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工会经费审计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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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审计报告

工会经费审计报告

工会经费审计报告一、审计目的。

本次审计旨在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包括工会经费的收入来源、使用情况、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档案等内容。

三、审计依据。

1.《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3.工会经费使用记录;4.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文件。

四、审计内容。

1.工会经费的收入来源是否合法、合规;2.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3.工会经费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4.工会经费的使用记录是否完整、准确。

五、审计结果。

经审计,工会经费的收入来源合法、合规,主要来源包括会员费、捐赠款等。

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主要用于职工福利、文体活动、职工培训等方面,使用较为合理。

工会经费的管理制度相对健全,但在经费使用记录方面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

六、审计建议。

1.完善工会经费的使用记录,确保记录完整、准确;2.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3.加强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监督。

七、审计结论。

工会经费的收入来源合法、使用情况符合规定,但在管理制度和使用记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审计结果,认真落实审计建议,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附录。

1.《工会法》。

2.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3.工会经费使用记录。

4.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文件。

以上为工会经费审计报告内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审计结果,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浅议基层工会如何做好工会经审工作

浅议基层工会如何做好工会经审工作

发挥经审委员作用 ,对于做好经审工作 至关 重要 。一是按 照“三 可作为上级T会考核经 审工作 的依据 。在推行 经审台帐管理 制 同时 ”的原则 ,建立 经审组织 。形 成“工会各 基层组织建 到哪里 , 度过程 中,应注意 :
经审组织就建 到哪里 “的 良好氛 隔。二是各级 工会配齐经 审委
计上 ,在本 级审计工作中存在审计过程简单 ,要提高 审查 监督质 级工会经审专业刊物 ,采取集 中培训和分散 自学相结合 的方 法 ,
量 。第一 ,按 照审计 操作 规程运作 ,把好 工会经费收 、管 、用三道 用以指导 日常工作 的开展 。三是学 习审计操作技巧 ,提高业 务素
关 口。经 审会议 ,召集 经审委员进行经费收支审计 。从 审查原始 质 。参加上级经审知识培训班 、经审知识 竞赛 、优 秀审计项 目评
基层工会 经审制度 ,应突 出注重实用 ,便于落实 。经 审台帐
使其 真正认 识 到经审 会履行 审查 监督 职责是 对工 会干 部 的爱 登记管理制度适合在基层工会推广。首先 ,登记 台帐有利于促进 护 ,是避免T会干部走 歪路的有力措施 。二是基层经审干部积极 经审工作规 范化 。台帐是按照年度经审工作规范化程序设计 ,并
经 济 观 察

鬻弱
2013年 1 1月
浅 议 基层 工 会 如 何 做 好 工 会 经 审 工 作
刘 晓庆 开滦(集团 )有 限责任公 司铁路运输分公司 河北 唐 山 063000
摘 要 :工会 经费和 工会 资产是 工会组织赖以生存发展 以及 开展各项 工作和职工活动的物质基础 。工会经 费的性质和作 用决定 了必须要 有一套完善独 立的制约机制 ,这个制约机制就是《工会 法》第 44条明确规 定的“工会应 当根据经 费独立原则 ,建立预 算 、决算 和经 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委 员会 (以下简称 经审会 )就是代表 职工会 员对工会经 费收 支和财产管理 审查监督 的组 织。做好 经审工作能够保-i f_y_会 工作顺利 完成,促进 工运 事业发展 ,保证 工会 经费和资产安全 完整、不受侵 害 ,是加 强 民主监督 ,促进廉政 建 设 ,维护 工会形 象的有效措施 。因此 ,工会经审工作是 工会 工作 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就基层 工会如何做好经审_T-作进行探 讨。

浅议工会经审监督职能

浅议工会经审监督职能

浅议工会经审监督职能【中图分类号】R197.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085 (2010)14-0345-02【关键词】经费监督规范化工会经审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新时期工会经审工作对于规范工会财务活动,增强工会组织经济实力,保障工会资产运作安全,推动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健全和规范工会经审监督活动,有效发挥工会内部经审组织的监督作用,更好地服务工会工作大局,是工会改革和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时代赋予广大工会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我们不断探讨和研究。

一正确理解工会经审的概念、职责和任务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应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

实践中,经审会按照程序由全体工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是实施工会经审监督的主要载体。

经审组织通过对同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与经费有关经济活动的审查,监督其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从而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使工会经费得到合理、有效地使用,促进工会不断改善管理,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二充分认识工会经审监督的地位和作用工会经审制度是工会内部的自我监督约束制度,通过履行审查、监督、评价职能,促进工会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和工会良性发展。

(一)工会经审监督促进工会组织自我完善。

工会经审作为工会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履行监督、评价、鉴证等职能,维护财经法纪,保障工会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促进工会组织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自我约束机制,提高经费收、管、用水平,增强经费保障能力,保证工会财务行为的合法性。

(二)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审工作在维护工会职工权益、贯彻工会民主性原则、服务工会工作大局、监督工会财务工作、促进工会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工会系统的一道重要防线,发挥着系统内部的自净功能,是其他任何一种审计监督不能与之相比的。

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2003年4月25日工审会字[200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审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经审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审会:《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经全国总工会十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原则同意,印发实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是指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和上级工会批准的上一年度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审会办公室)承担。

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依法对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提交审计结果。

第五条审计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工会有关规章制度;(三)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和上级工会批准的上一年度工会经费预算。

第六条审计内容(一)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包括:⒈拨交经费收入(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⒉事业收入(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⒊上级补助收入(上级工会拨入的经常费补助、回拨补助、专项补助、其他补助等);⒋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行政拨给工会的各种补助);⒌投资收益(工会经费投资所取得的收益);⒍其他收入。

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2003年4月25日工审会字[200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审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经审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审会:《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经全国总工会十三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原则同意,印发实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是指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和上级工会批准的上一年度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审会办公室)承担。

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会办公室,依法对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提交审计结果。

第五条审计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工会有关规章制度;(三)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和上级工会批准的上一年度工会经费预算。

第六条审计内容(一)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包括:⒈拨交经费收入(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⒉事业收入(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⒊上级补助收入(上级工会拨入的经常费补助、回拨补助、专项补助、其他补助等);⒋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行政拨给工会的各种补助);⒌投资收益(工会经费投资所取得的收益);⒍其他收入。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关于印发《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通知-百度文(精)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关于印发《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通知-百度文(精)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总工发[2011]2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书记处第六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年4月11日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工会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坚持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建立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制度。

第三条工会审计是指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工会审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工作体制。

工会审计的制度和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

第五条经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审办),承担经审会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审计的职责。

第六条工会审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七条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会审计人员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工会审计人员。

第八条工会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中,应当恪守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等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纪律。

第九条经审会的审计结果作为同级工会、上级工会及其有关部门评选先进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工会审计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

第二章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十一条经审会应当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经审会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工会审计条例

工会审计条例

工会审计条例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工会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坚持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建立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制度。

第三条工会审计是指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和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工会审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组管理、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工作体制。

工会审计的制度和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

第五条经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审办),承担经审会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审计的职责。

第六条工会审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七条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会审计人员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工会审计人员。

第八条工会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中,应当恪守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等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纪律。

第九条经审会的审计结果作为同级工会、上级工会及其有关部门评选先进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工会审计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

第二章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十一条经审会应当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经审会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级经审会对下级经审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十三条经审会委员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和会员担任并经民主选举产生。

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最低不少于5人。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工会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坚持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建立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制度。

第三条工会审计是指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和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工会审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组管理、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工作体制。

工会审计的制度和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

第五条经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审办),承担经审会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审计的职责。

第六条工会审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七条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会审计人员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工会审计人员。

第八条工会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中,应当恪守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等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纪律。

第九条经审会的审计结果作为同级工会、上级工会及其有关部门评选先进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工会审计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

第二章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十一条经审会应当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经审会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级经审会对下级经审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十三条经审会委员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和会员担任并经民主选举产生。

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最低不少于5人。

经审会委员中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工会经费审计方案

工会经费审计方案
3.工会经费的使用:包括职工活动、职工福利、职工教育、工会业务、工会行政、工会建设等方面;
4.工会经费的内部控制:包括预算管理、审批程序、财务报告、监督检查等。
四、审计内容
1.审查工会经费的筹集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截留、挪用、侵占等现象;
2.审查工会经费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公款私存、白条抵库、账外资产等现象;
2.本审计方案解释权归审计组所有;
3.本审计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九、结语
(完)
2.审计组要尊重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工作不影响工会正常工作秩序;
3.被审计单位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确保审计顺利进行;
4.审计报告要内容全面、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分析深入、建议可行。
七、审计时间安排
本次审计工作自即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八、其他事项
1.本审计方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评价工会经费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3.促进工会经费管理水平的提高,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4.提出完善工会经费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建议。
三、审计范围与内容
1.审计范围:
-工会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全流程;
-工会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相关资料;
-工会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经济活动;
-工会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工会经费审计方案
第1篇
工会经费审计方案
一、审计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经费审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工会经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工会组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审计方案。
二、审计目标
1.审查工会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工会相关规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总工发[2010]1号(2010年1月19日)为切实加强县(市、区)(以下筒称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经审组织在工会工作全局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提出如意见。

一、加强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对工会经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会组织的不断壮大和工会经费收缴“一改三策”的实施,县级工会经费总量不断增加,资产规模日益扩大,县级工会经审组织肩负的审查审计监督任务日益繁重。

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必须大力推进县级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审查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县级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安全,促进工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2、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直接面向基层、贴近职工,是工会经审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

加强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是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经费审查监督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工会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县级工会经审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在推进县级工会工作创新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加强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加强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指导思想3、加强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要求,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的现实需要出发,深入研究县级工会经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以加强县级经审组织和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提高经审干部素质为保证,进一步加大县级工会经审工作力度,推动形成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审查审计规范、监督成效明显的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新局面,切实发挥经审组织在工会工作全局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常见问题及法规依据汇编

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常见问题及法规依据汇编

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常见问题及法规依据汇编一、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一般问题在基层工会的日常运作中,经费的管理使用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也是基层工会组织面临的一个挑战。

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一般问题:1. 账目不清晰2. 经费使用不得当3. 经费管理漏洞4. 经费使用审计问题5. 经费使用的法规依据二、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法规依据在我国,对于基层工会的经费管理使用有明确的法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

其中,关于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重要规定包括以下几点:1. 经费的来源和管理2. 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方式3. 经费使用的程序和审计三、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问题1. 账目不清晰基层工会在日常运作中,往往会出现账目不清晰的情况。

这主要表现在收支不明、账目混乱等方面。

这样一来,不仅影响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也给工会的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2. 经费使用不得当一些基层工会的经费使用不得当,主要表现在经费挪用、滥用等方面。

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也损害了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3. 经费管理漏洞基层工会的经费管理往往存在一些漏洞,如财务人员的监管不到位、审计制度不健全等。

这些漏洞可能会导致经费的流失和浪费,甚至引发一些纪律问题。

4. 经费使用审计问题一些基层工会对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不够重视,导致了一些经费使用问题的发生。

而且即使有审计,也往往是“走过场”,效果并不明显。

四、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建议和对策基于以上问题,针对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问题,可以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1. 加强经费管理意识,提高会计财务水平;2. 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来源和使用;3. 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4. 加强对经费管理使用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工会成员的法治意识。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问题是一个常见而且重要的问题,关系到基层工会的发展和形象。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关于印发《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关于印发《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总工发[2011]2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书记处第六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年4月11日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工会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坚持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建立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制度。

第三条工会审计是指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工会审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工作体制。

工会审计的制度和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

第五条经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审办),承担经审会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审计的职责。

第六条工会审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七条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会审计人员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工会审计人员。

第八条工会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中,应当恪守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等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纪律。

第九条经审会的审计结果作为同级工会、上级工会及其有关部门评选先进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工会审计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

第二章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十一条经审会应当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经审会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机关对工会经费实行审计监督的通知

审计机关对工会经费实行审计监督的通知

审计机关对工会经费实行审计监督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审计署
•【公布日期】1992.07.23
•【文号】审法发[1992]195号
•【施行日期】1992.07.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会,审计
正文
审计机关对工会经费实行审计监督的通知
(审法发〔1992〕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驻国务院部门审计局、审计特派员办公室:
最近,云南、浙江、陕西等地审计机关先后反映,有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是否有权审计工会经费收支问题提出疑问,有的甚至不愿接受审计监督。

现就这一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第二条和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有国家资产的单位和国家给予财政拨款或者补贴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一条解释这些单位“包括有关的机关、团体和部队等”。

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的性质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属于社会团体。

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五个方面:(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

因此,全民所有
制企业和有国家资产的联营等企业工会的经费收支,均在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范围之内。

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浅议县级工会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县级工会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县级工会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对策作者:管爱梅来源:《理财·经论版》 2017年第7期管爱梅近日,对县级工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发现一些问题,值得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工会会计制度》滞后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分别于2012 年、2013 年和2014 年正式实施,无论是会计核算目标、会计核算方法,还是会计科目的设置、资产负债核算的内容、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的完善以及财政改革对会计核算的要求等等都做了非常大的变动。

而《工会会计制度》是2009 年颁布,2010 年正式实施,还是老的制度,与新的会计制度不相适应,不能适应工会系统新的会计核算的要求。

(二)工会体制约束监督缺失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因其职能和业务活动存在一定的特殊性,致使目前工会财务游离于财政部门监管之外,无论是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还是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都不受理其业务,不对其业务进行监督。

造成工会大宗物资采购事项均未纳入政府统一采购范围,未按程序申报,未履行相关程序,违规自行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未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财务收支未经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监管。

(三)违规留用工会经费收入县级工会组织负责下级工会组织工会经费的收缴、拨付和管理,要求收入上解及时、真实,不能人为调节。

而工会本身提取的工会经费不按照规定比例上缴工会经费收入大账,不按规定上解、拨付,全额将提取的工会经费收入留存使用,存在漏缴现象。

(四)基层工会经费收入偏低县级工会组织委托地税部门每月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 计提工会经费,其中,上缴上级工会组织14.25%,本级工会留存33.25%,地税部门提取手续费5%, 下拨基层工会组织47.5%, 下拨基层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收入大概每年人均不超过200 元。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关于印发《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关于印发《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关于印发《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通知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总工发[2011]2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书记处第六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年4月11日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工会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坚持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建立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制度。

第三条工会审计是指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工会审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工作体制。

工会审计的制度和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

第五条经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审办),承担经审会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审计的职责。

第六条工会审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七条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会审计人员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工会审计人员。

第八条工会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中,应当恪守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等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纪律。

第九条经审会的审计结果作为同级工会、上级工会及其有关部门评选先进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工会审计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

第二章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十一条经审会应当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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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工会经费审计的法律依据
我局组织对县总工会财务收支和工会经费进行审计,县总工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为由,认为审计机关不能对工会经费进行审计,只能审计总工会机关财务收支,工会经费审计由工会经费审查委会进行审计监督。

我局依据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能否对工会组织进行财务收支及其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请示”的批复,与总工会多次沟通协调无果,我局未能对工会经费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机关能否对工会经费进行审计?工会经费审查委会能否替代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呢?笔者认为审计机关有权依法对各级工会进行审计监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不能替代审计机关对工会的审计监督。

一、工会经费审计的法律依据
(一)审计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
它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审计机关对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的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组织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地方总工会作为与地方政府财政有预算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应当接受审计机关代表国家进行审计监督。

另外,工会经费审查委会属于工会组织的内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的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工会经费审查委会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因此,从审计机关的职责来看,工会经费应纳入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范围。

(二)工会法律规定。

《工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国家的监督就包括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同时,《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五个方面: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4、人民政府的补助;5、其它收入。

财政部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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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拨给工会组织的疗休养事业补助、离退休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补助都属于财政性资金。

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工会会费由国家财政拨款支付,或在税前列支,这些也属于财政性资金。

从工会经费来源来看,工会经费应纳入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范围。

二、工会经费审计的必要性
虽然根据《工会法》,各级工会建立了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的资金安全和效益起到了一定的监管作用,但是经费审计委员会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是工会组织的内审机构。

审计机关的审计是依照《宪法》和《审计法》的规定,代表国家行使财政经济监督权力,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具有国家强制力。

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工会内部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机构,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负责,不能替代国家审计机关对工会的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审计与工会经费审委员会审计有着本质不同。

笔者认为实施监督要想真正有效,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监督者必须独立于被监督者,监督者对被监督者的任何形式和程度的依附,都会使监督遭到削弱甚至名存实亡,因此工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并不能替代外部审计,脱离国家审计监督。

只有通过外部审计监督才能有利于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

一是外部审计监督更有利于工会组织自身的建设。

外部审计可以跳出工会组织的局限,从全局的高度来看问题,可以更有效地发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利于查找工会组织自身的不足,从而提高工会组织自身的建设。

因此,工会不但不应拒绝,而且应该欢迎外部审计机构对工会经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二是外部审计监督有利于提高工会经费拨缴的执行力。

通过外部审计监督,可以有利于工会加强预算管理,促进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划拨和收缴任务,保证工会经费依法依规拨缴管理使用,从而提高工会经费拨缴的执行力。

三是外部审计监督有利于工会经费管理水平的提高。

通过外部审计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工会经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工会组织提高经费和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困难职工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上做到合法、合规、合理,保障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安全、完整、效益和保值增值,从而提高工会经费管理水平。

四是外部审计监督有利于工会组织的廉政建设。

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真正做到“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为工运事业的发展服务,这是工会组织的职责所在,也是审计关注的重点。

而引入外部审计无疑更有利于保障工会经费依法收缴、管理、使用,更有利于促进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更有利于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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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工会经费的使用效能。

总之,只有将工会组织的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结合起来,才能更有效监督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促进工会经审工作上新台阶;工会经费只有依法接受国家监督,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才能更好地推进工会经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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