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制度[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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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目的在于通过对资金、成本、收入、利润的管理,达到规范管理、控制成本,以获得更大经济利益。

二、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做好工程项目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及各项考核工作,合理地使用资金,有效地利用各种资产,不断努力促使成本降低,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工程项目财务核算管理以合同项目为核算主体,工程项目财务人员实行公司委派制,财务工作统归财务部管理,行政管理实行财务部及项目部双重管理,以项目部为主。

第二节工程收入的核算及管理

一、工程收入的概念

工程收入必须根据合同和取得证明客户已经认可的变更、奖励、赔偿的充分必要证据来预计和变更。包括:

1、工程合同的清单结算收入;

2、因合同变更、奖励、赔偿等形成的工程收入。

二、工程收入的确认依据及相关要求

1、工程收入在财务上的确认方法为工作量完工百分比法。

2、项目部需要向财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项目部章,用以作为财务计算工程收入的原始单据。

(1)经与甲方监理确认的已完工作量单复印件;

(2)变更及签证的确认单复印件;

(3)工程竣工结算书复印件;

(4)工程竣工决算书复印件;

(5)已完工程进度表:主要数据包括,合同额、开竣工时间、已完工项目产值(当月数、累计数);

(6)已完工程预算成本表:主要数据包括,五项成本项目的预算成本当月数、累计数。五项成本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其他直接费。其中管理费包括: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等,其他直接费包括:水费、电费、临时设施费、检测费、工具使用费等。

(7)涉及收入事项的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3、项目部提供以上资料,以该资料取得的三日内由现场出纳员交与核算会计。

不可以确定的金额—变更和鉴证以成本确认为收入

第三节工程成本的核算及管理

一、工程成本应包括从工程招投标准备期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目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

1、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相关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2、其他费用:指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目的其他费用,包括市场费用、借款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二、工程成本的确认依据及相关要求:

1、工程中标后,招投标部门应将中标通知书、工程投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及工程采购计划交与财务部门一份备案存档,此件可为复印件,应加盖项目部公章。

2、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将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签订的所有相关合同,交与财务部门一份备案存档。此合同应为原件。

3、工程成本以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为核算依据,不论当期是否取得该成本发票。用于报销的发票,应当与所发生的费用类别一致,不得以其他内容发票顶替非发票内容的业务支出。

4、项目部需要向财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项目部章,用以作为财务计算工程成本的原始单据。

(1)人工工作量确认单:可以为当月出勤考核表或其他记录原始工作量的相关凭证,该凭证应当有劳务人的签字确认。

(2)机械工作量确认单:可以为机械台班记录凭证或其他记录原始工作量的相关凭证,该凭证应当有劳务人的签字确认。

(3)材料出入库单:项目部施工现场收发的每项实物资产(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入库单。出(入)库单,注明分项工程项目、合同编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

(4)分包工程工作量确认凭证:应为与该分包工作队的有效结算凭证,该凭证应当有对方的签字确认。

(5)其他直接费的确认单据:包括请款计划、工作量确认凭证、欠款凭证及其他形式的直接凭证。

(6)费用报销单据

(7)其他记录工程成本的原始单据

5、项目部提供以上资料,以该资料取得的一周内由现场出纳员交与核算会计。该凭证应为原件,如为复写件,应当为第一联。

6、所有由项目部提供的成本记录凭证,应当按预算书标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

7、财务部成本核算截止日为当月25日,各项成本单据应于26日上午,将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全部相关数据提供财务部门。

三、工程成本稽核及分析

(1)项目出纳员应当稽核材料收发情况。

(2)项目会计应当定期提供工程成本报告,报告包括所有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及应当确认的收入情况。还可以包括与预算成及行业成本比较的分析情况。

第四节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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