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
城市道路照明光源和灯具的选择设计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光源和灯具的选择设计标准
第一节光源的选择
1道路照明应采用高光效气体放电灯,不应采用白炽灯。
2选择光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a.快速路和对颜色识别要求不高的市郊道路宜采用低压钠灯或高压钠灯;
b.主干路和次干路宜采用高压钠灯;
c.支路和居住区道路,宜采用小功率高压钠灯或小功率高压汞灯;
d.市中心、商业中心等个别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的街道必要时可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中显色型、高显色型高压钠灯。
第二节灯具的选择
1机动车道应采用功能性灯具。
a.快速路、主干路必须采用截光型、半截光型灯具;
b.次干路应采用半截光型灯具;
c.支路宜采用半截光型灯具。
2禁止机动车通行的商业街道,居住区道路,人行地道,人行天桥以及有必要单独设灯的非机动车道宜采用装饰性和功能性结合得好的灯具或具有较高机械强度的装饰性灯具。
3采用高杆照明时,宜选用光束比较集中的泛光灯。
4照明标准高、环境污染严重、维护困难的道路和场所宜采用防尘防水级别较高的灯具。
5空气中酸碱等腐蚀性气体含量高的地区或场所宜采用耐腐蚀性能好的灯具。
6发生强烈振动的场所宜采用带减振措施的灯具。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中的道路照明设计与施工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中的道路照明设计与施工在城市道路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道路照明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道路照明不仅能够提供夜间的照明功能,增强行车安全性,还能够美化城市夜景,提高城市形象和品质。
在城市道路路基工程中,道路照明的设计与施工需要考虑到多个因素,包括灯具选择、排布与布线、能源管理等。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进行探讨与分析。
首先,道路照明设计需要考虑到灯具的选择。
灯具的选择应根据道路的类型、长度、宽度、车流量以及周围环境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城市主干道的照明要求较高,需要选择高亮度、高效能的灯具。
而次干道和支路的照明要求则相对较低,可以选择较为节能的灯具。
此外,还需要考虑灯光的色温、色彩还原指数等因素,以确保照明效果的舒适性和可视性。
其次,灯具的排布与布线也是道路照明设计中的重要环节。
灯具的排布应与道路的宽度和曲线等因素相匹配,以确保照明的均匀性和连续性。
在直道上,灯具的间距一般为30-40米,而在弯道或坡道上则需要缩短间距,以确保照明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此外,灯具的高度也需要根据道路的要求来确定,一般来说,城市主干道的灯具高度较高,能够提供更好的照明效果;而次干道和支路的灯具高度相对较低,以满足基本的照明需求即可。
在道路照明设计中,能源管理也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
随着能源资源的日益紧缺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灯具的能效性能成为了设计中的关键要素。
节能型灯具如LED灯具因其高能效、长寿命等特点而逐渐成为主流选择。
与传统的高压钠灯相比,LED灯具能够在提供相同照明强度的同时,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光污染,延长灯具寿命。
因此,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与施工中,采用节能型灯具是一种较为理想的选择。
除了设计环节,道路照明的施工过程也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
在施工前,需进行详细的工程测量和规划。
施工过程中,需要保证灯具的正确安装和电线的合理布线,以确保照明效果和施工质量。
同时,还需要注意施工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城市道路照明电气设计
浅谈城市道路照明的电气设计[摘要]城市道路、立交桥及高速公路的夜景照明是城市照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程度上说,已是城市发达水平的标志。
道路照明不仅影响着城市的夜间面貌,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响着人们夜间出行的安全,而且对降城市犯罪率也起着关键作用。
[关键词]道路;照明;供电;灯具;光源1概述道路照明不仅影响着城市的夜间面貌,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影响着人们夜间出行的安全。
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照明系统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至少降低35%,城市的犯罪率降低46%,车流量会增加15%。
可见城市道路照明系统对城市交通、市民生活、城市形象是多么重要。
2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流程在进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中,首先要了解城市道路的基本状况,如路面宽度、中央隔离带宽度、非机动车及人行道宽度以及路面材料的反射系数等道路状况。
然后,根据道路状况确定道路设计标准,即是确定灯具、光源功率、布灯方式及灯杆等。
布灯方式分为对称布灯、交错布灯、单侧布灯、中央布灯、丁字路口布灯、十字路口布灯等,根据道路类型不同选择合适的布灯方式。
确定灯杆有灯杆间距、灯杆高度、挑臂长度、灯具倾斜角度等。
而后进行照度计算,根据计算结果进行评价,若不满足要求则对以上数据进行调整。
3道路电气设计的要点31.灯具的选择灯具的选择应根据照明水平、眩光要求及配光特性来选择。
眩光评价较为复杂,一般只能以经验公式加以表示。
cie112-1994中推荐照明眩光指标与额定眩光值之间的关系式:g=(10-g)×10(1)g较低表示眩光控制较好,g与g之间的关系可参考下表:城市道路照明按光强分布可以分成三类:截光型灯具、半截光型灯具及非截光型灯具。
实际道路电气设计中,对于眩光有严格要求的道路应采用截光型灯具或半截光型灯具,这样可以减少眩光危害,保证行车安全。
另外,电气设计中应尽量选用一体化灯具,也即是说,镇流器、触发器、电容器都安装在灯具内。
更为重要的是要选择配光曲线好、效率高的灯具。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半截光型和非截光型光源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半截光型和非截光型光源标签:分类:技术知识常规车行道灯根据配光分为截光、半截光、非截光三种类型,截光型灯具的最大光强方向是0—65°,半截光型的最大光强度是0—75°。
在指定的角度方向上所发出的光强最大允许值,截光型车行道灯超过了90°,而非截光最大只能达到80°,快速路主干道及迎宾路、通向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市中心或商业中心的道路、大型交通枢纽等干道严禁采用非截光车行道灯,在次干道支路、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居住区道路不得采用非截光车行道灯。
截光型灯具 full cut-off luminaire:最大光强方向在0°~65°,其90°和80°角度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允许值分别为10cd/1000lm和30cd/1000lm的灯具。
半截光型灯具 semi-cut-off luminaire:最大光强方向在0°~75°,其90°和80°角度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允许值分别为50cd/100lm和100cd/1000lm的灯具。
1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及光源1.1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的要求及其分类1.1.1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的分类城市的道路照明通常采用悬臂式路灯。
悬臂式路灯分为单叉式、双叉式和多叉式3种。
为了控制光通的分布,灯具内部都装有反光罩。
灯具常以高压钠灯或金属卤化物灯为光源。
此类灯具的配光分为截光型、非截光型和半截光型3种类型。
[1](1) 截光型配光较窄,光通分布主要集中在0~65°范围内,严格限制了水平光线,几乎感觉不到眩光,因此适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2) 非截光型配光很宽(灯具横向),不限制最大光强方向。
适用于要求明亮的繁华街道或城市支路。
(3) 半截光型介于截光与非截光型之间,适用于城市次干道、支路照明。
道路照明的要求和标准
道路照明的要求和标准
CIE道路进行了等级分类,并对不同等级的道路推荐了照明标准。
CIE115道路照明分类
CIE道路进行了等级分类,并对不同等级的道路推荐了照明标准。
CIE115道路照明标准
道路照明设计的一般步骤
1.确定道路状况
道路宽度
中央隔离带宽度
非机动车及人行道宽度
道路表面材料及表面反射系数
2.根据道路状况,确定道路等级及相应标准
3.选择布灯方式
对称布灯
交错布灯
单侧布灯
中央布灯
4.选择灯具及光源功率
5.选择灯杆规格
灯杆高度
灯杆距离
挑臂长度
挑臂倾角
6. 重新选择灯具(包括配光、功率)及灯杆规格(高度、间距等)使结困满足相应标准典型道路照明设计介绍。
城市道路照明标准
路灯照明质量标准:1.1 道路照明标准✧道路照明标准应根据城市的规模、性质、道路分类按下表选用。
中、小城市可视其道路分类降低一级使用,但路面平均照度应大于或等于1 1x(相应亮度约为0.1cd/m²)。
1.2 道路照明设施✧保证路面亮度(照度)均匀度和将眩光限制在容许范围内,灯具的纵向间距s1、安装高度h i和路面有效宽度ωe之间的关系,应符合下表:✧灯具悬挑长度lc与种植在路侧带或分隔带上树木的树形、道路横断面布置有关,悬挑长度不宜超过灯具安装高度的1/4。
灯具的仰角θ1宜小于或等于15°。
1.3 特殊地点的照明✧曲线路段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1)圆曲线半径大于或等于1000m的曲线路段,照明可按直线段处理。
在半径小于1000m的曲线路段上,路面较窄时应沿曲线外侧布置一排灯具。
在反向曲线路段上可将灯具安装在固定一侧。
发生视线障碍时,可在曲线外侧增设附加灯具。
路面较宽时可采用双侧对称布置。
平曲线路段上灯具的间距应适当减小,可为直线路段灯具间距的0.5~0.75倍。
圆曲线半径小时用小值;圆曲线半径大时用大值。
2)道路转弯处的灯具不得安装在直线路段灯具的延长线上,以免使司机误认为是道路向前延伸而导致事故。
3)在急转弯处的灯具应使驾驶员能看清缘石、护栏以及周围环境。
✧平面交叉照明应符合以下规定:1)平面交叉的照明应使驾驶员在停车视距处看清交叉口,可采用与通向该交叉口的道路光色不同的光源,主、次干路采用不同形式的灯具或采用不同的布灯方式等。
必要时可另行安装偏离规则排列的附加灯具。
2)平面交叉的亮度(照度)应高于每一条通向该交叉口道路的亮度(照度)。
交叉口的车辆、行人、交通岛、分隔带、缘石等应有一定的垂直照度。
3)为使驾驶员看清交叉口,应由设置在交叉口对面的灯具加以照明。
4)环形交叉设灯时,应将灯具设在环道外侧。
若中心岛直径较大可采用高杆照明,但应使车行道的亮度(照度)高于中心岛内的亮度(照度)。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设计说明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设计说明1 设计原则(1)依据片区的总体布局规划、人口规模、交通规模以及经济、文化定位,道路均采用高标准设计,以期为该区域未来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严格遵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有关条款,根据道路的等级和断面形式分别计算设计,并研究不同道路衔接处的视觉连贯性,制定出最为合理的布灯方案,在提供最好的照明效果的同时,将单位面积能耗指标控制在节能标准范围内,体现绿色照明工程的设计理念。
(3)灯具、灯杆造型美观、经济、简单、环保、便于维护。
除满足功能性照明的要求外,还要与整条道路线条和谐,成为一景。
(4)照明电源引自户外箱式变电站,每座箱变供电半径不超过1000米,且负载率控制在65%左右的经济运行区间。
箱变进行适当的外部修饰,使之与周围环境谐调一致。
(5)照明控制采用新型智能控制技术,以实现大范围的调光,达到节能的目的。
2 光源、灯具与灯杆选择(1)光源的选择常用的照明光源有高压钠灯和LED灯。
两种光源比较如下:高压钠灯与LED光源比较工况道路情况。
高压纳灯光源更适合车流量大、车速高、道路断面宽、对照明照度、均匀度要求高的高功率照明道路;LED路灯更适合在满足功能性照明要求的前提下,对照明照度、均匀度、眩光要求不高的道路照明。
本项目推荐采用高压钠灯。
3 灯具选择(1)道路照明光源采用透雾力强、光效高的高压钠灯,灯具效率不低于70%。
所有灯具采用单灯加电容补偿,补偿后灯具功率因数达到0.85以上。
(2)照明灯具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半截光型灯具。
灯杆采用外喷塑热浸锌圆锥型钢管。
(3)灯具、灯杆的造型要求与环境协调统一,兼顾装饰性与功能性。
4 管线敷设(1)道路照明供电干线采用YJV-1KV全塑单芯电缆,各灯杆处采用穿刺线夹分线,由供电干线引上至灯杆顶部灯具的分支线采用BVV-3×2.5的绝缘护套导线。
(2)道路照明供电干线线缆穿聚乙烯碳素螺旋管(PE100)管在道路一侧人行道下埋地敷设。
道路照明方案
道路照明方案为了确保市民在夜间出行的安全,道路照明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至关重要。
良好的道路照明系统不仅能提供足够的光明,还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本文将就市区道路照明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进行讨论。
一、照明方案的设计道路照明方案的设计是确保道路照明系统能够满足照明需求的关键。
下面是一个推荐的照明方案设计步骤:1. 调研和评估首先,需要对道路的现状进行调研和评估。
这包括道路的宽度、长度和交通流量等信息。
同时,还需要考虑周围环境因素,如建筑物、树木和其他光源的位置。
2. 照明要求的确定基于调研和评估的结果,确定道路照明的要求。
这包括照度水平、照明均匀度和照明时间等。
根据不同的道路类型和使用情况,需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3. 灯具选择根据照明要求,选择适合的灯具。
常见的道路照明灯具有荧光灯、LED灯和钠灯等。
选择时需要考虑其能效、寿命和维护成本等因素。
4. 照明布局设计道路照明的灯具布局方案。
布局应该能够保证道路的整体照明效果,并避免产生过度的阴影和光污染。
5. 照明控制系统考虑使用照明控制系统,如光敏控制器和智能化控制系统。
这些系统可以根据天气和交通情况等自动调整照明亮度,提高能效和减少能耗。
二、照明方案的实施制定好照明方案后,需要进行实施以确保道路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
以下是一个推荐的照明方案实施步骤:1. 设备安装按照照明方案和布局,安装灯具和照明设备。
确保安装过程中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2. 电力供应确保灯具和照明设备的电力供应。
这包括选用适当的电缆和电源设备,并确保供电稳定和可靠。
3. 照明效果测试完成安装后,进行照明效果测试。
确保道路照明系统满足设计要求,并做好记录和调整。
4. 运维管理建立道路照明系统的运维管理机制。
定期检查和维护灯具,及时处理故障和问题。
同时,加强能耗监测和管理,优化能源使用效率。
5. 后期优化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和优化道路照明方案。
持续改进可以提高照明效果和能效,并减少维护成本。
城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2作者:eddy 2006-08-23 09:52:13标签:第四章照明设计第一节照明方式第4.1.1条道路及与其有关地特殊场所地照明方式分常规照明和高杆照明两种.第4.1.2条常规照明有单侧布置.双侧交错布置.双侧对称布置.横向悬索布置和中心对称布置五种基本布灯方式(见图4.1.2).图4.1.2常规照明灯具布置地五种基本形式(1)单侧布置;(2)双侧交错布置;(3)双侧对称布置;(4)横向悬索布置;(5)中心对称布置一.采用常规照明方式时,灯具地配光类型.布灯方式.安装高度和间距应满足表4.1.2地规定;二.灯具地悬挑长度不宜超过安装高度地1/4,灯具地仰角不宜超过15° .第4.1.3条采用高杆照明方式时应合理选择灯杆灯架地结构形式.灯具及其配置方式,确定灯杆安装位置.高度和间距以及灯具最大光强地投射方向,并处理好功能性和装饰性两者地关系.一.高杆灯从结构上来分,有固定式和升降式两种,宜根据条件来选择;灯具地配光类型.布灯方式与安装高度.间距地关系表4.1.2灯具配光类型截光型半截光型非截光型布灯方式安装高度H(m)间距S(m)安装高度H(m)间距S(m)安装高度H(m)间距S(m)单侧布置H^Weff SW3H H21.2Weff SW3.5H H21.4Weff SW4H 交错布置H20.7Weff SW3H H>0. 8Weff SW3.5H H20.9Weff SW4H对称布置H20.5Weff SW3H H20.6Weff SW3.5H H20.7Weff SW4H 注:Weff为路面有效宽度(m)二 .灯具地配置方式有平面对称,径向对称和非对称三种.宽阔道路宜采用平面对称配置方式,广场和道路布置紧凑地立体交叉宜采用径向对称配置方式;多层大型立体交叉或道路分布很广.很分散地立体交叉宜采用非对称配置方式;三.灯杆不得设在危险地点或维护时会严重妨碍交通地地方;四.采用普通截光型路灯按平面对称式配置灯具地高杆灯,其间距和高度之比以3:1为宜,不应超过4 : 1.采用泛光灯按径向对称式配置灯具地高杆灯,其间距和高度之比以4:1为宜,不应超过5 :1,采用泛光灯按非对称式配置灯具地高杆灯,间距和高度之比可适当放宽些;五 .灯具地最大光强方向和垂线夹角不宜超过65°;六 .市区设置地高杆灯应在满足照明功能要求地前提下力求作到与环境协调.第二节道路及与其联接地特殊场所照明设计原则第4.2.1条一般道路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七 .应采用常规照明方式;八 .在树木多.遮光严重地道路或楼群区难于安装灯杆地狭窄街道可采用横向悬索布置方式;九.采用常规照明方式时,各种几何参数及其间地关系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地要求;十路面宽阔地快速路.主干路必要时可采用高杆照明,并应符合本标准4.1.3条地要求.第4.2.2条平面交叉路口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平面交叉路口地照明水平应高于通向路口地每一条道路地照明水平,并应有充足地环境照明;二.交叉路口可采用与交叉道路光色不同地光源.外形不同地灯具.不同地安装高度或不同地布灯方式;三.十字形交叉路口地照明可视交叉道路地具体情况分别采用单侧布置,交错布置或对称布置等布灯方式.大型交叉路口必要时可另行安装附加灯杆.灯具.有较大地交通岛时可在岛上设灯,有条件时也可采用高杆照明;四.T形交叉路口应在道路尽端设灯(见图4.2.2.1);图4.2.2.1 T型交叉路口灯具设置五.环形交叉路口地照明应能充分显现环岛.交通岛和缘石,采用常规照明时宜将灯具设在环道地外侧(见图4.2.2.2).通向每条道路地出入口地照明应适当加强.若环岛地直径很大,可在环岛上设置高杆灯,但要仔细选择灯具,确保车行道亮度高于环岛亮度.图4.2.2.2环形交叉路口灯具设置第4.2.3条曲线路段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半径等于或大于1000m地曲线路段,其照明可按直线路段处理;二.半径小于1000m地曲线路段,灯具应沿曲线外侧布置并应减小灯具地间距(见图4.2.3.1),半径越小间距也应该越小,一般控制为直路段地0.5〜0.75倍,悬挑长度也应该缩短.在反向曲线路段上,宜在固定地一侧设置灯具,发生视线障碍时可在曲线外侧增设附加灯具;(a)不正确;(b)正确十一急转弯处安装地灯具应能给车辆.缘石.护栏以及周围环境提供充足照明.第4.2.4条在坡道上设置照明时,应使灯具地横向对称面垂直于路面.在凸形竖曲线范围内,应缩小灯具地安装间距,并采用截光型灯具.第4.2.5条上跨道路与下穿地道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采用常规照明时应使下穿地道上设置地灯具在下穿地道上产生地光斑(照度或亮度)和上跨道路两侧地灯具在下穿地道上产生地光斑(照度或亮度)能很好地衔接,确保该区域地亮度(或照度)均匀度不低于规定值.还要防止下穿地道上地灯具在上跨道路上造成眩光;二.大型上跨道路与下穿地道也可采用高杆照明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1.3条地要求.第4.2.6条立体交叉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应为驾驶员提供良好地诱导性;二 .不但应照明道路本身,而且应提供不产生干扰眩光地环境照明;三.在交叉口.出入口.曲线路段.坡道等交通复杂路段地照明应适当加强;四 .小型立交可采用常规照明,但不宜设置太多地光源灯具.采用常规照明时,平面交叉.曲线路段.坡道. 上跨道路和下穿地道等地照明应分别符合第4.2.2条.第4.2.3条.第4.2.4条和第4.2.5条地要求,并应使各个部分地照明互相协调;五 .大型立体交叉宜优先采用高杆照明,采用高杆照明时应符合本标准第41.3条要求.一.中小型桥梁照明应与其连接地道路照明一致.若桥面地宽度小于与其连接地路面宽度,则桥梁地栏杆.缘石应有足够地垂直照度,在桥梁地入口处应设灯;二.大型桥梁和具有艺术.历史价值地中小型桥梁地照明应进行专门设计,既应满足功能要求,又应顾及艺术效果,并与桥梁地风格相协调;三.桥梁照明应防止眩光,必要时应采用严格控光灯具;四.不宜采用栏杆照明方式.第4.2.8条人行地道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天然光充足地短直线人行地道,可只设夜间照明;二 .附近不设路灯地地道出入口,应设照明装置;三.地道内平均水平照度,夜间以15LX.白天以50〜100LX为宜.第4.2.9条人行天桥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跨越有照明设施道路地人行天桥可不设照明,若阶梯照度小于21X可专设照明.跨越无照明设施道路地人行天桥应设置照明;二.照明设施应和周围环境相协调.桥面平均照度以51X为宜,阶梯照度应适当提高.要防止给桥下道路使用者造成眩光.电源线和零部件不应外露.第4.2.10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交叉口应有足够地照明使驾驶员在停车视距以外便能发现道口.火车及交叉口附近地车辆.行人及其他障碍物;二.交叉口地照明方向和照明水平应能识别装设在垂直面或路面上地信号和标志.灯光颜色不得和信号颜色混淆;三.交叉口轨道两侧各30m范围内,路面亮度(或照度)水平应高于所在道路地水平,而且要有一定地均匀度.第4.2.11条飞机场附近地道路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飞机场附近地道路照明不应与机场跑道上地信号系统以及场地照明相混淆;二.在设计该地区地道路照明时,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与航空部门取得联系.第4.2.12条铁路和航道附近地道路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避免道路照明地光和色干扰铁路.航道地信号和视觉;二.当道路照明灯具处于铁路和航道地延长线上时,应该与铁路或航运部门取得联系;三.如果道路和湖泊.河流等水面接界,灯具又是单侧布置,宜将灯杆设在靠水地一侧.第4.2.13条有照明设施而且平均亮度高于IOCd/以地道路(或路段)和无照明设施地道路(或路段)相连接.车辆行驶速度又容许高于50km/h时,应设置适应路段即增设过渡照明.第4.2.14条植树道路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新建地道路应满足道路照明功能要求.绿化时,路灯部门和园林绿化部门应充分协商,合理选择树种, 确定适宜地种植位置,以便消除或尽量减少日后树木对道路照明地影响;二.扩建和改建地道路,影响照明地树木宜移植或砍伐,确保照明效果;三.在现有地树木严重影响道路照明地路段可通过下列途径加以解决:1适当修剪枝叶,以消除或减少其对光线地遮挡;2 改变灯具地安装方式,采用横向悬索布灯或延长悬挑长度;3减少灯具地间距,降低安装高度;4 若只是局部地段受到树木地影响,可只对该地段地灯具安装高度.间距.横向位置进行适当调整.纵向间距地调整范围控制在与平均间距相差20%以内,但不应同时改变相邻地两个灯具间距.第4.2.15条居住区道路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居住区道路地照明应使行人能发现路面上地障碍物,相遇时能彼此识别面部,能识别居民楼地楼号标牌,有助于行人确定方位和辨别方向;二.灯具安装高度宜大于3m.不宜把没有遮挡地裸灯设置在视平线上;三.居住区附近地高杆照明或常规照明,其光线投射角度应认真进行控制;居住区内灯杆位置和光源. 灯具地选择要恰当,以免过强光线射入居室,干扰居民地作息.道路照明是一个重要环节.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发展速度很快,对城市有着美化作用地道路照明也提出了新要求.城市道路照明地设计应适应城市发展地需要, 根据道路地特点,来确定光源,选择路灯型式,布置灯杆位置及控制方式等.1道路照明地光源城市道路照明应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具,如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高压汞灯具有光效高.耐震.耐热.寿命长.用电省地特点.但显色性差,适用于道路.广场.车站.码头.工地等场所使用.高压钠灯具有光效高.紫外线辐射小,可在任意位置点燃,耐震.寿命长等优点,特别是它具有较强地透雾能力,因此特别适用于道路照明.金属卤化物灯具有光效高.光色好.尺寸小.功率大,所需启动电流小,抗电压波动稳定性比较高等特点,是比较理想地第3代光源,适用于要求照度高,显色性好地繁华街道和立交桥地照明.2道路照明地灯具城市道路照明应采用悬臂式高杆路灯.悬臂式高杆路灯分为单叉式.双叉式和多叉式3种,为了控制光通地分布,灯具内部都装有反光罩.灯具常以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金属卤化物灯为光源,此类灯具配光分为截光型.非截光型和半截光型3种类型.⑴截光型配光较窄,光通分布主要集中在0〜60°范围内,严格限制了水平光线, 几乎感觉不到眩光,因此适用于高速道路.⑵非截光型配光很宽(灯具横向),不限制眩光,光通分布一般在0°〜80°范围内,而且在70°〜80°之间光强很高,0°〜70°之间较弱,因此,适用于要求明亮地繁华街道或其它场所.(3)半截光型介于截光与非截光型之间,广泛用于一般道路照明.3路灯布置 3.1 路灯地布置方式路灯布置方式有单侧布灯.两侧交叉布灯.两侧相对布灯.丁字路口布灯.十字路口布灯和弯道布灯等多种,其各自地适用条件见表1.3.2 路灯地安装高度.间距及悬臂长度为了减弱眩光,提高照明质量,避免路边树木遮挡灯光,应考虑安装高度.间距以及悬臂长度.⑴对于悬臂式高杆路灯,其安装高度一般应在7m以上,若采用截光型灯具,安装高度hNWj,灯柱地间距不宜大于安装高度地3倍;若采用非截光型灯具,其安装高度h>1.2Wj,灯柱地间距不宜大于安装高度地4倍;若采用半截光型灯具,其安装高度h>1.2Wj,灯柱地间距不宜大于安装高度地3.5倍,路灯安装高度h和道路计算宽度Wj如图1所示.图1 路灯安装高度与道路计算宽度示意图⑵灯柱悬臂地长度应根据路宽和树木地品种决定,一般为1.5〜3.5m.城市道路照明地接线方式应采用架空线路或地下电力电缆线路.随着城市建设要求地越来越高,电力电缆线路应是首选接线方式,其优点是不占用空间,有利于城市美化.电力电缆线路一般利用灯杆下部地圆柱空间作为接线箱,在箱内接线和安装电气保护装置,如图2所示.电力电缆应在电缆沟内敷设,直接埋在地下地电缆,地下部分不应有接头,接头应设在灯柱接线箱内,以便检查.维修.图2 灯杆根部内接线5道路照明地控制道路照明地控制,以前一般采用光敏电阻和机械时钟相配合地控制方式.由于光敏电阻受天气阴晴影响较大,因此控制时间误差也较大,且故障率较高.随着电脑使用领域地扩大,现在国内已开发生产出用于道路照明.霓虹灯. 广告招牌灯等一些需要定时打开和关闭地微电脑时控开关,这种微电脑时控开关每天走时误差小于0.5s,具有不怕停电(内部自动充电),体积小,调试方便,控制方式灵活多样等特点,在城市道路照明中已得到利用.道路照明是为行人和车辆服务地,前半夜行人.车辆较多,需灯光亮一些,到了后半夜,行人.车辆减少,以节约电能考虑,灯光暗一些也可以,这就要求路灯控制装置有使功率降低或隔点点亮功能.据报道,国外已有定时点亮.隔点点亮.调节功率等多种功能地电脑型路灯控制装置.随着电脑技术地进一步开发,符合人们要求.功能齐全地路灯控制装置,必将粉墨登场,给人们带来更大地便利.在城网改造地道路照明设计中,应优先考虑选用电脑型控制装置.道路照度手算公式: E=p NU/KBD E道路照度Q灯具光通量N路灯为对称布置时取2,单侧和交错布置时取1U利用系数K混泥土路面取1.3,沥青路面取2B路面宽度D电杆间距。
中国道路照明标准介绍
中国道路照明标准介绍我国有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内容很多,下面将着重从道路照明标准部分介绍。
一、道路照明标准(1)城市道路照明按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以及居住区道路分为5级。
(2)机动车道的照明应满足平均亮度(或照度)、亮度(或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和诱导性4项评价指标。
主要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道路应满足平均照度评价指标。
(3)各级道路的照明标准应符合规定。
(4)三幅路、四幅路的非机动车道的平均照度值宜为相应机动车道的1/2。
(5)主要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居住区道路和人行道的平均照度应不低于1 lx.(6)新安装光源、灯具的道路,应考虑灯具的维护系数,要求其路面的初始亮度(或照度)值相应提高30%—50%。
(7)人行地道的平均水平照度,夜间以15 lx,白天以50—100 lx为宜。
(8)选定机动车道照明标准时,要考虑城市的性质和规模。
一般中小城市可视其道路类型采用相应低1级的标准。
二、道路照明标准的若干说明(1)从道路照明角度来讲,迎宾路、通向政府机关建筑物和大型公共建筑(如体育场、馆、展览馆、大型剧院等)的主要道路、市中心或商业区中心的道路等尚可执行主干路的照明标准。
(2)亮度值和照度值2套标准是,一方面考虑到以亮度为依据比以照度为依据制订标准要科学合理,因驾驶员直接感受到的是路面亮度而不是照度。
同时,目前绝大多数国家的标准也都是以亮度为依据的。
另一方面,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一下子全面推行亮度标准还有困难,故同时提出2套标准并不存在严格的对应关系,如亮度均匀度为0。
4时,其照度均匀度并不一定就是0。
4。
在有条件进行亮度计算和测量的地方,应以亮度标准为准。
(3)居住区道路(即弄巷)的照明标准只规定了照度值,是因为这种道路的使用者主要是行人,其视觉作业特点与机动车驾驶员不同,而且又不能规定统一的观察位置,路面的反光特性也极为不同,因而这时采用亮度指标没有意义。
(4)亮度(或照度)均匀度是指总均匀度,即均匀布点的路面测量区域内,最小亮度(或照度)和平均亮度(或照度)值之比。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半截光型和非截光型光源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半截光型和非截光型光源标签:分类:技术知识常规车行道灯根据配光分为截光、半截光、非截光三种类型,截光型灯具的最大光强方向是0—65°,半截光型的最大光强度是0—75°。
在指定的角度方向上所发出的光强最大允许值,截光型车行道灯超过了90°,而非截光最大只能达到80°,快速路主干道及迎宾路、通向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市中心或商业中心的道路、大型交通枢纽等干道严禁采用非截光车行道灯,在次干道支路、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居住区道路不得采用非截光车行道灯。
截光型灯具 full cut-off luminaire:最大光强方向在0°~65°,其90°和80°角度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允许值分别为10cd/1000lm和30cd/1000lm的灯具。
半截光型灯具 semi-cut-off luminaire:最大光强方向在0°~75°,其90°和80°角度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允许值分别为50cd/100lm和100cd/1000lm的灯具。
1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及光源1.1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的要求及其分类1.1.1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的分类城市的道路照明通常采用悬臂式路灯。
悬臂式路灯分为单叉式、双叉式和多叉式3种。
为了控制光通的分布,灯具内部都装有反光罩。
灯具常以高压钠灯或金属卤化物灯为光源。
此类灯具的配光分为截光型、非截光型和半截光型3种类型。
[1](1) 截光型配光较窄,光通分布主要集中在0~65°范围内,严格限制了水平光线,几乎感觉不到眩光,因此适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2) 非截光型配光很宽(灯具横向),不限制最大光强方向。
适用于要求明亮的繁华街道或城市支路。
(3) 半截光型介于截光与非截光型之间,适用于城市次干道、支路照明。
城市道路照明改造工程设计方案
城市道路照明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在现代城市中,光是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良好的照明系统不仅能提高道路的安全性,还能增强城市的美观度。
随着科技的发展,许多城市开始考虑对其道路照明进行改造,以满足更高的能效、安全性及美观等多重要求。
设计城市道路照明系统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照明目标的明确在任何照明改造工程中,首要任务是明确照明的目标。
城市道路照明一方面要提供足够的亮度,确保行人和车辆在夜间行驶的安全;另一方面,适当的照明也应具备美化环境的作用。
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需考虑不同道路的使用性质,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因其流量及用途的不同,照明要求自然有所区别。
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传统的路灯多采用高压钠灯,虽然亮度可观,但能耗较高且使用寿命短。
现代照明设计更多关注LED灯具的应用,尽管初期投资稍高,长期来看,LED灯耐用且能耗低,能显著减少电费支出。
LED灯具的显色性和可调色温功能也使其在不同环境下表现优异。
例如,在民居附近可调低色温,创造更温馨的氛围;在商业区则可采用较高的色温,提升活力与现代感。
照明控制系统的灵活运用城市道路的交通流量有高峰时段和低谷时段,利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可以实现动态调节,根据实际需要自动调节灯光的亮度。
比如,在深夜时段,当交通流量非常低时,灯光可以减弱到安全可接受的最低水平,这既能节省能源又减少光污染;而在繁忙时间段,则会自动增亮,确保行驶安全与舒适。
道路灯具设计的美学道路照明不仅关乎功能,同时也与城市形象密切相关。
灯具的造型设计、材质选择和色彩搭配都应与周围环境相和谐。
在一些具有历史文化的地区,设计师可以借鉴当地特色元素,设计出更具地方文化特色的灯具,以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灯具的安装高度和空间布局也需兼顾,避免灯光直射住户窗户,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照明效果的综合评估改造完成后,评估照明效果是不可或缺的。
可以通过专业测光仪器,测量不同位置的照度水平,确保达到事先设定的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3)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引言城市道路照明是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良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计不仅可以为夜间行车和行人提供足够的照明,还可以提升城市的美观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城市道路照明设计的标准,包括照明的亮度要求、光色要求、照明设备的选用和排布等内容。
亮度要求城市道路照明的亮度要求需要根据不同道路的类型和用途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主干道和交叉口处的照明要求较高,而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照明要求较低。
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以下是一些常见道路的照明亮度要求:•主干道:亮度要求为15-30勒克斯(lx);•次干道:亮度要求为5-15勒克斯(lx);•背街小巷:亮度要求为1-5勒克斯(lx)。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数值仅为参考值,实际的亮度要求还需要根据具体的道路情况和周边环境进行合理调整。
光色要求城市道路照明的光色要求是指照明设备所发出的光的颜色。
正确选择光色可以提高行人和驾驶员的视觉舒适度,减少眩光和疲劳感。
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照明光色要求:•主干道:应采用白光照明,具体色温在4000K-5500K之间;•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可以采用较为柔和的黄光照明,具体色温在2700K-3000K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特殊场所如公园、广场等,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光色,以提升场所的美观度和氛围。
照明设备的选用和排布城市道路照明的设备种类和排布应根据道路的特点和照明需要进行选择。
常见的照明设备包括路灯、投光灯、景观灯等。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设备选用和排布原则:1.路灯:主要用于主干道和次干道的照明。
路灯的选用应考虑其照明范围、亮度调节和节能性能等因素。
路灯的排布应满足照明要求,并保证路灯之间的均匀性和连续性。
2.投光灯:主要用于交叉口和重要建筑物的照明。
投光灯的选用应考虑其照明角度、光束控制和防眩光性能等因素。
投光灯的排布应根据照明范围和需求进行合理布局。
3.景观灯:主要用于公园、广场等场所的照明和景观美化。
道路照明工程设计说明
青岛路、北海路照明工程设计说明一、照明工程(一)工程概况青岛路与北海路均位于宜昌市开发区。
此次青岛路照明工程设计范围为大连路至桩号1+380处,北海路设计范围为发展大道至大连路。
(二)采用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9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三)道路照明设计说明1.照明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道标准,Ⅱ级照明等级,按照常规照明方式考虑。
单挑型路灯沿道路两侧对称布置,设计平均亮度大于1.0cd/m²,平均照度15Lx,照度均匀度为0.35。
2.道路照明灯具选用截光型灯具,光源为高压钠灯,沿道路两侧每隔35m左右设置道路照明灯一盏(可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灯高9m灯具最大光强方向和垂线夹角小于65度,灯具的效率大于70%并加电容补偿,补偿后功率因数大于0.85。
灯具的悬挑长度小于2m,仰角小于15度。
每灯设置独立的短路保护开关。
在道路交叉口处采用3×400w,高11m的高杆灯加强照明,高杆灯灯具采用平面对称布置。
3.路灯电源均采用地下电缆供电,电缆型号为YJLV-0.6/1KV-4×50。
非机动车道下穿Φ100碳素波纹管(壁厚5mm)敷设,埋深0.7m;车行道下穿Φ100碳素管采用混凝土满包保护,埋深1.0m。
接地采用4×40mm镀锌扁铁。
为防止电缆绝缘层损坏,灯座内预埋的电缆进出口须打毛刺并做到45度倒角。
各灯具按回路编号均匀的接入A、B、C三相。
4.青岛路路灯电源分段由大连路及港窑路路灯电源提供,北海路路灯电源分别由发展大道及大连路路灯电源提供。
5.道路照明控制方式采用定时控制和监控系统编程自动控制。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1总则1.0.1为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降低犯罪率和美化城市环境的目的,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及与道路相连的特殊场所的照明设计,不适用于隧道照明的设计。
1.0.3道路照明的设计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
1.0.4道路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城市道路urban road在城市范围内,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
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和城市居民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居住区道路。
2.0.2快速路express way城市中距离长、交通量大、为快速交通服务的道路。
快速路的对向车行道之间设中间分车带,进出口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2.0.3主干路major road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采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
2.0.4次干路collector road与主干路结合组成路网起集散交通作用的道路。
2.0.5支路local road次干路与居住区道路之间的连接道路。
2.0.6居住区道路residential road居住区内的道路及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街巷。
2.0.7常规照明conventional road lighting灯具安装在高度通常为15m以下的灯杆上,按一定间距有规律地连续设置在道路的一侧、两侧或中间分车带上进行照明的一种方式。
采用这种照明方式时,灯具的纵轴垂直于路轴,使灯具所发出的大部分光射向道路的纵轴方向。
2.0.8高杆照明high mast lighting一组灯具安装在高度等于或大于20m的灯杆上进行大面积照明的一种照明方式。
市政道路照明基本常识
2、灯杆布置方式:1)单侧布置:路宽≤12m2)双侧交错布置:12m<路宽≤15m3)对称、中心布置:15m<路宽≤24m4)组合型式:路宽>24m灯杆中心距机动车道边沿距离不宜小于0.5m,灯杆边缘距机动车道边沿不应小于0.25m。
灯杆应避开斑马线、公交车站站台。
悬挑长度一般不宜超过灯具安装高度的1/4。
(高度除4-0.5m)3、路灯高度、间距选择4、路口照明1)T型2) +型3)Y型5、庭园灯照明1)庭园灯安装高度4~6m,杆距宜为杆高的4~6倍。
2)应优先采用气体发光光源(节能考虑)。
3)气体灯时:单灯功率不宜大于100W,不应大于150W。
4)应选择防震抗撞的灯具。
6、桥梁照明1)中小型桥梁的照明应与其连接的道路照明一致。
若桥面宽度小于路宽,桥梁的栏杆、路缘要有足够的垂直照度,在桥梁入口处设灯。
2)大型桥梁的照明要进行专门设计。
3)桥上设置一般灯杆时,人行道净宽≤1.5m,宜将灯杆置于人行道外侧栏杆处;≥1.5m时,灯杆置于人行道靠缘石处,也可置于分隔带中,灯座边缘距车道路面(路缘石口)的净距不应小于0.25m。
4)桥上照度应高于两端道路照明标准。
5)注意点:1)采用无臂灯;2)避开桥梁伸缩缝;3)与桥梁专业配合,做好灯杆基础;4)电气管线过伸缩缝时应注意软连接处理。
7、高杆灯1)杆位选择:注意眩光;一般设在距车道10多米的绿化带内。
2)灯架上灯具的配置3种方式:平面对称式、径向对称式和非对称式。
3)泛光灯具高杆灯,最大光强入射角宜控制在60°~65°4)平面对称式:间距和高度之比为3:1,不应超过4:1;径向对称式:间距和高度之比为4:1,不应超过5:1;非对称式:间距和高度之比可适当放宽。
5)灯具分成全夜灯和半夜灯。
8、隧道照明参照“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9、箱变1)变压器容量选择:路灯Pjs=光源总安装容量X1.2,总Sjs=Pjs /0.85,变压器容量=1.25Sjs+备用(景观照明)。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灯具选用:选择高效节能的灯具,符合国家节能标准,能够提供良好的照明效果。
应根据道路类型、宽度和交通流量进行选择,确保夜间道路的良好能见度。
二、照明度要求: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中,需要根据道路类型和功能确定照明度要求。
一般而言,主干道照明度要求高,次干道照明度要求适中。
夜间车行道的照明度一般为15lx-30lx,人行道为10lx-20lx,广场、人流密集区域为30lx-50lx。
三、荧光灯照明设计:对于公共场所、建筑物外部和广场等区域,应采用荧光灯作为照明光源。
荧光灯具有高效、均匀发光、色彩还原良好等特点,能够提供明亮的照明效果。
四、道路照明灯杆高度:灯杆的高度应根据道路宽度和类型进行确定。
一般而言,城市主干道的灯杆高度应在8-12米之间,次干道和人行道的灯杆高度应在5-8米之间。
五、灯具的安装间距和布置:灯具的安装间距应根据灯具类型、道路宽度和照明度要求进行确定。
一般而言,城市道路照明灯具的安装间距应在20-30米之间。
六、照明亮度均匀性要求:照明亮度均匀性是指道路上的照明光线能够均匀地分布在整个道路上。
照明亮度均匀性的要求可以通过调整灯具的布置和灯杆的倾斜角度来满足,以保证道路上的照明质量。
七、照明功率密度要求:照明功率密度是指单位面积上所需要的照明功率。
根据道路类型和功能的不同,照明功率密度也有所不同。
为了达到节能的目的,应尽量降低照明功率密度,同时保证良好的照明效果。
总结起来,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灯具选用、照明度要求、荧光灯照明设计、灯杆高度、灯具的安装间距和布置、照明亮度均匀性要求以及照明功率密度要求。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提供良好的夜间道路照明效果,保障交通安全和行人出行的便利。
同时,也要注重节能减排,提高照明效果的同时尽量降低能耗。
道路照明设计.
目录一设计目的 (2)二设计要求 (2)三关键字 (2)四设计内容 (3)五具体步骤 (3)<1〉道路照明的国家标准 (3)〈2> 道路照明的细节要求 (4)〈3〉主干道照明的有关曲线图表分析 (6)〈4〉次干道照明的有关曲线图表分析 (16)参考文献资料一:设计目的通过对道路照明的设计首先应该学习道路照明光源种类、结构,能够根据不同的道路类型选择合适的光源;其次应用《光源原理与设计》中的理论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对理论知识进一步的加强和巩固;二:设计要求1、学习DIALUX软件;2、列出道路照明的国标,选择合适的光源及灯具;3、道路级别有:快速路、主干路通向大型公共建筑的政府机关的主要道路、次干路、支路,要求至少选择两种;4、设计中应列出照明器具表、灯具的配光曲线图、渲染过后的效果图、照度图等。
三:关键字道路光源照度配光金属卤化物灯主干道次干道四:设计内容1:列出道路照明的国家标准.2:光源灯具的选择(选用金属卤化物灯作为道路照明光源,选用单排灯具布置作为道路照明光源的排列方式)。
3:道路光源的设计(选用欧司朗单端金属卤化物灯HQI-BT 400W/D).4:有关参数的测试(光源的配光曲线、照度图,和每条道路的测光结果)。
五:具体步骤<1〉:道路照明的国家标准(如表1)<2〉:道路照明的细节要求1 道路照明的分类a:根据道路的使用功能,道路照明可分为主要供机动车的使用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和主要供非机动车与行人的道路照明两类。
b:机动车道路交通照明应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2 道路照明的评价指标a: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亮度(或路面平均照度)、路面亮度总均匀度和纵向均匀度(或路面照度均匀度)、炫光限制、环境比和诱导性为评价指标.b:人行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度、路面最小照度和垂直照度为评价指标。
3 光源的选择a: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应该采用高压钠灯。
[建筑]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1 总则1.0.1 本条为制定本标准的目的。
1.0.2 本条为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只包括那些与城市道路关系密切的特殊场所,而不是全部特殊场所。
1.0.3 本条为城市道路照明的设计原则。
1.0.4 本条为本标准与其他相关标准的关系。
2 术语本章列出了本标准所采用的专门术语,分别参考了《建筑照明术语标准》JGJ/T 119、国际照明委员会以及一些国家的相关标准或规范。
3 照明标准3.1 道路照明分类3.1.1 城市道路照明根据道路使用功能的不同而分为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和人行道路照明两类。
由于这两类照明的评价指标及数值要求都有很大不同,因此要分别进行规定。
3.1.2 本条为城市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的分级。
本标准根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对城市道路的分类,并结合道路照明本身的特点,将城市机动车道路照明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
3.2 道路照明评价指标3.2.1 本条规定了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的评价指标。
(1)本条中规定把亮度作为道路照明的评价系统,即以亮度为依据制定道路照明标准。
这是由于机动车驾驶员行车作业时,眼睛直接感受到的是路面亮度而不是照度,因此以亮度为依据制定标准更为科学合理。
目前国际照明委员会和世界上多数国家也都是以亮度为依据制定道路照明标准。
(2)本条中规定在把亮度作为道路照明评价系统的同时也接受照度这一评价系统。
这是针对我国国情而采用的一种过渡办法。
在国际上也有这种类似的作法,如IESNA(北美照明工程学会)在其2000年颁布的标准中也规定了亮度和照度两套评价系统和标准值。
但是在有条件进行亮度计算和测量的情况下,还应以亮度为准。
(3)本条所规定的亮度评价系统的各项评价指标与CIE相关文件中的规定相同。
与我国原来的《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91相比,增加了亮度纵向均匀度和环境比指标,而眩光限制则采用了阈值增量指标。
根据我国目前大多数从事道路照明设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单位的水平,进行这样的修订是可行而且能够被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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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半截光型和非截光型光源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及截光型,半截光型和非截光型光源
标签:分类:技术知识
常规车行道灯根据配光分为截光、半截光、非截光三种类型,截光型灯具的最大光强方向是0—65°,半截光型的最大光强度是0—75°。
在指定的角度方向上所发出的光强最大允许值,截光型车行道灯超过了90°,而非截光最大只能达到80°,快速路主干道及迎宾路、通向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市中心或商业中心的道路、大型交通枢纽等干道严禁采用非截光车行道灯,在次干道支路、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居住区道路不得采用非截光车行道灯。
截光型灯具 full cut-off luminaire:
最大光强方向在0°~65°,其90°和80°角度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允许值分别为
10cd/1000lm和30cd/1000lm的灯具。
半截光型灯具 semi-cut-off luminaire:
最大光强方向在0°~75°,其90°和80°角度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允许值分别为
50cd/100lm和100cd/1000lm的灯具。
1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及光源
1.1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的要求及其分类
1.1.1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的分类
城市的道路照明通常采用悬臂式路灯。
悬臂式路灯分为单叉式、双叉式和多叉式3种。
为了控制光通的分布,灯具内部都装有反光罩。
灯具常以高压钠灯或金属卤化物灯为光源。
此类灯具的配光分为截光型、非截光型和半截光型3种类型。
[1]
(1) 截光型配光较窄,光通分布主要集中在0~65°范围内,严格限制了水平光线,几乎感觉不到眩光,因此适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2) 非截光型配光很宽(灯具横向),不限制最大光强方向。
适用于要求明亮的繁华街道或城市支路。
(3) 半截光型介于截光与非截光型之间,适用于城市次干道、支路照明。
1.1.2 城市道路照明灯具的要求
灯具是用来固定和保护光源,并调整光源的光线投射方向,以获得照明环境的合理光分布。
对灯具的要求主要包括:光学特性、机械特性以及电气性能。
(1) 光学特性:光束峰值光强、光束角度、截光角度、光束效率、光强分布曲线及被照建筑物的体形、被照面面积、要达到的效果及灯具安装位置、高度等选择合适的灯具。
(2) 机械特性:灯具应便于在水平及垂直方向进行调节,并具有牢固可靠的锁紧装置;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室外灯具的防尘、防水等级应高于IP55。
(3) 电气特性:城市道路照明灯具都安装于室外,因而必须具有良好的防触电保护,使灯具与保护接地连接。
2 灯具的布置
2.1 路灯的布置形式及其相应适用条件
路灯布置方式有单侧布灯、两侧交叉布灯、两侧相对布灯、丁字路口布灯、十字路口布灯和弯道布灯等多种。
对于道路照明要求不高的路面或者道路的宽度小于9m时,宜采用单侧布灯的方式;对于道路照明要求较高或路面的宽度大于9m时,宜采用两侧相对布灯或者两侧交叉布灯的方式;对于丁字路口根据实际情况可布置1~2盏路灯;对于十字路口可以布置四盏路灯或者直接使用高杆照明的形式,其杆高一般为15m以上;对于弯道则一般在其外侧布灯。
2.2 路灯布局形式
常见的道路有直接由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组成的道路以及由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组成的道路。
那么此两种不同形式的道路,其路灯的布局形式也相应不同。
具体形式前者如图1,后者如图2。
2.3 灯具安装高度、道路宽度和灯具间距之间的关系
为了使路面亮度分布均匀,对于不同的路灯布置形式,不同类型配光的灯具,其安装高度(h),道路有效宽度(w)、灯具间距(d)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其具体约束计算公式如表2所示:
其中h为路灯安装的高度,即为电光源中心点至地面的垂直距离。
w为道路的有效宽度,因为对于悬臂式路灯其光源的中心点并没有和路面对齐,由于悬臂的存在总会使光源超出道路边界而悬在道路上面,为此在进行有效宽度w就应该等于道路的总宽度减去一个悬挑长度;当灯具采用双侧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为实际路宽减去两个悬挑长度;当灯具布置在中央分隔带采用中心对称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就是道路实际宽度。
d为灯具之间的间隔距离。
名称截光型截光型半截光型半截光型非截光型非截光型
安装高度(h)路灯间距(d)安装高度(h)路灯间距(d )安装高度(h)路灯间距(d)
一侧排
列h≥w d≤3h h≥1.2w d≤3.5h h≥1.4w d≤4.0h
交错排
列h≥0.7w d≤3h h≥0.8w d≤3.5h h≥0.9w d≤4.0h
相对排
列h≥0.5w d≤3h h≥0.6w d≤3.5h h≥0.7w d≤4.0h
确定灯具布置方式后,需要进行照度计算。
可采用利用系数曲线进行平均照度计算。
平均照度E的表达式如下所示:
(1)
其中:n为每盏路灯中的光源数
为灯泡的光通量
u为灯具使用系数
k为维护系数,一般在0.6~0.8之间
N为路灯排列方式,1代表单排、交错排列;2表示双排排列
S代表灯杆间距
W表示路面宽度
灯具悬臂的长度一般应根据路宽和树木的品质决定,通常设定为0.5~3.5米。
3 照明设计中常遇到的一些问题
很多时候,人们总是认为照明光度越大越好,甚至一些行政领导将道路明亮与否当成了自己上任后的大事来抓。
道路确实亮了,可是问题也接踵而至:
(1) 浪费电能:为了提高路面的亮度,需要增加路灯的功率。
若平均每盏灯增加50W,统计全国660个城市的路灯400万盏,共增容20万kW,年多耗电7亿kWh。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扭转不顾能耗只追求道路亮度的观念,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_2006),科学计算、合理布置道路照明,在照度标准达到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功率密度LPD值低于规范要求;积极采用合理的节能措施,例如区分全夜灯、半夜灯,采用节能型镇流器等;关注新技术的发展,如风光互补路灯等。
(2) 光污染:光污染可分为眩光与干扰光两种。
眩光常使用在对车辆、行人造成的影响的评价,干扰光较多地使用在对居民的影响的评价。
眩光是指刺眼的路灯和沿途灯光广告及标志所产生的眩光,使汽车司机开车感到紧张,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干扰光是指城市照明所用的高功率投光灯或路灯的光透过窗户,将室内照得通亮,使人昼夜不分,晚上难以入睡,打乱了正常的生物规律,干扰了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一种现象。
干扰光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泛光照明产生的溢出光,据有关人士推算,泛光照明有1/3的光线溢散到空中或射入室内;二是城市照明中各种灯光通过建筑物墙面及地面产生的反射光。
所以城市照明设计中的照度和亮度的确定、光源的选择、灯具的选型与布置等都与干扰光的产生有着密切的关系。
可以通过合理的规划,将光污染降低到适当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