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
安徽中医学院行政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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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学院行政领导班子2011年述职述廉报告王键省委教育工委考核组及参评的全体同志: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要求,下面我谨代表安徽中医学院行政领导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请予评议。
一年来,全校师生医护员工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务实进取,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实现了学校“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去年年初教代会上,学校确定了新校区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等重点工作。
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年度重点工作为中心,抓大事谋发展、促建设。
1.新校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新校区总体规划方案正式通过合肥市规委会审批,新校区建设被列为“新站区社会事业一号工程”。
先后完成了图书馆及教学组团、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单体设计任务书工作,图书馆及教学组团单体设计方案招标工作,新校区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新校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报批工作及地质详勘工作。
建设一期用地500亩土地证申办成功。
新校区围墙建设已于今年3月12日正式开工。
2.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011年8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中期检查,并获得专家组的一致好评。
学校全面超额完成了中期建设目标任务,为2012立项建设全面验收奠定了基础。
3.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批准成立。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编办、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和设计完善建设方案,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获省政府正式批准组建,机构编制方案经省委常委会议通过。
科学院组建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4.“十二五”发展规划出台实施。
在全面总结“十一五”发展的基础上,学校科学制定了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
经过三届三次党代会和四届五次教代会审议,并经党委会审定,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正式印发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296d829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8127d5b.png)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6•【字号】铜政办〔2017〕116号•【施行日期】2017.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17〕116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铜陵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业经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6日铜陵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为吸引、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在我市创新创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5〕40号)和《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铜发〔2016〕32号),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市级科技团队是指携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在铜创办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市级科技团队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评价标准、产生程序等,严格依照省科技团队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条我市创新创业的科技团队所需扶持资金,由市级财政和项目所在的县区、铜陵经开区、省属国有企业各出资50%。
市级资金从创业投资基金和创新创业资金中统筹解决。
第三条县区、铜陵经开区、省属国有企业应积极招引和推进科技团队在本地创新创业,在资金、土地供给、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和生活场所以及团队成员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四条县区、铜陵经开区、省属国有企业根据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结合本区域、本企业发展规划,提出年度科技团队招引需求,由市科技局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ef65dea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41e486d.png)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7.18•【字号】皖科〔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关于印发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2018年7月18日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修订)第一条为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在皖创新创业,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科技团队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落户安徽创业的省内外人才团队。
第三条省政府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择优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给予支持。
第四条申请省扶持资金的科技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科技团队创办的公司注册成立3年以内;(二)科技团队累计占其创办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且科技团队领军人直接持有其创设公司的股份;(三)科技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不低于申报省级扶持资金支持额度;(四)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并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五)科技团队所在市科技部门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六)科技团队所在市对科技团队资金支持不低于申报省级扶持资金支持额度,且在申报省扶持资金前已与科技团队签订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协议并资金支持到位。
芜湖市人才(干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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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才(干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芜人才办〔2018〕2号关于开展市产业创新团队2017年度考核的通知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市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根据《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开展市产业创新团队2017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5111”产业创新团队,以及市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设立期满的产业创新团队的设立单位、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其助理。
二、考核内容1.创新团队设立单位依据合同和年初的工作计划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其助理的研发水平、研发成果及其转化情况、团队建设情况、岗位目标实现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2.各管理责任单位对设立单位的创新团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创新团队建设的投入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3.由市人才办牵头组织考核组,对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进行复核。
三、考核时间创新团队设立单位和各管理责任单位考核在3月中旬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对市产业创新团队进行年度考核,是全面了解和掌握产业创新团队情况和团队带头人及其助理研发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的重要措施。
各创新团队设立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创新团队建设的指导,督促创新团队严格履行合同和年初计划,积极支持配合有关管理责任单位的考核工作;管理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高度重视创新团队设立单位工作情况的考核,全面掌握和准确评价创新团队建设情况,并对创新团队提出继续设立或取消设立资格的意见。
各创新团队要根据合同认真制定2018年工作计划,在设立单位审核同意的基础上,于2018年3月10日前上报管理责任单位和市人才办。
年度工作计划,将作为来年考核的目标任务。
市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5111”产业创新团队,由管理责任单位安排考核工作,并形成简要的考核情况书面报告。
设立单位要填报《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附取得成效的书面佐证材料;2017年底设立期满的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要对团队设立期间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及转化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填写《设立期满的产业创新团队情况登记表》,并附取得成效的书面佐证材料。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c1b82093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8c.png)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1.02•【字号】•【施行日期】2001.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2001年1月2日)从新世纪开始,我省将进入全面提升经济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推进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
完成这一历史阶段的各项战略任务,圆满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必须尽快形成人才培养、引进流动、使用和管理的新机制,建设一支适应国际国内竞争需要的人才队伍。
为此,根据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我省的实际,现就加强人才工作若干问题作如下决定。
一、确立人才工作战略地位,为加强发展、富民强省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持1、充分认识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
当今和未来的国内国际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
我省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关键在于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方针,大力加强人才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
但从总体上看,用人机制、管理方式还不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人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紧缺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增强危机感、责任感,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革除陈规旧制,大胆创新用人机制,奋力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人才工作重要指示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省的主题,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和政策创新,着力营造育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金玉滁菊介绍大全
![金玉滁菊介绍大全](https://img.taocdn.com/s3/m/59073e07ba1aa8114431d9d8.png)
简介:滁州市滁菊研究所成立于一九九九年五月,占地320亩,专门从事滁菊新品种培育、高产栽培技术研究、新品种开发,是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服务型机构。
是滁州市、南谯区滁菊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是安徽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我省重点产业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集中开展“861”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项目的科技攻关、新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而设立的产业创新团队。
临床药理研究所“抗炎免疫药物的基础与应用研究”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主要围绕炎症免疫性疾病的病理机制、抗炎免疫药物的作用及其机制和抗炎免疫药物的创制,系统开展基础与临床研究。
自2008年建设以来,在创新团队负责人的带领下,团队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研发水平进一步提升,学术与技术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能力显著提高,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金玉牌滁菊是由滁菊研究所开发研制的品牌滁菊产品。
名字由来取“金心玉瓣,翠蒂天香”之意。
滁菊,是中国四大名菊之一,已有2000多年历史,产地安徽省滁州市。
金玉牌滁菊2002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域保护产品,2004年获国家无公害产品,2005年获国家“星火计划”金奖产品,中国绿色食品,2006年获安徽省十大名牌农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2006年11月作为特供产品进入人民大会堂。
功效:金玉滁菊是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可清热解毒、舒筋活血、护肝明目,增强人体免疫功能。
对高血压、冠心病、动脉硬化疗效显著。
研究发现滁菊对SRAS病毒、癌症(尤其是肝癌)等良好的预防作用,对糖尿病有明显的治疗作用。
现代药理检测分析表明,金玉滁菊含有黄酮、挥发油、氨基酸和微量元素等有效成份,其挥发油中的桉叶油素、龙脑、桉叶二烯酮明显高于其它菊花,总黄酮量比其它菊花高32—61%;含有人体必需的8种氨基酸、10种微量元素,滁菊中的“硒”比其它菊花高8—40倍,由于锌、硒被人体吸收,可促进细胞分裂、延缓肌体衰老,从而起到延年益寿、养颜美容之功效。
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6d53d2abe1e650e53ea9944.png)
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组通字〔2007〕19号, 2007年3月2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省“115”产业创新团队的考核与管理,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皖办发〔2006〕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省“115”产业创新团队的考核与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年度考核、津贴发放、检查监督等。
第三条省“115”产业创新团队的考核管理工作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牵头,省人才办综合协调,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对团队设立单位实施年度考核,团队设立单位负责对创新团队的合同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四条创新团队设立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5年。
第五条省“115”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其助理实行合同管理。
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除双方约定的内容外,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团队设立单位对创新团队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计划;(2)团队设立单位为创新团队提供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及落实步骤;(3)课题或项目研发工作安排及阶段目标。
合同报省人才办备案。
第六条团队设立单位依据合同,在团队设立期内,每年年底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其助理的研发水平、研发成果及其转化情况、团队建设情况、岗位目标实现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情况报省或市有关部门,并报省人才办备案。
第七条团队设立单位依据合同考核评估情况,为创新团队提供必需的科研经费和岗位津贴。
对没有履行合同的进行调整,并依据合同部分或全部收回岗位津贴。
第八条创新团队内部管理实行创新团队设立单位指导下的带头人负责制,可以通过合同等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带头人与助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材料报团队设立单位确认并报省有关部门或有关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设立期内,团队设立单位如需对创新团队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必须按有关规定报相关单位同意。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引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引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6913845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bd.png)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引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8.30•【字号】皖人社发[2012]38号•【施行日期】2012.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引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38号)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推动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111”人才聚集工程,特制定《安徽省引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8月30日安徽省引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人才在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建设美好安徽中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111”人才聚集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1]70号)精神,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现就引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进培养的目标和范围围绕我省优先发展的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引进培养1000名能够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领军人才。
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主要指近3年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学科)领域内取得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先进的研究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领导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入选条件扶持入选人才具体分为引进、培养、自主创业三大类别。
分别按照以下条件进行选拔认定:1.引进的领军人才。
--具有国内领先的学术技术水平,掌握对产业发展具有主导作用核心关键技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促进技术产品升级,实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为企业创造显著效益的重大技术成果高级技术研发人才;--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能引领团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级人才;--在生产中掌握关键技术或技能,能促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符合上述所列条件之一,但不能全职在我省工作的,须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https://img.taocdn.com/s3/m/b73219aaa0116c175e0e480a.png)
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皖全创改[2016]8号【发布部门】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16.11.16【实施日期】2016.1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方案的通知(皖全创改〔2016〕8号)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11月16日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48号)、《国务院关于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国函〔2016〕11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任务分工等的通知》(皖政办〔2016〕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智能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大会和安徽省科技创新“四会”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面向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积极参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安徽省“三重一创”体系建设,通过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聚焦新兴产业培育,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着力打造集技术转化、资本营运于一体的市场化综合性创新创业平台,把智能院建设成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智能制造产业培育基地、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让更多的科技成果在安徽转化落地,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6320503_程寒飞
![26320503_程寒飞](https://img.taocdn.com/s3/m/835ddb37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f6.png)
2021年第5期 总第192期社员风采的程寒飞担任总设计师,该工艺上马广东新会4万立方米/吨污水处理厂(BOT特许权项目),首次应用于国内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获得成功。
随后,程寒飞参与编制了曝气生物滤池(BAF)工艺的国家标准制定与撰写,明确了工艺各项参数,推动了该项工艺的国有化进程,推动了国内污水处理的一项重大革命。
程寒飞在业内一举成名,全国各地的邀请函接踵而至,有的单位甚至不惜许以重金,但程寒飞丝毫没有动心。
如何推动行业进步,对社会多作贡献才是他关注的焦点。
2004年,马鞍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程寒飞和他的团队对其中一项卡鲁塞尔(Carrousel)工艺在外国工艺基础上加以改进,以独特的设计理念打造出了华东地区首座“花园式工厂”。
“只有节能的环保才是真环保。
”程寒飞在中冶华天率先提出这一理念,并带领他的团队从事装备研发,研制出第一代“倒伞曝气机”,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这种新型污水处理设备把效能从传统工艺的210kgo/kwh提升到350kgo/kwh,比国外同类设备每小时节电约10度,价格却是国外同类设备的一半,大大提升了污水处理的高效化和节能化。
除了“倒伞曝气机”,他还主导研发了“潜水推流式搅拌机”以及各类生物制剂等一系列过硬的产品。
2007年,程寒飞主创的“高效澄清净水技术”首次与国外高效沉淀池3DS技术对标,并成功应用于占地8.5亩的湖南湘钢8万吨级污水处理厂,打响了湘江流域治理的第一枪。
这也是钢铁厂综合污水治理第一次全套国产化,而且指标优于国外,每10万吨级污水处理投资全国产化要比进口的便宜三四千万元,还大大降低了吨钢产品的耗水量,提高了水的高效利用。
湘钢的成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国内十多家钢铁企业慕名而来,极大推动了钢铁行业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进程。
2009年,程寒飞36岁,这一年,他被破格评为教授级高工。
这些年,他把研究的重点逐渐放在了高色度废水治理上,他在山东寿光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中研发的纸浆造纸废水“还原脱稳脱色工艺”系列技术获得了6项专利,出水指标远优于一级B标准。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合发[2011]2号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合发[2011]2号](https://img.taocdn.com/s3/m/4ce0bfc1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cf.png)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正文:----------------------------------------------------------------------------------------------------------------------------------------------------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合发〔2011〕2号)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加快人才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1、人才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科学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合肥作为省会城市,是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核心,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点城市,是中部崛起新的增长极。
加快人才发展是提高合肥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关键,也关系到安徽崛起的大局。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市委市政府作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大决策以来,人才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市人才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人才吸纳和辐射能力还不够强,人才实力和整体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人才工作与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结合方面还不够紧密,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等。
各级党委要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开创我市人才工作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2、指导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以实施人才重点工程为抓手,扩大对外开放,实施整体开发,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方向迈进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智力支持。
员工管理安徽省少数民族人才发展规划
![员工管理安徽省少数民族人才发展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598080dd6529647d272852e7.png)
(员工管理)安徽省少数民族人才发展规划安徽省“十壹五”少数民族人才发展规划皖人发〔2007〕79号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动安徽奋力崛起,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和造就壹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服务意识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为顺利实施《安徽省“十壹五”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人才保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壹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05〕16号)和《安徽省“十壹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壹、现状和形势少数民族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壹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对于加快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省委、省政府《关于进壹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05〕16号)指出“采取各种手段和方式,帮助民族聚居地区培养更多的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运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各市于制定当地人才资源开发规划时要突出少数民族人才的开发和使用。
大力开展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培训工作。
”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制定了《安徽省2006-2010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
截至“十五”末,我省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已经初具规模。
全省少数民族大专之上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4.1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58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8年。
全省党政机关共有少数民族干部2261人,占全省总数的1.03%;其中现职县处级之上少数民族干部172人,占同级总数的1.06%;市厅、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少数民族干部108人,占1.63%。
全省副高级之上职称、市级之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共有少数民族664人。
511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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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意见1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市属各高校:为深化拓展市“55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快我市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建设人才特区的实施意见》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力度,坚持把培养人才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促进产学研结合起来、与推动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培养创新型人才队伍,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5111”产业创新团队的目标从2013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具有明显产业竞争优势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建设100个左右的“产业创新团队”、100名左右的“创新团队带头人”和1000名左右的“创新团队带头人助理”,集中开展我市重点产业项目的科技攻关、新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形成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培养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群体。
创新团队依托我市优势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项目设立,一般由1名“创新团队带头人”和10名“助理”组成。
设立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立,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三、“5111”产业创新团队的选拔范围和条件“5111”产业创新团队及带头人的选拔范围为市域内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骨干企业(含驻芜大型企业),重点是从我市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电线电缆、生物药业、节能环保以及与农业产业化、服务业经营关联度高的单位中产生。
(一)申请设立“5111”产业创新团队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拥有列入省“861”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重要项目,或列入省发展规划内项目,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取得国家、省高新技术产品称号,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对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的研发项目;3、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4、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省内外联合研发条件,产学研结合的;5、能够提供一定的研发经费,为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adc43cd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2d.png)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2•【字号】皖政办[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办〔2011〕9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十二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十二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5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皖发〔2010〕3号),切实发挥人力资源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与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限到2015年,重点任务展望到2020年。
一、发展现状国务院批准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示范区人力资源事业快速发展,人力资源素质稳步提升,人力资源结构不断优化,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人力资源集聚效应明显,人力资源对加快承接产业转移、集聚资本和技术升级作用凸显,为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截至2010年,示范区9市59县(市、区)人口3092万人,人力资源总量2127万人,专业技术人才110万人,技能劳动者175万人,分别占全省的48.2%、49.8%、52.4%、55%。
其中,高层次人才7.2万人,高技能人才41.6万人,分别占全省的72%和55%。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人才特区相关人才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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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人才特区相关人才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8.17•【字号】皖人社秘[2012]297号•【施行日期】2012.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人才特区相关人才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97号)合肥、芜湖、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人才特区的意见》(皖发〔2012〕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就《意见》中我厅牵头负责的有关人才政策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建立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意见》政策内容: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定义。
领军人才、高端人才认定标准。
领军人才、高端人才认定程序。
实施办法:1.领军人才主要指掌握国际领先技术、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领军人才认定标准。
具有国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掌握对产业发展具有主导作用的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发展前景;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等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发展高新产业;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能引领团队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高端人才主要指从事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并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高端人才认定标准。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内规模以上大型企业或曾在国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人才;符合我省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发展方向,学术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能显著提升我省某一领域(学科)研究水平和产业创新能力的人才;携带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资金(占企业投资30%以上)或项目来试验区创办(领办)企业,所办企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近3年主要经营管理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创业人才;在攻克技术难关、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代表本行业本工种最高技术水平的高技能人才;其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
安徽省第二批产业创新团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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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选登记表
姓 名:
申报团队:
呈报单位: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06年6月
申报人简况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近期正面
免冠二寸照片
政治
面貌
籍贯
民族
工作
时间
学历
学位
现工作
单 位
专业技
术职务
行政
职务
毕业院校
及专业
主要学术和社会兼职
个
人
简
历
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情况
主要业
绩简述
申报人近五年主要成就
近五年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10项以内)
附件:
编号
安徽省第二批“115”产业创新团队
设立申请表
呈报单位:
申报类别: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07年9月
创新团队及所在单位简况
团队名称
设立期限
引才引智
计划及意向
所在
单位
简况
性质
1、国有企业();2、非公有制企业();3、事业()
所在市
联系方式
上年度销售收入及利税额
主要产品及在全国市场占有率
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位次
项 目 名 称
项目性质
及来源
项目
经费
起始
年度
终止
年度
排
序
近五年获奖情况(10项以内)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奖励名称
奖励
等级
授奖单位
奖励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入选安徽省第十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入选安徽省第十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https://img.taocdn.com/s3/m/a34ac102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ce.png)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入选安徽省第十四批“115”产业创新
团队
无
【期刊名称】《安徽医专学报》
【年(卷),期】2022(21)1
【摘要】近日,省委组织部下发了省第十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名单,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生优育医学遗传中心病毒超微量蛋白检测技术研发团队入选。
此项目申报评选涉及全省各行各业,此次共评选出50个产业创新团队,其中,全省医疗卫
生系统仅5个,教育系统仅3个,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唯一入选的高职高专院校。
【总页数】1页(P39-39)
【作者】无
【作者单位】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网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
【相关文献】
1.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
于实施"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2.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
队“饲草育种研发团队”简介3.安徽化工研究院入选省“115”产业创新团队4.安徽省立医院造血干细胞移植创新团队入选安徽省第三批“115”产业创新团队5.省立医院一支团队荣获“安徽省十大优秀‘115’产业创新团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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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115”产业创新团
队建设工程的意见
(皖办发[2006]12号,2006年3月23日)
为加强我省重点产业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皖发〔2004〕14号)精神,在全省实施“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即从今年起,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承载“861”行动计划重要项目、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建设100个左右“产业创新团队”,选聘100名左右“创新团队带头人”和500名左右“带头人助理”,集中开展“861”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项目的科技攻关、新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形成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有效提升重点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技术水平。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省和创新推动战略,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推动“861”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型人
才队伍,为实施“十一五”规划、实现安徽奋力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115”产业创新团队的设立
“115”产业创新团队依托我省优势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项目设立,一般由1名“创新团队带头人”和5名“带头人助理”组成。
设立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超过5年。
(一)申请设立“115”产业创新团队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有列入省“861”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重要项目或者列入国家有关计划的重要项目,在同行业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2、拥有在科研、技术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对促进“861”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的研发项目;
3、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
4、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国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5、研发经费充足,能够为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115”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程序:
1、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
2、符合条件的省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皖单位,分别向省有关部门提出设立申请;市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向所在地的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提出设立申请。
3、省有关部门或所在市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申请单位在全国同行中的特色、科研水平、发展潜力、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论证和排序,并组织填写《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科技厅。
4、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牵头成立由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部门、各市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设立意见。
5、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115”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三、“创新团队带头人”的选聘
“创新团队带头人”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
省外人选可采取“柔性引进”的方式选聘。
(一)选聘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年富力强,能够在第一线从事科研攻关工作;
2、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主持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研发能力和科研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够带领本创新团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
4、具有较强的指导、培养高水平创新团队的能力。
(二)选聘程序
1、按照统一发布的“115”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及招聘条件,由拟竞聘“创新团队带头人”的人选向设立单位提出竞聘申请,并填写《安徽省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申请表》。
2、创新团队设立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目标,对申请人进行评议、遴选,提出推荐意见,报省有关部门或所在市。
3、省有关部门或所在市采取领导和专家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提出拟聘人选,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科技厅。
4、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评审委员会对拟聘人选进行评审,提交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创新团队设立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主要职责
1、负责受聘单位研发项目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组织带领本创新团队开展科研攻关、新产品研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研发成果,促进研发成果及时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主持或参与受聘单位重大项目、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的咨询、研究和实施;
3、指导受聘单位的科研梯队和人才队伍建设;
4、组织开展受聘单位的国内外技术交流,带领本创新团队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四、“带头人助理”的选聘
每个“115”产业创新团队可选聘5名以内“带头人助理”,特殊情况经审批可适当增加“带头人助理”人数。
选聘“带头人助理”应注意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重视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一)选聘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2、在本行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研发能力,能够主持或参与重要的科研攻关和新产品研发工作,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3、从事研发、生产第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选聘程序
1、“创新团队带头人”根据创新团队建设和科研攻关需要,按上述条件商受聘单位提出“带头人助理”拟聘人选,并在单位公示。
也可采取公开竞争方式产生人选。
鼓励跨单位选聘。
2、拟聘的“带头人助理”名单报省有关部门或所在市审查,并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创新团队设立单位或“创新团队带头人”与“带头人助理”签订聘任合同。
(三)主要职责
1、协助“创新团队带头人”围绕研发项目开展技术攻关;
2、协助“创新团队带头人”指导受聘单位的科研梯队和人才队伍建设;
3、参与受聘单位重要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
五、有关待遇
(一)创新团队设立单位要按照双方合同规定,为创新团队提供必需的科研经费和岗位津贴。
设立期内,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按“创新团队带头人”每人每年5万元、“带头人助理”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贴给创新团队设立单位。
(二)“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带头人助理”按合同规定参与研发成果的收益分配。
其他有关工作、生活方面的待遇,由创新团队设立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省、市有关部门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带头人助理”申报职称、科研项目、经费等,要给予重点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考核与管理
(一)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带头人助理”,实行年度考核和合同管理。
创新团队设立单位依据合同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带头人助理”的研发水平、实绩及完成任务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对没有履行合同的进行调整,并依据合同部分或全部收回岗位津贴。
考核情况报省有关部门或所在市,并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科技厅备案。
(二)对“115”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实行年度考核和动态管理。
省有关部门或所在市负责对创新团队设立单位的年度考核,着重考核对创新团队建设投入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主管部门或所在市,适时组织对创新团队设立单位进行抽查考核。
对经考核确定达不到创新团队设立目标和要求的,取消设立资格。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团队带头人”及“带头人助理”,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授予“产业创新英才”或“产业创新骨干”称号。
设立期满,经考核绩效突出、且有比较好的接续研发项目的,可继续设立。
实施“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是加强人才工
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安徽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科技厅作为综合协调部门,要切实履行宏观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责,制定并落实有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省直有关部门和所在市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认真搞好管理和服务,形成推进“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合力。
各创新团队设立单位要保证科研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为创新团队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要加大对“创新团队带头人”创新业绩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