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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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标主要措施,结合本院药品购销、管理、使用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促进我院药品管理和药品使用安全的持续改进。

1.药剂科负责全院所有用药的采购和供应。采购药品应由药库保管员根据药品库存数量和使用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药品采购员制定严格按招标采购中标目录采购计划并上报分管副主任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药品采购员按计划采购;药品入库前保管员应按《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仔细验收,检查品种、规格、批号、效期、供货商、生产商、数量是否与要求相符,如有不符应报采购员进一步核实情况,必要时应立即退货处理,以保证药库中无假、劣药品。

2.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符合管理规范和登记制度,帐物相符;由药剂科不定期派人抽查临床特殊药品管理、保存及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该部门护士长联系督促其改进,情节严重或系普遍性问题时应上报药剂科主任、医务科及护理部。

3.不同剂型药品须严格分区放置。

4.对所有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效期管理制度》加强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落实近效期挂牌警示制度。各药房、药品库房及各病房在摆放堆码药品时,应将效期较近的药品放在易于拿取的外侧;每个月至少两次检查所有在库或在架药品的效期,各药房效期在三个月内的、库房效期在六个月内的应挂“近效期”警示牌,并记录;库房

内存货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应视药品使用情况安排退货事宜;各病房到期药品应及时报废处理,并做好销毁记录。

5.落实《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药品报损率<3‰ 。药品库房、各药房每天两次查看库房内各处温显度表,并记录,如超出规定水平应及时运行除湿机或通风设备。药品存放区域不得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6.各临床科室护士长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药品管理及养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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