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新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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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新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引言
阆中市新中心区开发建设的积极意义
老城面临的突出问题:
老城现今最突出的问题就在于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之间的矛盾。要对古城实施有效的保护,就必须减缓它的压力。通过新城的开发建设,将老城的一些功能尤其是行政功能通过土地置换,转移至新城区,来达到有效保护古城的目的。只有把行政职能分解出去,才能通过置换作用,通过城市的产业结构的调整来实现空间结构的调整,才能增加城市空间的有效供给,达到满足城市发展的最终目的。老城的扩张建设要迅速减少,通过减少需求,疏解城市功能来减少现有城市基础设施的压力。要严格控制现有老城区的人口和功能,并最终实现人口在一定范围的净减少,进而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有效保护。
新中心区开发建设的积极意义:
阆中市能否实现新一轮的经济增长,能否提高城市化水平,实现城市及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新中心区的开发建设的成功就显得至关重要。只有新中心区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才能带动整个新区(包括居住区、工业区)的整体发展,进而带动阆中市新的跨越式发展。
1 总则
1.1 为使阆中市新中心区的城市建设能够协调有序发展,控制和引导新区建设和改建,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城市设施及环境,特编制本规划。
1. 2 规划背景
·阆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及申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设想。
·城市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总规的宏观意图。
1. 3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文件;
•《阆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阆中市规划局提供的1:1000地形图及各种现状资料。
1. 4 本规划以国家上述有关政策、规范、规划为依据,并与有关专项规划协调,规划中使用的土地分类代码,计算标准等均按国家有关统一标准执行。本规划中未详细规定的有关城建的标准均按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1. 5 本规划的现状时间界定:依据项目委托时所提供的现状和规划资料所认定的截止时间。
1. 6 本规划包括文本、实施细则、图则、和图纸等四部分。经批准后的文本、实施细则和图则,应作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管理和指导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
2 规划范围、性质和规模
2.1 规划范围
•阆中市新中心区位于七里镇,紧邻现从南充方向来的入城大道——七里大道。西临七里大道,北靠东山路,南为长青大道,东依体育路。北距阆中市老城区一公里左右。
•规划区建设用地规模为约1.89km2(注:以周边城市道路中心线为计算范围。)
2.2 规划性质:规划区是阆中市新中心区,将成为阆中市新的行政、商业服务、文化娱乐中心。
2.3 规划规模:规划区用地规模为1.89km2,人口规模为18000人。
3 规划原则
3.1 高标准为原则:本规划以高标准为原则,对它的各项用地、指标以及中心区的配套基础设施都应高标准、高起点配置。
3.2 整体性原则:新区的开发建设要充分依托老城区的改造开发以及旅游开发等城市建设相融合;同时对新区的规模要合理分析,进行合理配套,新中心区的建设还应合理布局,节约土地,与新城开发建设通盘考虑。
3.3 前瞻性原则:本着前瞻性的原则,以发展的眼光来分析新中心区的规模、发展及其位移。
3.4 经济性原则:新中心区建设考虑可操作性和近期实施的可能性,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充分利用资金,树立新区的面貌。
3.5 可操作性原则:规划本着为管理、建设服务的宗旨,提供可操作性强的规划。
4 土地利用规划
4.1 根据阆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确定新中心区的性质为阆中市新的行政、商业服务、文化娱乐中心。
4.2 用地空间结构的确定,主要是根据规划区的用地性质和用地结构及与老城区、新区、工业区等周边地区的整体发展确定的。
4.3 在上述用地结构规划和布局的基础上,对新中心区用地作以下具体规划:
4.31 用地规划结构
•以中央景观大道------长安大道和巴都大道及其两侧各20米的绿化带形成“T”字形的绿化景观轴,并将四个功能片区有机串联在一起;
•行政中心区:规划区的最北端东山路至元宝街地块形成行政中心区,主要是市直属行政及其它行政办公机构等设施,并布置相应的居住组团及配套设施;
•商业中心区:元宝街至华胥路的带状区域,主要功能为大型商业中心、旅馆、金融业以及步行商业街区等;
•文娱中心区:以江南高级职业中专为依托,规划布置了影剧院、文化活动以及文艺出版等功能。
•综合服务片区:以居住及商住综合为主,保留现状医院,形成中心区的综合服务片区。
4.3.2 用地结构:
•居住用地:主要在华胥路南侧、七里大道东侧的四个街区内规划为居住用地,以及巴都大道以北及市属行政办公用地东侧规划了三块居住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采用平原地区常用的方格形道路网。并相应设置了配套的广场、社会停车场等,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文化娱乐用地:规划在景观大道两侧、华胥路的南侧设置了文化娱乐用地,与现状的江南高级职业中专共同构筑新中心区的文娱中心区。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在华胥路北侧的两个街区内形成带状的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有利于中心商业轴向东纵深发展。
•行政办公用地:主要在巴都大道两侧规划了行政办公用地。
•公共绿地:规划沿主要道路设置了大量的带状绿地,构成“T”字形的绿化景观轴,深化了总体规划中的点、线、面的绿化系统,提供了向外延伸、拓展的绿色通廊,将周围大片的面状绿地串联起来。
•市政设施用地:在景观大道的西侧,靠近行政办公用地,规划邮政设施用地。对于现状的变电站,规划予以保留,但线路改道。
(以上用地面积指标详见文本附表2)
4.3.3 商业设施宜成片综合开发,以利于形成商业步行街或步行商业区,并加强与城市交通设施的结合。
4.4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为实现良好人居综合环境和条件,以及继承和发扬阆中市的山水文化城市特色,应重点控制土地开发强度,高标准地配套市政服务设施,提高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加强商业、文化氛围,以增强新区吸引力。
4.5 规划区内的建筑高度应按照文本附表四“规划区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建筑限高要求进行建设,其它则按其建筑类型遵照相关建筑规范要求进行建设。
4.6 建筑的退后道路红线主要依据建筑的高度和位置:建筑层数越高,退后越多;越靠近主干道,退后越多。一般低层建筑退2~4米,多层建筑退3~5米,中高层建筑退5~8米,高层建筑退8~15米。
4.7 建筑的地下部分可作为商业服务和文化娱乐等设施,以及配建停车库和仓储、设备用房等。其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的计算中,但应留出与城市公共活动和公用设施相连的必要出入口和通道。
5 道路交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