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
《2000通则》与《2010年通则》不同之处
国际贸易实务作业《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国际贸易术语的修改之处1.《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2.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区别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2000区别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在巴黎召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发布会,正式推出其于近期刚刚完成修订的Incoterms 2010。
这标志着被经贸界使用了近十年的Incoterms即将被新版本所取代。
这个版本已经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国际商会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Incoterms?2010)版本考虑了无关税区的不断扩大,商业交易中电子信息使用的增加,货物运输中对安全问题的进一步关注以及运输方式的变化。
更新并整合与“交货”相关的规则,将术语总数由原来的13条减至11条,并对所有规则做出更加简洁、明确的陈述。
同时,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首次在贸易术语中对买方与卖方不使用有性别差别的称谓。
它主要描述了货物由卖方交付给买方过程中所涉及的工作、成本和风险。
一、Incoterms? 2010 与Incoterms 2000的关系:虽然Incoterms 2010 已经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之后并非Incoterms 2000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实施之后并非2000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 2000甚至Incoterms 1990。
同学们应该学习掌握Incoterms 2010新的规则。
二、Incoterms 2010主要变化:1.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与2000版的比较精选全文完整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与2000版的比较一、Incoterms2010 与Incoterms2000 结构上的比较分析(一)通则总体结构上的变动Incoterms2010 与Incoterms2000 一样,都是有引言和对各术语解释的正文部分。
2000版通则的引言部分内容繁多,多达22个部分,很容易被阅读和使用者忽视。
因此,Incoterms2010 尽量缩减引言内容,而把某些重要内容调整到正文各术语的具体条款和条款前的使用指南(Guidance note)中。
现在的引言只包括5部分内容:如何正确使用通则、Incoterms2010 的主要特点、贸易术语的变形、引言的地位和对6个专用词含义的解释。
(二)贸易术语的数量从13种调整为11种Incoterms2010将原有的13种贸易术语减为11种,使用两个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新术语——DAT(运输终端交货)和DAP(目的地交货),取代过去的DAF、DES、DEQ和DDU。
这两个新增术语的交货都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使用DA T时,货物已从到达的运输工具卸下,交由买方处置完成交货(与以前的DEQ术语相同)。
使用DAP 时,货物在运输工具上做好卸货准备交给买方处置完成交货(与以前的DAF、DES和DDU类似)。
(三)贸易术语的分类方法发生变化Incoterms2000 按照术语缩写首字母分成四组,即E组、F组、C组和D组,这种分类和排序反映了卖方对买方承担的责任由小到大的程度,在买卖双方选择贸易术语以确定自己承担的责任时显得很重要。
然而,Incoterms2010将11种术语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类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七种术语:EXW、FCA、CPT、CIP、DAT、DAP 和DDP。
这些术语可以用于没有海上运输的情形,也可用于船只作为运输一部分的情形。
第二类是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的四种传统贸易术语:FAS、FOB、CFR和CIF。
2003Incoterms_2010与Incoterms_2000_的区别
5.买卖双方称谓的表述中性化 Incoterms2010首次对买卖双方使用了中性化的称谓—“它 (it)”或“它的(its) ” 6. FAS 下买卖双方义务的明确 第一,使用指南对FAS 的定义中与Incoterms2000相比, 对“船边”进行了举例,如置于码头或驳船上。 第二,关于卖方的交货义务
2、货物运输方式的发展
传统、单一的海洋货物运输已全面发展成 为包含水上运输、陆地汽车与火车运输以及 航空运输在内的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
对Incoterms如何改变以适应当前商业实践 的发展指出了修订的方向
3、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
电子信息交换 (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简写为EDI)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已越来越广泛地被人们采用, 以电子信息取代纸质单证的做法日渐增多, 使“无纸贸易”逐渐变成现实。
装船前检验费用
Incoterms2010 在除EXW 外其他术语的A9 中 增加一规定: “卖方必须支付出口国有关机 构强制进行的装船前检验所发生的费用。
1. 确认贸易术语同样可以在国内贸易中使用 2. 完善了CPT 和CIP 下A2 关于过境运输海关手续的规定 卖方增加一项义务: 卖方办理交货前从他国过境运输所 需的海关手续。 3. A6 /B6 条款中明确了码头作业费的负担方 货物在港口或集装箱码头设施内的装卸和移动费用,这 种费用被称之为“码头作业费”(THC)。 在CPT、CIP、CFR、CIF、DAT、DAP 和DDP贸易术语 下,码头作业费实际上己加入货物的价格中,无需买方 另付。
1. 2. 3. 4. 5.
通则总体结构上的变动 贸易术语的数量从13 种调整 为11 种 贸易术语的分类方法发生变化 每一种术语的条款前都有一个 使用指南 买卖双方下10 项义务的标题 表述有变化
INCOTERMS2000与Incoterms2010的区别
11
新增加了指导性说明(Guidms® 2010 对每个术语都新加了指导性说明。
该说明主要解释了何时适用本术语以及在何种情形 下适用其他术语,该术语合同下与货物有关的风险负担何 时转移,买卖双方之间的成本或费用以及出口手续如何划 分等事宜,以及双方应当明确规定交货的具体地点和未能 规定所引起的费用的负担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指导性说明”中,Incoterms® 2010通常要求双方当事人自行明确风险转移的临界点,而 非由Incoterms® 2010本身去规定这些临界点。这就需要 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要考虑到该问题,必要时可在商定 的基础上另行规定双方认可的风险临界点。
17
Incoterms® 2010
Incoterms® 2010 中DAP的含义
按照Incoterms® 2010 的解释,DAP是 Delivered At Place的简称,字面意思是“指定目 的地交货”。其中,“Place”可以指港口,也 可以是陆地的地名。 Incoterms® 2010 对DAP的解释是:卖方自行 负担费用和风险订立运输合同,按惯常路线和方 式,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从出口国运到 进口国内指定目的地,将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 就算完成交货义务。
7
INCOTERMS 2000 与Incoterms® 2010的 主要区别 1.对适用范围的调整; 2.对贸易术语分类的调整; 3.新增加了指导性说明(Guidance Note); 4.对贸易术语名称和数量的调整; 5.对贸易术语义务项目上的调整; 6.对货物风险转移界限的调整; 7.新增连环贸易(String Sales)
工厂交货 货交承运人 装运港船边交货 装运港船上交货 成本加运费 成本加运保费 运费付至 运保费付至 边境交货 目的港船上交货 目的港码头交货 未完税交货 完税后交货
国际贸易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
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INCOTERMS 2010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0与2000相比主要变化有: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 (Delivered Ex Ship)、 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
3.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4.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主要变化及说明1.两种新的术语——DAT和DAP通则已经将13种不同的术语减为11种。
DAT和DAP(指定目的地和指定地点交货),取代了DAF,DES,DEQ和DDU而实现的。
所谓DAT和DAP术语,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在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过程中涉及的到所有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
此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因此也适用于各种DAF,DES,DEQ以及DDU 以前被使用过的情形。
2.11种贸易术语的分类2000通则中的13种术语按术语缩写首字母分成四组,即,E组(EXW),F组,C组以及F组。
这种分类反映了卖方对于买方的责任程度。
FCA,或者适用国内贸易的EXW,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早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少的责任。
相反地,D组术语,或者说“实质性交货”术语,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晚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多的责任。
这种分类仍然很重要,尤其是在当事人对2010通则中的中11种贸易术语作出选择时。
然而,2010通则将这11种术语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类包括那些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的七种术语。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2010通则主要是以下方面的区别:1、加入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和DAP,取消了4个:DAF、DES、DEQ和DDU;2、所以2010术语分类为11种;3、加入了术语的使用范围,强调也适用与国内贸易;4、加入电子交易的内容;5、保险的险别引入了ICC2009版本;6、加入与反恐有关系的内容;7、加入终端处理费用的归属,以保证不出现真空;8、加入连环贸易(或称销售)条款,对2000通则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
虽然Incoterms2010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后并非Incoterms2000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2000甚至Incoterms1990。
Incoterms2010主要变化: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2,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页PPT让你看懂IncoTerms 2000与IncoTerms@2010主要变化
①刪去了《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4個術語: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邊境交貨 DES (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貨 DEQ(DeliveredEx Quay)目的港碼頭交貨 DDU(DeliveredDuty Unpaid)未完稅交貨 ②新增了2個術語: DAT 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貨 DAP 在指定目的地交貨。 即 **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個術語 **DAT取代了DEQ,且擴展至適用於一切運輸方式 ③修訂後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取消了 “船舷”的概念,改為在“裝運港的船上”,即賣 方承擔貨物裝上船為止的一切風險, 買方承擔貨 物自裝運港裝上船後的一切風險。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会(ICC)重新编写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通则的修订,2010年9⽉27⽇公布,于2011年1⽉1⽇开始全球实施,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付各种收费时的⾓⾊,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此外,新通则亦增加⼤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以及电⼦交易程序的适⽤⽅式。
虽然2010通则于2011年1⽉1⽇正式⽣效,但并⾮2000通则就⾃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不产⽣必然的强制性约束⼒。
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的时间效⼒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2000通则就⾃动废⽌,当事⼈在订⽴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2000通则甚⾄1990通则。
相对2000通则,2010通则主要有以下变化。
(1)13种贸易术语变为11种;(2)贸易术语分类由四级变为两类;(3)使⽤范围的扩⼤⾄国内贸易合同;(4)电⼦通信⽅式被2010通则赋予完全等同的功效。
以上内容整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朱*⽣主编,⼈民邮电出版社2011年9⽉出版)、《国际贸易实务》(张*芳主编,⼈民邮电出版社2011年3⽉出版)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INCOTERMS2010于2011年1⽉1⽇起正式实施,2010与2000相⽐主要变化有: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DeliveredDutyUnpaid)、DAF(DeliveredAtFrontier)、DES(DeliveredExShip)、DEQ(DeliveredEx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DutyPaid)。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2010通则主要是以下方面的区别:1、加入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和DAP,取消了4个:DAF、DES、DEQ和DDU;2、所以2010术语分类为11种;3、加入了术语的使用范围,强调也适用与国内贸易;4、加入电子交易的内容;5、保险的险别引入了ICC2009版本;6、加入与反恐有关系的内容;7、加入终端处理费用的归属,以保证不出现真空;8、加入连环贸易(或称销售)条款,对2000通则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
虽然Incoterms2010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后并非Incoterms2000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2000甚至Incoterms1990。
Incoterms2010主要变化: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2,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Incoterms 2000 和2010术语种类比较
Incoterms® 2010的归类不同于Incoterms 2000。
Incoterms 2000将13种贸易术语归为E,F,C三组,而Incoterms® 2010只将11种贸易术语归为2组,即,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个运输方式的术语和仅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的术语。
在贸易术语的种类上,Incoterms® 2010为11种贸易术语。
删除了Incoterms 2000 D组的三个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DDP(Delivered Duty Paid )。
同时,新增加两种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Incoterms 2000 和2010术语种类比较二、Incoterms®2010贸易术语的需要注意的问题1. 使用贸易术语的格式要求在使用任何贸易术语时都需要将“Incoterms®2010”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作为后缀或者贸易术语选择的必要构成要件在合同中说明。
例如,尽可能对地点和港口作出详细说明,例如,“FCA Xi’an International Port Zone Incoterms® 2010”。
说明:“FCA”(货交承运人)是贸易术语,“Xi’an International Port Zone”是地点或地址,“Incoterms® 2010”是对所选的贸易术语最新版本的说明。
注意:Incoterms 2010的特定表述注册商标“®”是构成部分2. 贸易术语中地点的重要性⑴Ex Work, EXW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Incoterms® 2010EXW(插入指定交货地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⑵Free Carrier, FCA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Incoterms® 2010FCA(插入指定交货地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⑶Carriage Paid to, CPT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ncoterms® 2010CPT(插入指定目的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⑷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CIP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ncoterms® 2010 CIP(插入指定目的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⑸Delivered at Terminal, DAT (Insert named 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Incoterms® 2010DAT (插入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⑹Delivered at Place, DAP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ncoterms® 2010DAT(插入指定目的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⑺Delivered Duty Paid, DDP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ncoterms® 2010DDP(插入指定目的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⑻Free Alongside Ship, FAS (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Incoterms® 2010FSA (插入指定装运港)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⑼Free on board, FOB (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Incoterms® 2010FOB (插入指定装运港)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⑽Cost and Freight, CFR (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Incoterms® 2010CFR (插入指定目的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⑾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Incoterms® 2010CIF (插入指定目的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在使用贸易术语Ex Works (EXW,工厂交货),Free Carrier (FCA,货交承运人),Delivered at Terminal (DAT,运输终端交货),Delivered at Place (DAP,目的地交货),Delivered Duty Paid (DDP,完税后交货),Free Alongside Ship(FAS,船边交货)和Free on Bord (FOB,船上交货)时,指定地点是指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交货地点。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版的比较分析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版的比较分析2010年9月国际商会已经完成了《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10年通则》),已于2011年1月1日发布生效。
与《2000年通则》相比,《2010年通则》更准确地标明了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
一、《2010年通则》的实质性的主要修改《2010年通则》在以下两大方面进行了六个方面实质性的修改:1. 贸易术语结构上的变化。
贸易术语由13种减少为11种,贸易术语根据运输方式分为2组。
《2010年通则》删掉了4个D组术语:DAF、DES、DEQ和DDU,新增2个D组术语: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终端交货)和DAP(Delivered At Place,指定地点交货)。
2. 术语义务项目上的变化。
《2010年通则》中每种术语项下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
其中,第一项和第十项改动较大,尤其是第十项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单据,并因此而向受助方索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3. 新增DAT和DAP两个术语。
《2010年通则》增加了DAT和DAP两个全新的术语,DA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
这有助船舶管理公司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弄清码头处理费的责任方,有助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4. “船舷”的变化。
《2010年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
此次修订最终删除了“船舷”的规定,强调在FOB,CFR和CIF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而不再规定一个明确的风险临界点。
incoterms2000incoterms2010比较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付至买方 指定的船上,并承担货物在交付前的风险, 同时也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 失或损坏的风险。
注意:FOB仅适用于海运 或内河运输 ,以 装运港船舷作为风险划分点
分析谁应该为货物丢失负责?
分析
在FOB项下,保险费用以及办理手续由买方办 理和承担,买方负责办理运输,所以,如果买 方未向卖方提供关于船名,装货地点以及时间 的充分通知,或指定的船只未能及时到来,或 者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则自规定的交货时间起 由买方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
显然,此案中买方未能及时装货,又未给予卖 方充分通知,所以货物发生的损失应由买方承 担。本案中应由非洲公司承担损失
装运港船边交货 装运港船上交货 成本加运费 成本加运保费
Incoterms2010主要变化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13种变为11种 2.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EFCD四组分为两类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仅适用海运或内河运
输方式 3.删除了Incoterms2000的四个贸易术语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 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 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
工厂交货 货交承运人 运费付至目的地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 的地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 集散站交货 指定目的地交货 完税后交货
仅适用于水运类(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
FAS FOB CFR CIF
2010国际贸易术语中FOB/CIF/CFR与2000的区别
2010国际贸易术语中FOB/CIF/CFR与2000的区别随着当即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为了使贸易术语能更加适应世界上无关税区的发展、国际货物交易中越来越多的使用到店咨询以及各种运输方式的变化,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正式推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较Incoterms 2000,Incoterms 2010首次正式明确贸易术语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同时内容上也有所变化,下面主要谈谈贸易术语中常用的三大术语FOB、CIF和CFR的变化。
一、“风险界点”的变化Incoterms 2010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而是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不设定一个明确的风险临界点。
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当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
这样,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为界,更加符合装船作业的实际情况。
二、严格规定贸易术语运输方式的使用范围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和滚装船运输的广泛运用,Incoterms 2010希望能用更为确切的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来取传统的FOB、CFR、CIF。
例如,对FOB术语的定义除了把原来的风险界点从“装运港船舷”改为“装运港装上船”外,还特意加了“如果货物在装船前就被交付承运人,例如集装箱货物通常在港区交付,则不宜用FOB术语,此类情形应使用FCA术语”。
另外,贸易术语在新的分类中将FOB、CIF、CFR归类于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更明确了这三种术语的适用范围,防止滥用。
三、码头装卸费的明确。
Incoterms 2010中的CIF、CFR规定卖方承担到目的港的港运费,但不承担目的港的卸船费用、目的港水域驳运费用以及转运环节费用,不过同时仍然建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码头装卸费的承担。
这样就避免了在Incoterms 2000规定下,买方可能为一次服务付两次费的情况,即已由卖方支付的包含在货物价格中的运输相关费用,承运人或码头运营商再次向买方收取的。
200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与2010年异同
《201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与《200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异同一、2010年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将2000年的《国际贸易解释通则》中的13个贸易术语减成了11个;1、《2010 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用两个新术语:DAT 运输终端交货(……指定目的地)和DAP 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代替了《2000 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中的DAF 、DES 、DEQ和DDU 术语。
2、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集散站交货。
该术语类似于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3、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该术语类似于DAF、DES 和DDU 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到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
4、DA T和DAP 术语都规定需在指目的地交货,二者主要区别是:DAT 术语下,卖方承担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的义务;而在DAP术语下只需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可,无须承担将货物从交通工具上卸下的义务。
5、D组中只剩下三个术语:DAP[运到]、DAT[运到、卸下]和DDP[运到、卸下、完税]。
二、根据使用的运输方式将11个贸易术语进行分类;《2010 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没有使用《2000年国际贸易解释通则》那样按组别分类的方式,而是按照适用运输方式不同将11 个贸易术语分为两大类:1、适用于任何单一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有七个:EXW (工厂交货)、FCA (货交承运人)、CPT (运费付至)、CIP( 运费及保险付至)、DAT (运输终端交货)、DAP (目的地交货)和DDP(完税后交货)。
2、只能适用于海上和内陆水运输的术语有4个:FAS (船边交货)、FOB (船上交货)、CFR (成本加运费)和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INCOTERMS2010与INCOTERMS2000的比较分析
进 行 了比较 分 析 。
【 关键词 】 国际贸易术语 ;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 则; 国际贸易
贸易 术语 的数量 变 化 I N C O T E R Ms 2 0 o 0中贸 易 术语 包 括 E X W、 F C A 、 F A S 、 F O B 、 C F R、
在I N C O T E R M S 2 0 0 0中 , F O B 、 C F R和 C I F三种 贸易 术语 进 出 口 双 方 风 险划 分 的 界 限 为 “ 船舷” , 长期以来 , 进 出 口双 方 一 直对 “ 船 舷” 概念 的解 释存 在 争议 。为 了解 决该 问题 , I N C O T E R MS 2 0 1 0 取 消 了“ 船舷” 概念 , 将 进 出 口双 方风 险 划分 的 界限 变为 “ 船上” , 更 加 清
了D A P和 D A T两个 贸易术语 ,贸易术 语的数量 由原来 的 1 3 个变 为 1 1 个, 使原来 D组术语 更加 清 晰简 洁 , 操作 性 和指导 性进 一步加 强 。 2 1 世纪, 全球 交通 运 输方 式发 生 巨大 改 变 , 集装 箱 运输 规模 不 断扩 大 、 多式 联运 蓬 勃发 展 、 国 际 物流 领域 “ 一 站式 ” 服务 理 念 的 崛 起。 在 贸易 术语层 面 无需将 边境 交货 、 目的地船 上交 货 、 目的地 码头 交货 和未 完税 交货 分别 用 D A F 、 D E S 、 D E Q和 D D U表示 , 仅用 一个术 语“ 目的地交货 ” 表 示就足 以。在 实际海运操 作 中, 已鲜 有在 目的地船 上或 目的地 码头 交货 的情形 , 特 别是 随着集 装箱业 务 的发 展 , 货 物 的 交接地 点多 为集装 箱堆场 、 集装 箱货运 站和 内陆场 站或 中转站 。I N — C O T E R M S 2 0 1 0为了 明确进 出 口双方 在 目的地 交货 时 卸货 费用 的 负 担问 题 , 将“ 目的地交 货 ” 分为 未卸 货交 货 和卸 货后 交货 , 即D A P和 D A T , 在简化 D组术语 操作 同时 , 又明 晰了进 出 口双方 的责 任 。 二、 贸易术 语 的分类 变化 I N c 0 T E R Ms 2 0 o O按照 字母 顺序 将 1 3 种 贸 易术 语 分成 了 E、 F 、 C和 D四组 , I N C O T E R M S 2 0 1 0 将 贸易 术语 按 照 运 输方 式 分 成 了仅 适 用 于水 运和适 用 于任何 运输 方式 两组 。 此种分 类顺 应 了 国际经济 和贸 易发展 的规 律 , 更具科 学 性 。 作 为 企 业第 三利 润 源 泉 的物 流在 国际 贸易 中 发挥 越 来 越重 要 的作 用 , 特 别是 在 全 球市 场竞 争 激烈 的今 天 , 越 来 越 多 的 国际 贸 易 从 业者 开始 关 注 国际物 流成本 控 制 , 将 国 际物流 业 务外 包 于专业 的 第 三 方 物流 公 司 ,希望 通 过 降低 国际物 流成 本 提 升产 品 国际竞 争 力 。 国际物 流在 降低 国际 贸易 成本 , 提 高 国际 贸易效 率 中发 挥着 越 来 越重 要 的作用 。正 是在 这样 的 大背 景下 , 国际商 务准 确把 握 了 国 际市 场 的脉 搏 ,将运 输 方 式作 为 了贸 易 术语 分 类 的标 准 。表 1 为 I N C O T E R MS 2 0 0 0贸易 术语 列 表 ,表 2为 I N C O T E R M S 2 0 1 0贸易 术 语 列表 。
对比分析2010版与2000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版的区别新增的2 条术语DAT 和DAP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EQ 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 和DDU 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 年9 月27 日公布,于2011 年 1 月 1 日实施。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 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 个术语: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 (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 取代了DAF、DES 和DDU 三个术语,DAT 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一、相对于INCOTERMS2000,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1.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4.新增了2个术语:DA 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 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5.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在FAS,FOB,CFR和CIF 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Incoterms2010 are 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Any Mode of Transport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CPT –Carriage Paid ToDAP –Delivered At Place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DDP –Delivered Duty PaidEXW –Ex WorksFCA –Free Carrier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CFR –Cost and Freight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FAS –Free Alongside ShipFOB –Free On Board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NCOTERMS2010与2000的区别2010通则主要是以下方面的区别:1、加入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和DAP,取消了4个:DAF、DES、DEQ和DDU;2、所以2010术语分类为11种;3、加入了术语的使用范围,强调也适用与国内贸易;4、加入电子交易的内容;5、保险的险别引入了ICC2009版本;6、加入与反恐有关系的内容;7、加入终端处理费用的归属,以保证不出现真空;8、加入连环贸易(或称销售)条款,对2000通则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
虽然Incoterms2010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后并非Incoterms2000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2000甚至Incoterms1990。
Incoterms2010主要变化: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2,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 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国际商会正式发布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9月27日,国际商会在巴黎召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发布会,正式推出其于近期刚刚完成修订的Incoterms 2010。
这标志着被经贸界使用了近十年的Incoterms即将被新版本所取代。
新版本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Incoterms® 2010与Incoterms 2000的关系:虽然Incoterms 2010 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之后并非Incoterms 2000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实施之后并非2000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 2000甚至Incoterms 1990。
外贸人员应该学习掌握Incoterms 2010新的规则。
但是,外贸人也无须过于担忧。
首先,贸易一线的人员没有必要担忧,未来的两三年Incoterms 2000仍然会是贸易合同的主角;法律界的法官、律师们更无须担忧,Incoterms 2010纠纷两三年之后才会大量出现。
但是司法考试的同学们明年要特别注意了,因为不出意外的话明年司法考试的大纲会将Incoterms 2010列为司考内容。
Incoterms 2010主要变化: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
Incoterms2010 are 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Any Mode of TransportCIP –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CPT – Carriage Paid ToDAP – Delivered At Place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DDP – Delivered Duty PaidEXW – Ex WorksFCA – Free Carrier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CFR – Cost and Freight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FAS – Free Alongside ShipFOB – Free On BoardIn addition to the 11 rules, Incoterms®2010 will include:* Extensive guidance notes and illustrative graphics to help users efficiently choose the right rule for each transaction;* New classification to help choosing the most suitable rule in relation to the mode of transport;* Advice for the use of electronic procedures;* Information on security-related clearances for shipments;* Advice for the use of Incoterms® 2010 in domestic tradeThis interpretation is provided as a guide only.Incoterms® are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are available on their website and official pu blication “Incoterms® 2010″. For a complete and official overview please refer to the ICC’s publication.国际商会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Incoterms®2010)于9月27日向全球正式公布,并于2011年1月1日生效。
新版本考虑了无关税区的不断扩大,商业交易中电子信息使用的增加,货物运输中对安全问题的进一步关注以及运输方式的变化。
更新并整合与“交货”相关的规则,将术语总数由原来的13条减至11条,并对所有规则做出更加简洁、明确的陈述。
同时,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首次在贸易术语中对买方与卖方不使用有性别差别的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