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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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精)

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精)

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06年5月26日贵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6年9月22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2006年9月27日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科学民主、公开透明;(二)注重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三)立足当前、兼顾发展;(四)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五)集中资金、确保重点;(六)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财政性资金承担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政府融资资金投资的基础性、公益性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是政府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监督。

财政、建设、审计、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二)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以及相关行业规划;(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标准。

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得进入一般性竞争领域。

第六条拟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和项目建议书。

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项目建议书,应当书面征求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不得采用分解的方式,申请或者审批政府投资项目。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审批。

第八条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评估或者组织论证,但不得委托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机构。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02•【字号】筑府发[2009]40号•【施行日期】2009.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09〕4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日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筑党发〔2009〕1号)精神,按照“组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集团公司),在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建控公司)和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基础上搭建,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一级开发、投融资等职能(金阳新区除外)”的要求,组建市城投集团公司。

现制定组建实施方案如下:一、市建控公司和市城投公司基本情况市建控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注册资本金1.478亿元,系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属下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公司属下原有十四家国有企业,已改制完成十家。

现仅剩四家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有领导班子成员9名,其中董事长(党委书记)1名,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1名,副董事长1名,副总3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工会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1名,公司有员工177人。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已向银行贷款67亿元,担保贷款5亿元,公司总资产119.23亿元,总负债65.57亿元。

市城投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金24.9亿元,与市建控公司系“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09•【字号】筑府发[2009]64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发〔2009〕6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九日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意见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筑委〔2009〕25号)精神,结合我市非税收入管理及规范津补贴工作,为提高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和经营效益,构筑经济发展的投融资平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及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从打破部门利益、构建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入手,积极稳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完善监管体制,建立以财政为主导的资产监管模式,统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经营收益,实现资产产权向出资人集中,资产收益向财政专户集中,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实施范围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范围为市级行政机关(包括党政机关、政法部门)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及其所属或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主要指经营性用房和其他闲置房产、可经营性土地、对外投资;各单位使用国有资产(含公园内)开办的宾馆、酒楼、招待所、培训(会议、艺术)中心,兴办的各类公司、咨询服务部(中心)、内部商铺、门面等各种经济实体。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动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动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动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0.10•【字号】筑府办发〔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动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市推动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贵阳市推动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补短板、稳投资、增后劲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基础设施“六网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提升贵阳市基础设施条件,形成布局科学、覆盖全面、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实施基础设施“六网会战”的重大意义,紧扣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强化“补短、成网、联动、配套、共享”,提高投资精准性和有效性,实施路网、水网、电网、油气管网、地下管网、互联网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不断提升省会城市的支撑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助力全省决战脱贫攻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贵阳建设西部地区有影响力的国际化都市、中高端消费品贸易之城和制造之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联通畅通、成网配套。

以“六网”现状为基础,着力在基础设施成网配套上下功夫,通过补缺、延伸、联通、加密等方式,构建牢固、畅通、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

(二)坚持服务产业、保障民生。

科学规划各类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与产业发展、保障民生协同配套的精准性和系统性,解决不配套、不协调、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

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

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一、项目库建设的“宏伟蓝图”1. 为啥要搞项目库建设呢?咱们就好比是一群探险家,项目就是那些等待我们去发现的宝藏。

但是宝藏太多太乱可不行,得有个专门的地方来存放和管理它们,这就是项目库啦。

项目库建设可以让我们把各种项目有条理地组织起来,就像把宝藏分类放进不同的宝箱一样,这样我们找起来方便,管理起来也轻松。

而且,有了项目库,我们就能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知道哪些宝藏是我们现在就能挖掘的,哪些还需要再等等,准备得更充分些再动手。

2. 我们的目标是啥?我们的目标就是打造一个超级实用、高效、透明的项目库。

这个项目库要像一个智能的宝藏仓库,不管是大宝藏(大型项目)还是小宝贝(小型项目),都能在里面找到合适的位置。

并且,这个仓库还得有个超级厉害的管理员(我们的管理系统),能随时告诉我们每个宝藏的状态,是正在挖掘(进行中的项目)、还在规划(筹备中的项目),还是已经被我们收入囊中(已完成的项目)。

二、项目库的“宝藏收集”(项目入库)1. 宝藏的来源(项目来源)咱们的项目来源可丰富了,就像宝藏可能来自神秘的古老遗迹(政府部门的规划需求),也可能是从那些聪明的寻宝者(企业、社会组织等)那里得到的线索。

不管是哪种来源,只要是有潜力成为宝藏(有价值的项目),我们都欢迎。

2. 宝藏的筛选(项目筛选标准)不是所有闪闪发光的东西都是真宝藏哦。

所以我们得有个筛选的过程。

这个项目得是合法合规的,就像宝藏不能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一样。

然后呢,它得有一定的价值,要么能给我们带来财富(经济效益),要么能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社会效益)。

比如说,如果是个商业项目,那得有赚钱的潜力;如果是个公益项目,得能真正帮助到需要的人。

还有,这个项目得是可行的,不能是那种只存在于幻想中的东西,就像我们不能去找那种会飞的魔法马一样(不切实际的项目)。

3. 宝藏入库仪式(项目入库流程)三、项目库的“宝藏管理”(项目库管理)1. 宝藏的分类(项目分类管理)在项目库里,我们要把宝藏按照不同的类型进行分类。

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6•【字号】筑府发[2011]75号•【施行日期】2011.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筑府发〔2011〕7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管企业:《关于加强和改进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关于加强和改进贵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工作的意见为加强对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贵州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黔府令〔2003〕1号)及《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评审是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投资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前提。

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评审,可以有效地促进科学决策,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评审工作,将审计关口前移,加大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力度,逐步实现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全覆盖和全过程跟踪审计,对控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和规模,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防止项目建设中出现损失浪费现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范围及审计评审主要任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资金等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但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贵阳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

《贵阳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

《贵阳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阳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筑府发[xx]5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市属企业:市国资委《贵阳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年7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国有控股及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规定。

国有资本参股企业依照《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规定,需向股东报告的重大事项按照本规定执行。

市国资委授权经营、管理和监督的单位,对其所属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依照本规定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市国资委。

第三条企业应参照本规定加强对其下属各级子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其中,市国资委将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划入市融资平台公司的企业,市国资委仍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重大事项管理由市国资委按本暂行规定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重大事项是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重大投资,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资产,大额捐赠,分配利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事项。

第五条本规定中涉及的重大事项,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规定,遵循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企业重大事项分为核准事项和备案事项。

核准事项须经市国资委或市国资委授权经营、管理和监督的单位核准及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的事项;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黔府办发[2010]125号【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12.17【实施日期】2010.1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125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制度》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加快推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制度省发展改革委为切实改善投资环境,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快推进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规范和简化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程序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规范和简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一)审批制项目。

1.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

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各级发展改革、经济信息或经济贸易部门,下同)审批项目建议书。

项目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

完成相关手续后,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2.对于投资额度不大、技术单一的项目,可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即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项目,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先行出具同意项目先期开展前期工作的函,项目单位据此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贵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贵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贵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27•【字号】筑府办发[2007]23号•【施行日期】2007.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贵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07]2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财政局关于《贵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贵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和《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6〕52号)精神,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6号)要求,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07年1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查工作任务(一)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全面了解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等信息,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资产收益的“家底”,及时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收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查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各单位资产及财务管理。

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全面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贵州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

贵州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

贵州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一、引言2023年是贵州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期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型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

固定资产投资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对于推动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的总体目标是:保持较快增长、稳步提升投资质量、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增强引领带动作用,为贵州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投资规模目标1.总投资规模:2023年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预计达到X万亿元,同比增长X%。

2.城市投资规模:预计城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X万亿元,同比增长X%。

3.农村投资规模:预计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X万亿元,同比增长X%。

4.产业投资规模:预计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X万亿元,同比增长X%。

5.建设投资规模:预计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X万亿元,同比增长X%。

四、投资结构优化目标1.科技创新投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资力度,支持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团队的科技创新项目,确保贵州省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2.基础设施投资: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特别是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领域,提升贵州省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

3.环保可持续投资:加强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投资,推动绿色发展、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利用,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环境保护目标。

4.农村振兴投资:加大对农村振兴的投资力度,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

5.优秀项目投资:通过引进优秀项目、扶持优质企业,推动投资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贵州省的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重大项目建设目标1.建设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推进贵州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的建设,重点扶持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8•【字号】筑府办函〔2021〕82号•【施行日期】2021.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1〕9号)、《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贵州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协调机制的通知》(黔基金办〔2021〕1号)和《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基金办〔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以下简称“四化”)以及生态环保基金项目申报、使用管理和实施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特建立以下工作协调机制。

一、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马宁宇(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常务副组长:王嶒(副市长)副组长:孙绍雪(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刘岚(副市长)冉斌(副市长)毛胤强(贵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兼〕) 林刚(副市长)宋旭升(副市长)刘晓萍(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成员:张雪蓉(市委副秘书长〔兼〕、市政府副秘书长〔兼〕)李藏龙(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传皓(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朝虎(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旭(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晶(市政府副秘书长)何成江(市政府副秘书长)戴建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潘峰(市委网信办主任)余大林(市委军民融合办主任)吴义宁(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宇(市科技局局长)刘良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孔德全(市财政局副局长)路喜宏(市民政局局长)何谋军(市督办督查局局长)杜华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杨波(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红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毛志伟(市水务局局长)马骁(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胡琳(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黄永辉(市国资委主任)谢国波(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梁淑莲(市体育局局长)吴宏春(市大数据局局长)韩梅(市金融办主任)吴德刚(市林业局局长)周鹏(市直机关事务局局长)唐进(市供销社主任)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新型工业化基金、新型城镇化基金、农业农村现代化基金、文化旅游基金、生态环保基金五个专项工作组以及项目推进组。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黔府办发〔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1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31日贵州省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稳定经济政策措施和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的一系列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全力加快产业投资进度(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投资项目建设。

加快新型工业化基金和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投放使用,60%投向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现代化工、大数据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上半年投放60%以上、使用率达60%以上。

重点推进宁德时代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中石化50万吨/年聚乙醇酸(PGA)、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茅台3万吨酱香系列酒技改工程、磷化集团20万吨/年磷酸铁等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加快建设。

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0%以上支持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投资。

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电子信息、5G+工业互联网等方向技术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确保工业投资上半年完成1600亿元,全年完成3200亿元。

资金项目库实施方案

资金项目库实施方案

资金项目库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资金项目库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工具,已经成为了各行各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资金项目库的建设和实施,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资金项目库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二、项目目标1. 建立一个完善的资金项目库,包括各类资金项目的信息、申请流程、审核标准等内容,为各类资金项目的申请者提供便利。

2. 提高资金项目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加强对资金项目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腐败和浪费现象。

3. 促进资金项目的合理利用,确保资金的有效投入,实现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内容1. 建立资金项目库的信息平台,包括建立官方网站、发布资金项目库的相关信息、建立在线申请系统等。

2. 制定资金项目库的管理办法,包括资金项目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审核标准、资金使用规定等。

3. 建立资金项目库的监督机制,包括定期公布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投诉举报渠道等。

4. 加强对资金项目库的宣传推广,包括举办宣传活动、开展培训和指导等,提高社会对资金项目库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四、项目实施步骤1. 确立项目组织架构,包括设立资金项目库管理委员会、建立项目实施办公室等。

2. 制定资金项目库的实施计划,包括项目的时间节点、责任人、工作内容等。

3. 开展资金项目库信息平台的建设,包括网站建设、系统开发、信息录入等。

4. 制定资金项目库的管理办法,包括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申请表格、建立审核流程等。

5. 开展资金项目库的监督机制建设,包括建立监督机构、制定监督规定、建立投诉举报渠道等。

6. 开展资金项目库的宣传推广工作,包括举办宣传活动、开展培训和指导等。

五、项目预期效果1. 资金项目库的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实现了资金项目的在线申请和审批。

2. 资金项目库的管理办法得到贯彻执行,提高了资金项目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3. 资金项目库的监督机制建设完善,有效防止了腐败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固投项目实施方案

固投项目实施方案

固投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日益增长。

固投项目作为国家重点发展项目之一,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固投项目实施方案,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目标。

本项目旨在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三、项目内容。

1. 项目选址,根据国家规划和城市发展需求,确定项目选址,确保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便于资源整合和工程施工。

2. 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模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

3. 资金保障,建立健全的资金保障体系,确保项目资金到位,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4. 管理团队,组建专业的管理团队,确保项目的科学管理和顺利实施。

5. 安全保障,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6. 环保措施,制定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

四、项目实施步骤。

1. 立项阶段,确定项目立项,明确项目目标和范围,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前期准备,对项目选址进行调研,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和预算。

3. 施工阶段,组织施工队伍,开展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

4. 管理阶段,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5. 竣工验收,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使用标准。

五、项目风险及对策。

1. 技术风险,加强技术研发和引进,提高项目建设的技术水平。

2. 资金风险,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确保项目资金的稳定。

3. 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 环保风险,加强环保意识,制定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

六、项目成果。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支持,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为城市化进程注入新的活力。

七、总结。

本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将为固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持,保障项目的高效、高质量实施。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建设项目“投转固”工作目标责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建设项目“投转固”工作目标责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建设项目“投转固”工
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筑府办发[2009]32号
【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09
【实施日期】2009.0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建设项目“投转固”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32号)
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建设单位:
按照市委八届第110次常委会议关于“对遗留项目和新建项目的验收、转固工作继续纳入目标考核,督促整改。

”的要求,经梳理,市政府对2009年政府投资建设的48个项目转入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投转固”)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并纳入相关主管单位的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投转固”项目目标责任分解
2009年,全市“投转固”工作涉及13家责任单位48个项目,总投资18.32亿元。

其中: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16项,金阳公司6项,市交通局15项,市卫生局2项,市城
管局1项,市林业绿化局1项,。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筑府办发[2013]36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筑府办发[2013]36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筑府办发[2013]36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2月26日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增强专项资金服务于民生、稳定、建设、发展的作用,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市级专项资金,是除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以外,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安排的财政资金。

第三条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按照分配方式,分为以下两类:(一)各业务部门为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保证城市公共设施维护和运转、完成部门自身工作任务,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

(二)市财政切块安排到各有关部门,由各有关部门按程序进行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切块资金。

第四条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按以下原则安排: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由市政府统筹,在资金的安排和使用上要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年初预算的安排按以下程序和权限审批:(一)项目资金的安排和审批。

项目资金由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含市委、市政府已明确的重点项目资金安排数),召开专门的党组会、党政联席会或专题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年度工作重点和产业发展方向,结合部门重点工作,提出项目资金安排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查,并经常务副市长审批后,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按确定的科目和项目使用。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组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组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组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5•【字号】筑府办通[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2.1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组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筑府办通〔2009〕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工作部门和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筑党发〔2009〕1号),市政府决定成立组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徐恒(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莫惹(市政府副秘书长)田伟(市国资委主任)成员:陈新宇(市监察局局长)方鉴常(市审计局局长)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筑江(市建设局局长)班午林(市城管局局长)杜清(市规划局局长)张荣华(市国税局局长)杨军(市地税局局长)张跃(市工商局副局长)张海涛(市财政局副局长)冯亚元(市国资委副主任)应建琴(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强仕超(市建投公司董事长)常鲁晋(市建投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主任田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清产核资组、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建组、监督检查组3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做好组建工作。

(一)清产核资组:组长:强仕超(市建投公司董事长)成员: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主要职责:负责对市建投公司和市城投公司债权债务、财产物资、各种设备、各类投资、出租出借资产、固定资产、基金、债券、土地、房产、在建项目以及下属企业等进行清算、审核、登记工作。

(二)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建组:组长:常鲁晋(市建投公司副总经理)成员: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国土局、城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职责:拟定《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建的相关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5年本)的通知-黔府发〔2015〕22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5年本)的通知-黔府发〔2015〕22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5年本)的通知正文:----------------------------------------------------------------------------------------------------------------------------------------------------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5年本)的通知黔府发〔2015〕2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5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核准项目范围。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各地、各部门要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02•【字号】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施行日期】2021.10.0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8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8日起施行。

省长李炳军2021年9月2日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投资项目库第三章决策评估第四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五章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第六章项目实施管理第七章项目监督管理第八章责任追究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类型的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应当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民生为本、环境为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发展、防范风险的原则,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

凡是能通过市场化方式实施的产业化等经营性项目,应当主要通过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撬动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建设。

前款规定的产业化等经营性项目,应当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由企业作为项目法人自主决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使用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建设的项目,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实行审批制;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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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项目储备、强化项目服务、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目前,全市口径的项目库主要有“十三五”规划项目库、贵州省重大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库(贵阳市部分)、贵州省项目云(贵阳市部分)、贵阳市政府年度投资计划、2018年度投资项目库、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

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项目云审核完成上云在建(项目云)项目2561个,录入开展前期工作项目1727个,总计项目个数4288个,涉及项目总投资2919万亿元。

同时,市直有关部门也根据自身行业需要建立了项目库,这些项目库的建设对提高我市项目储备、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上级各类资金和促进经济社会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基础作用。

但是,各项目库之间存在着信息沟通不足、项目质量良莠不齐、调度手段落后、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因此,亟需对有关信息进行进一步整合,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打好项目储备基础。

二、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以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为目标,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为抓手,紧紧围绕贵阳发展实际,加强统筹调度和信息互通,逐步实现远近结合、分类清晰、产业均衡、要素保障到位的项目动态管理机制,达到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要大、速度要快、质量要高、效益要好、生态要优”的要求,在全省作表率、走前列、当先锋、做贡献。

三.基本原则规划统领、要素到位。

注重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能源规划以及相关产业规划的充分对接,按建设时序深化前期工作深度,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完善要素保障。

优化结构、防范风险。

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不断扩大民间投资,落实好国家、省有关投融资体制改革政策,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合理控制地方债务。

统分结合、协调推进。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性作用,形成市级统筹、区级主体、行业主管的项目库储备模式。

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动态管理,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提供项目支撑。

注重实效、公平共享。

精准把握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广大群众谋福祉,以项目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均衡协调发展,不断增进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构建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四、总体目标统筹各类项目库资源,建成市区两级共建、项目信息共享、数据动态调度的项目管理机制,到2018年底,基本建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在库项目动态总投资达到30000亿元以上。

项目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投资、工业投资储备项目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在库项目产业投资占比达到50%,社会投资占比50%以上。

项目前期工作深度、项目储备质量大幅提高,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占比达到80%以上,亿元以上项目投资占比60%以上。

通过2—3年的项目库建设,推动建成一批示范作用强、带动作用大的大项目。

五、工作重点(一)加强谋划储备,建成市级总项目库。

按照分级建设、市级汇总的原则,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库建设,确保汇总在库项目动态总投资完成30000亿元以上。

具体建成全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库,项目动态总投资500亿元以上;建成全市纳入省重大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库,项目动态总投资10000亿元左右;建成全市PPP项目储备库,动态总投资1500亿元以上;建成全市民间投资项目库,项目动态总投资300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二)加强统筹分类,建成行业子项目库。

建成市级政府年度投资项目库,项目动态总投资10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建成全市工业投资项目库,项目动态总投资60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建成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项目动态总投资50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建成全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库,项目动态总投资2000 亿元以上。

全市土地出让涉及的“竞配建”投资项目应从该项目库中选取(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市交委、市水务管理局、市城管局等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其他市直行业管理部门均需建设本领域行业子项目库,在库项目总投资分别达到当年度行业投资的5倍以上(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三)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区级项目库建设。

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和市场研究,在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通过专题培训、督促检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区县科学谋划、储备项目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指导各区(市、县、开发区)建立区级行业项目库,并作为本行业子项目库的项目资源进行及时补充和调整。

各行业子项目库中的市属项目,由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区级项目经对口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后,作为区级项目,由各区(市、县、开发区)统一组织录入贵州省项目云平台(牵头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各区(市、县、开发区)要参照市的工作安排,建立本地区项目储备管理的工作机制,从2018年起,各区(市、县、开发区)谋划、储备的项目动态投资应不低于本地区上一年度完成投资的8倍(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四)深化项目前期,全面提高项目质量。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有超前意识,谋划一批支撑作用大、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重大项目。

基本建设储备项目原则上要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已经完成可研批复或项目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个数在储备库中占比应不低于50%,产业投资项目占比不低于50%。

招商引资储备项目的深度按照招商引资的有关规范执行(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要安排前期经费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给予支持,各区〔市、县、开发区〕、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安排相应的项目库建设工作经费对项目的前期工作予以保障。

各级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生态等涉及项目审批的部门要加强力量配置,积极主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项目建设、审批条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五)创新调度方式,推动项目管理数据化。

以省项目云管理系统为基础,加强项目上云入库,通过合理分配管理帐号,加快存量项目的信息录入和进库、发起调度任务等技术手段,建设数据化的贵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

完善项目标签信息,实现项目信息实时提取,运用大数据手段对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谋划储备、项目建设推进等工作进行系统分析,实现项目管理精准化调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六)加强评估预警,实行项目动态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要统筹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各区县要按照“总量不变、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强项目信息更新。

对项目储备总量不达标、项目质量不高的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要建立评估机制,及时进行预警和提醒,不断提升全市项目储备水平和质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七)加强信息共享,推动项目顺利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项目的信息共享和应用,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审批部门要建立在库项目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加强项目手续办理的服务,缩短办理时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市投资促进局要加强对项目库的分析利用和信息反馈,不断提高投资意向与项目库的契合度。

要着力招大引强,把招引工业项目作为重点,加快提升工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发展后劲。

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要利用好项目加强银政企互动,创新项目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融资难题,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要加强研究,强化业务培训,推动依法入库,实现应统尽统。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项目库情况和自身实际,抓好项目库的信息应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六、实施步骤(一)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7月—2018年8月)。

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区(市、县、开发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登陆贵州省项目云平台,查询已录入的项目信息,对已录入的项目进行核实,对未录入的项目进行摸底、排查。

在摸底排查并核实信息后,市级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录入,区级项目由各区(市、县、开发区)发改部门牵头组织录入,市区两级工信、商务、农业、住建、水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部门要组织力量按照“动态管理、滚动实施”的原则,认真梳理本区域的项目,按照项目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二)汇总整理阶段(2018年8月—2018年10月)。

推动贵阳市项目云技术模块功能建设,对项目进行分类标签管理。

进一步完善项目地理信息,启动数据分析模块功能,直观显示全市重点投资区域及投资强度、分行业项目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民间投资项目、PPP 项目等分布情况,客观、直接、实时地对各区县投资进度、投资结构等进行分析,实现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数据化管理。

(三)评估完善阶段(2018年10月—2018年11月)。

项目库试运行,及时收集各区县及市直部门反馈意见,对项目库信息进行完善。

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提出项目精准调度及动态管理制度,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好贵州省项目云平台,做好本行业项目储备、调度以及评估分析,加强行业调度和管理,推动项目信息的录入。

市发展改革委要用好项目库动态信息,加强项目统计入库,运用大数据手段对数据进行分析并定期将全市固投运行情况报市政府。

(四)建库运行阶段(2018年底——长期)。

系统正式运行,各区(市、县、开发区)及市直部门正式按照项目库建设有关规定及程序,对有关数据及项目信息进行应用。

市发展改革委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项目精准调度及动态管理制度。

各区(市、县、开发区)参照市的做法建立完善相应制度。

七、保障措施(一)明确责任分工。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库的建设工作,把项目库建设作为稳定投资增长、优化投资结构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调度,明确分管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好项目库建设有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统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府金融办等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责任分工积极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合力推进贵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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