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医疗机构是人们生病时就医治疗的地方,对于医疗机构的环境卫生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保护环境的重要问题。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医疗机构内部环境卫生、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医疗机构作为特殊行业,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要求。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所处地区的环境特点和要求,制定更为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确保医疗废水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其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管。
医疗机构在日常运营中,应当建立健全的水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对医疗废水的排放进行监测和记录,并定期向相关环保部门报告监测数据。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对于违反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确保水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另外,医疗机构应当注重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水平。
医疗机构在日常管理中,应当加强对医疗废水的收集、处理和排放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废水处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医疗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和排放。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关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不断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和水平,以更好地满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总的来说,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管,注重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以确保医疗废水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为人们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健康的生活空间。
医疗机构排污许可办理详细解读
医疗机构排污许可办理详细解读为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的编制思路、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相关技术专家对本标准进行重点内容解读。
一起来看看:规范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以及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对床位500张以上的(不含专科医院8415中的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以及疗养院8416)医疗机构实行重点管理;对床位100张及以上的专科医院8415(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以及疗养院8416,床位100张及以上500张以下的综合医院8411、中医医院8412、中西医结合医院8413、民族医院8414、专科医院8415(不含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实行简化管理。
行业主要污染物确定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排放污水主要为门诊、病房、手术室、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等从事诊疗活动的各科室,以及洗衣房、太平间、消毒供应中心、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主要特征污染物包括粪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结核杆菌和总余氯等。
医疗机构污水许可排放管理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浓度限值,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水污染物不许可排放量。
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排放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硫化氢、甲烷、氨、氯气等。
医疗机构废气许可排放管理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速率限值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医疗机构排污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包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许可排放量为0。
排放口类型和管理要求“医疗机构技术规范”将医疗机构排污单位的污水排放口管理类型分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两类。
医院污水(医疗废水)处理培训试题及答案
医院污水(医疗废水)处理培训试题及答案科室:姓名:得分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60 分)1.医院污水的特征是()。
A、含氮、磷等元素B、含多种病毒、病菌和化学药剂C、水质和水量差别很大D、含重金属2.关于医院污水处理,下列哪项论述是正确的()。
A、仅需一级处理B、医院污水处理中污泥可作为肥料C、医院污水中放射性物质不需处理D、医院污水消毒后方可排放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8466-2005 )中规定余氯和pH每日至少要检测()次。
A、1B、2C、3D、54.某医疗机构拟将现有闲置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建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有关规定,该设施必须进行改建的内容有()。
A、改建排放口B、增加砂滤工艺C、进行防渗漏处理D、增设消毒处理单元5.医院污水最常用的消毒方法是()。
A、紫外线消毒B、臭氧消毒C、氯化消毒D、超声波消毒6.按照我国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规定,医疗机构污水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方法是()。
A、平皿计数法B、多管发酵法C、滤膜法D、酶底物法E、免疫磁荧光抗体法7.按照我国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 2005 )的规定,对医疗机构污水中微生物进行检测时,事先不需进行滤膜集菌的是()。
A、金黄色葡萄球菌B、粪大肠菌群C、沙门菌D、志贺菌E.结核杆菌8.医疗机构污水中粪大肠菌群的监测频率是()。
A、≥1次/日B、≥1次/周C、≥1次/月D、≥1次/季9.下列关于医院污水处理设计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化粪池作为医院污水消毒前的预处理时,其容积应按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不小于24h计算。
B、经消毒处理后的医院污水,不得排入生活饮用水的集中取水点上游100m的水体范围内。
C、医院污水排入地表水体时应采用一级污水处理工艺。
D、医院污水消毒一般宜采用氯消毒。
10.按照我国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2005)的规定 ,医疗机构污水中粪大肠菌群的检验程序是()。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 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for medical organization2005-07 - 27 发布 2006-01-01 实施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发布目录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技术内容 (1)4.1 污水排放要求 (1)4.2 废气排放要求 (4)4.3 污泥控制与处置 (4)5 处理工艺与消毒要求 (4)6 取样与监测 (5)6.1 污水取样与监测 (5)6.2 大气取样与监测 (7)6.3 污泥取样与监测 (7)7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7)附录 A (8)附录 B (15)附录 C (19)附录 D (21)附录 E (23)附录F (25)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泥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和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限值、处理工艺与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
新、扩、改医疗机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实施管理,现有医疗机构在2007 年12 月31 日前达到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 E 和附录 F 为规范性附录。
(完整word版)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
—
13
挥发酚/(mg/L)
0.5
1。0
14
总氰化物/(mg/L)
0.5
0。5
15
总汞/(mg/L)
0.05
0。05
16
总镉/(mg/L)
0。1
0。1
17
总铬/(mg/L)
1。5
1.5
18
六价铬/(mg/L)
0。5
0。5
19
总砷/(mg/L)
0。5
0.5
20
总铅/(mg/L)
1。0
1。0
21
总银/(mg/L)
总银/(mg/L)
0.5
23
总α/(Bq/L)
1
24
总β/(Bq/L)
10
25
总余氯1)2)/(mg/L)
(直接排入水体的要求)
0.5
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 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院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
20
20
100
100
7
悬浮物(SS)
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
20
20
60
60
8
氨氮/(mg/L)
15
—
9
动植物油/(mg/L)
5
20
10
石油类/(mg/L)
5
20
1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医疗机构是人们生病时的重要去处,但在医疗过程中也会产生
大量的污水和废物。
这些污水中含有各种有害物质,如果排放不当,将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医疗机构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对产生的废水
进行分类处理。
对于含有化学药品残留的废水,应当采用相应的技
术手段进行处理,以确保排放的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同时,医
疗机构还应当建立监测系统,对废水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问题
并进行处理。
其次,医疗机构在进行医疗废物处理时,也需要严格按照相关
标准进行操作。
医疗废物中可能含有病原体和有害化学物质,如果
处理不当,将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医疗机构应
当配备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理设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
保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加强对医疗废水排放的监管和管理。
建
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对医疗废水排放进行严格监管,对违规行为进
行严厉处罚,以确保医疗废水排放符合标准。
总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废水处理和医疗废物处理的管理,确保排放的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积极贡献。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 控 制 项 目标 准 值25总余氯1 )2 )/(mg/L)(直接排入水体的要求 )0.5注: 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余氯 6.5~ 10 mg/L 。
1.5h ,接触池出口总2 )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污染物控制指标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表 1 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1 粪大肠菌群数 /(MPN/L) 1002 肠道致病菌 不得检出3 肠道病毒 不得检出4 结核杆菌 不得检出5 pH6~ 96 化学需氧量( COD )浓度 /( mg/L )60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 床位· d)] 607 生化需氧量( BOD )浓度 /( mg/L )20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 床位· d)] 208 悬浮物( SS )浓度 /( mg/L )20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 床位· d)] 20 9 氨氮 /( mg/L ) 15 10 动植物油 /( mg/L ) 5 11 石油类 /( mg/L )5 1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mg/L ) 5 13 色度 /(稀释倍数) 30 14 挥发酚 /( mg/L ) 0.5 15 总氰化物 /( mg/L ) 0.5 16 总汞 /( mg/L ) 0.05 17 总镉 /( mg/L ) 0.1 18 总铬 /( mg/L ) 1.5 19 六价铬 /( mg/L ) 0.5 20 总砷 /( mg/L ) 0.5 21 总铅 /( mg/L ) 1.0 22 总银 /( mg/L ) 0.5 23 总α /( Bq/L ) 1 24 总β /( Bq/L ) 10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医疗机构作为重要的公共场所,其水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因此,医疗机构的水污染排放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首先,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水污染排放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应当包括水污染排放监测、数据报告、风险评估等内容,以确保医疗机构的水环境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排放的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其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废水的处理和排放管理。
医疗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果未经过有效处理就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将会对周围的水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因此,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医疗废水处理标准,并配备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医疗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后再进行排放。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加强对药物残留的管理。
医疗废水中的药物残留是一种常见的水污染源,这些药物残留可能对水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因此,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物残留监测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药物残留对水环境的影响。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加强对医疗废水中重金属和有机物的监测和管理。
这些物质是常见的水污染源,对水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一定的危害性。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监测和管理制度,确保这些有害物质在医疗废水中的含量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的建立和落实对于保护水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水污染排放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废水的处理和排放管理,管理药物残留、重金属和有机物的排放,以确保医疗机构的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希望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共同努力,保护水环境,保障人类健康。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泥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
新、扩、改医疗机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实施管理,现有医疗机构在2007年12月31日前达到本标准要求。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污水排放要求2、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1的规定。
3、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
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4、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5、禁止向GB3838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6、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
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7、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的医疗机构污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应进行脱氯处理,使总余氯小于L。
表1 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 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for medical organization2005-07 - 27 发布 2006-01-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目录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泥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和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限值、处理工艺与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 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 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
新、扩、改医疗机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实施管理,现有医疗机构在 2007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和附录 F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委托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5 年 07 月 27 日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II1范围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处理工艺和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68957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泥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
新、扩、改医疗机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实施管理,现有医疗机构在2007年12月31日前达到本标准要求。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污水排放要求2、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1的规定。
3、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
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4、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5、禁止向GB3838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6、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
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7、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的医疗机构污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应进行脱氯处理,使总余氯小于0.5mg/L。
表1 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医院污水(医疗废水)处理培训试题及答案
医院污水(医疗废水)处理培训试题及答案科室:姓名:得分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60 分)1.医院污水的特征是()。
A、含氮、磷等元素B、含多种病毒、病菌和化学药剂C、水质和水量差别很大D、含重金属2.关于医院污水处理,下列哪项论述是正确的()。
A、仅需一级处理B、医院污水处理中污泥可作为肥料C、医院污水中放射性物质不需处理D、医院污水消毒后方可排放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8466-2005 )中规定余氯和pH每日至少要检测()次。
A、1B、2C、3D、54.某医疗机构拟将现有闲置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建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有关规定,该设施必须进行改建的内容有()。
A、改建排放口B、增加砂滤工艺C、进行防渗漏处理D、增设消毒处理单元5.医院污水最常用的消毒方法是()。
A、紫外线消毒B、臭氧消毒C、氯化消毒D、超声波消毒6.按照我国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规定,医疗机构污水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方法是()。
A、平皿计数法B、多管发酵法C、滤膜法D、酶底物法E、免疫磁荧光抗体法7.按照我国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 2005 )的规定,对医疗机构污水中微生物进行检测时,事先不需进行滤膜集菌的是()。
A、金黄色葡萄球菌B、粪大肠菌群C、沙门菌D、志贺菌E.结核杆菌8.医疗机构污水中粪大肠菌群的监测频率是()。
A、≥1次/日B、≥1次/周C、≥1次/月D、≥1次/季9.下列关于医院污水处理设计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化粪池作为医院污水消毒前的预处理时,其容积应按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不小于24h计算。
B、经消毒处理后的医院污水,不得排入生活饮用水的集中取水点上游100m的水体范围内。
C、医院污水排入地表水体时应采用一级污水处理工艺。
D、医院污水消毒一般宜采用氯消毒。
10.按照我国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2005)的规定 ,医疗机构污水中粪大肠菌群的检验程序是()。
医院污水处理监测制度
医院污水处理监测制度
本制度参照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的污水不能任意排放。
2污水处理工任职前必须进行上岗培训。
3日常监测
1.11每日上班后仔细巡查污水处理系统,无异常情况后按照操作
规程处理污水。
1.2每日做好设备运行及故障发生、排除等情况的记录。
设备运行情
况包括运转时间、处理水量、消毒剂消耗量、余氯检测次数、检测结果等;故障情况包括故障时间、故障主要情况、故障处理结果等。
1.3每日在排放口测定余氯总浓度,上、下午各一次。
采用间歇式消
毒处理的每日排放前监测
1.4粪大肠菌群数:每二周至少监测一次。
1.5监测操作时做好个人防护,重点做好手部与面部防护。
1.6应做好日常余氯自检工作,并记录备查。
4排放的污水总余氯:采用比色法测定。
5当采用NaC102液消毒时,综合病房及含肠道致病菌污水接触时间至少不小于1小时。
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在2-8毫克/升。
6医院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5.1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5.2粪大肠菌群W500MPN/L。
7委托市CDC对污水进行每月两次的粪大肠菌群及总余氯的监测。
医疗机构污水消毒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污水消毒管理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 197号)、《医院污水处理工禾對支术规范》(HJ2029-2013 )、《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 (环办水体函〔2020〕52号附件)、《小型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卫生要求》(DB31/T 1063-2017 )等规定的处理工艺、消毒要求以及取样与监测要求,强化工艺控制和运行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水消毒,做好污水消毒,确保达标排放, 严防污染扩散。
-、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院和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中〃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参考有效氯投加量为50mg/L z 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5小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mg/L ,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或每次排放前监测。
使用非含氯消毒剂消毒的,无需监测污水总余氯,应根据相关标准和厂家提供的消毒因子检测方法对消毒后污水进行监测,并符合相关要求。
粪大肠菌群数<100MPN/L ,每月监测不少于1次。
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 均不得检出,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
监测频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污水消毒应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
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
二、20张床位以上的其他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医院污水监测管理制度
污水监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污水处理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污水排放达标,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拟定以下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规定。
二、院务科确定专职人员,定期对医院排放系统进行维修,保持污水排放系统顺利通畅,并有记录。
三、污水处置专职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采集污水时戴手套,操作后洗手或手消毒。
四、污水处理专职人员,须按医院管理要求做好以下监测工作:
(一)每日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上、下午各监测1次并做好登记,如超过正常值范围,应及时查找原因,积极整改,确保达标。
(二)每月10日前监测污水中粪大肠菌群,监测报告按月依次保存备查。
(三)医疗机构污水中致病菌监测:沙门氏菌每季度监测1次、志贺氏菌和结核杆菌每半年监测一次。
(四)监测报告由污水处理专职人员按月依次规范存档。
六、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污水处理余氯含量≥6-8mg/L。
七、保持污水处理站室内室外环境清洁,污水处理原料妥善保管,合理配比。
八、如污水处理设施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水源并电话通知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九、以上管理规定相关工作,由污水处理专职人员负责落实,院务科和感染管理科负责监督考核。
XX医院
2020年1月1日。
一级医院污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医院污水达标排放,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15)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污水排放活动,包括医院生活污水、医疗污水和其他污水的收集、处理和排放。
第三条医院污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分类处理,达标排放;(三)责任明确,责任到人;(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四条医院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五条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第六条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纳入医院年度预算。
第三章污水收集与预处理第七条医院应设置污水收集系统,确保污水及时、有序地进入污水处理设施。
第八条医院污水预处理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预处理效果。
第九条医院污水预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生活污水与医疗污水应分开收集;(二)医疗污水应进行预处理,降低污染物浓度;(三)预处理设施应定期更换过滤材料,确保处理效果。
第四章污水处理与排放第十条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应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进行处理,确保处理效果。
第十一条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应定期检测水质,确保处理后的污水达标排放。
第十二条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水,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化学需氧量(COD)不超过100mg/L;(二)生化需氧量(BOD5)不超过30mg/L;(三)悬浮物(SS)不超过50mg/L;(四)总氮(TN)不超过20mg/L;(五)总磷(TP)不超过5mg/L。
第五章监测与报告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污水监测制度,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排放水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19.03.16
•【文号】环办水体函〔2019〕279号
•【施行日期】2019.03.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环境标准
正文
关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办水体函〔2019〕279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你厅《关于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川环〔2019〕5号)收悉。
经研究,函复如下。
县级以下且2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4.1.2节的要求,执行该标准表2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3月16日。
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医疗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各类医疗机构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污物和粪便如果不进行妥善处理,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公共卫生安全。
为了确保医疗环境的清洁卫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污水处理方案1. 污水处理设施在诊所内设置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沉淀池、过滤池、消毒池等。
所有污水经沉淀、过滤、消毒后方可排放。
2. 分类收集将污水按照性质分类收集,分别进入各自的处理系统。
例如,将含有药物、消毒剂的污水与一般生活污水分开处理,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 处理流程(1)初级处理:通过沉淀池将污水中的悬浮物、泥沙等颗粒物去除。
(2)二级处理:通过过滤池去除污水中的细菌、病毒等微生物。
(3)三级处理:通过消毒池对污水进行消毒处理,杀灭病原体。
4. 排放标准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的规定,确保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三、污物处理方案1. 分类收集将污物按照性质分类收集,分别放入不同的容器中。
例如,将医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分开处理。
2. 医疗废弃物处理(1)高温灭菌:将医疗废弃物放入高温灭菌设备中进行灭菌处理,杀灭病原体。
(2)无害化处理:将灭菌后的医疗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如焚烧、填埋等。
3. 生活垃圾处理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进行填埋或焚烧。
四、粪便处理方案1. 分类收集将粪便按照来源分类收集,分别进行处理。
例如,将患者粪便与工作人员粪便分开处理。
2. 处理方法(1)患者粪便:进行高温灭菌处理,杀灭病原体。
(2)工作人员粪便:进行化粪池处理,通过微生物分解,降低病原体含量。
3. 排放标准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的规定,确保处理后的粪便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方可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