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备案材料(完整版)
内蒙古自治区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备案申请表实验室名称:临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验室防护级别:BSL-1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设立单位: xxx中心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填表须知一、实验室设立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相关说明,明确填表要求。
二、填写此表人应按本单位、本实验室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填写各项内容。
一个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填写一份申请书。
三、填写此申请书一律用A4纸、计算机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法人代表与实验室负责人需本人签字,未经实验室设置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表格无效。
四、本申请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文件。
一、实验室设立机构及实验室声明本实验室设立机构及本实验室郑重声明:本实验室设立机构及本实验室已按《内蒙古自治区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如实填写了本实验室有关情况,保证本申请书及有关附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若所提供信息失实或有意隐瞒,本实验室设立机构及本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法人代表:禹增光实验室负责人:二、申请备案实验室设立机构概况三、申请备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概况填表说明:1.定向气流:指实验室具有压力梯度设计,保证空气受控制地定向流动。
2.门禁装置:指电子门禁系统。
如无任何控制出入的装置,可填无。
3.可自动关闭的门:带自动闭门器,不用手推便可自动关门。
4.防节肢或啮齿动物进入的设计:指纱窗等防蚊虫设施和门槛(防鼠板)等防止鼠类进入的设施。
5.洗眼器:用于发生事故应急冲洗眼睛的器具或设施。
6.生物安全文件:指实验室内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物安全手册等,应独立成册。
7.危险评估报告:指实验室所在单位或单位指定专门机构对实验室所进行的工作的危害评估,包括所研究的病原体的致病性、危害等级(I-IV类)、传播途径、实验室内可能的污染来源,实验活动必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等内容。
8.人员健康监护:包括是否保留人员的本底血清、相应的免疫接种、健康检查、体温监控、因病缺勤管理等。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工作手册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1月1日一、办理要素(一)适用范围:全市范围内从事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
(二)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经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认定具有实验室活动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临床检验、检验检疫、教学、科研、企业等法人机构。
2.实验室开展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等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生产等实验室活动。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属于《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称《名录》)中明确的在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的范畴。
4.上级卫计行政部门明确的可以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操作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
(四)申请材料目录:1.《岳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
2.实验室所在机构法人执业证明的复印件。
3.实验室依法设立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实验室布局平面图。
5.单位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文件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
6.实验人员取得的《湖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上岗培训证》复印件及人员聘用证书。
7.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sop)等)。
8.《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书》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承诺书》。
9.现场评估意见及附图片的整改报告。
(受理后需整改提供)二、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
县级以下(包括县级)单位应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科教股)提出备案申请,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初审合格者报岳阳市卫计委科教科;县级以上(包括省、部级,涉外与合资单位以及第三方独立机构)单位向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
2.资料审核。
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完成形式审核,必要时到现场核实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通知申请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
七、相 关 情 况 说 明
▪ (三)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BSL实验室备案的
统筹管理工作。各市州卫生局负责辖区内病原微 生物实验室备案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其他有关 单位的BSL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并于每年12月 31日前将当年辖区备案信息汇总上报省卫生行政 部门。
▪ BSL实验室的法人负责本机构内所有实验室的生物
要求,对申请备案的实验室所提交的材料进 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备案并发放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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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 案 要 求
▪ (四)进行审查,备案登记
▪ 受理备案申请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和《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要求,对申请备案的实验室所提交的材料进 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备案并发放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市卫生 局发放
《湖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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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 案 材 料
《湖南省病原微生物 实验室备案登记表》
实验室生物安全 组织管理框架图
实验室所在机构法人 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申请BSL 实验室
备案
实验室布局平面图
实验室依法设立的 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 提交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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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 责 分 工
交的材料完成形式审核及现场审核。通过审 核者予以备案,发放“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 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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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 各实验室的法人机构负责本机构内部所有实
验室的备案申报工作。
▪ 各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申报单位实验室材料
的初审工作。
▪ 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实验室的审核,向申请机
构发放《湖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 证》,每年年底向省卫生厅上报汇总备案信
福建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福建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备案凭证说明
1. 备案有效期五年,自同意备案之日始。
2.“涉及病原微生物及实验活动*”的填写方法:病原微生物名称+检验检测/实验研究方法,如甲型H1NI病毒核酸检测、甲型H1NI病毒分离与鉴定等。
3.实验室备案编号由“年度(4位)+设区市代码(1位)+单位代码(2位)+单位所属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编号(2位)+实验室等级代码(1位)”组成。
各设区市代码与福建省电话区号尾号一致:福州市1、厦门市2、宁德市3、莆田市4、泉州市5、漳州市6、龙岩市7、三明市8、南平9。
单位代码由设区市卫生局编定;单位所属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编号由单位编定;实验室等级代码为:2为BSL-2,1为BSL-1。
如2010年福州市单位代码01、所属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编号01备案登记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编号为:2010 1 01 01 2。
4.需要在期满后继续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备案。
当新增实验活动或实验室主要条件如人员、布局、配置和位置变化时应报告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审核。
检验科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流程与材料
检验科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流程与材料随着病原微生物研究的深入和实验室技术的发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成为一项必要的程序。
本文将介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的流程和所需的材料。
一、备案流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的流程包括材料准备、备案申请、审核、备案结果通知等步骤。
1.材料准备备案前,实验室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实验室建设用地及房屋的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2)实验室建设图纸和规划设计方案;(3)实验室建设申报书;(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5)实验室主要装备设备的购置发票和验收报告;(6)实验室人员的学历证明和职称证书;(7)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文件和检测方法;(8)其他相关材料。
2.备案申请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实验室需要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备案。
申请时,需填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材料。
3.审核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对实验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合规性,实验室人员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等。
4.备案结果通知审核通过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向实验室发放备案证书,并将备案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机构。
二、备案材料1.实验室建设用地及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备案时需提供实验室所在地的建设用地及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
2.实验室建设图纸和规划设计方案备案申请时需提供实验室建设的图纸和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实验室的布局、风险分区、消毒设施等信息。
3.实验室建设申报书备案申请时需填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申报书》,该申报书需包括实验室的名称、地址、所属单位、主要业务范围等信息。
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验室备案申请时需提供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这些制度和规程应详细说明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要求、操作流程、应急处置等。
5.实验室主要装备设备的购置发票和验收报告备案时需提供实验室主要装备设备的购置发票和验收报告,以证明实验室装备设备的合法性和质量达标。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要求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一、设定依据和程序(一)设定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将备案情况汇总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
(二)受理对象:南宁市辖区范围所有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教学科研、菌(毒)种保藏及其他机构设立的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三)办理地点: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卫生局窗口,咨询电话:3221278、3221250。
(四)办理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备案。
(五)办理时限及流程:1、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整改时间)2、办理事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证明》新办、变更、遗失补办和注销。
3、流程:(六)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无收费依据)。
(七)行政许可批件和有效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证明》,有效期限为4年。
《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仍需要继续从事一、二级病原实验室工作的机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个工作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延续备案申请。
二、申报材料要求(注:以下材料提交一式2份,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逐页加盖公章。
无公章的申请单位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名,盖指印,有效证件或合同应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一)新办《备案证明》1、《南宁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2、实验室设立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3、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验室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或业主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实验室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接受生物安全培训记录或考核合格证明;5、组织机构框架图,应能明确显示实验室的职能和管理关系;6、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文件;7、实验室布局平面图;8、实验室涉及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危害评估报告;9、承诺书:①声明填写的表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有效;②声明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10、实验室可能涉及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危害风险评估报告,非本单位出具报告的要附评估单位的资质证明;11、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清单。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福建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备案凭证说明
1.备案有效期五年,自同意备案之日始。
2.“涉及病原微生物及实验活动*”的填写方法:病原微生物名称+检验检测/实验研究方法,如甲型H1NI病毒核酸检测、甲型H1NI病毒分离与鉴定等。
3.实验室备案编号由“年度(4位)+设区市代码(1位)+单位代码(2位)+单位所属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编号(2位)+实验室等级代码(1位)”组成。
各设区市代码与福建省电话区号尾号一致:福州市1、厦门市2、宁德市3、莆田市4、泉州市5、漳州市6、龙岩市7、三明市8、南平9。
单位代码由设区市卫生局编定;单位所属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编号由单位编定;实验室等级代码为:2为BSL-2,1为BSL-1。
如2010年福州市单位代码01、所属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编号01备案登记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编号为:2010101012。
4.需要在期满后继续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备案。
当新增实验活动或实验室主要条件如人员、布局、配置和位置变化时应报告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审核。
病原微生物室生物安全备案
序号
实验检测项目
七、实验室资质认定能力表
涉及的 病原微生物
检测项目/参数
序号
项目名称
检测校准(方法)名称及 限制范围及说明
编号(含年号)
八、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1、生物安全管理手册 有 □ 无 □
文件总数:
序号
文件名
2、标准操作程序 有 □ 无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 工作手册
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 年 1 月 1 日
一、 办理要素 (一)适用范围:全市范围内从事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一、二级 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 (二)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 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经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有 关部门认定具有实验室活动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临床检验、 检验检疫、教学、科研、企业等法人机构。 2.实验室开展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 等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生产等实验室活动。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属于《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以下称《名录》)中明确的在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的范畴。 4.上级卫计行政部门明确的可以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操 作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 (四)申请材料目录: 1.《岳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 2.实验室所在机构法人执业证明的复印件。 3.实验室依法设立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实验室布局平面图。 5.单位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文件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 6.实验人员取得的《湖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上岗培训证》复 印件及人员聘用证书。 7.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 作业指导书()等)。
山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备案证明
附件3:
山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
备案证明
实验室名称:
生物安全防护等级:
设立单位:
备案机关:
备案登记编号: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实验室活动备案目录
备案证明填写说明:
1、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备案登记编号由“B+年度(2位)+市代码(2位)+顺序号(4位)”组成,各市代码为:济南市01、青岛市0
2、淄博市0
3、枣庄市0
4、东营市0
5、烟台市0
6、潍坊市0
7、济宁市0
8、泰安市0
9、威海市10、日照市11、莱芜市12、临沂市13、德州市14、聊城市15、滨州市16、菏泽市17。
如济南市第一个备案登记实验室编号为:B09010001。
2、生物安全一级实验室备案登记编号由“A+年度(2位)+市代码(2位)+顺序号(4位)”组成,各市代码为:济南市01、青岛市02、淄博市0
3、枣庄市0
4、东营市0
5、烟台市0
6、潍坊市0
7、济宁市0
8、泰安市0
9、威海市10、日照市11、莱芜市12、临沂市13、德州市14、聊城市15、滨州市16、菏泽市17。
如济南市第一个备案登记实验室编号为:A09010001。
3、备案证明内容可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4、涉及的病原微生物仅限于填写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的病原微生物。
5、同一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如活动类别相同,在同一行填写。
6、根据实验活动和《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在实验活动类别相应栏内打“√”。
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
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实用版】目录1.病源微生物的概念和分类2.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的作用和意义3.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的内容和要求4.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的提交和审核流程5.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文病源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疾病的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虫等。
这些微生物可以侵入人体,导致各种疾病,如感冒、肺炎、腹泻等。
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是对实验室进行管理和监管的重要手段,旨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可靠性。
一、病源微生物的概念和分类病源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疾病的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虫等。
这些微生物可以侵入人体,导致各种疾病,如感冒、肺炎、腹泻等。
根据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和传播途径,病源微生物可分为不同的类别。
二、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的作用和意义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是对实验室进行管理和监管的重要手段,旨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可靠性。
通过备案登记表,可以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验室存在的问题,确保实验室的设备、人员和操作符合规范要求。
三、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的内容和要求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应包括以下内容:实验室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负责人等)、实验室的设备和设施(如实验台、仪器设备等)、实验室的人员(如实验人员、技术人员等)及其培训情况、实验室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等。
此外,实验室还应定期对备案登记表进行更新和审核,确保其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的提交和审核流程实验室应将备案登记表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部门应根据备案登记表的内容,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确保实验室的设备、人员和操作符合规范要求。
审核通过后,实验室方可开展病源微生物实验活动。
五、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是确保实验室安全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通过备案登记表,可以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验室存在的问题,确保实验室的设备、人员和操作符合规范要求。
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资料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提供以下材料1、备案登记表2、生物安全知识培训证明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平面图5、实验室自我评估报告6、电子版7、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南窗户东自动门北**省**医院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自我评估报告依据《**省卫生厅关于二级以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科室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由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主持,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参与,对检验科生物安全作了风险评估,报告如下:一.概况:**省**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共有房间2间,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因分区不清楚,重新进行了区域划分。
经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岗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有5人,细菌室工作人员两名,中级1人、高级1人,工作项目一般为临床检查的一般细菌培养鉴定+药物敏感试验,一般涂片细菌学检查,并承担医院感染的实验室检测部分,科室设备有生物安全柜,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培养箱、净化台、冰箱、压力蒸气灭菌器等。
科室有完善的SOP文件以及各项生物安全管理文件,保证了科室工作的运行条理、流畅。
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人员的安全,科室制定了详细严格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室人员严格按照SOP文件操作,及时为临床提供准确的检验报告。
二.人员:我实验室有工作人员2人,分别在2013年,2016年进行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已培训的人员也有计划进行再次培训。
院内每年对工作人员都进行院内培训及考核,并有记录。
并且每年对工作人员都要进行体检,并记录在案。
三.设备:我科室设备有生物安全柜一台,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一台,培养箱一个、净化台一台、冰箱一个、压力蒸气灭菌器2个。
每一台仪器设备都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执行仪器的保养制度,并有记录。
办理项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申请须知
办理项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申请须知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依据:《关于在本市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通知》2006年9月19日上海市卫生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
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事项:本市从事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的BSL-1、BSL-2实验室。
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条件:许可申请提交的资料和程序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四、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1.上海市BSL-1、BSL-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受理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网址:http:// )2.设立单位法人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实验室平面布局图;4.实验室从事涉及病原微生物检验的项目;5.BSL-2实验室基本情况一览表(仅BSL-2提供);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承诺书;(表格下载流程:打开主页→进入表格下载→点击传染病防治→下载申请表格);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程序:见《松江区卫生备案工作流程》。
六、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收费说明和依据:免费。
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期限: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注: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八、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受理地点受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69号(工商松江分局大楼)卫生局窗口受理时间:上午8:30—11:15;下午13:00—16:00联系电话:67736046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局。
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
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一、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简介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简称P3实验室,是指专门用于研究、检测和培养病源微生物的场所。
这类实验室在我国卫生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对于防止病原体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发挥着关键作用。
二、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要求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开展病源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必须进行备案。
备案要求如下:1.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2.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3.实验室应制定完善的实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实验室应具备病原微生物检测能力,并能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三、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流程1.实验室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对实验室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3.备案完成后,实验室需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四、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范1.实验室应加强对病原微生物样本的保管,确保样本来源清晰、保存规范。
2.实验室应建立严格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防止病原微生物泄漏、传播。
3.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生物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五、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安全措施1.实验室应配备专业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手套等。
2.实验室应设置独立的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3.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消除潜在病原微生物污染风险。
六、结论病源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是保障实验室活动合规、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手段。
各级实验室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备案工作,并加强实验室管理,确保病原微生物研究、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上海市卫健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流程
上海市卫健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流程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相关备案流程,要求所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备案登记。
下面是上海市卫健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流程的详细内容:一、申请备案1. 实验室申请人准备相关备案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实验室建设资质证明》、《实验室负责人职称证书》等。
申请表中需填写实验室的基本信息、负责人信息、实验室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
2. 完成申请材料后,申请人将材料提交给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后,进入备案审查流程。
二、备案审查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实验室的建设资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人资质等内容。
审查不合格的实验室将被退回重新整改。
2. 备案审查还包括对实验室设备设施、危险品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审核。
只有通过综合审核的实验室才能获得备案资格。
三、备案登记1. 审查合格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颁发《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证书》,并将实验室信息录入备案管理系统。
2. 实验室获得备案证书后,需在指定时间内在实验室内醒目位置张贴备案证书,并全面落实备案要求,接受随机检查。
3.备案有效期为2年,过期后需重新提交备案申请材料进行续案。
通过上述流程,上海市卫健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流程得以规范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公共卫生安全。
希望各实验室严格按照备案流程办理,共同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近年来,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和生物恐怖袭击事件的频发,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严格监管下,各实验室备案流程更加严密,以确保实验室内的病原微生物得到妥善管理,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
一、备案流程的严格性实验室备案的严格管理,不仅仅是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一种约束,更是对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全的一种保障。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立备案审查流程,旨在对实验室的建设资质、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设备设施、危险品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从源头上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审批办事指南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审批办事指南一、实验室背景与目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指专门用于研究、鉴定、检测、保存和应用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
为了规范和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需要进行备案审批。
本办事指南旨在指导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审批手续。
二、申请资料及材料准备1.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审批申请表;(2)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方案;(3)实验室的规划图和平面布置图;(4)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相关培训证明;(5)实验室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6)实验室危险品和废物的处置计划;(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材料的准备要点:(1)在填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审批申请表时,要确保填写准确、完整,涉及的信息要真实、准确;(2)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方案要包括实验室的用途、建设目的、主要研究内容、使用的病原微生物种类及数量等;(3)实验室的规划图和平面布置图要清晰、具体,突出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要求;(4)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相关培训证明要具备相关资质,培训证明要附上培训机构的资质证明以及培训的内容和时间;(5)实验室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要满足相关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6)实验室危险品和废物的处置计划要详细,包括危险品的分类和储存、废物的处理方式等;(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要与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有关,尽可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合同等。
三、申请流程与审批1.申请流程:(1)准备好申请资料;(2)将申请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如卫生行政部门);(3)相关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勘察;(4)根据勘察结果,相关部门给出审批意见;(5)按照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相关部门;(6)相关部门根据修改或补充的材料再次审查,最终给出审批结果。
2.审批时限:(1)初审时限: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2)现场勘察时限:自初审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察;(3)修改或补充材料时限:自现场勘察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4)再审时限:自收到修改或补充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4.06.14•【字号】黑农厅规〔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地)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完善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制度,规范实验室备案内容与程序,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24〕2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做到应备尽备、底数明晰,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6月14日黑龙江省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备案管理;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军队系统实验室除外。
本办法所称动物病原微生物是指《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确定的动物病原微生物范围。
本办法所称实验室是指从事与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的一级、二级实验室(含移动式实验室)。
上海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上海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在开始撰写文章之前,首先必须明确一下指定的主题:上海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这是一个相当专业和特定的主题,需要深入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实验室管理规范。
为了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我将会按照深度和广度要求进行全面评估,并基于此撰写一篇深入探讨上海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的文章。
让我们简要地介绍一下上海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的背景和重要性。
在当前全球疫情肆虐的情况下,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和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上海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是指实验室完成备案登记、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并取得的凭证,是实验室合法运行的重要凭证。
它不仅关乎实验室自身的合规运营,更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备案凭证的规范管理至关重要。
接下来,我们将逐步深入探讨上海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在《上海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须依法备案,并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备案材料的准备和提交、备案审核和备案登记等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数据的可靠性。
备案凭证的有效期、更新周期和吊销条件也是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理解的部分。
在了解了相关要求和规定之后,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实验室备案凭证在病原微生物研究和防控中的重要性。
随着病原微生物疾病的不断威胁和传播,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备案凭证的规范管理不仅能够保障实验室研究的科学性和研究结果的可信度,更能够在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对中发挥关键作用。
备案凭证是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合法运行和科学研究的重要保障,对于保障公共卫生和人民健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深入探讨了备案凭证的相关要求和重要性之后,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本文的主要内容。
通过对上海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的深度剖析,我们不仅了解了备案凭证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实验室管理规范,更意识到了备案凭证在病原微生物研究和防控中的重要性。
相信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能够对备案凭证有一个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更进一步认识到备案凭证对于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的重要作用。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材料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陆良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验科总目录一、生物安全管理手册1、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4)2、设施/设备检测和维护制度 (6)3、LS-75LJ全自动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管理手册(高压灭菌器) (9)4、员工健康医疗监护制度 (20)5、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内部自查制度 (23)6、实验室生物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25)7、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26)8、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28)9、医疗废弃物处理程序 (30)10、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33)11、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34)12、附则 (39)二、生物安全手册1、生物安全手册说明 (40)2、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41)3、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46)4、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52)5、实验室生物安全程序 (57)6、实验室防火安全程序 (63)7、医院感染暴发紧急处理程序 (67)8、压力蒸汽灭菌器故障应急预案 (69)9、医疗锐器的标准处理程序 (71)10、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处理程序 (72)11、清洁与消毒灭菌管理程序 (76)12、医疗废物处理程序 (82)13、潜在危害性气溶胶释放的应急处理程序 (83)14、常用消毒液使用方法程序 (84)三、标准操作程序1、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程序 (87)2、全自动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使用及维护程序 (93)3、医疗废弃物处理的操作程序 (104)4、实验室标本采集、处置和管理操作程序 (106)5、实验室清洁与消毒操作程序 (112)一、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实验室以检验科、病理科、核医学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四、制度要求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病原微生物室备案提供以下材料.doc
1.卫生部()2.教育部()3.科技部()4.计生委()5.中科院()
6.质检局()7.中医局()8.其它(请注明:)
立项批准部门
建议资金来源
开始使用时间
实验室使用目的
1.病原检测()2.教学()3.临床诊断()4.生产()
5.科学研究()6.其它(请注明:)
实验室基本情况
工作人员数
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初级职称人其他人
应急预案
1.有()2.没有()
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
1.有()2.没有()
档案记录
1.有()2.没有()
其它
实验室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实验室拟开展的主要工作
实验室涉及的主要菌(毒)种及样本
实验室使用频率
1.小于100天/年()2.100—200天/年()3.200—300天/年()4.大于300天/年()
备案单位保证书
本备案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年月日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洗眼器
1.有()2.没有()
洗手池
1.有()2.没有()
冰箱
1.有()2.没有()
通讯工具
1.有():电话()传真()网络()对讲机()2.没有()
实验室管理情况
生物安全委员会
1.有()2.没有()
生物安全手册
1.有()Leabharlann .没有()危害风险评估报告
1.有()2.没有()
标准操作程序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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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备案凭证说明
1.备案有效期五年,自同意备案之日始。
2.“涉及病原微生物及实验活动*”的填写方法:病原微生物名称+检验检测/实验研究方法,如甲型H1NI病毒核酸检测、甲型H1NI病毒分离与鉴定等。
3.实验室备案编号由“年度(4位)+设区市代码(1位)+单位代码(2位)+单位所属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编号(2位)+实验室等级代码(1位)”组成。
各设区市代码与福建省电话区号尾号一致:福州市1、厦门市2、宁德市3、莆田市4、泉州市5、漳州市6、龙岩市7、三明市8、南平9。
单位代码由设区市卫生局编定;单位所属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编号由单位编定;实验室等级代码为:2为BSL-2,1为BSL-1。
如2010年福州市单位代码01、所属实验室备案登记表编号01备案登记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编号为:2010101012。
4.需要在期满后继续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备案。
当新增实验活动或实验室主要条件如人员、布局、配置和位置变化时应报告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