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行业原材料进料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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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原材料进料检验标准

1.应用范围

凡公司生产车间所使用之原材料、零组件及外包加工品之供方来料均属之。

2.抽样计划及AQL标准

2.1.全数检验与抽样检验

2.1.1.全数检验

又叫百分之百检验,也就是对交验批的每一件产品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的结果对每件产品作

出合格与否的判定。下列情况不适合进行全数检验,或不可能进行全数检验:

2.1.1.1.当检验具有破坏性时,如微动开关寿命

2.1.1.2.交验批量很大时,就不宜实施全数检验

2.1.1.

3.被检产品是大批量连续体或是流程性材料时,无法全数检验,如电线、钢材等

2.1.1.4.交验产品结构复杂,检验项目多,而又希望检验费用少时,一般不采用全数检验

2.1.2.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就是根据选定的抽样方案,从批中抽取一小部分产品作为样本进行检测,并将检

测结果同批的判定基准相比较,从而判定批接收与否的检验。

2.2.抽样检验的两种错误判断

2.2.1.将合格批判为不合格批的错误,是以好当坏,称为第一种错误,对生产方不利,又叫做

生产方风险,产生这种错误的概率为α,故也称α错误。

2.2.2.将不合格批判为合格批的错误,是以坏当好,称为第二种错误,对使用方不利,又叫做

使用方风险,产生这种错误的概率为β,故也称β错误。

2.3.抽样检验方法

2.3.1.选择检验方法的原则

2.3.1.1.对于无法采用全数检验的场合,如检验是破坏性的,或被检验产品是大批量连续体

时,应采用抽样检验。

2.3.1.2.对于产品的主要质量特性,如已实现自动化检验(非破坏性)时,应采用全数检验

2.3.1.3.产品批量小且为非破坏性检验时,可全数检验;产品批量大时,可抽样检验。

2.3.1.4.生产过程失控,产品质量低或波动大时,可全数检验(非破坏性);生产过程受控,

产品质量高且稳定时,可抽样检验。

2.3.1.5.产品的关键、重要特性若不合格,则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在使用中将导致致命后果

或会造成重大损失,此类特性应全数检验;一般件、一般特性,可抽样检验。

2.3.1.6.检验项目少、检验费用低的检验,可用全数检验;检验项目多、检验费用高的检验,

可抽样检验。

2.3.2.检验方法按抽样方案分类

2.3.2.1.计数抽样方案:利用计数检验结果,以不合格的个数为基准来判定产品批合格与否

2.3.2.2.计量抽样方案:利用计量检验结果来判定产品批合格与否

2.3.3.样本的抽取方法

2.3.3.1.简单随机抽样

a.投骰子法

b.随机数表法

c.抽签法

2.3.3.2.分层随机抽样

将检验批总体(N)划分为若干层,再从各层中分别抽取样本单位的方法。将整批

产品划分成若干层时,应尽量使同一层内的产品质量均匀整齐,以提高抽样的准

确度。分层的方法可按产品堆放的上、下或前后位臵分层,也可按生产时间的前

后顺序分层等。

2.3.3.3.分段随机抽样

当产品批可以分成一些小部分(副批)时,如果各部分已严密包装,则进行分层

抽样非常麻烦。这时可考虑采取分段随机抽样的方法,即先随机抽取几个小部分,

再从所抽取的每个小部分中进一步随机抽取若干件单件产品。也有三段随机抽样

和多段随机抽样。

2.3.3.4.系统随机抽样

当产品按顺序排列时,可考虑行随机抽出第一件产品(称为随机起点),然后接下

去每隔数件抽取一件,这种抽样方法称为系统随机抽样

2.3.4.一次抽样检验和二次抽样检验

2.3.4.1.一次抽样检验:按照事先决定的检验标准所要求的数量,从大货中随机抽样

并检验,如果疵点数小于或等于标准所规定的接受数,则该批货物可接受。

如果疵点数大于标准所规定的接受数,则该批货物不予接受。

2.3.4.2.二次抽样检验:按照事先决定的检验标准所要求的数量,从大货中随机抽样

检验,如果疵点数小于或等于标准所规定的接受数,则该批货物可接受。如

果疵点数介于接受数和不接受数之间,则需要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两次检

验的累计疵点数超过标准所规定的疵点数,则该批货物不接受,反之则接受。

2.4.抽样术语解释

2.4.1.【连续批】指批与批之间关系密切的连续提交检验批。

2.4.2.【批lot】汇集在一起的一定数量的某种产品、材料或服务。

2.4.

3.【样本sample】取自一个批并且提供有关该批的信息的一个或一组产品。

2.4.4.【不合格品】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产品,分为A/B/C三类。

2.4.5.【接收质量限AQL】当一个连续系列批被提交验收抽样时,可允许的最差过程平均质量

水平。

2.4.6.【检验水平IL】提交检验批的批量与样本大小之间的等级对应关系。

2.4.7.【抽样方案】所使用的样本量和有关批接收准则的组合。

2.4.8.【正常检验】当过程平均优于接收质量限时抽样方案的一种使用方法。

2.4.9.【加严检验】正常检验抽样方案接收准则更严厉的接收准则的抽样方案的一种使用法。

当预先规定的连续批数的检验结果表明过程平均可能比接收质量限低劣时,进行加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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