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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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南
一、政策依据
现行政策依据为广东省人社厅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二、学习任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18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选修科目12学时),只有同时完成3个科目的相应学时,并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jxjy)申报认学时后,方能打印学时证明。
三、继续教育科目
公需科目: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每年必须按省人社厅发布的公需科目的要求来学习。
)
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后,报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行业组织组织实施。
(按照规定和根据经验,参加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岗位培训、学历教育、考前培训、注册师继续教育、研修班等均可申报为相应年份的专业科目学时)
选修科目:个人选修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其他相关或相近课程的学习均可申请认定为选修科目学时)
四、如何学习和申请认定学时
1、公需科目:
可登陆“广东学习网”(网址:/)或“广东人才培训网”(网址:/elearning_gdzj/student/index.asp)等经省人社厅备案的学习网站注册学习。
注册时注意事项:(1)请正常填写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请填“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如工作单位不正确,公司综合部将无法审核提交的学时认定申请;(2)单位所在地区:请选择省直;(3)单位人事户头:请选择“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如已注册过的,请直接登陆选课学习。
以广东学习网为例,注册步骤如下图
注册成功后请直接登陆选课程并自行交费,学习完成后将进行在线考核,考核成绩将直接对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
/jxjy)。
注意:请先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在线注册。
注册时注意事项:(1)单位所在城市:请选择“广东省省直”;(2)请正确填写工作单位,否则学习网站的学时认定申请将无法对接到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公司综合部将无法审核提交的学时认定申请
2、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学时认定申请
请将所学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证明扫描后,可直接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学时认定。
申请学时认定步骤,如下图:
五、如何查询学时和打印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