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城市街道景观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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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街道景观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市街道景观特色和艺术水平,提高城市品位和形象,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城市整体形象为目标,以承办2016年世界园艺博览会为契机,坚持科学规划,标本兼治,加大建设力度和管理力度,实现景观要素整治提升建设的全覆盖,努力打造洁净、美观、有序的城市环境,创建高品位、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城市景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确保整治和建设科学有序;坚持因地制宜、传承文脉,塑造独具个性的城市特色;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整治,以城市主要街道为重点,对沿街景观要素实施全面整治,确保街道景观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坚持依法行政、联创共建,形成稳定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前,全市所有城区环境容貌得到综合整治,完成构景要素整治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至少完成2条(长度不低于3公里,红线宽度不低于30米)街道景观整治提升工作,实现城市景观环境显著提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形成清洁、整齐、亮丽、优美的城市景观。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建筑立面改造。城市街道两侧的重要公共空间的既有建筑,严格按照先规划设计、再改造施工的原则,确定屋顶、墙身、基座等外观改造设计方案,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按照形式多样、风格协调的要求,规范建筑外立面的建筑符号、门窗、阳台护栏、空调室外机遮挡罩等。所有建筑都要定
期清洗、粉刷或适当包装,保持外立面清洁。城市重要景观节点,在风格上做到协调统一,体现特色,构成城市景观观赏路径。
(二)提升绿化水平。拆除沿街建筑院落实体围墙,全部变为通透式景墙。街道两侧地面除建筑基底、室外道路、必要的停车位以外,全部进行绿化处理,无裸露明土。沿街公园、游园、街头绿地植物色彩丰富,绿化层次突出,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依形就势,绿化体现生态性、多样性和地域性,绿地率达到省规定的标准,合理设置雕塑小品、座凳等基础设施。管理精细,修剪、补栽等维护措施及时,无枯树、残枝及垃圾杂物等。
(三)规范广告牌匾。各地要编制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总体规划。其中,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的设置规划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城管局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后实施;其它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的设置规划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报市规划局、城管局备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严格广告审批,规范牌匾标识管理,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所有广告、牌匾,均应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减量化、规范化整改,做到布局合理,设置位置相对统一,规格式样、色调与建筑风格、使用功能相协调。
(四)改善夜景照明。同一道路的路灯灯杆、灯具、光源、安装要统一协调,式样美观,亮灯率达98%以上,节能效果达到省定标准。根据城市定位和现有条件,以街道重要节点、桥梁、河道、绿地等及沿街6层以上楼宇等部位为重点,采用新光源,高水平做好景观照明设计,做到简洁明快,和谐统一,塑造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的特色夜景。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和安全使用。
(五)完善道路桥梁设施。要规范铺装车行道、慢行道、人行便道,科学设置盲道、路标、施划标线,标线清晰、规范,形成完善的道路系统。全面实施道路路面整修改造,保障居民出行便利。道路铺装及修复要平坦顺直,铺装材料体现生态性和地域性。定期清洁、维护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改善排水管网,
实行雨污分流。各种架空线缆要全部实施入地改造。按要求设置、改造、修复道路各种井圈、井盖等设施。
(六)整治城市容貌卫生。加强街道的环卫保洁工作,落实重点部位24小时,主要街道18小时,一般道路16小时保洁制度,确保沿街路面、绿化带等洁净。严格落实生活垃圾、门店垃圾定时收集制度,沿街门店及单位认真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包门前卫生、包门前绿化维护、包门前环境秩序)管理责任制。公共厕所、果皮箱、垃圾收集站(箱)、报刊亭等市政设施设置满足行业标准,标识明显,设施外观整洁、完好。
(七)整顿城市交通秩序。深入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顿活动,道路沿线交通岗、各类交通标识、公交候车亭等位置合理,设置规范,新颖实用。有条件的街道实行公交优先,对道路沿线机动车停车场(位)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定点,设立标志,专人管理,解决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加大对出租车乱停乱靠、乱调头等现象的整治力度,依法全面取缔无证无照营运的人力、机动、电动三轮车。突发事故处置快速有效,确保交通秩序良好。
(八)治理施工现场。按照文明施工要求整治施工现场。所有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连续、密闭、整齐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主体施工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现场的散体物料要用苫布或密目式防尘安全网苫盖。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用房的搭建要做到布局合理、安全稳固、整齐美观。建筑工地出入口
严格按标准硬化铺装,设置过渡带并配备车辆冲洗设备,施工现场及附近路面整洁干净。各种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出现遗撒、污染道路等现象。
(九)加强城管执法管理。加大城管执法力度。拆除街道两侧违规建筑及影响市容的破残、危旧建筑。开展严厉打击乱贴乱画违法行为专项活动,加大小广告治理力度。取消占路经营,摊群集聚点及露天烧烤、马路作业、店外经营、店外加工等现象。
加强对沿街集贸市场的管理,统一规范、限时限地经营。
(十)整治沿街居民小区环境。以沿街居民小区为重点,突出卫生及绿化整治。小区清扫落实责任,达到全覆盖,楼道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现象。绿
地整洁,无杂树,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绿化植物配置合理,乔木花草齐全,无裸露土地,与景观大道衔接较好。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2012年7月20日—
2012年7月31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的城市街道景观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项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的《实施方案》请加盖公章后于7月31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城镇建设上水平办公室(联系电话:)。
(二)实施阶段(
2012年8月1日—
2012年11月30日)。各县
(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发动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街道景观整治提升工作,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完成整治提升任务,城市街道景观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三)考核评价阶段(
2012年12月1日-12月31日)。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厅城镇建设上水平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唐山市城市街道景观整治提升评价标准及评分细则》对各地景观街道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李国忠同志任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陈延杰同志、市城管局局长冀桂梅同志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