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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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标准
(2009年)
一、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标准说明
二、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指标
教务处
二○○九年三月
一、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标准说明
1.本评估指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以及《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品课程建设的意见》(重工商大[2005]59号)、《重庆工商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05]101号)、《重庆工商大学“十一五”课程建设规划》((重工商大[2006]114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文件精神制定。
2.精品课程是指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3.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要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引导教师创新,并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①在内容体系方面,要处理好经典与现代的关系。②在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方面,以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方法的改革;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③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本指标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综合评估采用百分制记分。
5.总分计算:M=∑K i M i,其中K i为评分等级系数,A、B、C、D、E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M 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
6. 本评估指标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制订。
二、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指标
[1]根据课程类型,在理论课程内容设计和实验课程内容设计中选择相应部分进行评价。
[2]实践教学含社会调查、实验、实习及其他实践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