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种重特大疾病救助措施
青岛大病救助政策相关
青岛大病救助政策相关20XX年青岛大病救助政策一、关于大病医疗救助的条件与范围(一)救助条件。
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患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基础上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待遇,优先保障困难参保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待遇。
(二)救助范围。
符合《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第三十八条条件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
其中,特药、特材救助实行专项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纳入特药、特材救助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见附件1。
非疾病治疗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费用等不予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具体内容见附件2。
二、大病医疗救助待遇资格(一)特药、特材救助待遇资格参保患者享受特药、特材救助待遇,应当符合特药、特材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准入条件与遴选标准,并按以下程序申请特药、特材救助待遇资格。
1、申请。
参保患者持相关医疗文书(住院病历、含有记录特药、特材治疗方案的门诊大病病历、医学检验检查报告、基因检测报告、病理诊断报告等)、《青岛市特药特材救助专家评估表》、本人门诊大病证等相关材料,并填写《青岛市特药特材救助待遇申请表》,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参保患者申请特药、特材待遇资格,不受特药、特材协议约定救助人数上限限制。
2、核准。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即时核准,并将核准信息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特药、特材救助待遇资格自核准日起生效。
参保患者因抢救生命临床急需使用特材的,须在使用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待遇资格申请手续。
3、评估。
特药、特材救助待遇资格核准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要求参保患者提供由责任医师出具的临床评估意见及复查材料等。
对不符合评估要求、达不到临床适用标准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临床评估(复查)的参保患者,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终止其特药、特材救助待遇资格。
(二)大额救助待遇资格。
大额救助待遇资格由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汇总参保患者个人医疗年度内的医疗费用结算信息自动生成。
大病救助标准
大病救助标准大病救助标准是指针对罕见病、特殊病种和高额医疗费用的患者,由政府或相关医疗保障机构制定的一系列救助政策和标准。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患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在我国,大病救助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下面将就大病救助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大病救助标准的确定是基于患者的病情、医疗费用和家庭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的。
一般来说,大病救助标准会根据患者所患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治疗费用的高低来确定具体的救助范围和标准。
针对不同病种和治疗费用,大病救助标准会有所不同,以保障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为核心目标。
其次,大病救助标准的执行主体一般为政府或相关医疗保障机构。
政府在制定大病救助标准时,会充分考虑社会公平和公正,确保救助政策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相关医疗保障机构会负责具体的救助资金发放和管理工作,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救助资金,减轻经济压力,顺利进行治疗。
再次,大病救助标准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医疗保险基金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
政府财政拨款是大病救助的主要资金来源,通过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支持,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
同时,医疗保险基金也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医疗保险制度对患者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和补偿。
此外,社会捐助也是大病救助的重要资金来源,通过社会各界的捐款和捐助,为患者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大病救助标准的实施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大病救助标准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改进。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实,提高患者对大病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和申请意识,确保救助政策的落地和实施。
同时,还应加强对大病救助资金的监管和管理,防止出现滥用和浪费的情况,确保救助资金的有效利用。
综上所述,大病救助标准是一个涉及全民健康的重要问题,其合理性和有效性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安康。
希望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大病救助标准,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救助,促进全民健康事业的发展。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政策及报销范围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政策及报销范围中国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政策是为了进一步推进精准健康扶贫,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当然它的报销范围也是有一定的规范标准的,例如合规的诊疗和医疗费用范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等,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保障工作将贫困人口数据纳入新农合信息系统专门管理。
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贫困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9000元,大约是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比普通参合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低1000元。
在巩固22种重大疾病保障的基础上,将肝癌、膀胱癌、甲状腺癌、再障、儿童脑瘫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贫困农民患上述疾病,在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贫困人员患新农合规定24种慢性病中疾病补偿比例由70%提高到75%,封项线4000元。
将0-7周岁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纳入农村贫困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障和医疗教助支付范围。
2021年1-4月,住院报销贫困户为228人次,总费用51。
5万元,报销金额33。
4万元。
二、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和即时结算在xx市人民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行新农合、民政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三、村贫困人口开展签约服务工作实行贫困家庭与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签约服务,贫困人口签约率1%,建立对口健康帮扶关系。
将贫困家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专项管理。
四、做好乡镇贫困居民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在基本医保覆盖面扩大和保障水平提升的基础上,对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极少数需要急救的患者建立疾病应急教助制度及工作流程。
对特困和低保人员实行六减一免政策,即减少50%收取诊察费,减少20%收取床位费、彩超费、CT费、核礅共振费及手术费,免收挂号费,减轻困难患者负担。
五、切实提高加强城乡医疗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整体对口支援和专科专病对口支援两种模式。
32种常见慢病42种特殊疾病、25种大病
吉林省健康扶贫32种常见慢病、42种特殊疾病、25种大病名称及报销政策42种特病:(报销政策:德惠市人民医院门诊享受90%报销)1、恶性肿瘤放化疗;2、白血病;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4、血友病;5、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6、脑瘫;7、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8、血管支架植入术后;9、心脏换瓣膜术后;10、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11、胃息肉内镜治疗;12、痔疮门诊手术治疗;13、肾、输尿管结石(体外冲击波碎石);14、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药物治疗);15、乳腺癌(内分泌治疗);16、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17、病毒性肝炎;18、肝豆状核变性;19、肝硬化;20、肺结核(免费项目除外);21、外阴白斑;22、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23、肾病综合症;24、血吸虫病;25、克山病;26、囊虫病;27、大骨节病;28、再生障碍性贫血;29、布鲁氏菌病;30、手足口病;31、帕金森式病;32、癫痫;33、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34、重性精神病;35、强直性脊柱炎;36、银屑病;37、大肠(直肠)息肉内镜治疗;38、重症肌无力;39、白癜风;40、系统性红斑狼疮;41、艾滋病;42、儿童苯丙酮尿症。
25种大病:(白内障去红星医院免费救治、心脏病去吉林省心脏病医院免费救治,限扶贫人员且真实患有疾病)1、儿童先心病;2、儿童白血病;3、胃癌;4、食道癌;5、结肠癌;6、直肠癌;7、终末期肾病;8、肺癌;9、肝癌;10、乳腺癌;11、宫颈癌;12、急性心肌梗死;13、白内障;14、尘肺;15、神经母细胞瘤;16、儿童淋巴瘤;17、骨肉瘤;18、血友病;19、地中海贫血;20、唇腭裂;21、尿道下裂;22、耐多药结核病(新增);23、脑卒中(新增);24、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新增);25、艾滋病机会感染(新增)。
32种慢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建立慢病手册,门诊开药享受80%报销,慢病复印件交给患者家中存放)1、慢性支气管炎;2、肺纤维化;3、慢性阻塞性肺病;4、哮喘;5、慢性肺源性心脏病;6、高血压(2,3期);7、慢性缺血性心脏病;8、风湿性心脏病;9、心力衰竭(心功能2,3级);10、心内膜炎;11、慢性心包炎;12、心律失常(限房颤);13、慢性胃炎;14、胃溃疡;15、慢性肠炎;16、溃疡性结肠炎;17、慢性胆囊炎;18、慢性胰腺炎;19、脑动脉供血不足;20、慢性腹泻;21、慢性鼻(咽)炎;22、慢性鼻窦炎;23、糖尿病(饮食控制无效);24、痛风;25、脑出血(恢复期);26、脑梗塞(恢复期);27、高脂血症;28、子宫内膜异位症;29、中耳炎;30、慢性肾炎;31、脊柱退行性病变;32、恶性肿瘤镇痛治疗。
922种大病和慢性病
一、22种大病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
二、慢性病
(一)特殊病:1、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及其他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包括血透、腹透、CRRT治疗);3、器官移植(包括肾移植、肝移植、血液系统疾病的骨髓移植和干细胞移植、心肺移植);4、系统性红斑狼疮;5、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6、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症;7、帕金森氏病;8、血友病;9、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10、小儿脑瘫;11、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疾病);12、儿童免疫缺陷病。
(二)慢性病:1、儿童支气管哮喘;2、儿童注意力缺陷症;3、冠心病;4、糖尿病;5、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Ⅱ~Ⅲ期;6、甲状腺机能亢进;7、甲状腺机能减退;8、癫痫;9、原发性青光眼。
2022白血病免费救助政最新白血病国家救助政策
2022白血病免费救助政最新白血病国家救助政策解读一大病界定:从看病情到按费用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
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
当个人自付局部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这意味着,根据发生医疗费用的上下程度来界定大病的标准,相对以病情定义大病,覆盖面更广,受益人群更多,按费用上下分段确定保险支付比例,将有效发挥医疗保障体系的托底功能。
解读二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据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最高支付限额也较高,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自己支付的费用较多,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这两类参保者。
大病保险个人不用再缴费用,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资金中提取,也可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结余基金,或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
解读三报销比例:最多提高20%由于目前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对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大体能到达50%以上,加上大病保险,未来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总体实际报销比例能超过70%。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大病保险的全面实施能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江西省自2022年在新余等地试点大病保险制度。
新农合患者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院就诊,根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药费用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局部,均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以新余市为例,2022年,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城乡居民实际结报率提高了15%。
解读四保险资金:从国家到多元目前,我国大病保障覆盖人群已达7亿人左右,而到年底前大病保险将实现全覆盖,也就是所有城乡居民根本医保参保人群。
可是钱从哪里来呢仅靠国家肯定是不行的,意见给出的方法就是引入商业保险。
最新-2019江苏淮安城乡居民医保22类重大疾病患者补偿70% 精品
2019江苏淮安城乡居民医保22类重大疾病患者补偿70%参保人员患有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管癌、胃癌、急性心肌梗塞、型糖尿病、甲亢、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重大疾病的,实行按病种付费,明确救治对象、规范就诊程序、确定就治医院,统一结算标准,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2类重大疾病患者补偿比例达70。
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等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特殊人员因病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大病保险赔付时起付线也减半由15000元降为7500元。
延伸阅读为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有效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办发〔2019〕57号和苏发改社改发〔2019〕13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19〕3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9〕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淮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对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出规定,并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全市统一的大病保险政策。
《办法》明确了参保对象、保障范围、统筹层次、资金来源、待遇水平。
《办法》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病种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数额后由大病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保障;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大病保险政策、筹资标准、待遇标准,统一组织实施;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
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及相关政策测算,政府招标时确定;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确定后发布。
浙江省医疗保险条例
浙江省医疗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
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浙江省医疗保险条例,一起来看看浙江省医疗保险政策吧!浙江省医疗保险条例2017浙江省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员和疾病全覆盖目前,我省大病保险已经覆盖2634万人,建立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后,预计全省5069万名基本医保参保人员都能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按规定,大病保险政策中‘大病’的概念是按医疗费用界定的。
”该负责人说,这不仅涵盖了原来新农合重特大疾病救助所规定的22种重特大疾病,也涵盖了前期各方比较关注的部分罕见病,将覆盖范围拓展到了所有疾病,避免出现病种歧视,较好维护大病保险政策公平性。
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大病保险按照自然年度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参照各设区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确定,最高补偿限额按起付标准的10至15倍设定,支付比例不低于50%,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2017浙江省大病医疗保险政策首批纳入15种急需药目前大病治疗往往涉及高值药品,而很多高值药品和治疗手段并没有纳入现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由于医保基金资源供给的有限性,在起步之初,不可能将所有高值药品同时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谈判,将大病治疗必需、群众呼声强烈、疗效明确的高值药品逐步纳入我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医保财政补助又提高了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以上,其中,省财政对全省两类六档地区转移支付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5元、231元、204元、154元、103元和54元。
解读:在很多人印象里,医保是分“级别”的,比如城市户口的人,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农村户口的人,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它的简称是“新农合”。
种重大疾病汇总表
组 : 8 万 元 / 例 ; 中 危 组 : 10 万 元 / 例;
2.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8万
元/例。
1.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2.7万元 /例;
2.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小于1岁
(含1周岁)3万元/例;1-3岁(含3
儿童先天性心脏 病
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 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 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 性肺动脉瓣狭窄
省级定点定额标准: 1.开放手
术:5万元/例
2.腔镜
手术:5.5万元/例
市定点医院定额标准: 1.开放手
术:4.5万元/例 2.腔镜手术:5
万元/例
县级定点医院定额标准:1.开放手
术:3万元/例 2.腔镜手术:4万元/
例
院、德化县医院、南安市医院、南安中医院
凡第一诊断为直肠癌行 前切除术,腹会阴联合 直肠癌切除术,造瘘术
22种泉州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病种、定点救治机构、定额(补偿)标准
重大疾病名称 病种范围
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定额(补偿标准儿童白血病1. 儿 童 急 性 淋 巴 细 胞 白 血 病 标 危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 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漳州市医院、泉州市 第一医院
肠癌:开放手术:5万元/例,腔镜
手术:7万元/例
2.低位或
超低位直肠癌:开放手术:7万元/
例,腔镜手术:9万元/例
市级定点医院定额标准:1.高位直
肠癌:开放手术:4.5万元/例,腔
镜手术:6万元/例
2.低位
或超低位直肠癌:开放手术:5万元
/例,腔镜手术:6万元/例
县级定点医院定额标准:1.高位直
重大疾病分类救治实施方案
重大疾病分类救治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与之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健康问题,其中包括了一些重大疾病。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重大疾病,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分类救治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对于心血管疾病,我们需要加强预防和早期筛查工作。
通过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对心血管疾病的认识,引导大家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减少发病风险。
同时,建立健全的心血管疾病筛查机制,及时发现患者,进行早期干预和治疗,降低病情的恶化程度。
其次,对于恶性肿瘤,我们需要强化多学科综合治疗。
针对不同类型的恶性肿瘤,采用个性化的治疗方案,结合手术、化疗、放疗等多种治疗手段,提高治疗效果,延长患者的生存期,并提高生活质量。
另外,对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我们需要加强宣传和管理。
通过开展健康教育
活动,引导人们远离吸烟、减少空气污染等不良行为,降低患病风险。
同时,建立规范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管理机制,加强对患者的随访和管理,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减少病情的恶化。
最后,对于糖尿病等慢性代谢性疾病,我们需要注重全程管理和健康指导。
建
立糖尿病患者的全程管理档案,包括病史、用药情况、血糖监测等信息,实施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帮助患者合理控制血糖水平,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综上所述,重大疾病的分类救治实施方案需要从预防、治疗、管理等多个方面
全面展开,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减少对社会的负担,为构建健康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希望各级政府和医疗机构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加大投入,推动重大疾病分类救治实施方案的落实,让更多的患者受益。
大病救助标准
大病救助标准
大病救助是指对于罹患重大疾病的患者提供医疗费用的帮助,以减轻患者及其
家庭的经济负担。
大病救助标准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规定的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享受的救助金额和范围。
大病救助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患者的基本医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大病救助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的实际需求和医疗费用水平。
针
对不同的疾病类型和治疗方式,可以制定不同的救助标准,以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
同时,还应当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的金额和范围,以保障救助政策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其次,大病救助标准的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政府部门应当加
强对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能够真正惠及有需要的患者。
同时,还应当建立完善的救助申请和审核制度,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患者,避免救助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此外,还应当加强对救助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最后,大病救助标准的落实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除了政府部门的
政策支持外,还需要医疗机构、慈善组织、企业和个人等各方力量的积极参与,共同为患者提供帮助。
这不仅可以有效补充救助资金,还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多的精神和社会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困境。
总之,大病救助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确保
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减轻其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能够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大病救助体系,让更多的患者受益,实现全民健康的目标。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2.02•【字号】万州府办〔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万州府办〔2016〕27号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2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174号)精神,在继续执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万州府发〔2012〕21号)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完善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通知如下。
一、扩大救助范围,合理界定救助对象拓展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在万州府发〔2012〕21号文件规定的八类对象的基础上,将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根据困难程度及负担能力,医疗救助对象分为以下三类:(一)重点救助对象。
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含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
(二)低收入救助对象。
包括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建档特殊困难人员(包括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等低收入人员。
(三)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即因身患慢性疾病(持区合管中心颁发的有效慢病证书)或万州府发〔2012〕21号文件规定的22类特殊病种,产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民政大病救助标准
民政大病救助标准民政大病救助是指国家为了解决因罕见病、重大疾病、慢性病等导致的高额医疗费用问题,保障患者基本生活的一项救助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民政大病救助标准是根据患者的疾病情况和家庭经济条件来确定的,具体标准如下:一、救助对象范围。
民政大病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1. 罕见病患者,指罕见病患者及其家庭成员;2. 重大疾病患者,指罹患癌症、器官移植、器官重大修复等疾病的患者及其家庭成员;3. 慢性病患者,指符合国家规定的慢性病患者及其家庭成员。
二、救助标准确定。
1. 疾病诊断,患者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证明疾病属于罕见病、重大疾病或慢性病范畴。
2. 家庭经济条件,救助标准还将根据患者家庭的经济条件来确定,一般是以家庭人均月收入或家庭人均财产净值为依据。
三、救助内容。
1. 医疗费用救助,救助范围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康复治疗费用等。
2. 生活补助,救助对象可根据其实际生活困难情况,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金。
四、救助程序。
1. 申请材料准备,患者需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家庭经济条件证明等材料。
2. 提交申请,患者可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申请。
3. 审核认定,民政部门将对患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被认定为救助对象。
4. 发放救助金,一旦被认定为救助对象,民政部门将根据救助标准及时发放相应的救助金。
五、救助监督。
为了确保救助资金的公平、公正使用,民政部门将对救助对象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救助金得到合理使用。
六、救助效果评估。
民政部门将对救助对象的疾病康复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了解救助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救助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就是民政大病救助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为需要救助的患者和家庭提供一定的帮助,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并支持这项政策的实施,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
22种重大疾病需求附件-病种及限额一览表1012
70%
87555元/例/年
70%
10000元/例/年
70%
4000元/例
70%
5000元/例
70%
30000元/例
70%
35000元/例
70%
40000元/例
70%
45000元/例
70%
20000元/疗程
70%
20000元/疗程
70%
1500元/例
70%
9100元/例 11900元/例 5600元/疗程 18900元/疗程 10500元/例 13300元/例 14000元/例 16800元/例 5600元/疗程 7000元/疗程 18900元/疗程 31500元/疗程 6020元/例
外科或内镜手术治疗 化疗费 放疗费
外科或内镜手术治疗 化疗费 放疗费 普通手术
经内镜手术 化疗费 放疗费
年龄或分组 0-14岁(含14周岁) 小于1岁(含1周岁)
1-3岁(含3周岁) 3-14岁(含14周岁) 新生儿、小婴儿(含6足月) 大于6个月(不含6足月) 新生儿、小婴儿(含6足月) 大于6个月(不含6足月) 标危组(抗生素、血制品除外) 标危组(抗生素、血制品) 中危组(抗生素、血制品除外) 中危组(抗生素、血制品) 抗生素、血制品除外
zdjb12-2
zdjb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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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jb13-2 zdjb13-3 zdjb13-4 zdjb13-5 zdjb14-1-1 zdjb14-1-2 zdjb15-1-1 zdjb15-1-2 zdjb15-2-1 zdjb15-2-2 zdjb15-3 zdjb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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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元/例 35000元/例 15000元/疗程 20000元/疗程 35000元/例 45000元/例 45000元/例 55000元/例 18000元/疗程 20000元/疗程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实施方案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保障国民健康,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确保重特大疾病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金筹措和管理
1. 设立专门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筹集。
2. 基金管理采取封闭式管理,专门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资金的统一调配和管理,确保基金使用的公平和透明。
3. 严格核查申请人的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患者进行资助。
二、救助范围和标准
4. 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器官损伤等疾病。
5. 救助标准按疾病的治疗费用和患者家庭经济状况综合确定,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分配。
6. 政府将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及时足额支付救助费用。
三、救助申请和审批流程
7. 患者可通过指定渠道向当地医疗救助委员会提出救助申请。
8. 医疗救助委员会将对患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救助金额。
9. 救助资金将直接支付至医院或患者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四、监督和评估
10. 加强基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
11. 定期对救助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救助政策。
12. 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即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实施方案,希望能够有效地帮助到患者,提升人民的健康福祉。
伤病员后送
染毒伤病员
增强医疗后送的时效性
一般伤病员
需后送的伤病员
58
(二)分类的基本形式
区分伤病的轻重缓急 确定救治和后送的先后次序 确定伤员救治措施 确定伤病员后送体位和工具等
收容分类
救治分类 后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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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类的基本方法
1、收容分类的方法: 由分类人员在分类场进行。 采取简便和器材辅助的办法的进行。一看(表 情)、二问(负伤时间和地点)三摸(伤部)四查 (伤票),并记录伤病员人数。 确定伤病员送往的组室。 对有生命危险的伤病员采取急救措施。
4
(二)意义:
医疗后送是战时卫勤保障的中心工作 伤员的转归 部队作战和机动 补充战斗骨干 鼓舞士气
5
(三)救治理念
1、时效观念 高技术局部战争卫勤保障必须突出强调
伤病员医疗后送的效果与效率。 必须正确处理救治与后送,时间与效果
之间的关系。 举例:白求恩大夫土地庙手术
6
2、群体意识 正确处理批量伤员的分类处置和个体伤员手 术的时间关系。 3、以人为本 以救治效果为目的,不受限于阶梯概念,努 力在最佳救治时间内对不同伤员实施不同的救 治与后送措施,在连续的医疗后送过程中达到 最佳的救治效果。美军提出“医疗与士兵同在 (Medical present with a soldier)”。
48
(4)(师4)救师护救护所所::前接收容各团伤员;实
施早期治疗,对核杀伤区、化学染毒区的伤员 实施抢救和早期救治;对火器伤的伤员实施清 创和确定性手术;留治2周内能治愈归队的轻 伤员和不宜后送的危重及手术后伤员;隔离、 治疗传染性伤病员;补充填写伤票,书写野战 病历;做好后送伤员的各项准备工作。
28
(三)解放军的医疗后送体制
2017年民政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2017年民政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所有参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及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的新生儿,凡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1、参合农村居民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患有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其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2、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3、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含10%,下同)、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的范围外费用不予救助。
对下列情形,不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1、未经批准到本市区域外或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2、应由政府另行安排专项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预防接种、婚前医学检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范围内发生的医药费用;3、美容、减肥、陪护等发生的非疾病诊疗所需费用;4、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有明显责任方造成的,因酒后驾车、无照无证驾驶、偷盗抢劫等违法违章造成自身伤害的,因自残、自杀、吸毒等造成自身伤害的;5、流产、堕胎及采取其他计划生育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大病医疗救助主要服务对象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22种重特大疾病救助措施【精选文档】
2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将帮助更多需要援助的患者得到救治新华社图昨天,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不但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还将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年救助封顶线(含住院和门诊)不低于10万元。
城市“三无”人员参保费全额资助从明年起,医疗救助对象(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除外),参加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的给予全额资助,其他对象按50元标准给予资助。
自愿参加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统一按60元标准给予资助。
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自付。
救助对象未参加医疗保险的,由民政部门负责通知本人在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普通疾病住院医疗年救助封顶线不低于6000元同时,取消临时医疗救助,规范普通疾病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方式。
对前三类救助对象中的80岁以上老年人、需院外维持治疗的重残重病人员,每年给予不低于200元的限额门诊救助。
经医保报销后,属于自付的门诊费用,在救助限额标准内,给予全额救助,且当年有效,不结转使用。
对限额门诊救助对象以外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门诊费用,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救助。
年门诊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0元。
救助对象范围中前五类人员,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医保范围内属于自付费用的,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其他救助对象,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给予救助。
年救助封顶线不低于6000元。
特殊病以外的大额住院费用年救助封顶不低于6万元对医疗费用过高、自付费用难以承受的前七类救助对象,还将给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此次,将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住院治疗或门诊放化疗、透析、输血治疗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救助对象范围中前五类,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按不低于50%的比例救助。
医疗保险规定的重大疾病如何报销
一、医疗保险规定的重大疾病如何报销除规定的22类大病外,年度累计费用很大的新农合参合农民符合政策的也可以享受大病报销。
按规定,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也在报销范围之内。
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 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而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的范围外费用不予救助。
对纳入大病救助范围的22类重大疾病,卫生行政部门被要求按照卫生部确定的临床路径合理测算病种费用及付费定额,逐步实施住院按病种付费;对其他病种,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实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同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参合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而本市还要求卫生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要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提高救助效率,降低救助成本,形成合力。
要求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办理程序、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向社会公布,设立并公开咨询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社会监督及审计、监察等部门监。
二、大病医保报销流程1.大病患者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2.门诊医疗费用需要按照规定时间申请报销,肝硬化等23种病门诊报销一年有两次申请机会,白血病等7种病则每季度末都有一次申请机会。
唐山市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2016)
唐山市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201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6.01.15•【字号】唐民通〔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唐山市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水平,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救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26号)文件要求,结合《唐山市关于对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唐民通〔2014〕62号)实施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救助是指在现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各类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困难群众实施集中救助的一种救助方式。
第三条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救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坚持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确保困难群众获得必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良性互动;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救、公开公正、高效便捷,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救急难作用。
第四条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救助病种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22种(类)重特大疾病。
其中儿童白血病包括0-14周岁(含14周岁)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包括0-14周岁(含14周岁)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重性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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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医疗救助将帮助更多需要援助的患者得到救治新华社图
昨天,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不但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还将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年救助封顶线(含住院和门诊)不低于10万元。
城市“三无”人员参保费全额资助
从明年起,医疗救助对象(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除外),参加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的给予全额资助,其他对象按50元标准给予资助。
自愿参加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统一按60元标准给予资助。
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自付。
救助对象未参加医疗保险的,由民政部门负责通知本人在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普通疾病住院医疗年救助封顶线不低于6000元
同时,取消临时医疗救助,规范普通疾病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方式。
对前三类救助对象中的80岁以上老年人、需院外维持治疗的重残重病人员,每年给予不低于200元的限额门诊救助。
经医保报销后,属于自付的门诊费用,在救助限额标准内,给予全额救助,且当年有效,不结转使用。
对限额门诊救助对象以外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门诊费用,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救助。
年门诊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0元。
救助对象范围中前五类人员,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医保范围内属于自付费用的,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其他救助对象,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给予救助。
年救助封顶线不低于6000元。
特殊病以外的大额住院费用年救助封顶不低于6万元
对医疗费用过高、自付费用难以承受的前七类救助对象,还将给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此次,将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2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住院治疗或门诊放化疗、透析、输血治疗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救助对象范围中前五类,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按不低于50%的比例救助。
年救助封顶线(含住院和门诊)不低于10万元。
特殊病种以外的其他疾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一次住院治疗费用(医保范围内费用),超过3万元的,经医保报销后,属于医保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特殊病种的救助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不低于6万元。
不过,上述医疗救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情况,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适时调整。
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纳入学校资助体系资助。
医疗救助范围扩大至8类低收入人员
1.城乡低保对象;
2.城市“三无”人员;
3.农村五保对象;
4.城乡孤儿;
5.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6.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
7.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包括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8.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即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的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大学生,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大学生,重度(一、二级)残疾大学生。
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的22类疾病
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重症甲型H1N1、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一站式”医疗救助流程
根据“意见”,依托医保信息管理平台,将同步建设医疗救助信息管理平台,达到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一站式”同步结算。
1.救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要全部输入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救助对象参保手续,只收取扣除资助标准后的个人应缴纳费用。
3.普通疾病门诊治疗,由救助对象凭“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救助;重大疾病门诊放化疗、透析、输血治疗,需到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或街道、镇(乡)民政部门申报备案。
4.医疗机构确诊需住院治疗的,实行先入院治疗后完善救助审批手续,由救助对象在出院结账前,凭住院通知单到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或街道、镇(乡)民政部门申报,民政部门应在2~3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
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
定点医疗机构要降低救助对象住院治疗入院预缴费用,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入院接受治疗。
5.救助对象在本区县(自治县)外市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救助费用,通过市医保结算平台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