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务员法》重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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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学法-新公务员法解读二

会前学法-新公务员法解读二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第七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 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 公务员在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第七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服从机关的交流决定。 公务员本人申请交流的,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 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 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 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本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 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第一百一十二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 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 管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感谢各位领导的聆听!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 险待遇。 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 和优待。
第十三章 辞职与辞退
第九十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 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并应当告知辞退依据和理由。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享受失业保险。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与保险
第七十九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
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领导职务、职级、 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公务员法》解读PDF课件

《公务员法》解读PDF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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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解读

公务员法解读

变革中的行政法之一——公务员法修改之解读(一)新公务员法修改究竟是修改了哪些地方?1.明确指导思想。

2.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3.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4.充实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有关规定。

5.其他修改。

(二)关于“职级”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三)公务员录用录用方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录用的排除: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务员的处分1.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禁止性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2024版公务员法全新解读

2024版公务员法全新解读

04
薪酬福利与权益保障制度完善
薪酬体系调整及激励机制设计
01
02
03
薪酬构成优化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 金等多元化组成,更加科 学合理地体现公务员工作 价值。
绩效激励强化
建立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 的薪酬增长机制,激励公 务员积极履职、创新担当。
地区差异平衡
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生活成本等因素,合理确 定不同地区公务员薪酬水 平。
福利待遇提升举措介绍
社会保险完善
健全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 提高保险待遇水平,增强 风险保障能力。
住房保障优化
加大公务员住房保障力度, 提供住房公积金、住房补 贴等多元化支持。
带薪休假落实
切实保障公务员带薪休假 权利,推动带薪休假制度 全面落实。
权益保障政策解读
政治权利保障
01
明确公务员依法享有的政治权利,保障其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
强化监督与惩戒机制 加大对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力度,同时完善监督机 制,确保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
新增内容及其意义阐述
新增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
明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提高 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
新增公务员交流与回避制度
规定公务员应当进行定期的交流轮岗,避免长期在 同一岗位产生的弊端;同时完善回避制度,确保公 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公正无私。
2024公务员法全新解读
目 录
• 公务员法概述与背景 • 2024版公务员法主要变化 • 招录、选拔与晋升机制改革 • 薪酬福利与权益保障制度完善 • 培训、考核与奖惩机制优化 • 监督管理、纪律处分及申诉途径 • 总结:全面推进新时代公务员队伍建设
01
公务员法概述与背景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 新公务员法细则解读

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 新公务员法细则解读

2019年新公务员法实施细则新公务员法细则解读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宣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具体的变化如下:1、年轻公务员将正常晋级新公务员法实施后,最大的亮点就是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打破了公务员仅靠职务晋升实现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

职务职级并行按照四川和国家机关的试点情况来看,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先进行套改。

也就是新公务员法实施后,原来的副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巡视员都不存在了,统一改为几级主任科员、几级调研员、几级巡视员,巡视员之前省级和中央国家机关基本是两年一调级别;二是套改完了按照职务职级并行正常晋级。

也就是前面所说的正常晋级,优秀的可以提前半年晋级。

2、越早参加工作的公务员越早退休新公务员规定,公务员干满三十年可以申请退休,因此参加工作越早的公务员,越可以尽早的享受天伦之乐,特别是公务员职业常态化以后,公务员的收入基本逐步规范,级别之间的待遇会逐步缩小,大家往往会看淡一些东西,也会把家庭生活看的非常重要。

特别是干部年轻化的提法,今后公务员队伍中五十岁的处级科级干部或将不存在,新公务员法对于解决干部队伍年轻化无疑是保驾护航的作用。

3、基层公务员工资或将提升基层公务员的待遇将会有较大提高。

特别是基层工作的职级类公务员,现在的待遇依然相对偏低。

此次《公务员法》的修订实施后,这类人员的待遇将会有较大的提高。

第一,晋升职务时间缩短,享受较好的待遇自然也会来得更快。

根据近日,中组部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5个重要文件来看,新入职的公务员工资将有所提升。

第二,随着新的《公务员法》的实施,会出台配套措施,工资待遇会有相应的提高,并且提高的幅度将会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解读


二、公务员法的主要特点



公务员法在五个方面集中而鲜明地体现了公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 第一, 体现在公务员队伍的领导上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搞所谓的 “政治中立”。 第二, 体现在公务员范围的界定上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 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这“七类机关” 的工作人员。 第三, 体现在公务员队伍的管理上 公务员法进一步把公务员划分为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这两个组成部 分,划分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这三个类别的,划分为选 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这三种任用方式,并规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 录 用





本章共12条,规定了录用的范围、组织权限、报考条件和录用程序等 内容。 (一)关于录用的基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 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 录取的办法。”这样规定,将“考试录用”确定为录用主任科员以下 非领 导职务人员的基本制度,也就是“凡进必考”。根据这一规定,今后 各 级党政机关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考试录用的办法,而且有一套严格的 程序,任何机关不得违法进人。 “凡进必考”是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面旗帜,也是群众较认可的。因 为 不讲关系,不讲门第,是“玻璃房子里的竞争”。胡锦涛书记曾批示, “凡进必考”弘扬了人事工作的正气。这些年来,我们坚持规范化、 公 正性、科学性,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第四, 体现在公务员的来源上 公务员法总结和借鉴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鲜经验,把考试录 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部分职位聘任等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 展要求的改革措施用法律形式规范下来。 第五, 体现在公务员的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上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明确了公务员考核、惩 戒、回避、辞退、定期转任、离职后的从业限制,以及领导成员的引 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等方面的要求,体现了对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 管理和严格监督。

公务员法详细解读

公务员法详细解读

《公务员法》学习培训讲义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基本内容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等。

这些内容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还有很多制度预留空间。

体现了四个机制:新陈代谢机制、竞争择优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

完善了公务员制度的功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具有六种功能:选拔配置功能、更新功能、监控功能、保障功能、开发功能、激励功能。

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为基础,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有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公务员法》立法中的主要制度创新,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创新公务员分类制度,在分类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从而为公务员职务管理的其它环节奠定一个新的基础。

二是通过创设聘任制与任期制,创新公务员队伍的更新制度,优化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功能。

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而对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则是公务员法立法中对公务员更新机制最大的变革。

三是从法律地位上,确认将竞争上岗与公开选拔作为晋升方式之一,通过优化工资制度,创新了公务员激励制度。

这是对传统委任制的重要改革。

另外,还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因此,公务员法与暂行条例比较,有五个新的发展:扩大了范围;明确了分类管理的方向;增强了职务与职级制度的激励功能;明确规定了职位聘任制度;把近几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写进了公务员法。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比研究分析第一章总则《公务员法》第一章总则共10条11款,《条例》共5条5款,本法增加5条6款。

总则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立法目的和根据,在第一条;二是范围,主要体现在第二条和第三条;三是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第四条;四是公务员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第五至第九条;五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主要体现在第十条。

公务员法解读概述.

公务员法解读概述.




四、我国公务员的录用和考核
(一)公务员的录用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 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实行凡进必考。

三种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 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 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我国公务员的分类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领导职务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委任制公务员 考任制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
二、我国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一)公务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公务员的权利
1. 工作条件方面的权利 2.身份保障方面的权利
3.经济方面的权利
4.参加培训的权利 5.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6.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7.申请辞职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我国公务员的职务
(一)职位分类 ——公务员职业发展途径有
望实现多元化

原《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只规定了领导职务 和非领导职务两个职务序列,公务员的职业发 展阶梯过于单一 。
五、我国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升降
(一)职务任免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 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
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二)职务升降

职务晋升的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 (2)工作能力;(3)文化程度;(4) 任职经历 逐级晋升为主,越级晋升为辅的原则 (第43条第2款)

全面解读公务员法 正确行使公务权力要点

全面解读公务员法 正确行使公务权力要点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3.公开选拔
范围:部门的副职 程序:接近考试录用
4.选举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5.聘任 ---------公务员法创新 范围:高层次人才和辅助性人才
上海浦东新区 用人单位和首 批聘任制公务 员正式签约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六)关于公务员队伍的管理
Ⅱ 二级执 法9~18
Ⅲ 三 级 执 法 10 ~ 22
行政执法类职务层次与级别 对应关系简表

四 级 执 法 11 ~ 23

五 级 执 法 12 ~ 24

六 级 执 法 13 ~ 25

七 级 执 法 14 ~ 27
示意模拟简表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务员法》 的核心内容
(五)关于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途径 1.考试录用 录用的范围: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完成情况
月出勤情况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一季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月份 1 2 3 未完成工作 情况 个人小结 主管领导量化评鉴 签字: 年 月 季度出勤情 出勤 况 日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完成情况

事假

病假

旷工

半年工作总结
主管领导评鉴
签字 年 月 日
半年出勤情 况 出勤 天 事假 天 病假 天 旷工 天
三、增强纪律意识,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二是工作纪律:
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不得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不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 由逾期不归

公务员法解读

公务员法解读

第一章



立法宗旨(第1条)
公务员立法的三个关键环节:规范管理、保障权益、 加强监督。
公务员制度建设的三个目标:规范化、法制化、科 学化。
公务员的定义(第2条)
1、公务员的三个特征:
一是依法履行公职;
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三是有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 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 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 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 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 福利的工作人员。
5、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第106条)
6、人民团体及群团机关工作人员?

第一百零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 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 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 法进行管理。
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范围,截至2003年底,我
国公务员总数为636、9万,其中中国共产党机关72万人, 人大机关12、5万人,行政机关499、6万人,政协机关6 万人,审判和检察机关45、9万人,民主党派机关0、9 万人。2009年的权威统计已突破700万。 这其中中央机关有47.5万人,省级机关是 53.5万人,地市一级是144.6万人,县市级是 285.2万人,乡一级是106.1万人。我国目前 所谓的“官民比”应该是1:197.69。
3、综合管理类
概念: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
术类职位以为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
理更职责的职位。
4、法官、检察官类
• 法律没有把法官、检察官列为单独类别,
但实际有单独管理的需要。
• 法官、检察官不是录用的问题,而是人

《公务员法》解读

《公务员法》解读

次 11 1509 1396 1289 1188 1092 1001 12 1574 1457 1346 1241 1141 13 1639 1518 1403 1294 14 1704 1579
二十一
二十二 二十三 二十四 二十五 二十六 二十七
504
461 422 386 352 320 290
④西方公务员制度的用 人标准比较强调个人能力; 我国公务员制度贯彻“德才 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⑤西方公务员分为政务官 和事务官,搞“两官分途” ;我国不做这样的划分。
⑥西方公务员制度采 取高薪养廉;我国受财力 所限,还做不到高薪养廉 ,但尽量保障公务员的工 资福利。
职位分类制度:根据职位 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分 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 行政执法类。 职务分类与职务序列制度: 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 行政级别制度:27级。
公务员级别工资标准表(二)
单位:元/月
档 级别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1 859 786 719 658 602 551 2 924 847 776 711 651 596 3 989 908 833 764 700 641 4 1054 969 890 817 749 686 5 1119 1030 947 870 798 731 6 1184 1091 1004 923 847 776 7 1249 1152 1061 976 896 821 8 1314 1213 1118 1029 945 866 9 1379 1274 1175 1082 994 911 10 1444 1335 1232 1135 1043 956
公务员的收入结构示意图
奖金 职务工资 补贴
津贴 级别工资
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是我国建国50多年来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是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的里程碑。

(一)哪些人属于公务员?《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解读: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限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参照管理。

根据多年来我党对干部管理的实际做法,从有利于保持各类机关干部的整体一致性,有利于统一管理,也有利于党政机关之间干部的交流使用出发,此次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法第一章第二条作了明确规定。

据此,现在的范围不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同时具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的人员,都列入公务员范围。

长期以来,我国的干部人事管理是按机关、企业、事业三大块分类管理的,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特点和管理制度有其一致性。

世界上各个国家对于公务员范围的规定各不相同,但都是根据本国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公务员法》扩大公务员范围,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特点,有利于加强党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也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为什么要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第八条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解读:公务员制度本身是整个干部人事制度分类管理的结果,把整个干部人事分为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

公务员法解读zhu PPT课件

公务员法解读zhu PPT课件

辞职辞退、退休
《公务员法》贯彻了两个权利,达到公务员能上能 下,能进能出。
辞职有二类:一是辞去公职,二是辞去领导职务。辞 职又分为四种: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 令辞职。 83条规定了辞退的五种情形。
公务员退休的年龄
申诉控告、法律责任
申诉:是 指公务员 对机关作 出的涉及 本人权益 的人事处 理决定不 服,依法要 求法定机 关重新处 理的法律
员工员工员工员工员工员工职务晋升级别晋升33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明确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创立职务晋升与级别晋升渠道的双梯制领导职务的层次与级别对应关系1011科级正12科级副职13141516171819202122231011主任科12副主任科13科员14办事员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的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简表一级执法职务二级执法职务10三级执法职务11四级执法职务12五级执法职务13六级执法职务14七级执法职务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行政执法职务的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务层次与级别对应关系简表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二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专业技术职务10四级专业技术职务11五级专业技术职务12六级专业技术职务13七级专业技术职务14八级专业技术职务1516171819202122232425考录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要严把入口关坚持凡进必考
工资福利保险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的总体思路是建立一 套科学、完善的公务 员薪酬制度,实现科 学化、规范化、法制 化。第73条规定: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 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 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 的正常增长机制。”
建立公务员的保险制 度,坚持福利货币化、 透明化、规范化,提 高公务员福利水平 。

新公务员法培训(全文逐条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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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 当履行下列义务:
公务员法介绍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 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监察法
监察法分为
18章 69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三章 职务、职级与级别 第四章 录用 第五章 考核 第六章 职务、职级任免 第七章 职务、职级升降 第八章 奖励 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十章 培训 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 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与保险 第十三章 辞职与辞退 第十四章 退休 第十五章 申诉与控告 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十七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 附则
公务员法培训
全文逐条解读
一 公务员法介绍
公务员法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 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12月29日,第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六 退休
第1.2.3条
第一条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第二条

新公务员法亮点解读(两篇)2024

新公务员法亮点解读(两篇)2024

引言概述:近日,新公务员法已经正式通过,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新公务员法的出台,着眼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效能。

本文将对新公务员法的亮点进行解读,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新法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意义。

正文内容:一、加强公务员招录和选拔机制1. 提高公务员招录的透明度- 强调择优录用原则,确保公平竞争- 优化考试评价体系,注重综合素质评价- 加强对公务员招录过程的监督和公开2. 引入多元化选拔方式- 推行面试、能力测试等多维度考核- 鼓励公务员候选人参加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 提高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和选拔力度3. 加强岗位竞争机制- 鼓励公务员参与竞聘岗位,提升职业发展空间- 激发公务员队伍内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岗位内部管理,确保岗位公平竞争二、规范公务员职业行为1.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加强公务员廉政教育,提高廉洁意识- 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对公务员财产和生活状况的监督2. 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强调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规范化和规范执行 - 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 建立公务员职业操守评价制度3. 推动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发展- 加强公务员专业化培训- 建立公务员专业技能评价体系- 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三、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1. 完善公务员绩效管理办法- 推行绩效考评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结合不同岗位特点,制定绩效评价指标 - 加强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和反馈2. 加强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 推行能上能下的职务晋升制度- 引入竞聘机制,提升公务员的竞争力- 加大对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培训和指导3. 健全公务员激励机制- 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激励公务员工作积极性- 设立奖励和荣誉制度,鼓励公务员创新和奉献 - 建立适当的福利待遇,提高公务员队伍凝聚力四、强化公务员监督和问责机制1. 加强公务员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公务员廉政档案和事项报告制度- 增强党组织对公务员队伍的领导- 加强对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处理2. 健全公民监督和社会评价机制- 推进政务公开,增加公众参与公务员监督的途径 - 加强社会评价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 鼓励举报和举证,保障监督渠道畅通3. 建立问责机制,加强公务员追责- 强化对失职失责公务员的问责处理- 建立失职失责公务员黑名单制度- 加大对违法违纪公务员的处罚力度五、加强公务员队伍国际交流与合作1. 推动公务员队伍国际化建设-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组织的交流和合作- 学习借鉴国际先进公务员制度和经验- 提高对国际事务和国际合作的专业素养2. 建立公务员国际交流平台- 拓展公务员海外交流渠道- 加强公务员对外交往和合作能力培养- 建立公务员国际交流网络总结:新公务员法在加强公务员招录和选拔机制、规范公务员职业行为、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强化公务员监督和问责机制以及加强公务员队伍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亮点。

公务员法解读

公务员法解读

公务员法实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结束了新中国建立以来一直没有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综合性法律的历史,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

参与该法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毛寿龙教授评价说,我们在由一个行政化的国家向法治化的国家转变,从条例到法律的迈进,即使是一小步,也是令人欣喜的。

它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力地推进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进程,有效地防止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主观随意性,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高素质人才、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武器。

明确了公务员的范围[案例]宋某从部队退伍后,以借用的形式被安排在县交警队工作。

2000年3月,该县政府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在活动中,宋某被交警队领导安排参与上路执法并发给了警服、对讲机、执法标志等。

一日下班后,宋某发现两辆车相撞,宋某正准备过去处理,对面过来几个彪形大汉手持铁锹、砍刀朝着对方车辆一顿乱砸,宋某不顾一方司机哀求匆忙离开了现场,并说“这是械斗,与我无关!”司机以宋某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交警队告上法庭。

交警队辩称,宋某不是正式交警人员,且不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交警队对原告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主笔提示]公务员的范围问题,在这次立法过程中争论最多。

最终通过的《公务员法》根据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明确了确定公务员范围的三个标准,即职能标准、编制标准、经费标准。

根据这一标准,原《条例》限定的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范围,扩大到同时具备该条规定的所有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

将过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正式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有利于保持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性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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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务员法》重点解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新公务员法有哪些亮点,有哪些新规定与我们息息相关呢?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由原来的18章107条调整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

有4个章节的标题发生变化:“职务与级别”修订为“职务、职级与级别”,“职务任免”修订为“职务、职级任免”,“职务升降”修订为“职务、职级与升降”,“惩戒”修订为“监督与惩戒”。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就公务员法的修订和学习贯彻等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作了相应修改完善,体现了对“关键少数”从严管理的要求。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衔接,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

亮点解读:修改公务员养老等保险待遇
亮点1:非领导职务改革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把原来公务员法第三章章名“职务与级别”修改为“职务、职级与级别”,把现行公务员法中“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调整为“领导职务”、“职级”,规定了设置原则,明确了领导职务、职级层次的划分。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在此基础上,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以及其他章节中与此有关的条文进行了修改。

同时,根据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分类改革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改革深化的实际,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职位聘任试用期也作了明确。

亮点2:工作30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服务30年后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除了公务员,参公人员也是一样,他们也都在执行《公务员法》。

因此,他们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公务员法规定,60岁以上的男子、50岁以上的女工以及55岁以上的女干部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正常退休。

如果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也
可以退休。

此外,公务员如果工作30年或20年或20年以下,退休
时间少于5年,根据行政权限,经人事局和组织部批准,可以提前申请退休。

在这项改革方案中,对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规定离退休只要不超过5年的人,就可以申请退休,并由社保部门提前予以保障。

这项政策不限制个人身份,即无论是公务员、还是普通员工、普通雇员还是临时合同工。

同时,工作年限没有限制。

只要个人的年龄低于离退休年龄不超过5岁,就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亮点3:增加“违反家庭美德”等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来公务员法第九章章名“惩戒”修改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规定,增加了“违反国家
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

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责令辞职规定、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进行了修改完善。

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修订草案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在奖励上仍分为五类,把“授予荣誉称号”修订为“授予称号”。

增加了监督内容,明晰了所有单位的监督职责,“机关应当对公务员
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谈
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处分”。

亮点4:公务员加班应补休或补助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奖励原则、奖励情形、津贴补贴、加班补助等规定中都调整增加了有关表述。

按照公务员养老、医疗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对涉及公务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待遇的规定作出相应修改。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和住房、交通补贴等津贴补贴。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再做下面这些事将被开除公职
《新公务员法》规定中,明确提出了公职人员不能有第二份收入。

《新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可以进行生产经营工作,对于生产经营工作的项目也有了举例。

规定一出让很多公务人员陷入尴尬,到底
发生了什么情况,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01、公务人员不可以兼职
《公务员法》第42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
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的规定。

公务员是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理当全心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一般不应在机关外兼任其他职务。

02、公务人员不可以开店
公务员不可以开店,国家公务员法里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经商,也不能从事其他的兼职工作,若是要从事本部门以外的企业内工作时,则需要有相关的部门给予批准,而且公务员在这些单位里,不能有任何报酬,否则要处在处罚等。

03、公务人员不可以办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了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04、公务人员不可以入股开公司
公务员是不可以开公司、从事三产、参股做生意的,对此《公务员法》有明确规定。

对于公务员,原则上是要求一人一职。

一人一职,
保证公务员能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

一人多职就会出现多重职务关系和多重身份,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矛盾和紊乱。

如果公务员违反了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得以处罚。

轻的情况会被警告并退还不当的收入,一旦情节严重,会被直接开除公职。

热点问答
非领导职务怎么晋升定级?
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梳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的说明和中组部有关负责人的解读,并结合新修订公务员法的内容给予解答。

1.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有何区别?
答:领导职务是指机关中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直白点说就是那些处长、科长、县长等有具体职务的。

非领导职务是指不具有领导职责的职务,比如调研员、科员等。

2.对于新入职的公务员有何影响?
答:根据目前试点情况,工资普遍有所提升。

如果研究生毕业进入公务员,1年试用期之后,此前是定副主任科员,三年之后可提主任科员。

按照新规,大概率是1年试用期后,定为四级主任科员。

按照一
年一提的惯例,可能需要至少四年时间提拔为主任科员,相比原来要多干一年。

如果是大学本科毕业,参照以前的规定,应该是试用期后,定为一级科员(以前的科员);高中毕业,试用期后定为二级科员(以前的办事员)。

综合而言,对于刚成为公务员的年轻人而言,可能会有更高的待遇报酬,但同时,也可能多干点年头才能提拔到相应级别。

3.对于已经定级的公务员如何处理?
答:具体方案有待细则明确。

无非两种方案:第一种,按照新体制来,设定对应的规定;第二种,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再次重申,这次调整的是非领导职务。

对于科长、处长等领导职务,是不受影响的!
4.事业单位怎么改革?
答:在我国,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实行两套完全不同的晋升体系。

这里说的是公务员职级(非领导职务)晋升的调整,与事业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事业单位分为两种,普通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俗称参公事业单位)。

参公事业单位,既然都是按照公务员来管理了,也得受到这次调整的影响。

5.国企会受到什么影响?
答: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分别是三套不同的晋升体系。

国企的自主性更高,在职务设置方面权限很大,短期内并不会受到此次公务员调整影响,长期来看,可能部分国企会参照公务员调整进行调整。

6.职级增多会影响管理效率吗?
答:按照管理学理论,层级的增加,确实会影响管理效率。

但是,这里说的是职级,只是跟待遇相对应,并不是领导职务,上级对下级并没有管理权限,所以并不会影响管理效率。

同样,按照管理学理论,层级的增加也可以有利于调动做事积极性,毕竟之前七八年都没法提拔,容易灰心。

现在每隔几年就提拔一次,工作有奔头,还是有利于激发干劲的。

7.非领导职务有人数限制吗?
答:在此前,非领导职务是有人数限制的。

在国家部委,巡视员(含正副)不得超过40%,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75%。

主任科员(含正副)无限制。

在省厅,巡视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厅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主任科员(含正副)无限制。

在地级市,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主任科员(含正副)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在县级,主任科员(含正副)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8.每个层级的晋升,是自动提拔吗?
答:根据前期试点和现阶段实际操作,并不是自动提拔,需要人事部门走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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