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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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7-5]

审批依据

审批内容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申报要求

公开方式

办理部门

审批依据

关于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实施<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

审批内容

根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条件

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调整控规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报单位),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处申报大厅收件窗口申报。申报前须填写"控规调整审批申报表"。申报时提交由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纸文件一式5份,电子文件2份,图示展板1套。论证报告内容必须符合《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中有关要求。综合处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受理并发给申报单位"控规调整立案表"。

审批程序

综合处在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论证报告转到重点处,进入预审、公示程序。

进入预审、公示程序后,由重点处进行论证报告图纸文件初步校核工作及公示材料准备工作,期限为5个工作日。之后组织论证报告预审工作及公示工作。公示与预审工作同时进行,期限为15个工作日。

预审与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重点处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汇总意见整理后,请示委主管副主任及相关领导安排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意见与论证报告一并报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

经预审,对没有依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编制的、明显不合理的论证报告,经规划处或重点处在预审后的2个工作日内(包括主管副主任签发1个工作日)请示委主管副主任同意予以退件,并负责通知申报单位。综合处在1个工作日内发放"控规调整退件通知书"。

审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第四周的周三(0.5天-1天),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会议时间、地点,由重点处负责通知。重点处负责向会议介绍报审的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基本情况、预审意见及公示汇总意见。

会后由重点处在3个工作日内,草拟会议纪要及上报市政府的请示,经委办公室转报市规划委主任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

控规调整审查会议未予通过的论证报告,由重点处在2个工作日内(包括主管副主任签发1个工作日)请示主管副主任同意予以退件,并负责通知申报单位。综合处在1个工作日内发放"控规调整退件通知书"。

委办公室接到市政府审批后的1个工作日内转交重点处,重点处负责控规调整审批通知书(稿)起草、请示工作,工作期限为4个工作日,市规划委主任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经签发后由重点处转综合处,综合处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控规调整审批通知书",申报单位依照其在"控规调整立案表"中的填报说明,通过我委自动查询电话查询后,或到我委申报大厅发件窗口凭"控规调整立案表"领取。

申报要求

一、控规调整申报时所需文件和图纸

1. 建设单位要求调整“控规”指标的申请一份;

2. “控规”指标调整论证报告5套(包括交通组织及影响评价);

3. 1:5000比例尺总图图则及1:4000比例尺分图图则各5套;

4. 规划图纸各5份;规划图纸包括:位置图、现状图、控规图、调整图、各类分析图(环境、景观等)

5. 电子文件2套(同展板内容:图片请提供jpg或gif格式文件,文字材料请提供word 格式文件);

6. 图示展板1套(900*1200mm,内容包括简要说明、位置图、现状图、控规图、调整图、分析图)

7. 电子演示文件一套,ppt格式,文字与图片结合,内容包括位置图、现状及周围环境关系图、原控规图及指标、调整控规图及指标、规划方案示意图及项目简要说明等(详见演示文件的范例)。

二、以下单位可以编制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

1. 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

4. 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

5. 北京中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

6.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7.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8.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原建设部建筑设计研究院)

公开方式

向社会公示采取的方式:

网上公示,在“首都之窗”我委的网站开辟“控规调整公示栏”;

在我委的申报大厅开辟“控规调整公示栏”;

向社会公示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公众建议和意见,作为审查内容,随论证报告报审。

办理部门

办理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重点项目审查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邮政编码: 10004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工作电话: 68034099

传真: 68034099

监督电话: 6802245868020689

对外办公接待日:法定工作日周二、周四上午

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处申报大厅收件窗口申报,申报前需要填写<控规调整审批申报表>申报时需要提交具有甲级或者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出具的(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文件5份,电子文件2份,图示展板1套. 期限是5个工作日.综合处审查后认为可以受理并发给申报单位"控规调整立案表“.

审批程序:

综合处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将论证报告转到详细规划处,进入预审公示.预审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详细规划处整理后,请示副主任及相关领导安排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第四周的周三.会后由详归处3个工作日内草拟会议纪要及上报人民市政府的请示,经市规划委办公室转报市规划委主任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

市规划委办公室在接到人民政府审批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转交详规处,详规处负责控规调整审批通知书起草,请示工作,工作期限为4个工作日,市规委主任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签发后有详规处转到综合处,综合处在一个工作日内发出"控规调整审批通知书“.最后好像还需要公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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