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_中国秘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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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秘书机构
3、国会的秘书机构

国会是立法机关、制宪机关、民意机关,它是民主共和制
度的标志。

参议院、众议院、宪法会议均设院秘书厅,各设秘书长1名、
秘书数名。

北洋政府秘书机构特点: 第一,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类机关,均设置有秘书机 构或秘书人员。着力加强秘书机构的建设。 第二,秘书机构的名称及其职掌趋向一致。各级各类秘 书机构的名称主要为三种,即秘书厅(处)、总务厅(处、 科)、书记厅(处、室)。 第三,各机关大多只设一个机构负责全部秘书事务,只 有少数机关才分置几个秘书机构,主要是将起辅助决策作用 的高级参谋、顾问人员和负责机密或重要文书的高级文书工 作人员分开。 第四 ,秘书机构的职权范围明确。 第五,秘书机构的级别名称比较混乱。同为中央机关的 秘书机构,有的叫书记厅,有的又叫书记处。

侍从室的秘书,则须由蒋介石直接审查、亲自召见后而定。
一般要求出身于黄埔军校,或已在政府中任职多年,有工作
经验,能干而精力充沛,善于保密者。

总之,国民政府作用秘书已考虑到了政治、业务能力、资格、
学历、身体、保密等多方面条件,是较为严格的。

(二)对秘书工作的改革
1、1927年至1933年的改革。对地方秘书部门的名称和政府公文程


综上所述,南京临时政府刊载原秘书机构名目众多,其原 因是当时处于动荡时期,有的承袭前清旧制,有的是自已草 创,而时间又短,来不及统一。但有两点比较一致: 一是名实相符; 二是以文书处理为其主要职责。


(二)秘书人员
1、秘书的类别与地位 一是顾问和参事,是总统和部长、局(总统直辖局)长、都督 的高级参谋、辅佐人员,属于高级秘书。 二是秘书长、秘书,是各机关长官的助手,且多兼任部门负责 人,属于高级秘书。
总统府秘书机构是重要的中央秘书机构。 总统府内一般设秘书厅,置秘书长1人,掌管秘书厅事务, 其中参与机要者又称机要秘书。 总统府秘书厅事务的繁简,视各任任总统的实际权力而定, 若总统是由军阀的傀儡担任时,其事务就较少;而总统是最大的 军阀头子时,则事务繁忙。

(一)中央秘书机构
2、国务院的秘书机构

(三)文书工作
1、创建新的公文文体 临时政府成立后,立即发布了《公文程式 令》,临时政府的公文文体共计有九种,计 有下行文六种,上行文一种,平行文一种, 对外文体一种,其用法分别为:

上行文: 呈——下级公署职员行用于上级公署职员,及人民行用于 公署时用。 下行文: 令——上级公署职员行用于下级公署职员,及公署职员行 用于人民所用。 谕——公署职员行用于人民所用。 批——凡上级公署受有呈词而予以裁决判断,答复下级公 署用此文体。 示——公署职员公告一般人民所用。 公布——经参议员议决之法规,由大总统宣布者曰公布。 状——委任职员及授赏徽章之证书曰状。

(二)秘书人员
1、秘书人员的名目和职级地位
北洋政府时期秘书人员的名称简单,主要有秘书长、秘 书、佥事、科长、主事、科员为行政职务名称,是办理具体 事务的人员,各职能机构和秘书机构均设置。 行政官员的等级为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种。前三 种属高等文职,后一种属普通文职。

(二)秘书人员
考试每三年在首都举行一次,于高等考试之后举行。应试者 为年满20岁以上的中国男子,且须具有教育部指定或认可的 相当于中等以上专门学校毕业文凭,或经国务院甄录试或省 地方考试合格,或曾任委任以上文职及格,或曾任委任以上 文职,方可参加考试。


训令——大总统对于官员、上级官对于所属官吏所告 诫时用。

(三)文书工作
指令——凡上级因下级的呈请而有所指示时用。 布告——宣示事实时用。 咨——国会对大总统或国务员,国务院或各特任官署对 各部院,及平行官署间的公文往来时用。 咨呈——各特任官署对国务院行文时用;但国务院对各 特任官署行文时仍用“咨”。 呈——人民对大总统或各官署、官署或官吏对大总统、 下级官署对上级官署等有所陈报时用。 公函——不相隶属的各官署间的公文往来时用。 批——官署对于人民的陈请事项,分别准驳时用。 凡大总统令、国务院令、各部院令等,仍均必须在《政 府公报》上公布。
这些规定,革除了公文格式上的封建色彩,使公文形式 服从于内容,反映出资产阶级民主政权的共和精神。

3、创设新的公文下达方法 临时政府的公文除了运用投送、邮发的下达方
法外,还创设了两种新办法。

第一种,总统府秘书处于1912年2月在总统府东西栅
门外设立了揭事处。

第二种,利用公报发布通行文书。《临时政府公报》


这一时期秘书工作发展表现在: 秘书机构在名称和职掌上逐步一致,并且从政务部 门中独立出来;秘书机构的设置和秘书的选拔、任 用初步纳入法制的轨道,与封建王朝相比具有一定 的稳定性;

文书档案工作在继承历代传统和吸收西方经验的基 础上,有所扩展和开创。

(一)中央秘书机构
1、总统府的秘书机构

(三)文书工作

大总统令——大总统指挥全国时用。主要用于公布法 律、教令、预算,公布应宣布的国务院条约,公布特 任、简任、荐任各官的任免等。 国务院令——国务院有所指挥时用。
各部院令——各部院有所指挥时用。 任命状——任命官员时用。 委任令——大总统对于官员、上级官对于所属官吏有 所差委时用。

只有拥有实力的大军阀任国务院总理时,国务院才具有相
应的权力,其秘书机构才是中央秘书机构。
秘书长1人,秘书6-10人,佥事12-14人,主事24-72人,
参议8人,必要时可以设置雇员等额外职员。
秘书厅分科(课、处)办事,民国初年为三课,一课办理
机要,二课主要办理一般文书,三课办理出纳、庶务、交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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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三是其他秘书人员,负责某一个方面的具体事务,他们是各机 关中的一般秘书人员,人数也最多,属于普通秘书。

(二)秘书人员
2、秘书人员的来源 (1)从同盟会员等革命党人中聘任 胡汉民 吴玉章 (2)从旧政权的秘书人员中选用 选用方法有两种:考试;访察 访察——湖北军政府对原有书吏进行选用的办法,即通过调查了 解,对以前各房科书吏中素有声誉的人,经访查核实是品行端正, 办事谙练,且兼通新政者,可以免于考试,按其所长酌量派充各课 课员。

国民党政府的秘书工作

国民党政府的秘书工作则承袭南京临时政府及北 洋政府,有所发展。其秘书机构的设置较为健全,人 员的选拔比较严格,业务工作也有一定发展,并开始 进行对秘书工作的学术研究和吸取外国的经验。

(一)秘书机构和人员
考试
监察
行政
立 法
中央 政府
司法
国民政府中初设秘书处,置秘书长1人、秘书8名、科员8-12名, 此外,还另设书记官若干名,五院中以行政院最重要,下属各部中也 各设有秘书处。

平行文:
咨——同级公署职员,互相行用者曰咨。
对外文体:
照会——“凡各公署行用于外国之公文”。 对比前朝公文文体,中华民国摒弃了哪些文体?

2、规定新的公文格式 临时政府对旧式公文格式作了改革。
用纸:公文用纸皆用白色。普遍采用折式,纸幅大小趋同一致。
行式:首行纪委“某职某文种”形式,次行即叙事,末尾紧接 “此谕”、“此咨”等字样。 程式:废除抬头避讳,公文不论上行下行,皆用楷书书写,一 律端正用印,皆署全名。

4、建立新的文书工作制度 临时政府坚决奉行务实、高效的办文宗旨,如财 政部制定的文书处理程序为: 挂号、呈阅、办稿、缮校、发送、归档。
前五项办理时间不得超过5日。

北洋政府的秘书工作

北洋政府时期,中央政府机构更换频繁,对政府的 秘书工作影响很大。短暂的帝制复辟,也曾使秘书工作 一度倒退。(1912——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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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案工作
北洋政府档案工作的进步: 第一,已有类似区分全宗整理档案的具体做法。 第二,规定了文书处理部门立卷、移交的原则; 第三,明确地提出了档案的编目工作; 第四,创制了卷套; 第五,规定了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六,规定了销毁档案的原则、方法和手续; 第七,改善了查阅档案的方法。 北洋政府档案工作的缺点: 水平不高,规则与方法还比较简陋,不够完备,有 的要领不准确等,档案工作的腐败现象。
式作了新的规定。
2、1933年至1935年的改革。以“文书档案改革运动”为中心的“
行政效率运动”。
3、1938年至1945年的改革。推行“行政三联制”,将行政工作中
的设计、执行、考核三者联系起来。
4、1947年的改革。 “文书工作竞赛运动” 。

(三)学术研究和培养秘书人才
1.国民党政府在对秘书工作的多次改革中,曾派员赴欧美考 察,回国介绍先进的文书档案工作。 2.1934年成立了行政效率研究会,对秘书工作进行探讨。 3.创办《行政效率》杂志,刊登了大量介绍国内外秘书工作 的文章。出版学术著作,如许同莘的《公牍学史》、周连宽
2、普通秘书官员的任用


普通考试分为三试:笔试国文一道;笔试专业科目;口试。
三试平均及格,才能录取。

(三)文书工作
1、公文文体 1912年11月6日,用“教令”第一号公布了《公文书程 式》。 1914年5月26日,袁世凯又公布了《大总统政府政事堂公 文程式令》、《官署公文程式令》等,充满了封建帝制 思想。 1916年,袁世凯被迫取消帝制后,于5月4日不得已公布 《修改大总统公文程式》和《政府公文程式令》。 1916年7月9日公布的《公文程式令》,使用时间较长。 它规定“凡处理公事的文件”通称公文,其各类如下:
的《档案管理法》等。
4.在训政学校中开设公牍课,开设档案管理专科。
5.国民党政府制定规则,对县政府的文书档案人员进行培训

(四)国民政府秘书工作的特点 1、秘书机构的越权现象不再出现。
2、对文书档案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秘书的业务 水平提高,档案管理趋于规范化。 3、首次吸收国外先进的方法。 4、对文书档案工作进行的学术研究使得秘书工作中的 业务开始学科化。 5、学校培养专门的秘书人才,使秘书的素质有所提高。
年4月),但首开我国近代国家秘书工作之先河。各项制度对
后世都有开拓创新的作用。

政府机构
立法机构
行政 机构
司法 机构

内务
行政机构
总统府
海军 实业
教育
财政
交通
陆军 外交
司法

(一)秘书机构
1.临时大总统府秘书处
《总统府秘书处暂行章程》规定,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承总 统之命,负责整个秘书处的工作。秘书若干人,办理具体事务。 秘书处的工作大致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撰拟及收发公牍文件; 二是保存命令、法规及公牍文件; 三是编录各部会议事项; 四是接待总统来宾。 秘书处是唯一的直接为总统工作服务的办事机构。

2、行政九部的秘书机构与官职
各部内的秘书机构,还没有统一的名称,有的叫“承政 厅”,有的改称“秘书处”。
秘书长1员,承总长之命,总理厅务,掌管机要文书。
秘书4~6人,协助秘书长处理要务。文牍员、书记员、 监印员、收发员、缮写员、应接员等秘书,都是以工作性质 命名。 职责:掌管印信,组织会议,收集。信息,掌管机要。

侍从室
时间:1932—1945 职责:驻留时与办公厅密切联系,掌机要之承启传达,委员长 行动时随侍行动。属于蒋介石的机要秘书处。

·秘书人员的选用

据《国民政府秘书及科员任用规则》规定,秘书须是国民党 员,有国内外大学或专门学校以上的学历,要具备担任文职 三至四年的阅历,由国民政府委员二人推荐或主管长官批准。
秘书工作的转型时期
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 CONSECTETUER
——民国时期
目录
CONTENTS

南京临时政府的秘书工作 北洋政府的秘书工作 国民党政府的秘书工作



南京临时政府的秘书工作

一、南京临时政府的秘书工作
秘书机构
秘书人员
文书工作
南京临时政府存在时间很短(1911年10月10日——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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