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
海南2020综合素质评价依据
海南2020综合素质评价依据海南2020综合素质评价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学生的自我评价:学生需要对自己的综合素质进行自我评价,包括自身的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特长爱好等方面。
2.教师的评价:教师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包括学生的知识学握程度、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和行为表现等方面。
3.同学的评价:同学之间的互相评价可以反映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方面。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是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包括学科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等。
5.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可以体现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6.体质健康测试:学生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可以反映其身体健康状况和体育锻炼情况。
7.艺术素养和人文素养:学生参加艺术素养和人文素养等方面的课程和活动可以提升其人文素养和艺术素养水平。
8.其他表现:学生的其他表现,如参加课外活动、文艺比赛等也可以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指标。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不同维度的重要性不同,所占权重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基础性发展目标中,每个维度的要素达到A等级可评为A等级;有一半要素达到B等级及以上,且无D等级的,该维度可评为等级:有一半要素达到C等级及以上,该维度可评为C等级。
在学业水平维度中,必须有一半学科学年总评成绩超过A等级(或满分的85%以上) , 该维度才可评为A等级;有一半学科学年总评成绩超过B 等级(或满分的75%)及以上,该维度才可评为B等级;有一半学科学年总评成绩超过C等级(或满分的60%)及以上,该维度才可评为C等级。
以上是海南2020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具体评价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
制表:审核:批准:。
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政 治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物 理
化 学
生 物
历 史
地 理
体 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康
音 乐
美 术
物 理 技 能
化 学 技 能
生 物 技 能
学 科 学 习 目 标
研究性学习
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
劳动技术
信息技术
自 我 评 价
签名: 年 月 日
家 长 评 价
签名: 年 总等级 总评语: 月 日
学 校 总 评 价
主任签名: 年 (学校盖章) 月 日
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市县(单位)毕业学校: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项目 基 础 性 发 展 目 标 等级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交流与合作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
综合性评语:
所在 年级 七年级 (上) 七年级 (下) 八年级 (上) 八年级 (下) 九年级 (上) 九年级 (下) 综 合 实 践 活 动 爱 好 特 长 获 奖 情 况 项目 总学时 等级
南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南海实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为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构建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根据《舟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舟教基〔2015〕57号),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功能,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从2015年初一新生始,全面实施新的初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2018年起,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升学的前置条件,并折算为相应分值计入升学总分,逐步与高中段招生建立更紧密的挂钩。
二、基本原则(一)全面客观。
各班应全面、全程、客观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的道德品行、学业修习、文化素养、行为表现、活动实践、才能展示等方面的成长发展状况并进行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
(二)公开公正。
评价的内容、标准、程序、方法等应事先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相关材料要按要求公示,评价结果须告知学生并由学生确认。
(三)注重过程。
运用写实方法全面、客观并细化过程记录,采用分项测评、民主评议、认定等办法,确定每位学生每个学期每项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此基础上,形成学生初中三年的总体评价结果。
三、评价实施(一)评价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四大类,分别是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
具体详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项目分类评价办法》(附件1)(二)评价方式根据评价内容和评价要求,一般采用民主评议、测试评定和直接认定等方式。
1.民主评议。
包括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议,学生自评由学生对自己作出客观评价;同学互评可以分组或全班进行,对组(班)内每一位同学作出评价;教师评议由班主任牵头任课教师共同参与,对全班每一位学生作出评价,其中同学互评权重不低于50%,学生自评一般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
2.测试评定。
由学校集中组织或相关任课教师依据规定标准组织测试,按学生实际测试结果依据相关标准评分。
最新2020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
各学科考试说明具体如下:
语文
一、考试目标和要求
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宗旨,既考查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又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表现。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丰富语言积累,增强语感,发展思维,培养审美情趣,增强文化底蕴,促进学生主动、健康、和谐地发展;科学地测评初中毕业生在语文学科学习上所达到的水平,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
题 号
题 型
题数
分值
第
一
卷
第一部分听力
Ⅰ
Ⅱ
Ⅲ
Ⅳ
听句子选图画。根据其内容选择正确的图画。
情景反应。听录音,选出能正确应答你所听到句子的答语。
对话理解。根据你所听到的对话内容及问题,选择正确选项。
短文理解。根据你所听到的短文内容选择正确选项。
5
5
5
5
5
5
5
5
第二部分语言知识运 用
V
VI
选择填空
A)单词辩音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命题原则:导向正确、重视基础、强调能力、发展素养、科学规范。命题范围和要求:以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和要求为依据。试题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价值取向,注重引导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形成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在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加强对思维方式、关键能力的测试;关注对学科核心素养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科学发展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增强试题的实践性、开放性和综合性;注重体现科学态度与人文精神,重视试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稳定整卷难度的前提下,控制试卷长度,保持适当题量,保持合理的区分度,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思考时间。在考试内容中,英语听力、理化实验要占一定比例。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8•【字号】琼府办[2010]67号•【施行日期】2010.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琼府办﹝2010﹞6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市县政府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中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市县政府要担负起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主要责任,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以县为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实施管理。
根据本地中小学办学行为、学生课业负担等状况,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规范管理办法。
继续加大教育投入,逐步提高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在重视校舍建设的同时,重视学校教学设备设施配置和实验室、图书室建设,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
坚持以科学严谨的标准和机制评价教育和学校的发展状况,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指标评价教育工作。
完善和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的管理职能,健全覆盖所有学校和教学点的管理体系,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基本保障。
二、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一)合理设置学校办学规模,严格控制班额。
各市、县要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的实施,统筹城乡学校建设和改造规划,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
小学规模一般控制在6-24个班为宜,最大不超过36个班,每班学生为20-45人,交通不便的地区可设立教学点保证适龄儿童入学;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控制在12-36个班,每班学生30-50人;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规模控制在12-48个班,每班学生40-50人。
2020年海南中考录取原则和办法
2020年海南中考录取原则和办法录取(一)录取原则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指标和考生报考志愿的批次、顺序,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学科等级和各学科原始分总分的高低依次择优录取。
2.省一级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
3.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以下顺序录取:第一,确定各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门槛;第二,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科的原始分总分;第三,比较综合素质各方面评价结果;第四,如前3款不能区分,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
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
各招生学校须于6月20日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材料录取的具体办法,同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及中招办备案。
4.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中学、海南华侨中学继续全部或部分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在本市县(单位)范围内招生。
5.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及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因招生人数过少办不成班的除外)。
各招生学校要特别注意甄别考生的录取状态,不得重复录取已被上述学校录取的考生。
(二)招录办法1.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和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含列入录取批次的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录取时,由省中招办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统一出档,录取学校在网上点录考生,省中招办在网上审批。
海南省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指标体系(2020年修订)
海南省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指标体系(2020年修订)A级指标B级指标C级指标评估要点评分办法A1基本办学条件(250分)B1办学规模与校园规划(25分)C1办学规模(8分)高级中学办学规模控制在24—60个教学班。
完全中学高中规模控制在12—48个教学班。
(8分)*查验档案并现场核实,核实结果在规定规模范围区间外,每少一个班(每班不超过50人)扣1分,每多5个班扣1分。
C2校园规划(17分)学校选址、布局符合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学校有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并经有关管理机构认定,符合当前教育教学需要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4分) 1.m高级中学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5 2.2m,完全中学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02。
(4分)按照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综合实践区等划分校园,各功能区划分科学、合理、分明,教学与生活联系方便又适当隔离、互不干扰。
(5分) 3.m校园绿化符合园林科学规律和育人要求,校园绿化用地率不低于35%,生均绿化面积不低于3 4.2。
(4分)*1.无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不得分,有规划未经有关机构认定计1分、有规划并经认定计3分,规划体现可持续发展要求并经认定计4分。
*2.按学校实际规模,生均占地面积每减少1m2扣1分,扣完4分为止(凡以扣分方法评分的,扣完该项分值为止,下同)。
3.校园分区布局交错混杂、相互干扰的扣2分。
校园规划不科学、学生活动场地被挤占的扣2分。
*4.生均绿地面积每减少0.1m2扣0.2分。
有两个及以上校区的学校,各校区均须达到相应标准。
B2校舍建设(95分)C3教学及生活用房(75分)m校舍无危房。
高级中学生均建筑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下同)不低于10 1.2m,完全中学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92。
(8分)m建设普通教室及选修教室,普通教室数量满足学生选课走班、分层教学的需要。
教室生均使用面积不少于 1.122.2。
(12分)按照海南省《中学理科实验教学建设标准》建设和配置理化生实验室、仪器室和准备室。
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了全面分析与评价我市初中毕业生的素质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实行多元评价,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引导初中学校和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全面提高初中教育质量,为全市高中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一)方向性。
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客观性。
要以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
严格规范评价方法程序、结果运用和组织管理,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三)发展性。
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质量观,结合办学特色和教育管理实际,根据校情、学情细化评价标准;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律,为每个孩子提供合适的教育,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三、评价内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综合实践等五个维度进行评价。
(一)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在爱党爱国、责任担当、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
重点是学生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参与团队活动、社团组织、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情况。
(二)学业水平。
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重点是初中三年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三)体育与健康。
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达标、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
(四)艺术素养。
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的能力。
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认知和理解等。
(五)综合实践。
主要考察学生动手操作等情况。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6.01•【字号】琼教规〔2021〕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解读文件:《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政策解读海南省教育厅文件琼教规〔2021〕5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和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2017年3月20日印发的《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琼教基〔2017〕30号)进行了修订,重点对学生转学、学籍新建等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经省教育厅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请你们做好修订后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工作。
在执行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联系表海南省教育厅2021年6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学与学籍建立第三章考勤与评价第四章转??学第五章休学与复学第六章留级、跳级与退学第七章奖励与处分第八章毕业与结业第九章保障措施第十章附??则(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普通高中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科学化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完全中学高中部、独立建制的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审美和表现
等级
综合性评语:
学
科
学
习
目
标
所在
年级
政
治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物
理
化
学
生
物
历
史
地
理
体质
健康
音
乐
美
术
物理技能
化学技能
生物
技能
七年级(上)
七年级(下)
八年级(上)
八年级(下)
﹨
﹨
九年级(上)
﹨
﹨
﹨
学业考查等级
生查
综
合
实
践
活
动
项目
研究性学习
社会实践和小区服务
劳动技术
家庭住址联络电话交流和合作运动和健所在年级学业考查等级物理试验技能考查化学试验技能考查项目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小区服务劳动技信息技术总课时等级总等级总评语
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报单
市县(单位)毕业学校: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家庭住址
联络电话
基
础
性
发
展
目
标
项目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交流和合作
信息技术
总课时
等级
爱
好
特
长
获
奖
情
况
自
我
评
价
署名:
年 月 日
老师评价
署名:
年 月 日
学校总评价
总等级
总评语:
主任署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海南省初中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解读
三、评价组织和方法
维度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交流与合作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
维 度
要素
关键表现
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
A.对师长有礼貌,与同学友好相处,乐于帮助同学。 B.尊敬师长,能与同学搞好团结,不做妨碍他人的事情。 C.懂得尊敬师长,不与同学制造矛盾,不做损人利己的事。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
维 度
要素
关键表现
A. 积极地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关心社会和他人,维护公共场所的
环境卫生。
社会责任 B. 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愿望,能够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活动,能维护
感
本班教室的环境卫生。
C. 有一定的自觉性,不乱扔果皮或纸屑,不破坏公物。
D. 爱乱扔果皮或纸屑,经常损坏公物。
D. 法纪观念淡薄,经常违规且受到过学校处分。
A. 具备环保常识,自觉维护生活园区、校园和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环境 卫生。
环保意识 B. 能参加校园的环境卫生劳动,能维护本班教室的环境卫生。 C. 能按要求参加班级的卫生值日,不做破坏班级环境卫生的事。 D. 无环保意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或纸屑。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
A、自信自强,珍惜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能做到有错即改。
公
自尊
B、能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尊重他人。 C、自我接纳,认可自己与他人的差异,不曲意奉承他人。
民
D、总是觉得自己没用,自曝自弃。
素
A.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抵制不良诱惑。
养
自律
B. 有法纪观念,能接受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C. 基本能遵纪守法,有违规行为时能听从教育,改正不足之处。
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年月日
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市县(单位)毕业学校: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基 项目 道德品质
础 等级
性 发 综合性评语:
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交流与合作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
展
目
标
体
物化生
所在 政 语 数 英 物 化 生 历 地 质 音 美 理 学 物
年级 治 文 学 语 理 学 物 史 理 健 乐 术 技 技 技
康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能能能
学 七年级
科 (上)
学 七年级
习 (下)
目 八年级
标 (上)
八年级
(下)
九年级
(上)
九年级
(下)
综
项目
合 总学时
实
研究性学习
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
劳动技术
信息技术
践
活
等级
动
爱
好
特
长
获
奖
情
况
自 我 评 价
家 长 评 价
总等级 总评语: 学 校 总 评 价
签名: 年月日
签名:
年月日
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2020年海南省中考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通知】
2020年海南省中考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通知】为了帮助小伙伴们了解中考招生的资讯,下面由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海南省中考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2020年海南省中考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通知】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中招〔2020〕1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机构及职责2020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进一步实行权力下放、统筹协调、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成立海南省中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中招办”),主要负责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中招工作的有关政策与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命题、试卷印制、考试、评卷、成绩发布;管理全省中招数据库,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和录取结果;负责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含部分市县、单位所属学校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有关高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工作。
市县(单位)亦相应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中招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市县(单位)中招工作的实施意见;负责建立本市县(单位)考生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具体组织报名、填报志愿、各学科考试和考查;使用全省统一的中招数据库,做好本市县(单位)各类学校的录取工作;按省中招办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有关高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或附属中学的招生工作。
各初中学校设立学生升学指导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生宣传,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指导,引导初中毕业生准确定位未来发展方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报考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做出合理抉择。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一)报名时间、地点4月30日前,省中招办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在我省就读八年级、九年级学生信息统一导入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并自动生成考生准考证号。
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信息表(七年级)
养
力
作
康
审美与表 现
学科
学 科 年级
学 习 目 标
七年级 (上) 七年级
(下
)
综 合
项目
实 践 总学时
活 动 等级
政语数英 治文学语
研究性学习
生历地体音 质 健
物史理康乐
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
美信生地 息物方 技智课
术术能程
劳动技术
爱 好 特 长
2
获 奖 情 况
自 我 评 价
家 庭 评 价
签名: 20 年 月 日
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 质发展信息表(七年级)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信息表(七年级)
学校:定安县实验中学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 班)
籍贯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基
项目
道德品 质
础 等级
性
发 综合性评语:
展
目
标
公民素 学习能 交流与合 运动与健
签名: 20 年 月 日
3
教 师 评 价
教师签名: 20 年 月 日
4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核对中招体育成绩、理化实验操作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生地考查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核对中招体育成绩、理化实验操作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生地考查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6.03•【字号】琼教中招[2013]24号•【施行日期】2013.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核对中招体育成绩、理化实验操作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生地考查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琼教中招〔2013〕24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教育厅中招办已于近日把中招体育成绩、理化实验操作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生物地理考查成绩导入2013年中招信息数据库。
为对考生负责,确保信息数据库中的成绩准确无误,经研究,决定2013年6月5日-17日为市县(单位)中招办组织学校和考生核对上述六科成绩时间。
具体要求如下:一、市县(单位)中招办务必要求各中学将成绩数据反馈给每一个考生检查核对,确保最终成绩准确无误。
二、如果考生成绩有误,需要在系统上纠正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盖章,校长签名,报送至市县(单位)中招办审批。
市县(单位)中招办审批时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再由市县(单位)中招办具体负责同志在系统上对考生成绩进行更正。
考生成绩更正的审核材料须由市县(单位)中招办存档备查。
严禁任何人、任何单位在考生成绩上弄虚作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市县(单位)中招办具有在中招管理系统上纠正考生上述六科成绩错误的权限,具体负责同志应加强对中招管理系统帐号和密码的管理,明确责任,严格按程序操作。
按权责一致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
四、2013年6月18日省教育厅中招办将关闭成绩修改功能。
之后将不再接受各市县(单位)中招办更改成绩的申请。
五、由于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原始总分,社会关注度高,省教育厅中招办将通过技术手段监控对体育成绩的修改。
海南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琼教基…2010‟31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各中学:为了做好我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于2008年下发了《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修订)》(琼教基[2008]25号),两年来,我省各初中学校积极探索并做好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作用,促进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提高我省教育教学质量,然而各地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市县(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将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学校评价的重要内容,确保学校按照《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修订)》的要求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二、各市县(单位)及学校要认真研究制订切合本地实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专门培训和经验交流,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效实施。
三、各中小学校要从新生入学开始,帮助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真实记录学生成长轨迹和发展历程,特别是有个性特点的学科学习和行为表现方面的潜能与特长,并利用班会课等形式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成长记录方面的相互交流,发挥成长记录的激励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四、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指导师生和家长做好学生互评以及教师、家长、学校对学生的的评价工作,使评价结果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
五、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评价结果与教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等挂钩,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
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的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育教学的功能,促进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育人方式改革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强调评价指标的多元性,关注个体差异,突出发展、变化过程,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目的和意义(一)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一张试卷选拔人才的作法,突出评价内容的多元性、形式的多样性和评价功能的激励性,关注和兼顾学生的差异和特长,扩大评价的涵盖面,分散评价的关注点。
(二)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积极探索运用学生成长记录、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实践活动记录等其他资料,构建一个能够促进学生不断发展的评价机制,促进形成性评价的实施,彻底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三)通过综合素质的评价,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的过程。
三、组织和方法(一)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
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其职责是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及规则,认定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二)成立班级评价小组。
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成员不得少于3人,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
海南2020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海南2020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海南中考频道的会及时为广大考生提供海南2020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海南2020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20〕4号)精神,结合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为深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做好我省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精神,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调整完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改革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教育结构;积极发挥考试招生的导向作用,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进工作方法,加强管理,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维护教育公平。
二、报名、考试工作(一)报名条件1.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2.户籍不在我省,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1)在我省应届初中毕业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
(2)在我省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为在我省就业的常住人员,且具有我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件。
3.已在各类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学生)注册并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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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0
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的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育教学的功能,促进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育人方式改革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强调评价指标的多元性,关注个体差异,突出发展、变化过程,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目的和意义
(一)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一张试卷选拔人才的作法,突出评价内容的多元性、形式的多样性和评价功能的激励性,关注和兼顾学生的差异和特长,扩大评价的涵盖面,分散评价的关注点。
(二)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积极探索运用学生成长记录、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实践活动记录等其他资料,构建一个能够促进学生不断发展的评价机制,促进形成性评价的实施,彻底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三)通过综合素质的评价,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的过程。
三、组织和方法
(一)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
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
其职责是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及规则,认定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二)成立班级评价小组。
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成员不得少于3人,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
(三)评价方法:由评价小组对每个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查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及家长评价的结果,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针对各项评价内容,每个评价小组成员应陈述对学生的评价结论及事实依据,对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如果集体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价结论。
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
1.综合性评语。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2.等级。
由分项等级和总等级组成,均采用A、B、C、D 来呈现。
在基础性发展目标每个维度中,有一半要素达到A等级且无C、D等级的,该维度可评为A等级;有一半要素达到B 等级及以上,且无D等级的,该维度可评为B等级;有一半要素达到C等级及以上的,该维度可评为C等级。
在基础性发展目标五个维度中,至少有3个维度达到A 等级,其总等级才可评为A等级;至少有3个维度达到B等级及以上,其总等级才可评为B等级;至少有3个维度达到C等级及以上,其总等级才可评为C等级。
在“学业水平”维度中,必须有一半学科学年总评成绩达到A等级(或满分的85%以上),该维度才可评为A等级。
有一半学科学年总评成绩达到B等级(或满分的75%)及以
上,该维度才可评为B等级。
有一半学科学年总评成绩达到
C等级(或满分的60%)及以上,该维度才可评为C等级。
在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两个维度中,达到AA等级或AB等级者,总等级才能评为A等级;达到CB等级及以上者,总等级才能评为B等级;至少有1个维度达到C等级者,总等级才能评为C等级。
对总等级评为A等级的学生名单要在所在学校内公示一周;总等级被评为D等级者,应极其慎重。
四、内容及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由《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等组成,其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对学生三年来的所形成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社会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者应从这五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学生的各维度表现给予一个等级(评定等级为A、B、C、D)。
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重点考察学生参与政治活动、社会调
查、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基本情况及成效。
2.学业水平。
主要考查学生三年来各学科在每学年中的考试或考查的成绩、学生的基本技能水平的整体呈现。
其材料应依据《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信息表》(如下简称《信息表》)及初中学生学业考查的结果来填写。
3.社会实践。
根据学生三年来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记录及考评情况,分别对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技术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做出终结性等级评定。
评定等级为A、B、C、D。
4.身心健康。
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
重点是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活动的过程及成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意志品质表现等。
5.艺术素养。
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过程及成果等。
(二)成长记录袋。
1.作品集。
包括满意的研究性学习报告,发表的或自己满意的文章、书法、美术、音乐或电脑制作的作品,科技小发明的文字资料等能表现学生特长和才艺的作品或成果,也
可收入部分代表作品的产生说明或入选说明,分析和评价自己作品的反思材料。
2.《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信息表》。
该《信息表》每学年末由班主任及相关教师填写,是依据同学的反映以及教师的观察、评价、考试或考查成绩及各科教师对学生的描述性评价而得出的学生进步的系统性、持续性记录。
3.综合实践活动材料。
三年来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的记录与考评情况,并附有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或社区证明)。
4.获奖证书。
三年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评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结果的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初中三年来的发展状况的体现,是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定的总等级达C等级及以上的学生才能准予毕业。
综合素质评定的总等级达B等级及以上的学生才能被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其余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
六、制度建设及要求
(一)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全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学校、学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二)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市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与指导方案,指导并监督区域内初中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遴选、录入、核实与装袋工作。
(三)学校要落实日常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并监督本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参与综合素质评价日常工作的管理人员,核定相应的工作量。
(四)学校要根据《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的项目要求,建立健全对学生的评价程序及规则,完善学籍档案管理。
学生的学籍档案材料要成为《信息表》的依据之一。
《信息表》是对学生毕业时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
成长记录袋中的材料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决定装袋内容,要能反映学生成长的轨迹和发生的变化。
学校要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材料整理,遴选能反映学生发展的典型实证性材料。
(六)学校要对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保证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
凡由于学
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虚假而被举报且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确认的,追究校长的管理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的实施情况内容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内容之一,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1.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信息表(七年级)
2.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信息表(八年级)
3.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琼教规[2020]10号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