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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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安源区政府
萍乡市规划局
招标委托单位: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九日
投标须知
第一节前附表
第二节综合说明
一、项目名称
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萍乡市城市规划区南部,具体位置位于:北以萍高路及安源新区为界,南至五陂乌龙山脚,西到萍麻路,东至319国道的范围内,规划范围18.7平方公里。
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指定的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②项目负责人及组织机构中主要设计人员证书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概念性方案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商务标)
2、投标报价(控制性详细规划商务标按综合单价报价)
3、承诺书、工期、质量等级及响应性内容的承诺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提交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名称:安源区公共政务管理局
开户行:萍乡市工商银行建设支行
帐号:1504200519000008901
开标时,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进帐原件和安源区招投标中心开具的发票原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招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六、商务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及规定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方应准备相同内容的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各一份,由投标方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密封装袋(文件袋也要投标方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及密封袋封面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及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等。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每一密封信袋上要注明“于年月日上午9:0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递交投标文件规定
(1)投标文件中不允许对报价进行涂改。
(2)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七、开标、评标、定标
(一)开标: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在规
定开标时间以前到达,迟到或未参加开标会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二)评审办法(见附件一、二、三、四、五、六)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本项目评标共分四个阶段:一是专家对概念性方案评审;二是公众对概念性方案评审;三是政府对概念性方案进行评审;四是招标单位和招标监督单位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商务标评审。
1、专家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安源区政府与萍乡市规划局共同主持,邀请国内及省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评审。
2、由安源区政府与萍乡市规划局共同主持,组织公众对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评审。
3、政府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其成员由安源区人民政府代表组成,对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评审。
4、商务标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安源区政府与萍乡市规划局共同主持,其成员由招标单位和招标监督单位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四)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单位根据专家对概念性方案评审意见、公众意见及政府审查意见累计打分,确定前2家中标排序人(设计单位)参加萍乡市中心城区安源组团分区规划、安源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商务竞标,再开启该2家投标单位的商务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且整合另外四家单位的成果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整合费用为10万元,税费自理),对动漫效果电子演示文件进行深化制作,并承担安源组团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
中标单位的报价即合同价。
八、招标控制价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规划编制费用设置最高限价。控制性详细规划最高限价每平方公里24万元,分区规划最高限价每平方公里2.4万元,投标单位在最高限价的前提下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九、无效方案的认定
安源组团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方案: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招标书的内容格式要求;未经同意而转包设计或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内容不全、粗制滥造等;商务标出现废标;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无效方案不支付任何费用。
十、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
1、开标时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招标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招标方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在评标时间内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作废标处理:(1)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设计单位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控制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设计任务取消的。
5、其它注意事项
(1)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审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中标人向安源区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关交易费。
十、授予合同
1、经专家评审意见、公众意见、政府审查意见和商务标评审四个阶段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将在网上公示三天,如无异议,三天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
3、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招投标的澄清文件(如有的话)等,均为合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