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A-13C-071 2006《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金属玩具类产品)
《塑胶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13C-070:2010
编号:CNCA-13C-070:2010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塑胶玩具类产品2010-12-1发布 2010-12-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 适用产品范围 (1)2 认证模式及获证条件 (1)2.1认证模式 (1)2.2获证条件 (1)3 认证基本环节 (1)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1)4.1认证的申请 (1)4.2型式试验 (3)4.3符合性声明 (4)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4)4.5获证后的监督 (5)5 关于ODM模式认证的特殊规定 (8)6 认证证书 (8)6.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8)6.2认证变更 (9)6.3认证范围的扩大 (9)6.4认证证书的暂停(含恢复)、注销和撤销 (9)7 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10)7.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10)7.2加施方式和位置 (10)8 收费 (10)9 相关文件 (10)附件: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2)1 适用产品范围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主体或主要玩耍部分由塑胶制成的,非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非电玩具产品,包括静态塑胶玩具和机动塑胶玩具。
不包括充气玩具、口动玩具、类似文具玩具、水上玩具等。
2 认证模式及获证条件2.1认证模式型式试验(符合性声明)+获证后监督注:若发生认证证书被撤销或因获证产品质量问题被行政处罚的情况,原持证人再次申请认证,或委托人提交的资料需要现场核实时,认证机构可先行实施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并可采取抽样方式进行产品检测(参照4.5.4.2进行)。
2.2 获证条件1)产品符合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规定。
3)企业(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向认证机构提交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及产品持续满足认证要求的符合性声明。
注:以贴牌方式(ODM)生产产品获得认证证书的持有人,不得将认证结果作为与其它生产厂合作申请认证的依据。
玩具类3C认证实施规则
玩具类3C认证实施规则玩具类3C认证实施规则是指在中国,对玩具产品进行强制性认证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
这些规则旨在保障玩具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消费者使用玩具时不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以下是玩具类3C认证实施规则的详细介绍。
1.认证范围:玩具类3C认证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玩具产品,包括婴幼儿玩具、益智玩具、拼装玩具、电子玩具等。
2.认证机构:玩具类3C认证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负责执行。
CQC是中国国家认可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和管理各种产品和服务的认证工作。
4.认证流程:玩具类3C认证包括以下步骤:-申请受理:申请人向CQC提交认证申请,包括产品技术文件、样品和测试费用等。
-样品检验:CQC对申请人提交的样品进行检验和测试,验证产品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文件评审:CQC对申请人提交的产品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检查其是否符合认证要求。
-工厂检查:CQC对申请人的生产工厂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认证发证:经过上述步骤的认证申请通过后,CQC会颁发玩具类3C 认证证书和标志给申请人。
5.认证周期:玩具类3C认证的认证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具体时间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情况和认证流程的进展情况而定。
申请人可以选择加急认证服务,以缩短认证周期。
6.许可证有效期:玩具类3C认证的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5年,许可证的有效期满后需要进行再认证才能继续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7.认证费用:玩具类3C认证的费用包括样品检验费用、文件评审费用和工厂检查费用等。
具体费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情况和产品种类而定。
8.认证标志:玩具类3C认证标志是认证产品上必须贴有的标志,标志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颁发。
认证标志包括认证编号、认证标志和认证标准等信息,以便消费者能够识别和确认产品的认证状态。
9.监督抽查:为了确保认证产品仍然符合标准要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会进行定期的监督抽查。
如果产品被抽查出问题,CQC有权对产品进行暂停认证、撤销认证证书和进行其他行政处罚。
CNCA-13C-072 2006《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弹射玩具)
要求》的规定。 3) 认证委托人、工厂向认证机构做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及产品的符合
性声明。 3 认证基本环节
认证的申请 型式试验 符合性声明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获证后的监督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认证的申请 4.1.1 认证单元的划分 同一委托人申请、同一工厂生产且符合下表中单元划分原则的产品视为 同一单元。具体单元划分原则见下表:
7 收费 ................................................................... 7
附件: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 8
1 适用产品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 14 岁以下儿童玩耍的,通过可贮存和释放
检查和跟踪检查等事项的合同,受委托人应当同时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委
托书、委托合同的副本。
8) 指定认证机构需要的其它文件。
—2—
4.2 型式试验 4.2.1 送样
认证机构受理认证申请后,委托人向检测机构提供认证产品的样品并 对样品负责。
同一认证单元主检样品送样 3 只,需做差异试验的产品各送样 1 只。 每一认证单元均应送样品进行型式试验。 4.2.2 检测标准 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4.2.3 检测项目 产品检测项目包括 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全部适 用项目。 4.2.4 样品的整改 型式试验检测不合格,应限期整改,最长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如期完 成整改后重新送样至原承检检测机构复检。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结 果不合格,终止本次认证,检测机构出具产品不合格检测报告,连同产品 整改过程中的有关信息报认证机构。 4.2.5 检测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型式试验完成后,主检产品在检测机构封存至初次工厂监督完成之后, 其它样品按委托人要求处置。相关数据、样品图片等资料存于检测记录中, 应确保检测样品的可追溯性。检测机构负责将检测报告及时寄送认证机构。 4.3 符合性声明 型式试验合格后,认证委托人、工厂应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认证产品 持续满足认证标准要求、工厂质量保证体系持续符合《玩具类产品强制性 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及相关认证要求的符合性声明。为方便认证 委托人,认证产品质量保证符合性声明也可与申请资料同时提交。 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4.4.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认证机构对型式试验结果及符合性声明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向 委托人按认证单元颁发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 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 4.4.2 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申请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
0682021《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童车类产
0682021《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童车类产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童车类产品2010-12-1公布2010-12-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治理委员会公布目录1.适用产品范畴 (1)2.认证模式及获证条件 (1)2.1认证模式 (1)2.2获证条件 (1)3 认证差不多环节 (2)4 认证实施的差不多要求 (2)4.1认证的申请 (2)4.2产品抽样检测 (6)4.3初始工厂检查 (8)4.4认证结果评判与批准 (8)4.5获证后的监督 (9)5 关于ODM模式认证的专门规定 (12)6 认证证书 (12)6.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12)6.2认证变更 (13)6.3认证范畴的扩大 (14)6.4认证证书的暂停(含复原)、注销和撤销 (14)7 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14)7.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14)7.2加施方式和位置 (14)8 收费 (14)9 相关文件 (15)附件: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6)1.适用产品范畴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儿童乘骑玩耍的各种材质的童车类产品,包括:儿童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在435mm~635mm范畴内);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小于435mm);电动童车;其它玩具车辆(不含滑板车)。
2.认证模式及获证条件2.1认证模式初始工厂检查 + 产品抽样检测 + 获证后监督注:产品抽样检测能够在初始工厂检查前进行。
2.2获证条件1)产品符合下列适用的产品认证用标准的要求:儿童自行车:GB 1474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儿童三轮车:GB 14747《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儿童推车: GB 14748《儿童推车安全要求》婴儿学步车:GB 14749《儿童学步车安全要求》玩具自行车: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电动童车: 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 19865《电玩具的安全》(不包括第20章辐射、毒性和类似危害)其它玩具车辆: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注1:上述产品如附加具有玩耍功能的玩具或部件作为童车产品的配饰、挂件,这些配饰、挂件应通过CCC认证或符合相关标准(GB 6675、GB 19865)适用条款的要求。
玩具及童车类产品强制性认证通用实施规则-CNCA
编号:CNCA-CXX-XX:XXXX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玩具及童车类产品(草稿)2018-XX-XX发布2018-XX-XX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目录1 总则 (3)2 范围及分类 (4)3 认证依据标准 (6)4 认证模式及模式的确定 (6)5 认证单元 (8)6认证委托 (9)7 认证实施 (10)8 获证后监督 (14)9 认证证书 (18)10 认证标志 (20)11 认证收费 (21)12 认证责任 (21)13 认证实施细则 (22)14 机构及人员 (23)15 监督管理 (24)附件1 (25)1 总则1.1 为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保护儿童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环境,规范玩具及童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117号令)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65号令)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基于玩具及童车类产品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玩具及童车类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国家简称认监委)统一制定、发布。
本规则配套实施的玩具及童车类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产品范围(目录)细化描述等相关文件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发布。
1.3本规则是依据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的有关规定,结合玩具及童车类行业特点而制定的,认证机构应依据本规则和国家认监委发布的相关配套文件编制认证实施细则,并与本规则配套实施。
1.4凡属本规则规定范围内的玩具及童车类产品,生产者/制造商、销售者/经销商应在玩具及童车类产品出厂、进口、中国大陆境内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之前,对玩具在化学、物理、机械、电气、可燃性、卫生和放射性等方面的潜在危害进行分析,并对玩具在以上危害下的潜在危险性进行评估,并确认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中国玩具安全CCC认证及技术标准
中国玩具安全CCC认证及技术标准一、中国与玩具有关法律法规介绍中国与玩具产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了《质量监督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规定》和《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六项)》等。
我国目前对六大类玩具产品实行强制认证的市场准入制度。
其余玩具视情况逐步推进。
二、我国对玩具实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1.什么是CCC认证CCC认证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是“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
C(无上认证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评价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2.玩具CCC认证简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198号联合公告,国家已明确对在国内销售的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六类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从2006年3月1日起受理申请,2007年6月1日强制实施。
国家认监委在其网站(www.cnca.gov.cn)上发布了2006年第6号和第8号公告,分别公布了六类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实施规则和其指定的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
被纳入首批玩具CCC认证范围的玩具产品只有上述六类,而承载儿童体重的玩具、软体填充玩具、竹木玩具、口动玩具、纸及纸板玩具、类似文具玩具、软性造型玩具等七类玩具产品没有被纳入首批玩具CCC认证范围,国家认监委拟对没被纳入范围的这七类玩具产品推行自愿认证制度,待时机成熟后再纳入CCC范围。
3.认证单元的概念根据认监委公布的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同一委托人申请、同一工厂生产且符合实施规则中规定的单元划分原则的产品视为同一认证单元。
实施规则中的单元划分原则,用于指导认证和检测机构将满足一定条件(如加工工艺相同、结构外形和功能相近等)的玩具产品归类为同一认证单元。
对于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因为大部分特性都相同或相近,所以不需要对其每一款都进行检测,而只需要抽取其中最复杂的一款作为主检样品进行全项目的检测,再抽取其中若干款作为差异样品进行差异项目的检测。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玩具产品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5年第198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决定对部分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见附件)。
自2007年6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2006年3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玩具产品目录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
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
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对应HS编码
根据每年HS编码变化适时调整。
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须知
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须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年(卷),期】2006(000)003
【摘要】@@ 编者按: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等6类儿童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又添新成员.根据有关规定,2007年6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目前,相关的认证与检测工作已全面铺开.【总页数】3页(P50-5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3
【相关文献】
1.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童车类产品
2.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4.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解读
5.谈谈《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过程的意见和建议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 (2)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1.什么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又称CCC认证,是中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评价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
强制性产品认证,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工厂检查。
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条),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四个统一”,即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机构的认证证书,未按规定加贴认证标志,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 CCIB ”标志。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推动国家各种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促进产品的质量管理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
目前,政府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为市场准入的手段,正在成为国际通行的做法。
2.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什么特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具有以下特点: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3.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CCC”标志。
4.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认证模式是什么强制性产品认证模式,依据产品的性能,对人体健康、环境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产品的生命周期特性等综合因素,按照科学、便利等原则予以确定。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玩具(CNCA-C22-02:2020)
编号:CNCA-C22-02: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玩具2020-06-01发布2020-07-01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0引言 (1)1适用范围 (1)2认证依据标准 (1)3认证模式 (2)4认证单元划分 (2)5认证委托 (2)5.1认证委托的提出和受理 (2)5.2委托资料 (3)5.3实施安排 (3)6认证实施 (3)6.1型式试验 (3)6.2认证评价与决定 (4)6.3认证时限 (4)7获证后监督 (5)7.1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5)7.2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5)7.3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5)7.4获证后监督的频次和时间 (6)7.5获证后监督的记录 (6)7.6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6)8认证证书 (6)8.1认证证书的保持 (6)8.2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 (6)8.3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 (7)8.4认证证书的使用 (7)9认证标志 (7)10收费 (7)11认证责任 (7)12认证实施细则 (8)0引言本规则基于玩具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玩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玩具在以预定或可预见的方式使用时,不得危及使用者或第三方的安全或健康。
当玩具只供特定年龄儿童使用时,应考虑到使用者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其监护人的能力。
为符合上述基本安全要求,认证委托人应确保进入中国市场的玩具能够符合认证依据标准、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CCC标志。
本规则与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等通用实施规则配套使用。
认证机构应依据通用实施规则和本规则要求编制认证实施细则,并配套通用实施规则和本规则共同实施。
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乘骑车辆玩具。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汇总(更新日期:2018年9月)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汇总(更新日期:2018年9月)序号编号版本通用规则名称1 CNCA-00C-001 2008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2 CNCA-00C-002 2009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ODM模式的补充规定》3 CNCA-00C-003 2013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4 CNCA-00C-004 2013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5 CNCA-00C-005 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6 CNCA-00C-006 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7 CNCA-00C-007 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序号编号版本产品规则名称1 CNCA-C01-01 2014 《电线电缆》2 CNCA-C02-01 2014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电器附件)》3 CNCA-C03-01 2014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4 CNCA-C03-02 2014 《低压元器件》5 CNCA-C04-01 2014 《小功率电动机》6 CNCA-C05-01 2014 《电动工具》7 CNCA-C06-01 2014 《电焊机》8 CNCA-C07-01 2017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9 CNCA-C08-01 2014 《音视频设备》10 CNCA-C09-01 2014 《信息技术设备》11 CNCA-C10-01 2014 《照明电器》12 CNCA-C11-01 2014 《汽车》13 CNCA-C11-01/A1 2014 《汽车(消防车)》14 CNCA-C11-02 2014 《摩托车》15 CNCA-C11-03 2014 《摩托车发动机》16 CNCA-C11-04 2014 《汽车安全带》17 CNCA-C11-05 2014 《机动车喇叭》18 CNCA-C11-06 2014 《机动车制动软管》19 CNCA-C11-07 2014 《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20 CNCA-C11-08 2014 《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21 CNCA-C11-09 2014 《汽车内饰件》22 CNCA-C11-10 2014 《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23 CNCA-C11-11 2014 《汽车燃油箱》24 CNCA-C11-12 2014 《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25 CNCA-C11-13 2014 《车身反光标识》26 CNCA-C11-14 2014 《汽车行驶记录仪》27 CNCA-C12-01 2014 《机动车辆轮胎》28 CNCA-C11-15 2017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乘员头盔》29 CNCA-C11-16 2018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动自行车》30 CNCA-C13-01 2014 《安全玻璃》31 CNCA-C14-01 2014 《农机产品》32 CNCA-C16-01 2014 《电信终端设备》33 CNCA-C18-01 2014 《火灾报警设备》34 CNCA-C18-02 2014 《火灾防护产品》35 CNCA-C18-03 2014 《灭火设备产品》36 CNCA-C18-04 2014 《消防装备产品》37 CNCA-C19-01 2014 《防盗报警产品》38 CNCA-C19-02 2014 《安防实体防护产品》39 CNCA-C21-01 2014 《装饰装修产品》40 CNCA-13C-068 2010 《童车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41 CNCA-13C-069 2010 《电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42 CNCA-13C-070 2010 《塑胶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43 CNCA-13C-071 2010 《金属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44 CNCA-13C-072 2010 《弹射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45 CNCA-13C-073 2010 《娃娃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46 CNCA-C22-03 2014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强制性产品认证具体产品实施规则调整对照表
摩托车发动机
CNCA-02C-025:2008
摩托车发动机
CNCA-C11-04:2014
汽车安全带
CNCA-02C-026:2005
汽车安全带
CNCA-C11-05:2014
机动车喇叭
CNCA-02C-055:2005
机动车用喇叭
CNCA-C11-06:2014
机动车制动软管
CNCA-02C-057:2005
入侵探测器
CNCA-10C-052:2009
防盗报警控制器
CNCA-10C-053:2009
汽车防盗报警系统
CNCA-C19-02:2014
安防实体防护产品
CNCA-10C-054:2009
防盗保险柜(箱)产品
CNCA-C20-01:2007
无线局域网产品
CNCA-11C-048:2007
无线局域网
附件1
强制性产品认证具体产品实施规则调整对照表
调整后的规则编号
调整后的规则名称
对应调整前的规则编号
对应调整前的规则名称
CNCA-C01-01:2014
电线电缆
CNCA-01C-002:2007
电线电缆
CNCA-C02-01:2014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电器附件)
CNCA-01C-001:2011
CNCA-C11-14:2014
汽车行驶记录仪
CNCA-02C-066:2005
汽车行驶记录仪
CNCA-C12-01:2014
机动车辆轮胎
CNCA-03C-027:2013
我国玩具强制性认证
我国玩具强制性认证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
【期刊名称】《轻工标准与质量》
【年(卷),期】2007(000)003
【摘要】@@ 一、我国玩具发展概况rn我国目前有玩具生产企业约8000多家,从业人数达到200多万人,已成为是世界上最大的玩具生产国和最大出口国,2006年玩具出口额达到177亿美元,约占国际玩具贸易额的70%.
【总页数】5页(P50-54)
【作者】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谈谈《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过程的意见和建议 [J], 刘松山;刘慧;杨悦;姜春宝
2.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提升玩具产品质量 [J], 芦琳琳
3.玩具业的3C门槛:我国玩具企业面临强制性产品的认证考验 [J], 无;胡嫚
4.国家认监委要求加强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内玩具产品监管 [J],
5.3月1日起我国对六类玩具实施强制性认证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我国将对6类玩具产品实施CCC认证
我国将对6类玩具产品实施CCC认证
晓文
【期刊名称】《中国-东盟博览》
【年(卷),期】2006(000)002
【摘要】我国将从今年3月1日起对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等6类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总页数】1页(P61)
【作者】晓文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55.126.1
【相关文献】
1.CSP将对车身反光标识实施CCC认证飞行检查 [J],
2.我国将对3C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进行集中检查 [J],
3.我国对新一批59种消防产品实施CCC认证 [J],
4.国家将对部分农机产品实施CCC认证 [J],
5.我国将对部分农机产品实行CCC认证 [J], 徐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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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玩具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6类玩具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佚名
【期刊名称】《商品与质量》
【年(卷),期】2006(000)009
【摘要】1月12日从国家认监委获悉,我国将从今年3月1日起对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等6类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
据了解,童车类玩具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
【总页数】1页(P)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3
【相关文献】
1.应加快对玩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2.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提升玩具产品质量
3.让孩子们玩得更安全--6类玩具产品即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4.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出台强制性产品认证八月一日起实施
5.6类玩具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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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委托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应当向指定认证机构同时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或
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7) 委托人委托他人申请认证时,应当与受委托人订立有关认证、检测、检查和跟
—2—
踪检查等事项的合同,受委托人应当同时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委托书、委托合同的副本。 8) 指定认证机构需要的其它文件。
产品类别
释义
单元划分原则
1.预定玩耍方式相近
静态金属 玩具
不含任何驱动机芯的金属玩 具。 包括:各类金属玩具。
2.适用年龄组相同(36 个月及以下/37 个 月及以上) 3.结构和外形相似
4.主要部件加工工艺相同
机 动 金 属 带有非电的驱动机芯的金属 1.机械动作方式相似
—1—
玩具
玩具。
2.适用年龄组相同(36 个月及以下/37 个
非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非电玩具产品,包括静态金属玩具和机动金属玩具。不包括:类 似文具玩具、口动玩具等。 2 认证模式及获证条件 2.1 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 + 符合性声明 + 获证后监督 注:符合性声明指认证委托人、工厂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及产品的符合性声明。 2.2 获证条件 1) 产品符合 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2)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规 定。 3) 认证委托人、工厂向认证机构做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及产品的符合性声明。 3 认证基本环节 认证的申请 型式试验 符合性声明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获证后的监督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认证的申请 4.1.1 认证单元的划分 同一委托人申请、同一工厂生产且符合下表中单元划分原则的产品视为同一单元。 具体单元划分原则见下表:
—3—
样品整改时间。 认证结果评定、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4.5 获证后的监督 由认证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获证后的监督。
4.5.1 监督检查频次 4.5.1.1 一般情况,从颁发首张证书之日起的 6 个月内进行第一次工厂监督检查,以后 每 6 个月应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4.5.1.2 若颁发证书后工厂的认证产品 12 个月内未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历次认证监督 检查未出现有关产品一致性的不符合项,可减少监督频次,但每 12 个月应至少进行一 次监督检查。 4.5.1.3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应增加监督频次:
产品抽样由认证机构指派人员到工厂进行抽样,抽样活动可与监督检查同时实施。 1) 产品抽样的原则 每一类别产品监督时均需抽样检测。 注:类别是指本规则 4.1.1 条规定的产品类别,包括静态金属玩具、机动金属玩具。 每一类别产品认证单元为 7 个及以下时,每次监督检查抽取 1 个认证单元的产品 进行检测。 每一类别产品认证单元为 8 个及以上时,每次至少抽取 2 个认证单元的产品进行 检测,最多不超过同类产品认证单元总数的 25%。 通常每个单元抽取 1 个型号的产品进行测试。 监督检测项目包括 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全部适用项目。 抽样数量同 4.2.1 中的规定。 2) 抽样方法 在生产线末端经工厂确认合格的产品中或成品库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应不低于 抽样样品数量的 20 倍。抽取的样品由抽样人封样后,委托人负责寄/送样品至指定的检 测机构实施检测。 4.5.4 监督结果的处置 监督检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 对监督检查时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在 3 个月内完成纠正措施。逾期将按照《强制性产 品认证管理规定》撤销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 认证机构应将构成暂停和撤销认证证书的不合格情况报认监委,由认监委向有关指 定认证机构予以通报。未经整改者,其它认证机构不予受理其再次申请。 5 认证证书 5.1 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不规定证书有效性截止日期。证书的有效性依赖认证机 构负责组织的定期监督获得保持。 5.2 认证变更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如果其产品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 申请。 1)增加/减少同一单元内认证产品; 2)4.1.2 中 3)、5)规定的认证产品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结构、制造工艺和供货
明资料/说明等; 静态金属玩具
采用的加工工艺
适用年龄组。
主要原、辅材料的通用名称及其有关涂层的可迁移元素合格证
明资料/说明等;
机动金属玩具
采用的加工工艺;
驱动机构
适用年龄组。
4) 足以识别所有认证产品主要特性的照片或图片。
5) 关键原/辅材料、零部件清单,包括:
涂层材料、驱动机构等。清单中应说明其名称、型号、规格、供货单位。
3 认证基本环节 ........................................................... 1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 1 4.1 认证的申请 .......................................................... 1 4.2 型式试验 ............................................................ 3 4.3 符合性声明 .......................................................... 3 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 3 4.5 获证后的监督 ........................................................ 4
b) 工厂的关键生产设备清单;
c) 工厂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精度、检定
周期等);
d) 工厂满足《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质量管理文件(初
次认证时提交)及组织机构图。
3) 产品有关信息:
产品有关信息一般包括下表中的适用内容。
产品类别
要点
主要原、辅材料的通用名称及其有关涂层的可迁移元素合格证
包括:装有发条机芯、惯性 月及以上)
机芯各种款式的金属玩具。 3.结构和外形相似
4。主要部件加工工艺相同
4.1.2 申请认证时需提交的认证资料
委托人按认证申请单元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 委托人、工厂的注册证明资料。
2) 工厂概况:
a) 工厂一般情况(所申请产品的生产规模、能力及生产历史);
2 认证模式及获证条件 ..................................................... 1 2.1 认证模式 ............................................................ 1 2.2 获证条件 ............................................................ 1
7 收费 ................................................................... 6
附件: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 9
1 适用产品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 14 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主体由金属材料制成的,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按附件《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实施。其中第 4、5、8 条款是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其余条款可以选查。
获证后的第 1 次监督检查和第 1 次监督检查后每隔 4 年的监督检查,应对工厂进 行一次质量保证能力全要素检查,工厂检查时间根据认证产品的单元及覆盖产品型号数 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 1 至 4 个人日。
编号:CNCA—13C—071:2006
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金属玩具类产品
2006-01-24 发布
2006-03-01 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1 适用产品范围 ........................................................... 构受理认证申请后,委托人向检测机构提供认证产品的样品并对样品负责。 同一认证单元主检样品送样 3 只,需做差异试验的产品各送样 1 只。 每一认证单元均应送样品进行型式试验。 4.2.2 检测标准 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4.2.3 检测项目 产品检测项目包括 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全部适用项目。 4.2.4 样品的整改 型式试验检测不合格,应限期整改,最长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如期完成整改后重 新送样至原承检检测机构复检。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结果不合格,终止本次认证, 检测机构出具产品不合格检测报告,连同产品整改过程中的有关信息报认证机构。 4.2.5 检测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型式试验完成后,主检产品在检测机构封存至初次工厂监督完成之后,其它样品按 委托人要求处置。相关数据、样品图片等资料存于检测记录中,应确保检测样品的可追 溯性。检测机构负责将检测报告及时寄送认证机构。 4.3 符合性声明 型式试验合格后,认证委托人、工厂应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认证产品持续满足认 证标准要求、工厂质量保证体系持续符合《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 求》及相关认证要求的符合性声明。为方便认证委托人,认证产品质量保证符合性声明 也可与申请资料同时提交。 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4.4.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认证机构对型式试验结果及符合性声明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向委托人按认 证单元颁发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 4.4.2 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申请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包 括样品检测时间、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时间、证书制作时间。 产品检测时间自样品送达检测机构之日起计算,检测周期为 30 个工作日,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