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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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持续推进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后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购销行为,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中标结果落到实处,促进全省医改工作深入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政府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在全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内组织遴选本院使用的药品目录情况;

(二)医疗机构通过河南省医药采购交易平台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省级第一批)、办理网上入库情况;

(三)医疗机构执行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情况,包括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发票审核,临时采购和重点监控限额采购药品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标外采购、违价采购和非规定渠道采购;

(四)医疗机构支付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情况;

(五)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工作机构编制、人员、办公条件,本辖区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组织开展的中标后续监管、服务工作。

三、检查步骤

(一)各省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检查。各省辖市药联办要按照检查内容和附件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政府办医疗机构和医药采购工作机构进行检查评价,并于2011年12月16日前完成,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驻郑省直医疗机构由我办负责组织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抽查。在各省辖市检查的基础上,12月中下旬省药联办组织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四、相关要求

各省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医疗

机构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掌握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所医疗机构开展检查评价,切实促进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2010-2011年度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依据。

各地检查时要轻车从简,遵守各项规定,严格工作纪律。

附件:1、2011年度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检查评价表

2、2011年度全省药品集中采购专项检查评价表

(县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2011年度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项检查评价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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