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业务办理指引—资格确认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称业务办理指引——资格确认

一.确认范围

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进入我市和个人来穗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确认条件的,可在我市申请确认其在来穗前已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二.确认条件

(一)申报确认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原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认定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穗后,在我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现工作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并按规定缴交了社保。

3.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1.来穗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

2.未按省市职称政策有关规定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省外的),自行在省外申报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3.提交的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

4.违反国家、省市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的其他情形。

5.现资格证书属于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

6.来穗前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是通过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

7.来穗前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是通过全国统考的方式取得。

8.来穗前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是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

三.申报材料及填写注意事项

申报人需提交如下材料(其中第1、2、5项,须在我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录入,生成下载并打印表格):

(一)《省外来粤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或《成建制划归广东省管理的国家部委(军队)驻粤单位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1式2份。

(二)《省外来粤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信息录入表》1份。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

(四)(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由我市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原件各1份。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还须提交政府人社部门的调令和行政介绍信(当地军转办开具的部队安置证明)复印件各1份。

(五)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相片1张,并填写贴资格证相片页,非广州市户口,提交居住证复印件1份。

(六)《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公示情况表》1份。

(七)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省外参评时学历学位证)1份。

成建制划归我省管理的国家部委(军队)驻粤单位还须提交成建制划归我省管理的政策文件。

注:如对申报人提交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真实性有疑问,可要求申报人提供相关的鉴定证明。提交的原件经资格确认机关查验后退回。

四.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一)注册

1.登录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网址:/gzzc)。

2.点击“用户注册”(蓝色字体,在用户登录的下方),进入注册页面。

3.在“申请应用系统”步骤建议选择:①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③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统。共三项。

4.在“填写帐号信息”步骤:“姓名”与“公民身份号码”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请记住“用户名”和“密码”,方便以后登录系统时使用。

(二)登录

1.登录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网址:/gzzc),界面左边是用户登录选项,右边是职称的相关文件及申报职称提示。

2.“用户类型”请选择“个人”,使用注册时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

(三)填写资料

1.登录后,界面左边是业务操作的目录树,右边是相关的职称文件、操作指引等。

2.根据要求选择“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3.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①路径:高级/中级/初级。

②“基本信息”栏:上传照片、所有空格都要填写,若该项没有内容的,请填写“无”或选“空值”。“工作情况小结”不得少于500字。

③“主要工作简历”栏: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所列各项时间段应前后衔接;工作岗位尚未结束时,“结束时间”为空值;“现工作单位”记录顺序号应为“1”。

④“学历学位情况”栏:学历从初中填起;最高学历记录顺序号应为“1”。

⑤“证书、证明材料”栏:按系统要求上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社保凭证等证明材料附件。

(四)送审

“完成并送审”栏:完成申报数据录入,选择“同意”个人承诺,便可点击“送审”。个人网上信息将传送至“基本信息”所填写的“现工作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者,常年受理材料。

职称业务部

二○一三年三月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流程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