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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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公经费内部控制制度
为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支出,推进我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控制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铺张浪费、奢侈之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提高行政经费支出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促进干部清正、单位清廉、政治清明。
二、控制内容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管理。
1、办公室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的统筹、管理工作;
2、学校公务用车须围绕开展学校各项工作服务,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不得擅自私用、借用、租用。
3、公务用车实行车辆出勤派车制。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须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经主管副校长批示(副校长及学校书记用车需校长批示,校长用车需要书记批示)后,办公室按照车辆候车、出勤情况依序派车,用完车后配合驾驶员填写出车情况登记表;
4、工作完成后或节假日,公务车辆应停放在单位停车点位,不得驾驶外出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工作日期间,驾驶员请假需将单位车辆停在单位,并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5、IC加油充值卡由办公室保管,公务车需要加油时,须先核查出车情况登记表中的行车里程在正常范围内方可交驾驶员加油,对于不正常的油耗应查明原因并报主管校长;
6、公务车维修施行定点维修,维修前需报办公室批准;维修费预算超过1000元以上的差旅费需事先由主管财务副校长签字,预算超过2000元以上由校长签字,3000元以上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形成决议后方能进行维修。
7、办公室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做好IC卡充值、加油及维修记录,每月将出车情况登记表公示。
(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遵循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为原则。
1、持有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需要接待时,应由办公室拟定接待方案并列出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的项目、时间、场所及陪同人员名单费用标准等),交主管校长批准,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
2、接待用餐原则安排学校食堂,超出学校食堂接待能力的,在校外定点餐馆就餐。单次接待费预算超过1000元以上的需事先由主管财务副校长签字,预算超过2000元以上由校长签字,3000元以上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形成决议。
3、接待结束,办公室应及时结算发生的接待费用,并取得用餐时的详细菜单价格,完善接待清单。
(三)差旅费管理。
1、培训开会等需要出差的,需要有学校主管校长批示(副校长及学校书记出差需校长批示,校长出差需要书记批示)的文件、公函或学校的“出差派遣单”,预算超过1000元以上的差旅费需事先由主管财务副校长签字。预算超过2000元以上由校长签字,3000元以上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形成决议。
2、出差原则上自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并凭有效票据据实报销,需要用学校公务车的,遵
照公务车管理有关规定,不再报销交通补助费,利用私车出差的,可凭有效票据在同等里程公共汽车票价金额内报销过桥过路费及燃油费。
3、因出差需要确实在外就餐的,需要经主管校长批准。并凭有效票据在人平10元/餐之内报销,超出部分自负。
4、住宿等费用的报销遵照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财务室应对公务用车运行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分开核算,并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案对各费用进行控制,超出预算标准的费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批准追加前不得报销。本制度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