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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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人员和社区业主等相关主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守。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提供服务,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并在履行职责中加强与居民自治组织的沟通和协调。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依法履行维修、保洁、安全、设备管理、收费等职责,保证物业共有部分、公共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业务考核。

第七条物业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服务规范,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社区的具体情况,提供维修、保洁、绿化、安全等物业管理服务。

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设立接待中心,及时处理社区业主的咨询、投诉和报修等事项。

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保洁制度,保持社区环境整洁,定期进行保洁工作,清理垃圾,修剪植被等。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社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社区的安全稳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维修人员,并及时处理社区内的维修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物业管理费用第十三条物业管理费用应当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规定向业主征收,并明确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用于物业共有部分的运维管理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及改善。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费用的征收和使用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并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费用的报告,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投诉,并有权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一)2024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一)2024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租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坚持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相结合、依法管理和自主管理相结合、市场化服务和公共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保护业主和租户的财产权益,维护公共秩序,确保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宁。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管理能力,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业主的要求,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管理和服务。

第七条物业管理应当根据小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向业主公告。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八条物业服务应满足业主和租户的基本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范、卫生清洁、绿化环境、设施维护等方面。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停止或减少服务。

第十条物业费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和服务,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设施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小区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业主和租户的投诉问题。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布管理费用的收费标准,并按照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和素质。

第三章物业费用第十五条物业费的收取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得越权或乱收费。

第十六条物业费的计算方式应当合理公正,不得损害业主和租户的利益。

第十七条物业费的收取应当有依据,要向业主提供相关的费用清单和收据。

第十八条物业费的合理使用应当经过业主大会讨论和授权,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第四章物业维修第十九条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修责任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的维修档案和维修记录,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全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物业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是指对多户共用的房屋、建筑物、设施和场地等实物资源进行维护、运营管理的活动。

物业管理应当依法合理配置资源、提供服务,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物业合同约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业主提供质量优良、规范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加强社会公众的监督,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或业主大会的监督,并及时公布物业管理费、服务内容及质量等相关信息。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第五条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清洁、绿化管理、安全监控、维修养护、供水供电、环境卫生、停车管理等。

物业服务标准应当根据物业特点、居民需求和国家标准进行合理确定。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物业维修养护需要,合理使用预算,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同时,应当提高维修养护的效率和质量,并及时处理居民维修请求。

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提高环境整体质量和居住舒适度。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小区安全巡逻、监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小区内的安全秩序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停车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停车位数量,防止乱停车现象,提供便利的停车服务,确保小区交通秩序和居民停车需求。

第三章物业费用管理第十条物业费用主要用于维护公共设施设备、公共场地、公共区域的正常使用和保养,以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向业主收取。

第十一条物业费用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进行分类计费,并公示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维修基金等。

物业费用的收取标准应当合理合法,并及时调整。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社区安全和公共秩序,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建立物业管理组织的小区、住宅区、商业综合体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依法制定管理规定和价目表,明确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第五条物业管理组织应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配置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物业管理组织的设置与管理第六条物业管理组织应由业主共同组织,根据业主大会决定成立物业服务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形式。

第七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接受业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物业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流程科学、高效。

第十条物业管理组织应提供全天候、全天候的物业服务,保持小区环境整洁、安全。

第三章物业管理的职责与权益第十一条物业管理组织应负责小区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包括绿化、路灯、水电设备等。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组织应负责维护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秩序,包括楼道、垃圾桶、停车场等。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组织应提供便利设施和服务,如物业维修、快递收发、小区安保等。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组织应编制业主管理规定,明确业主的权益和义务,维护小区良好秩序。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组织应依法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理。

第四章物业管理的监督与投诉第十六条业主、居民有权对物业管理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投诉和建议。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组织应设立投诉受理机构,及时处理业主和居民的投诉问题。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组织应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调查处理物业管理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及时解决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附件:物业管理合同范本、业主管理规定样本、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业管理:指对小区、住宅区、商业综合体等进行基础设施维护、服务管理的行为。

《物业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简介

《物业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简介

15.《物业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简介《条例》主要内容简介(一)第一章总则本章共5条,对《条例》的立法目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倡导原则和行政管理体制等作了规定。

作为第一部全国性的物业管理法规,《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作为其立法宗旨。

(二)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本章从第六条到第二十条,共15条,规定了业主的概念、权利与义务,业主大会的组成、宗旨、成立条件、职责、会议制度、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的性质、职责与组成,业主公约的内容、法律效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等内容。

条例第二章内容非常重要,2007年8月修改《物业管理条例》时,本章修改较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都作了修改。

例如: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第(六)项“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三)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本章从第二十一条到第三十一条,第共11条,是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规定,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物业承接验收手续、物业资料的移交、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的保修责任等内容。

(四)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本章从第三十二条到第四十九条,共18条,旨在明确物业管理服务中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本文旨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全文解读,详细介绍其中的内容和要点。

第一章总则该章节主要对物业管理的定义、目标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说明。

其中,物业管理被定义为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活动。

该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物业管理活动。

第二章物业服务本章重点规定了物业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要职责包括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等。

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三章物业服务合同该章节详细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

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而业主也应当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第四章业主大会本章重点规定了业主大会的组织和职权。

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管理物业权益的重要方式,可以决定物业管理的事项,并选举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管理权益。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该章节主要规定了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和使用。

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费用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并用于物业管理的维护和改善。

第六章物业管理监督本章规定了对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投诉处理。

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及时处理投诉,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七章法律责任该章节详细规定了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该章节对物业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实施时间和相关法律进行了说明。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全文解读,希望能够对读者对该条例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注:本文所述内容仅为个人理解,具体解读仍以官方发布的法律文本为准。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全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第四条物业管理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负责执行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

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并为业主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公示管理制度、服务事项、资费标准等信息,接受业主监督,并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小区物业档案、资金账目等相关资料,确保信息安全。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保洁、安全保卫、设备设施维修、公共设施管理等内容。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合理、公平、透明,由业主根据公示的标准按照公式计算和缴纳。

第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后,应当用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设施维护等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应当主动向业主提供必要资讯,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回应业主的咨询和投诉。

第四章业主权益保护第十二条业主有言论自由和知情权,有权了解物业管理情况、参与决策和监督,对物业管理机构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按时向业主公开物业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并向业主报告小区发生的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机构不得随意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得限制业主合理的权益。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禁止侵犯业主财产,严禁擅自处置业主财物。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对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妨碍监督机构履行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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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本文档为《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包括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各类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为用户提供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活动。

第二章物业管理单位的设立和资质管理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经过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质管理。

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具备管理经验和专业素质,并按照规定成立专业团队,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管理职责和权责,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保障用户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安全、绿化、亮化等服务,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开展安全巡查、隐患排查等活动,确保社区的安全稳定。

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垃圾、清洗公共设施,并组织居民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积极推动绿化工作,维护和管理小区内的绿化景观,打造优美的生活环境。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小区内的规划管理方案,合理规划道路、停车位、公共空间等设施,提升管理品质。

第四章物业服务及收费管理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物业服务,包括维修、保洁、保安等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公示给用户,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公正合理,不得强制要求用户支付不合理费用,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纠纷。

附件:⒈注释:●物业管理单位:指负责对小区、大楼等物业进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的管理,维护良好的社区环境,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共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写字楼、商场、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型的物业。

第三条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单位为物业管理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租户、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第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任务包括:制定和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公共安全、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制度,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解决相关问题。

第二章物业设施管理第六条物业设施包括小区的道路、绿化、电梯、停车场等公共设施。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对物业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证物业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对物业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施故障和安全隐患。

第九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维修基金制度,根据物业设施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和使用维修基金。

第三章社区环境管理第十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维护小区的安全干净整洁,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开展小区卫生清扫工作,清理垃圾,保持道路、楼梯、走道的清洁。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小区的安全管理,设置相应的监控设施和保安人员,防范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物业服务管理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包括维修处理、咨询指导、业主投诉处理等。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业主的需求。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业主满意度调查,了解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评价,并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将本条例向居民公告,使其知晓。

2024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24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24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业主应当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经营,提供专业、规范的服务。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五条业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六条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决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费用等;(四)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五)改变和利用共有部分;(六)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一)业主委员会主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的;(二)业主大会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的。

第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方可举行。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与会业主过半数同意。

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监督管理专项维修资金;(四)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以来,它对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区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解读《物业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分析其在我国物业管理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物业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1. 总则《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以及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第二章对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物业服务用房的设置、物业管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等内容。

3.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三章对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定义、权利和义务、成立与换届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4. 物业服务企业第四章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

5. 物业管理与服务第五章对物业管理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包括物业的维修、养护、管理、环境卫生、安全防范等方面。

6.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六章对物业的使用和维护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在物业使用和维护中的权利和义务。

7. 监督管理第七章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政府、行业组织和业主在监督管理中的职责。

8. 法律责任第八章对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9. 附则第九章对条例的施行时间、解释权和修改权等作了规定。

二、《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国物业管理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1. 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为物业管理市场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规范了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促进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2. 维护业主权益《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提升社区环境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各类物业项目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服务为宗旨,履行好自身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依法合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物业管理应遵循经济、社会、环保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第二章物业管理责任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为业主提供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等服务,并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维护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持小区的整洁有序。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与业主进行密切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业主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三章业主权益保护第十一条业主享有公正、透明的收费和使用公共设施设备的权益,物业管理公司不得私自调整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业主享有公共场所的使用权益,物业管理公司不得限制业主合理使用公共场所。

第十三条业主享有隐私权益,物业管理公司不得非法侵犯业主的隐私。

第十四条业主享有获得物业管理信息的权益,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真实公开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业主享有投诉和申诉的权益,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受理并做出解决。

第四章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保障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维护绿化景观。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小区安全监控系统,加强安全巡查和监控。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组织居民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组织居民参与环保活动,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

第五章违规处罚与争议解决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发现业主或居民有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维护物业市场秩序,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合用于一切有物业管理需求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场所。

第三条:本条例所涉及的物业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对所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绿化、清洁、安保、设备设施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履行管理职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的资格和监管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在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取得相应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物业管理服务。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有明确的管理和运作机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备的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人员职业素质培养。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主动向业主公开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服务范围、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内容。

同时,还应当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合同约定等相关规定,造成业主和社会公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受损业主赋予赔偿。

第三章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提供房屋的资料管理、租赁代理等服务,保障业主权益。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提供公共设施、绿化、道路等维修、养护服务,保证运行正常。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提供定期的房屋保洁、公共区域卫生清洁等服务,保证环境卫生。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提供安全防范、安全消防管理等服务,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提供公共事务咨询、社区活动策划等服务,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收费标准。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维护良好社区秩序,推动社区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宅区、商业区、办公区、产业园等各类物业区域的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依法管理,依法保护业主权益,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促进物业管理与社区居民和谐发展。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进行登记,取得相应资格。

第二章住宅区第五条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保安巡逻、门卫服务、消防安全、环境卫生、车辆和非机动车管理、垃圾处理等。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定期的住宅区业主大会,听取业主意见,提供相关信息,解决居民关注问题。

第七条住宅区物业费的收取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费用项目和标准,确保收费公正合理。

第三章商业区第八条商业区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商铺租赁和管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安全防范等。

第九条商业区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商户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提升商业区形象,促进商业繁荣。

第四章办公区第十条办公区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办公场所租赁和管理、办公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提供办公场所的清洁、维修、安全巡逻等服务。

第五章产业园第十二条产业园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用地租赁、园区设施维护、环境治理等。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入驻,打造具有产业竞争力的园区。

第六章物业服务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物业服务规范,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优质便捷的物业服务。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全天候服务机制,保障业主正常居住与工作。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收集业主意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物业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业主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方式向物业管理监督机构反映问题,监督机构应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社区安宁,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城市、乡镇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和依法设立的物业管理单位。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维护住户合法权益,履行物业管理责任。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依法履行以下职责:1. 维护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2. 组织协调小区内的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3. 履行收费管理职责,确保收费公平合理;4. 受委托为住户提供物业服务;5. 组织处理住户之间的纠纷。

第二章物业管理单位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按照市场化原则选聘,成立合法独立的法人实体,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的组织形式包括自主经营和代管两种模式。

自主经营模式下,物业管理单位可以自主组织管理活动;代管模式下,物业管理单位要按照政府要求和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管理职责。

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确保管理规范执行。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人员培训,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为住户提供以下服务:1. 日常巡查、维修、保养公共设施设备;2. 组织消防、安全例行检查;3. 清洁卫生、垃圾处理等工作;4. 提供秩序维护、安保等相关服务;5. 提供代缴水电气费等服务;6. 管理住户之间的纠纷。

第四章物业管理费用第十条物业管理费用由住户根据实际使用面积按月缴纳,费用合理计算,公示透明。

不得擅自提高物业管理费用,必要时应经住户协商一致后调整。

第十一条住户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不得拖欠。

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妥善处理拖欠费用问题。

第五章监督与投诉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接受住户的监督,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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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的质量,根据《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主动为业主提供服务。

第四条: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享有物业使用权,同时应履行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义务。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与范围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小区公共设施和绿化的管理与维护。

2-小区安全和治安的管理。

3-小区日常清洁和垃圾处理。

4-小区停车管理。

5-小区公共秩序的维护。

6-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应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应征得业主大会或其代表大会的同意。

第三章: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七条: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的决策机构,由全部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有权对物业管理的事项进行讨论、决策。

第八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物业管理规划的制定。

2-物业费用的征收与使用。

3-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选举和管理。

4-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事项。

第九条:业主大会的决议应以多数业主的意见为准,部分事项如涉及较大权益调整,需达到特定门槛方可通过。

第十条:物业管理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性组织,负责推动物业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业主大会进行决策与执行。

2-监督物业服务公司的行为。

3-推动物业管理的改革与创新。

4-处理业主的投诉与纠纷。

第四章:物业费用的征收与使用第十二条:根据物业管理的需要,业主应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物业费用。

第十三条:物业费用的征收方式可以是按户数平均分摊、按使用面积进行分摊或根据其他合理的方式进行分摊。

第十四条:物业费用的使用范围应明确,并定期向业主公示。

第十五条:物业费用的使用应合理、公正、公开,优先满足物业管理的实际需求。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物业管理事务中的各类行为。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开展工作。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积极伙伴和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共同维护社区的良好秩序。

第二章物业管理责任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履行以下主要责任:1.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绿化、道路、停车场等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管理住宅小区内的公共秩序,保障住户的安全和生活质量。

3.征收物业费,并按时使用物业费开展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改建。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设立必要的管理岗位,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岗位职责的具体操作,并根据需要提供培训。

第三章住户权益第七条住户享有使用和共享小区公共设施的权利,但需遵守相关规定。

第八条住户有权对物业管理单位的不当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及时作出回应。

第九条住户有权参与社区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物业费收取与使用第十条物业费是指为维护和管理小区公共设施所需的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按规定征收。

第十一条物业费的收取原则应公开透明,具体收费标准和用途应向业主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

第五章物业管理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有以下不当行为之一的,应当被责令改正,并按照规定处理:1.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对住户权益造成损害的。

2.滥用职权,给业主和住户造成损失的。

3.违反收费程序和标准,索取和收受不合理费用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有重大失职行为的,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调查和处理住户的投诉。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在小区内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为住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便利。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本条例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为物业管理条例的完整版内容,旨在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小区环境秩序,保障住户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各类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所有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行为,具有普适性。

第二章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住户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坚持以居民为中心,为住户提供贴心、便捷的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的各类问题。

第五条物业公司应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小区整体管理水平。

第三章物业管理的职责和义务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制定小区规章制度,确保居民共同生活的秩序和安全。

第七条物业公司应进行小区环境清洁、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工作,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小区内的故障和紧急事件,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第九条物业公司应组织住户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确保小区消防设施的有效运行。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经营情况进行报告,并接受住户监督。

第十一条住户有义务遵守小区规章制度,保持公共秩序,正确使用小区的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住户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配合物业公司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第四章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投诉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是住户的组织形式,拥有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权利。

第十四条住户有权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提出投诉,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回应。

第十五条住户还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社区居委会等投诉,要求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问题。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追究第十六条对于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干扰物业管理秩序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若存在违法经营、虚假宣传等行为,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和法律制裁。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损害住户合法权益、侵犯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物业管理机构,住户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条例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对所有物业公司具有约束力。

《物业管理条例》简介--

《物业管理条例》简介--

物业管理条例简介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

而物业管理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被人们所重视。

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安全秩序,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相应的物业管理条例。

二、定义物业管理条例是指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主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文件或规章制度。

它对业主、物业公司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确保社区的良好管理运行。

三、内容物业管理条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物业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例如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等。

2. 业主权益的保护: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例如对业主的隐私、财产权进行保护等。

3. 物业公司的职责:规定物业公司的职责和责任,明确其管理范围和服务内容,例如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安全管理等。

4. 社区秩序的维护:对社区秩序进行约束和管理,例如禁止噪音扰民行为、规定停车管理制度等。

5. 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使业主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四、意义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一个社区的良好运行具有重要意义:1. 维护社区秩序:物业管理条例能够对社区内的行为进行规范,避免各种违法和不良行为的发生,维护社区的安全和谐。

2. 保护业主权益: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内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和谐共处。

3. 提升服务质量: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物业公司的职责和责任,鼓励其提供优质的管理和服务,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4. 构建和谐社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可以帮助建立一个和谐、有序、安全的社区环境,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社会认同感。

五、通过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和执行,我们可以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区。

各地方政府和业主应当共同努力,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条例,以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优质生活环境的需求。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物业管理机构、物业服务人员和业主,以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使用人员。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第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注册,具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第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和公布管理规章制度,并且在业主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修缮,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物业管理费,合理使用和管理物业费用,保证费用使用的公开透明。

第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回应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物业服务人员第十条物业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从事物业服务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违法乱纪,不得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员应当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守业主的个人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和报修,并向业主提供必要的服务指导。

第四章业主权益保护第十五条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的决策和监督,对物业管理机构、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业主有权获取物业管理信息和相关文件,有权了解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业主有权享受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并且有权得到及时维修和保养。

第十八条业主有权拒绝物业管理机构和物业服务人员的非法干扰、滋扰和威胁。

第十九条业主有权依法组织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协商和决策。

第五章监督与执法第二十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机构和物业服务人员的监督,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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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1.为什么要制定《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答: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第一条)。

2.什么是物业管理?答:《条例》中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第二条)。

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答:针对实践中业主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问题,《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享有10项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履行6项义务:(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条)。

4.如何成立业主大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答: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

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第十条)。

5.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如何确定?答: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的确定,应当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来确定。

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由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尚未制定,《条例》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第十八条)。

6.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什么形式召开?如何作出决定?答: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召开会议,都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第十二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还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第十二条)。

7.业主委员会是怎样产生的,它和业主大会间是什么关系?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答:业主大会成立时,应当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第十六条)。

8.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之间有何关系?答: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第二十条)。

9.建设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中承担什么责任?答: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竣工总平面图等资料(第二十九条);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第三十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三十一条)。

10.《条例》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了哪些要求?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第二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

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附终止条件的合同,约定的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第二十六条)。

11.怎样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哪些主要内容?业主大会作出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五条)。

12.物业管理用房归谁所有,如何使用?答: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

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13.物业管理企业能否把取得的物业管理服务再转移给其他的物业管理企业?答:物业管理企业不能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再委托给其他物业管理企业。

但为了有利于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第四十条)。

14.物业服务费用如何确定?物业服务费用由谁交纳?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四十二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七条)。

15.《条例》对水、电、气、热等费用的代收作了哪些规定?答: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有关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四十五条)。

16.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对物业管理企业保安人员有什么要求?答: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第四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七条)。

17.《条例》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作了哪些规定?答:《条例》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作了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业主、物业管理企业都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的用途。

二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第五十二条)。

三是,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第五十三条)。

四是,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五十五条)。

精品文档18.哪些物业的业主应当交纳住房维修资金?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归谁所有,什么用途?答: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

《条例》对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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