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阅图书览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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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1.引言医院图书馆是医疗机构中重要的知识资源中心,为医务人员提供学术支持和信息服务。

为了规范和提高医院图书馆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以确保图书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顺畅运营。

2.图书馆目的与职责2.1 目的医院图书馆旨在满足医务人员的学术和职业发展需要,提供专业的图书、期刊和电子资源,并提供知识咨询和参考服务。

2.2 职责2.2.1 收集和维护医学类图书、期刊、多媒体资料等,建立完善的图书馆藏。

2.2.2 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包括文献检索、资料复制等。

2.2.3 组织学术培训和研讨活动,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2.4 合理安排馆内空间,提供舒适的阅读环境,保障图书馆秩序和安全。

3.图书馆资源管理3.1 藏书管理3.1.1 采购流程:根据需求和预算,医院图书馆制定采购计划,经过评审和批准后,由指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3.1.2 编目分类:采用国际通用的图书编目分类系统,对新进图书进行编目并录入图书馆数据库。

3.1.3 馆际互借:与其他医学图书馆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图书馆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借服务。

3.2 电子资源管理3.2.1 订购与维护:医院图书馆通过与电子资源供应商合作,订购医学数据库、电子期刊和电子书籍,并及时维护与更新订购的资源。

3.2.2 授权与访问:制定授权管理规范,仅授权医务人员和相关部门访问图书馆的电子资源,保证合法使用与版权保护。

3.3 借阅与归还3.3.1 借阅登记:借阅人需凭借阅证在图书馆登记借阅信息,包括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

3.3.2 借阅期限:不同类型的图书、期刊和电子资源设有不同的借阅期限,需在借阅规定日期内归还。

3.3.3 续借与预约:借阅人可通过线上系统或前台服务续借图书,如有预约需求也可提前预约。

3.3.4 催还与处罚:到期未归还的图书将给予催还通知,如逾期未归还将视为恶意借阅,进行相关处罚。

3.4 维护与保养3.4.1 图书整理:图书馆定期对馆内图书进行整理,确保其有序放置,并及时处理破损图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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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院图书馆设书刊借阅室和报刊阅览室两个服务窗口。

提供医学书刊外借和阅览等服务。

二、本院职工、进修生、实习生等读者可进入阅览室阅读或办理借阅书刊登记手续。

三、私人书刊、书包、皮夹、医院工作,服等不得携带入图书馆的各室,相关物品请放在人口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

四、入库(室)查阅书刊时,请不要乱架,阅读后应放在原来位置上,或由管理员归架,外借时须办理借阅手续。

五、保持馆内安静、整洁,不要谈笑喧哗、随地吐痰,不要乱丢废弃物;禁止在书库、阅览室内进行会客和诊疗;禁止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馆。

病房工作服不得带入,以免院内交叉感染。

六、爱护图书馆财产,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涂抹、剪裁、挖割、撕毁等,违者按章赔偿。

七、职工离院前须还清所借书刊资料并进行注销登记后方可办理离院手续。

八、各科室医师外出进修或开会带回的资料,图书馆原则上不予收藏,事先未与图书馆联系所购买的专业图书概不提供报销。

九、读者进入院图书馆后,须再参照和遵守各室及服务项目的具体管理细则。

十、图书馆开放时间按院部规定执行。

十一、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图书馆的管理工作,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医院职工学习、科研和临床工作的需求。

本制度依据《医院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图书馆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责任主体医院图书馆委员会是图书馆的最高决策机构,该机构由医院领导、相关科室代表、医院图书管理员等构成,负责订立图书馆目标、规划和管理。

医院图书管理员是图书馆的具体管理者,负责图书馆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第四条服务宗旨医院图书馆的服务宗旨是为医院职工供应优质的图书馆资源和知识服务,满足他们学习、科研和临床工作的需求。

第五条工作原则医院图书馆的工作原则包含公平、公正、便捷、高效、保密和廉洁。

第二章图书馆资源管理第六条藏书目录医院图书馆应建立完善的藏书目录,包含纸质书籍目录和电子资源目录。

纸质书籍目录应依照图书分类进行编制,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电子资源目录应包含电子书籍、期刊、数据库等信息,并供应在线查询服务。

第七条藏书采购医院图书馆依据医院学科专业和职工需求,有计划地进行图书采购。

采购流程包含信息搜集、选题规划、预算编制、供应商招标、评审采购、验收入库等环节。

采购过程中应重视图书的质量、应用性和适用性。

第八条图书借阅医院职工可通过自助借阅设备或人工借阅服务进行图书借阅。

借阅流程包含查询图书库存、填写借阅单、归还图书等。

借阅期限一般为30天,可续借一次,但不得超出借阅期限的一半。

特殊情况下,借阅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九条图书归还医院职工应定时归还借阅的图书,逾期未归还的,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借阅、限制借阅、扣除信用分等。

第十条图书维护和修复医院图书馆应定期对纸质书籍进行维护和修复。

维护工作包含整理书架、更换书架标签、清除灰尘等。

修复工作包含修补破损书页、重装书籍封面等。

第十一条图书流通统计医院图书馆应定期进行图书流通统计,包含图书借阅量、归还量、逾期未归还量等。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医学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医学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医学图书馆管理
制度
一、在医院质控科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

二、加强内部管理,积极搞好馆内清洁卫生,馆内不准吸烟、做好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美化图书馆环境,为读者营造良好的读书环境。

三、读者咨询服务工作:一周开馆时间不少于40小时,负责办理读者借书证及设立读者到馆记录,严格执行借阅规定,做好借、还书刊的登记手续,并定期进行新书介绍。

四、搞好藏书建设,制定藏书计划,负责定期订购医学图书、期刊、报纸,并按规定做好总括登记和财产登记;完善馆藏图书、期刊记录,登记项目及内容齐全。

五、馆藏图书、期刊著录标准化,按标准编制本馆馆藏图书、期刊目录。

中外文图书、期刊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规定分类、排架。

六、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在系统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形成二、三次文献并提供给读者利用。

七、认真做好读者进馆借阅登记、购书(种、册、价格等)
登记、统计工作。

附:图书赔偿规定:
1.工具书和孤本书遗失,按原书价的三倍赔偿。

(以2000年出版为标准,2000年以前出版的按十倍赔偿,由财务科收缴。

)
2.中外文期刊、书刊遗失按原价三倍赔偿,损坏按两倍赔偿。

医院阅览室管理规定(3篇)

医院阅览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阅览室的管理,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提高医院职工的文化素养,满足广大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阅览室的日常管理,包括图书借阅、阅览、咨询、维护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阅览室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2. 便民、高效、有序;3. 保障读者权益,维护阅览室秩序;4. 节约资源,合理利用。

第二章阅览室布局与设施第四条阅览室应设置在安静、明亮、通风良好的位置,面积应满足读者需求。

第五条阅览室应配备以下设施:1. 阅览桌椅:数量充足,舒适宜人;2. 图书架:按类别分区摆放,便于读者查找;3. 报刊架:摆放各类报刊,满足读者阅读需求;4. 搜索电脑:供读者查询图书信息;5. 休息区:供读者休息、交流;6. 消毒设备:定期对阅览室进行消毒,确保卫生。

第六条阅览室布局应合理,确保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会相互干扰。

第三章阅览室开放时间第七条阅览室开放时间应与医院工作时间相一致,具体时间为:1.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2. 周末及节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第四章阅览室管理制度第八条阅览室实行免费开放,读者凭医院工作证或身份证借阅图书。

第九条读者进入阅览室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 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2. 不得在室内吸烟、饮食、随地吐痰;3. 不得在室内奔跑、追逐、打闹;4. 不得损坏阅览室设施;5. 不得擅自移动图书位置;6. 不得将图书带出阅览室。

第十条图书借阅制度:1. 读者可借阅图书数量不超过5册,借阅期限为30天;2. 借阅图书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填写借阅单;3. 借阅图书逾期未还,按每册每日1元的标准收取滞纳金;4. 读者归还图书时,应检查图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第十一条阅览室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阅览室日常管理,确保阅览室整洁、有序;2. 负责图书的分类、上架、整理、修补等工作;3. 负责读者咨询、借阅、归还图书等服务;4. 定期对阅览室进行消毒,确保卫生;5. 配合医院相关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医护人员及患者的学习和阅读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是医院提供的为医护人员及患者提供学习、阅读、借阅书籍等服务的场所,由医院图书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节假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第四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大声喧哗等行为,保持室内环境整洁安静。

第五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阅览区、借阅区、自习区等功能区域,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

第六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引导用户借阅书籍、解答咨询、维护秩序等工作。

第七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会定期开展文献展览、讲座等活动,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文化服务。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八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收藏有医学相关的书籍、期刊、报纸、电子资源等,用户可在规定时间内自由借阅。

第九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提供免费的复印、打印、扫描等设备,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操作。

第十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自习区域,用户可在此学习、备考,但需保持安静。

第十一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电脑终端,用户可查询文献、阅读电子资源等。

第十二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内设有专业人员提供文献检索、信息服务等支持。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十三条用户必须持有效的医院工作证件或身份证明登记后方可借阅书籍。

第十四条用户应遵守医院图书馆阅览室的各项规定,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损坏设备等。

第十五条用户在图书馆阅览室内应爱护馆藏书籍,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用户离开时应及时归还所借书籍,逾期未还的将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第十七条用户可提出借阅书籍建议、意见等,图书馆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医院图书馆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医院图书馆阅览室设有监督电话、投诉箱等途径,提供用户对服务的反馈。

医院图书馆规章制度文档

医院图书馆规章制度文档

医院图书馆规章制度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图书馆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图书馆设施和设备的完好与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图书馆是医院的重要文化设施,是为了满足医务人员和患者对知识和信息的需求而设立的。

医院图书馆的宗旨是为医院全体员工和患者提供全方位的知识支持和服务。

第三条医院图书馆的管理机构为医院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图书馆的管理、维护和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医院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员、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确保图书馆的正常运作。

第五条医院图书馆对外服务对象为医院全体员工和患者,服务时间为医院的工作时间。

第六条医院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周六、周日为闭馆日,节假日根据医院安排。

第七条医院图书馆的借阅服务只针对医院的员工和患者,借阅者必须出示有效的借阅证件。

第八条医院图书馆的藏书种类主要包括医学类、护理类、人文类和社科类等,借阅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查阅借阅。

第九条医院图书馆的阅览室提供阅读、研习、交流等多功能服务,可供借阅者自由使用。

第十条医院图书馆的网络资源部分可提供医学数据库和网络检索等服务,借阅者可以在指定终端进行使用。

第十一条医院图书馆对所有借阅者的借书行为进行登记和管理,借阅者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归还。

第十二条医院图书馆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借阅者如涉及书籍遗失或损坏等情况,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医院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要有礼貌、热情、耐心地为借阅者提供服务,保证服务品质。

第十四条医院图书馆对所有借阅者的个人信息必须保密,不得外泄。

第十五条医院图书馆的借阅者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予以警告、封禁或报警处理。

第十六条医院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如需修改,须由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后,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学图书馆使用管理制度

医学图书馆使用管理制度

医学图书馆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学图书馆的使用,供应高效便捷的学术资源服务,保障医院师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需求,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开放时间医学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6:00,开放期间不因节假日暂时停止服务。

三、图书借阅规定1.医学图书馆采用电子借阅和实体借阅相结合的方式,用户可通过图书馆系统查询和借阅馆内图书。

2.借阅馆内图书需供应个人有效证件,包含员工工牌或学生证件等。

3.每位用户可借阅图书的数量有限,员工最多可借阅10本图书,学生最多可借阅5本图书。

借阅期限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4.借阅过程中如发生图书损坏、丢失等情况,借书责任由借书者承当,需依照图书馆规定进行赔偿。

四、阅览室使用规定1.阅览室仅供读者查阅图书及文献、阅读期刊等学术活动使用,禁止进行打字、给他打个电话或其他阻碍他人学习和工作的活动。

2.阅览室内保持相对安静,禁止吸烟、高声喧哗或擅自调整室内温度和湿度。

3.使用阅览室需凭借有效证件,保持桌面乾净,依照图书馆规定使用桌椅。

4.阅览室内禁止携带食物和饮品,为了防止图书受到污损,请勿将图书放置于阅览室外。

五、电子资源使用规定1.医学图书馆供应电子资源服务,读者可以通过图书馆系统远程登录查阅相关学术文献、期刊等,但禁止下载和传播。

2.使用电子资源需要正式注册的用户账号,包含员工和学生。

个人账号密码需妥当保管,不得随便泄露或借给他人使用。

3.任何形式的网络攻击、侵入图书馆系统行为均属于违规操作,一经发现将立刻停止用户账号使用权限,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个人行为规范1.图书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需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素养。

2.不得在图书馆内从事任何商业性或违法活动,如广告宣传、赌博、散发宣传品等。

3.用户需爱惜图书馆内的图书、设备和设施,禁止恶意损坏,如发现损坏行为将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违规处理措施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用户,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 1. 第一次违规行为,口头警告并登记记录。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1.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他人。

应妥善保管借书证,若有遗失,请挂失并申请补办。

2.读者凭有效借书证或本院工作胸牌进入本馆阅览,借阅书刊凭借书证办理外借。

3.进人图书馆应注意文明礼貌,衣着整齐。

为避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请勿穿工作服入馆。

4.保持图书馆安静,请勿在馆内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音响播放请带耳机,阅览室内请勿拨打接听电话,以免影响他人。

5.保持图书馆内清洁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勿在馆内进餐吃零食等。

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6.爱护馆内文献资料、设施设备,请勿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非法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7.进人电子阅览室,应遵守国家关于国际互连网安全规定,遵守阅览室计算机管理使用规则。

8.请勿带包和书刊进人阅览室,物品需放入存包柜内(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并请在当日闭馆之前将物品取走。

9.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人馆,请勿吸烟、用火。

10.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和批评违反规定的行为。

违规情节严重的,
酌情处理。

医院书籍管理制度范本简单

医院书籍管理制度范本简单

医院书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书籍的管理,保障医院图书馆的正常运行,提高书籍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图书馆书籍的采购、登记、借阅、归还、损坏、遗失、注销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图书馆应当建立健全书籍管理制度,加强书籍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书籍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医院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书籍管理职责,为读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书籍采购第五条医院图书馆应当根据医院的发展需要和读者的需求,制定书籍采购计划。

第六条医院图书馆采购书籍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用优质、适用的书籍。

第七条医院图书馆采购书籍应当注重实用性、科学性、先进性,兼顾各类学科,满足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

第八条医院图书馆采购书籍的数量、品种、价格等,应当报请医院领导批准。

第三章书籍登记第九条医院图书馆应当对每本书籍进行登记,包括书籍名称、作者、出版社、出版日期、ISBN号、价格等信息。

第十条医院图书馆应当建立书籍档案,妥善保存书籍的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

第四章书籍借阅第十一条医院图书馆对院内职工开放,提供书籍借阅服务。

第十二条院内职工借阅书籍应当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单,凭身份证件借阅。

第十三条借阅书籍的数量、期限等,由医院图书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借阅的书籍,不得污损、涂改、撕毁书籍。

第十五条借阅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书籍,逾期归还的,应当支付滞纳金。

第五章书籍损坏、遗失、注销第十六条借阅人损坏、遗失借阅的书籍,应当按照书籍的原价赔偿。

第十七条借阅人无法赔偿损坏、遗失的书籍,医院图书馆可以要求其支付书籍的购买价格。

第十八条医院图书馆对于无法修复、丢失严重的书籍,可以予以注销。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图书馆。

医院图书室规章制度

医院图书室规章制度

医院图书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图书室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员工学习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图书室是为医院全体职工和在校住院医师提供文献及信息咨询服务的专门机构,包括本馆、分馆和阅览室。

第三条医院图书室的宗旨是服务医院全体职工和在校住院医师,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员工的学习与科研工作的需要,以提高医院的文化素质和科学素养,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第四条医院图书室是医院教育科研、学术交流、信息化要求的重要依托机构,其管理应当与医院人事教育科研。

第五条医院图书馆对集中管理的所有藏书实行负责管理,对个人课外阅读的书籍及资料保障个人隐私。

第六条医院图书馆分为学术科研用书和读者咨询用书两大类,其中学术科研用书意在为医院临床和科研人员提供有关科技信息服务,读者咨询用书意在为医护人员的日常学习和咨询服务。

第七条医院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循规章制度,积极工作,努力为读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八条医院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应当维护图书馆设施和设备的完好,并严格按照《医院图书室管理规范》的要求管理图书馆馆藏资料。

第九条医院图书馆应当密切配合馆外相关单位,为读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十条医院图书馆应当认真贯彻医院的相关政策,及时配合科研与教育的需要,举办不同形式的文献信息与服务活动。

第二章借阅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图书馆实行开放借阅服务,读者凭借员工卡便可进入阅览室自取书刊。

医院图书馆的书刊不允许离开图书馆,但可以借阅在图书馆内设置的借阅室中。

第十二条借阅者须向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出示借阅证和工作者卡。

工作人员应当核对借阅者证件和工作者卡,并登记相关信息,以便图书馆对借阅行为进行跟踪。

第十三条医院图书馆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出借所藏资料。

第十四条借阅者借书时须检查资料是否完整,不完整或者有损坏,应当立即向图书馆工作人员反映情况,以免因此影响本人的借阅行为。

第十五条医院图书馆的借阅期限为一个月,逾期未还书刊者,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违约金,或者对其采取其他相应的措施。

医院图书管理制度(精选3篇)

医院图书管理制度(精选3篇)

医院图书管理制度(精选3篇)医院图书管理制度篇1一、本馆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工作日开放,双休日及周三夜开放。

三、开放范围:本院职工、进修实习人员,本院职工家属可进入本室阅览。

非上述人员不得进入本馆。

四、自觉遵守各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禁止吵闹、喧哗,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果壳、纸屑,保证图书馆安全、卫生和安静。

五、请爱护图书,不要在图书上随意涂画,更不能撕、剪损坏图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七、本馆提供图书资料查找、复印和电子检索服务。

八、借书证管理1.本院职工凭人事管理处通知办理ic卡。

实习进修人员不办理ic 卡,凭医教管理处及护理管理处通知办理在院期间借书登记。

2.借书证请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严禁一人持多证。

3.借书证遗失或损坏后,先到财务管理处支付ic卡成本费,再到本馆办理补证手续。

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在电脑中消除原证条形码,并将原证借阅图书转录到新卡上。

4.职工因调动、离退休、辞职等原因办理离院手续时,应还清所借书籍,收回借书证,并冻结。

实习进修人员离院前,须还清所借图书,并注销登记后告知护理管理处或医教管理处后方可离院。

九、图书借还管理1.读者来馆借阅书刊,一律凭本人借书卡。

借书卡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一旦发现,应予扣证,由本人来领取。

2.借阅范围: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

参考工具书、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总可借5册。

4.外借期限为3个月。

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

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6.凡借出的书刊,遇有特殊需要时,读者须和本馆工作人员协商解决。

人民医院电子图书室阅览室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电子图书室阅览室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电子图书室阅览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电子阅览室对本院职工、住培生、实习生、进修生等人员开放。

第二条读者凭本人胸牌办理验证手续后方可上机;无有效证件者不得进入。

第三条进入电子阅览室不得穿背心、拖鞋入内,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吸烟,保持室内安静,不得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第四条进入本室前,请自觉寄存书包、雨伞、书籍等物品,不得穿隔离衣入内。

第五条不得擅自对计算机硬件进行拆卸、挪动、插拔接线及外接设备,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软件系统进行添加、删除和修改。

第六条上机过程中使用所属科室的公用的用户名和密码,如出现机器故障,请立即报告工作人员,读者不可擅自处理。

第七条因人为原因损坏上机设备的,按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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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图书室管理制度

医院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为加强图书室各项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总则1、本医学图书室仅向本院职工、实习、进修生开放,按时开室、闭室,坚守工作岗位。

2、凡来室阅览或借阅书刊,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必须严格遵守“图书室读者须知”、“书刊借阅规定”和“书刊赔偿规定”。

3、本室图书属清洁物品,严禁将书籍带入病房或污染区,违者取消借阅资格,并处以罚款。

4、借阅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向各科室发放新书目录,以便计划购买图书,并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排放和整理。

6、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

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书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7、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方便查阅。

8、图书室须保持清洁、安静和良好的照明度。

认真做到防潮、防霉、防蛀虫和火灾。

9、密切配合医疗、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提供有关资料、介绍新书内容。

10、职工调离本院前,当来本室办理还书手续,持清书单方可调离。

二、图书室读者须知1、本医学图书室只向本院职工、实习生、进修生开放。

2、职工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借阅,认真填写借书证,不得穿工作衣入内。

3、本室藏书严禁带入病房、污染区,违者罚款并取消借书资格。

4、爱护书刊,借阅者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处罚。

5、保持图书室清洁安静、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随地吐痰,违者罚款。

6、职工调离本院,应来室办理还书手续,持图书室开出的清书单方可办调离手续。

三、医学书籍借阅制度1、凭本人借书证,每人每次限借中文医学书籍两本,外文医学书籍壹本,借期壹个月。

2、超过规定期限,应带所借书籍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壹个月。

逾期不续不还者,按规定每本每天5元罚款。

3、上一次所借图书未全部还清,按规定不得进行下一次借阅。

4、工具书一律不外借,仅限在阅览室阅读,凡购进新书需在二个月后方可借出。

5、不得在所借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医院阅览室管理制度

医院阅览室管理制度

医院阅览室管理制度1. 背景医院阅览室作为一个提供阅读材料和休息场所的公共空间,在提供更好的服务的同时,也需要一定的管理制度来保持秩序和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阅览室的使用,保证患者能够享受良好的阅读环境,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医院形象。

3. 管理规定- 阅览室开放时间为医院工作时间内,具体开放时间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在阅览室门口公示。

- 患者进入阅览室需出示医院就诊卡或其他身份证明,以确保服务对象为医院患者。

- 保持阅览室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大声喧哗和丢弃垃圾等行为。

- 阅览室内禁止食品和饮料进入,以维护室内卫生和防止设备损坏。

- 使用阅览室提供的书籍、杂志等阅读材料时,应当爱护和合理使用,禁止损坏或私自带走。

- 如发现其他患者违反管理规定,应积极劝阻并向管理人员报告,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4. 阅览室管理员职责- 进行阅览室开放和关闭管理,确保开放时间的符合规定。

- 对进入阅览室的患者进行身份核实,监督维护秩序。

- 定期清理和整理阅读材料,确保提供宜人的阅读环境。

- 定期检查阅览室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或故障,及时上报并进行维修。

- 积极协助患者寻找阅读材料,提供相关书籍推荐和阅读建议。

5. 监督与处罚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阅览室管理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暂时禁止进入阅览室、限制使用时间等。

严重违规行为将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告,由医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 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医院的阅览室。

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经医院相关部门的批准后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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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阅览室图书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减少图书资产的遗失,提高图书利用,规范阅览室使用。

二、适用人群
适用于全体医院职工、规培生、进修人员、在院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者原则上于规定时间(中午12:00-1:30,下午16:30-21:30)方可进入阅览室;
2.医院职工、规培生、进修人员凭工作证或钉钉APP职工证明,在院学生凭学生证方可进入阅览室;
3.阅览书刊时,严禁涂面、拆页,阅读后应放回原处,不得随意携带出室外;
4.室内禁止吸烟、喧哗,保持肃静、整洁。

(二)借阅管理制度
1.出借图书必须做好图书借阅登记表(附件)登记,约定归还日期,借阅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20天,过期不还者一律停止借阅资格。

图书借阅到期,还需继续借阅者,如无他人借阅,可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过期归还停止借阅资格。

2.图书馆图书、报刊资料是公共财产,读者应爱护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涂划、遗失,如有上述情况,必须赔偿原书相同版本的图书、报刊,不得以其它图书刊物抵冲,如无法获得相同书刊,则按以下办法赔偿:(1)遗失书刊赔偿:普通图书遗失的,需图书原价赔偿;其他重要文献资料遗失者,按套价的5倍赔偿;读者借阅书刊逾期4个月未还者,停止其借阅权,并按遗失规定处理。

(2)损坏书刊赔偿:轻微污损(磨破、沾污、折页、卷角)、批注、圈画、水湿的图书,根据破损程度赔偿原书价的 10%—50%;认定为严重损毁的图书,按遗失规定处理。

(3)未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私自将书刊带出者,按规定补偿外,处以书刊价10倍罚款,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并根据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处理。

(4)借阅者应对所借书刊进行表里检查,发现问题向图书管理员说明,否则借阅者自负。

四、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规范
(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不得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室内严禁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设备。

(二)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阅览室,不准私自在图书阅览室内吸烟、点蚊香。

室内禁止使用蜡烛或其它有明火的照明用具。

(三)图书阅览室内禁止堆放杂物,禁止将易燃易爆以及腐蚀性化学药品带入室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四)阅览室开放期间,阅览室前后门应全部打开,以便于突发事故人员疏散。

(五)阅读结束时,应及时清理场地,并关灯关窗,切断水电开关,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六)落实好"十防"措施,管理员应坚持每天上班后对室内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及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进行检查。

(七)图书阅览室相关问题请咨询医院办公室电话:********,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消控中心24小时电话:********。

附件:图书阅览室借阅登记表
*****医院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
图书阅览室借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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