,所有参加取样的人员必须继续参加样品的输送和处理过程,并在取样记录和封存样品上签字;
4.9所取样品必须用塑料袋装载,取样工每次取样须带塑料胶带,每取一袋样品,立即用胶带密封,防止水分的损失及防止更换样品;
4.10汽车煤只允许在8:00至18:00时间内进厂;
5、基本保证条件
5.1恢复上下煤库的梯子;
5.2在联合储库装监控摄像头;
6、车运钢渣、矿渣、二水石膏等粒状原料
6.1取样地点:在堆场;
6.2取样频次:每班两次;
6.3取样方式:同煤炭取样,取样总量不低于20Kg;
6.4取样人员:取样工独立完成;
6.5取样组织:见流程图;
7、纯砂岩
7.1取样地点:破碎机出料皮带;
7.2取样频次:每班两次;
7.3取样方式:在皮带上每隔5分钟取样一次,每次取样两大瓢,整个取样过程不少于4次,取样总量不低于20Kg;
7.4取样人员:取样工独立完成;
7.5取样组织:见流程图;
8.车运粉煤灰
8.1取样地点:运输汽车;
8.2取样频次:每班两次;
8.3取样方式:在运输汽车上揭开顶部密封盖,用取样瓢取样,每个密封盖均要取到;取样总量不低于5Kg;
8.4取样人员:质量调度、取样工共同完成;
8.5取样组织:见流程图;
9、船运钢渣、矿渣、二水石膏、磷石膏、
9.1取样地点:船上和堆场;
9.2取样频次:总量在2000吨以内,每500吨取样一次;总量在2000-3000吨,每600吨取样一次;总量在3000吨以上,每800-1000
吨取样一次;
9.3取样方式:同煤炭取样,第一次样在船上取,待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卸船,后面的样品在堆场取样;
9.4取样人员:船上样品由生产调度、质量调度、取样工、供应商共同取样,后面的样品由取样工独立完成,取每次取样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批物料的结算结果;
9.5取样组织:见流程图;
10、进厂原料的取样要求
10.1所有的进厂原料不得直接入库,而是全部进入堆场;
10.2对堆场进行区域划分,矿渣划分3-4个区,钢渣、二水石膏、磷石膏均划分两个区;
10.3严格遵守“现检验,后使用的原则”,即不同时间段进厂的原料分别存放不同的区域,一区进料,一区使用;即利于质量控制,也利于质量复检;
10.4由技术部部长、主任及技术人员(配料、控制工程师)每周分别在堆场对不少于两种的原料进行取样复检(带领另一个取样工共同取样),与取样工所取结果进行对比,主要质量指标应在允许误差范围(由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误差标准,必要是报质量管理部审批执行);
10.5粉煤灰未经取样不允许卸车。
在过磅时,由磅房岗位人员及时通知质量调度安排取样;
10.6所有的原料样品必须用塑料袋装载,并及时用塑料胶带密封,
再带回化验室处理;
二)样品的运输
1、煤炭样品
1.1所有参与取样的人员必须共同参与样品的运输;
1.2样品自取样点至化验室中途不允许停顿;
1.3生产调度负责安排取样的交通、运输车辆,不允许使用或乘坐供应商车辆;
1.4供应商车辆不允许进入公司生产区域;
1.5所有参与取样的人员必须确保在取样点所取得样品数量与至化验室小磨房内的样品数量一致(袋数),如有少或多出,该次取样立即作废;
2、原料样品
2.1所有参与取样的人员必须共同参与样品的运输;
2.2所有参与取样的人员必须确保在取样点所取得样品数量与至化验室小磨房内的样品数量一致(袋数),如有少或多出,该次取样立即作废;
2.3有取样工独立完成的样品,用三轮车运输,运输途中不允许停顿;
2.4取样工在现场同时取多种原料时,所有样品不允许超过取样工身边10米范围;更不能脱离取样工视线范围;
3、基本保证条件
3.1购买两辆小型三轮车,用于样品的运输;
三)样品的制备
1、原煤样品
1.1所有产于取样人员必须参与样品的制备过程;
1.2样品的制备过程只能由取样工独自完成,其他任何人不得动手;但有责任和权力对取样工的操作不规范的地方提出质疑或制止;
1.3所有煤炭样品必须留两份样品,两份均需封存,一份保留10天,留待仲裁使用,一份保留三天,留待内部抽查复检使用;
1.4封样方法:所有参与取样的人员均必须在封样条上签字,每个样品3张,一张留桶内,两份对留样桶对称封口,然后用塑料胶带将封样条及桶口密封;
1.5每份样品留样不少于3Kg;
1.6每个样品的处理过程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2、原料样品
2.1所有原料样品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2.2所有原料样品必须留样以备抽查复检,封样要求同煤炭样品,保留时间为24小时;
2.3小磨房日常只允许化验室人员进出,进出必须及时锁门;
3、基本保证条件
3.1在化验室小磨房安装监控摄像头;
3.2购买原料联合破碎碎粉机,用于原料的处理;
3.3小磨房大门上锁;
四)成品样品的输送及保留
4.1所有成品的煤炭及原料样品应及时送荧光岗位,投入样品箱内(一个);
4.2荧光样品箱钥匙只能由化学分析岗位持有,不得转借任何人;
4.3分析组分别放两个样品箱,一个装原料样品,一个装煤炭样品(包括原煤和煤粉样品);
4.4分析组样品箱钥匙由化验室主任持有,不得转借他人;
4.5所有煤炭及原料样品保留一个月,保留地点为分析组;
4.6基本保证条件
4.6.1制作3个留样箱,类似于邮箱;
4.6.2在小磨房制作一个留样柜,放置原料及原煤样品;
五)样品检测
1、煤炭检测
1.1原煤全水分检测由原料岗位人员完成;
1.2原煤及煤粉的工业分析及热值检测有化学分析人员完成;并固定两人检测,即王爱新和王国平,化学分析其他人员不得进行煤炭的检测;
1.3煤炭工业分析采用自动分析仪,消除人为影响,全硫测定,采用测硫议自动检测,热值采用氧弹仪自动检测;
1.4所有的煤炭样品检测完成后,均要投入煤炭样品箱内,备查;
1.5王爱新负责对相关仪器定期进行校准;
1.6基本保证条件
1.6.1购买煤炭工业分析仪;
1.6.2购买煤炭热值氧弹仪;
2、原料检测
2.1所有外购原料检测由荧光岗位完成(目前由化学分析完成);
在荧光人员问题解决条件下,可全部由荧光岗位完成;
2.2所有的原料样品完成检测后,均要投入原料样品箱内,备查;2.3按照以上的操作,荧光分析岗位样品数量很大,一个人难以完成,建议增加为每班两人;
2.4基本保证条件
2.4.1购买荧光压片机一台;
2.4.2购买荧光磨机一台;
六)样品的抽查
样品的抽查包括煤炭和原料的抽查;
1、煤炭抽查
1.1原煤的抽查
1.2原煤的抽查包含原始样品和原煤成品样品的抽查;
1.3原煤的原始样品的抽查在小磨房样品柜中取样;
1.4原煤的成品样的抽查在分析组样品箱中取样;
1.5原煤的原始样品的抽查必须在3日内完成;
1.6原煤的成品样的抽查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
1.7原煤样品的抽查,每月不少于4次;
2、煤粉的抽查
2.1煤粉样品的抽查在分析组煤炭样品箱内取样;
2.2煤粉样品的成品样的抽查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
2.3煤粉样品的抽查,每月不少于4次;
2.4煤炭样品的抽查由行管部执行;
3、原料的抽查、
3.1原料原始样品的抽查在小磨房留样柜内取样;
3.2原料成品样品的抽查在荧光岗位原料留样箱内取样;
3.3原料原始样品的抽查在24小时内执行;
3.3原料成品样品的抽查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
3.3原料样品的抽查每月不少于4次;
3.4原料样品的抽查由行管部执行;
4、抽查样品的对比检验单位
4.1抽查样品对比检验单位首推中心化验室;
4.2兄弟单位,当对比结果超过允许误差范围时,以中心化验室结果为准;
4.3对比检验的单位其检验方法和检验设备应与公司相同或相近,并符合标准要求;
4.4建议不到省、市质检机构进行对比检验,如需要建议送国家质检中心进行对比检验;
七)数据的传递
1、煤炭质量数据
1.1在取样器正式使用前,第一个样品在取样后6小时内出快速灰分和全水分质检结果,由化验室主任根据灰分和水分结果大致推算热值(误差控制在300大卡以内),如达到合同要求,不必通知,如达不到合同允许的卸船要求,及时通知采购部部长;
(煤炭自动工业分析仪和氧弹议购回后,6小时内出全部的质检结果)1.2在煤炭取样器正式使用后,将取消上船的第一个样品,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每船煤炭的初检质量(含挥发份、全硫、热值),在报港时提供给技术部,实际检验结果与报港结果误差值控制:挥发份3.0%以内,全硫0.3以内,热值300大卡以内,如连续3批超过误差范围,建议对该供应商处以20万元以上罚款,必要时取消该供应商供煤资格,同时处罚采购部煤炭采购人员1000元罚款;
1.3质检数据由化验室质量调度在结果出来后的0.5小时内通知化验室主任,化验室主任在接到质量调度信息后的0.5小时内通知采购部部长;
1.4整船质检数据,由化验室主任开具书面的质量通知单,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在卸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传递至采购部,如遇公司主管领导出差,化验室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先以手机信息或邮件的形式传递采购部(采购部提供信息接收人);
1.5采购部在收到质检数据后,应及时将数据传递供应商;
2、原料质检数据
2.1在取样后4小时内必须出结果(满足荧光岗位两人条件下);
2.2决定是否卸货的第一个样品,在在取样后4小时内必须出结果;
其它样品在取样后24小时内必须出结果;
2.3质检结果如达到合同要求,不必通知,如某一个或几个质量指标达不到合同要求(拒收条款),及是通知采购部部长;
2.4质检数据由化验室质量调度在结果出来后的0.5小时内通知化验室主任,化验室主任在接到质量调度信息后的0.5小时内通知采购部部长;
2.5在日常质检中,如遇异常的结果,技术部也应及时将结果传递采购部;
2.6采购部在收到拒收的或异常的质检数据后,应再1小时内将数据传递供应商;
2.6其它的质检数据,每月一次性由化验室主任开具书面的质量通知单,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在每月的8日前传递采购部;
2.7低于合同接收条件的煤炭及原料,一律不允许进厂(不能预先控制的除外);
八)仲裁
8.1仲裁要求由采购部长通知技术部部长;
8.2煤炭的仲裁要求在收到质检数据后的一周内提出,逾期不受理;
8.3原料的仲裁要求在进厂后的24小时内提出,逾期不受理;
8.4仲裁质检单位为省级及以上的质检机构;
8.5仲裁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误差在国家允许的误差范围,则仍执行公司质检结果,超过允许误差,则以仲裁结果为准;
8.6煤炭及原料水分不做仲裁;
煤炭自动取样器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了确保煤炭取样环节的公正、公开、公平,充分发挥取样器的取样代表性,解决制止影响取样准确性的不良行为,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
2、操作步骤
2.1卸煤信息由生产调度通知化验室质量调度岗位,质量调度岗位通知取样岗位;
2.2生产调度岗位人员和取样工一起开启取样器;
2.3每四小时(暂定),由生产调度岗位人员和取样工一起取过程样,过程样用所料袋装载,并及时将袋口用塑料胶带密封,样品留在制样室内,不得带走,并在取样记录表上签字;
2.4煤卸完后,由生产调度通知化验室质量调度岗位,质量调度岗位通知取样岗位;
2.5由生产调度通知行管部、生产部部长、供应商共同取样,指共同将各过程样带回化验室,且共同参与样品的制备等环节,并在取样和样品处理记录表上签字;
2.6取样完成后关停取样器;
2.7取样要求
2.7.1过程取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左右不超过15分钟,防止取样桶满,系统堵塞造成故障;
2.7.2其他参与取样的人员在接通知后的15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如
不能到达,则视为认可取样过程;
2.7.3所有参与取样的人员在进入取样室时不得携带任何东西(包括取样桶、取样瓢);
2.7.4当取样器突然故障时,由生产调度通知煤炭立即停卸;
3、设备巡检
3.1日常巡检由该区域巡检工负责;
3.2巡检内容主要观察采样头有没有堵料,警示灯有没有鸣响;
3.3巡检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生产调度;
4、设备维护、维修
4.1取样器维护、维修由维修部负责;
4.2每月对取样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
4.3故障维修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
5、设备清洁
5.1取样器清洁由化验室取样工负责;
5.2只能在煤卸完后才能做清洁;
5.3每天做一次清洁;
6、钥匙管理
6.1整个采样系统共有4道门,采样头、输送皮带各一道,制样室两道,每道门均要上锁,其中采样头、输送皮带门各一把锁,制样室门各两把锁;
6.2采样头、输送皮带门钥匙由包总负责保管,(在设备维护、维修时方可打开);
6.3制样室门钥匙分别由化验室取样取样工和生产调度各保管一把;
6.4所有的钥匙保管人不得转借他人;
7、取样监控
在采样头和制样室安装监控摄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