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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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0
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的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育教学的功能,促进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育人方式改革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强调评价指标的多元性,关注个体差异,突出发展、变化过程,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目的和意义
(一)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一张试卷选拔人才的作法,突出评价内容的多元性、形式的多样性和评价功能的激励性,关注和兼顾学生的差异和特长,扩大评价的涵盖面,分散评价的关注点。
(二)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积极探索运用学生成长记录、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实践活动记录等其他资料,构建一个能够促进学生不断发展的评价机制,促进形成性评价的实施,彻底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三)通过综合素质的评价,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的过程。
三、组织和方法
(一)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其职责是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及规则,认定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二)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成员不得少于3人,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
(三)评价方法:由评价小组对每个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查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及家长评价的结果,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针对各项评价内容,每个评价小组成员应陈述对学生的评价结论及事实依据,对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如果集体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
1.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2.等级。由分项等级和总等级组成,均采用A、B、C、D 来呈现。
在基础性发展目标每个维度中,有一半要素达到A等级且无C、D等级的,该维度可评为A等级;有一半要素达到B 等级及以上,且无D等级的,该维度可评为B等级;有一半要素达到C等级及以上的,该维度可评为C等级。
在基础性发展目标五个维度中,至少有3个维度达到A 等级,其总等级才可评为A等级;至少有3个维度达到B等级及以上,其总等级才可评为B等级;至少有3个维度达到C等级及以上,其总等级才可评为C等级。
在“学业水平”维度中,必须有一半学科学年总评成绩达到A等级(或满分的85%以上),该维度才可评为A等级。有一半学科学年总评成绩达到B等级(或满分的75%)及以
上,该维度才可评为B等级。有一半学科学年总评成绩达到
C等级(或满分的60%)及以上,该维度才可评为C等级。
在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两个维度中,达到AA等级或AB等级者,总等级才能评为A等级;达到CB等级及以上者,总等级才能评为B等级;至少有1个维度达到C等级者,总等级才能评为C等级。
对总等级评为A等级的学生名单要在所在学校内公示一周;总等级被评为D等级者,应极其慎重。
四、内容及说明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由《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等组成,其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对学生三年来的所形成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社会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者应从这五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学生的各维度表现给予一个等级(评定等级为A、B、C、D)。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察学生参与政治活动、社会调
查、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基本情况及成效。
2.学业水平。主要考查学生三年来各学科在每学年中的考试或考查的成绩、学生的基本技能水平的整体呈现。其材料应依据《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信息表》(如下简称《信息表》)及初中学生学业考查的结果来填写。
3.社会实践。根据学生三年来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记录及考评情况,分别对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技术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做出终结性等级评定。评定等级为A、B、C、D。
4.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活动的过程及成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意志品质表现等。
5.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过程及成果等。
(二)成长记录袋。
1.作品集。包括满意的研究性学习报告,发表的或自己满意的文章、书法、美术、音乐或电脑制作的作品,科技小发明的文字资料等能表现学生特长和才艺的作品或成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