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结课答案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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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对于社会科学研究具有方法论层面的指导意
义?
总的观点:马克思主义批判性继承马克思以前时代的哲学成果,形成了科学的体
系,这一体系又得到不断地发展,仍然是迄今为止研究人类社会最先进的世界观
与方法论。

它的先进性不仅体现为其自身知识的科学性与完备性,而且被人类社
会历史所检验。

1、从社会现实出发
2、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3、辩证思维方式
4、始终服务于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价值取向
5、开放的、与时俱进的知识变革模式
所谓的方法论是指人们认识与处理问题的根本方法,涉及基本立场、假设及出发点,可划分为哲学方法论与具体学科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涉及的是前者。

马克思主义阐述了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描述了辩证唯物主义及历史唯物主义,并认为世界观是方法论的基础,方法论是对世界观的体现与运用。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强调实践出真知的原则,符合正常的认识过程,这部分内容对社会科学研究具有指导意义;
2.如何理解“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
去”,“解剖麻雀”,“抓好典型”等对科学的工作方法。

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解剖麻雀”,“抓好典型”
等都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应用。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1)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事事有矛盾;(2)矛盾贯穿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

要求:(1)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2)对任何事物,我们都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矛盾普遍性不仅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还要善于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两点论,防止片面性,反对一点论。

要求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盾的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反对千篇一律、一刀切。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表现:(1)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不同的矛盾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2)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3)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由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我们认识事物时,就必须把这两方面辩证地统一起来,既要从特殊性中概括出普遍性,又要在普遍性的指导下去研究特殊性,也就是要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创造了许多科学的工作方法,如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
中去、解剖麻雀、抓好典型等,都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的运用。

3.根据“韩非子”,请问寓言中所说的“矛盾”与唯物辩证法所讲的
矛盾是一回事吗?为什么?
《韩非子》寓言中“矛盾之说也”,指的就是逻辑矛盾。

逻辑矛盾是指人们在叙述或回答问题时出现的首尾不一、互相“打架”的现象(形式逻辑中指两个概念互相排斥或两个判断不能同时是真也不能同时是假的关系。

在哲学上,把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

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是矛盾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矛盾是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辩证法的矛盾范畴不同于逻辑矛盾,它是指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及其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逻辑矛盾则是由于违反了形式逻辑的规则而出现的逻辑错误,是思维混乱的表现。

(1)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的性质根本不同。

逻辑矛盾是由于人们的思维违反形式逻辑中矛盾律的要求而产生的逻辑错误。

矛盾律说:两个互相矛盾的(或对立的)思想或论断,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

可用公式表示为:a≠非a。

例如,根据矛盾律,我们不能同时这样说:“我是中学生”和“我不是中学生”。

如果同时肯定这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就会出现逻辑矛盾。

那位卖兵器的楚国人,自夸“不可陷之盾”和“无不陷之矛”,这两句话显然不能同时成立,成为“自相矛盾”的虚假广告。

所以,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也就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不能同时承认两个互相矛盾或对立的判断都是真的;不能对同一对象既肯定它具有某种性质,又在同一意义上否定它具有某种性质。

否则,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出现逻辑矛盾。

可见,逻辑矛盾既不是客观事物固有的,也不是人们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而是人们思维中逻辑混乱的表现。

形式逻辑矛盾律的作用就是要排除思维中的逻辑矛盾错误,以保持思维的首尾一致性。

而辩证矛盾则是任何客体或过程自身所具有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它是现实的矛盾,存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事物和现象以及人的思维中。

列宁把它称为“实际生活中的实际矛盾”,“而不是字面上的、臆造出来的矛盾”。

如自然界中吸引与排斥、正电与负电、化合与分解、遗传与变异等矛盾,人类社会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战争与和平、民主与法制等矛盾,这种客观存在的现实矛盾就是辩证矛盾,它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现实的辩证矛盾在人们思维中的正确反映,就形成思维中的辩证矛盾。

它同由于违反逻辑规则而形成的逻辑矛盾不是一回事,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

(2)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中矛盾双方的关系也不同。

在逻辑矛盾中,矛盾双方的关系是绝对地互相排斥,是单纯的否定,没有任何联系环节。

而辩证矛盾则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统一体,矛盾双方互相联系、互相依存,又互相排斥、互相斗争,从而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3)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的表述也不同。

逻辑矛盾是在不正确地反映客观现实时出现的,是伴随着两个互相矛盾、不能同真、必有一假的思想或论断出现的;而我们的思维要正确反映辩证矛盾,就要全面地反映客观事物中既互相联系又互相排斥的矛盾双方关系
4.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有何不同。

实践唯物主义即以实践为核心与灵魂的唯物主义,它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和唯物主义性质。

辩证唯物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释辩证唯物主义的主要观点。

是认为世界从根本上说是物质的,意识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就其内容而言,是对物质的反映;这种反映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过程,它依赖于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

世界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之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最根本规律,它是一切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的内在根源。

实践唯物主义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释,从根本上说,中国的实践唯物主义研究和讨论,是新时期社会主义实践的产物。

与辩证唯物主义不同,实践唯物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不是物质而是实践。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里,实践不仅是认识论的范畴,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范畴。

因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它具有基础性和世界观的意义。

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虽然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阐释,但二者有明显不同。

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石是“物质”。

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础是“实践”;辩证唯物主义只把实践看成是认识论的范畴,实践唯物主义则把实践提高到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辩证唯物主义最关注的是客体和客观规律,实践唯物主义最关注的是主体和主体原则;辩证唯物主义突出自然对人的优先地位,实践唯物主义强调自然的“属人”性质;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里的推广。

实践唯物主义则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辩证唯物主义最重视意识对实践的依赖作用,实践唯物主义最看重实践对世界的改造意义。

这说明,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不只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称谓,更主要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的不同理解。

实践唯物主义不是从物质自然运动角度来研究人与世界的关系,而是从人类实践活动角度来研究和把握人与世界的总体性关系。

在实践基础上所形成的现实世界的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人及其生命存在形式与意识的关系。

5.试析“事实胜于雄辩”。

实践和认识的关系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是: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从根本上说,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实践和认识是相互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对实践有着巨大的指导作用。

在社会历史运动中,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更为显著。

(一)从实践到认识
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认识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了由前者到后者的能动飞跃。

(二)从认识到实践
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意义更重要。

第一,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

第二,理论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

(三)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地深化和提高,这是认识发展的总过程。

6.谈谈系统论思想的起源。

总结:系统是处于一定的相互关系中并与环境发生关系的各组成部分(要素)的总体(集)。


现代一般系统论的历史起源。

作为现代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最初产生于本世纪20年代初由奥地利生物学家贝朗塔菲提出的,只不过它一开始被作为“机体生物学”,这是生物学中的有机论概念,强调生命现象是不能用机械论观点来揭示其规律的,而只能把它看作一个整体或系统来加以考察。

20世纪20-30年代,贝塔朗菲 (L.V. Bertalanffy )提出了一般系统论的概念。

1947-1948年,他明确提出了一门作为新学科的系统论,即适用于各种不同的具体科学系统的理论。

系统论包括三个方面:科学和数学系统论;系统技术(工程);系统哲学。

系统定义:处于一定的相互关系中并与环境发生关系的各组成部分(要素)的总体(集)。

7.你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系统论思想有着怎样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唯物论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大组成部分,实践概念是它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普遍联系思想、矛盾分析思想等都属于系统方法论,二者互相补充。

系统方法论与唯物辩证法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系统论证实了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以各门具体科学为基础,是对各门具体科学成果的科学的概括和总结。

因此,它的真理性需要各门具体科学发展的系统事实来证明。

第二,系统论深化了唯物辩证法,系统论中充满着唯物辩证法的内容,它和唯物辩证法息息相通。

第三,系统论将推动唯物辩证法的发展。

首先,唯物辩证法应概括系统论提供的新思想、新范畴。

其次,唯物辩证法应借鉴系统论提供的新的科学原则。

最后,唯物辩证法应吸收系统论提供的新方法。

8.社会系统优化的重要原则有哪些?
1、整体性原则:是系统方法的基本出发点。

它有别于系统方法先分析后综合,以部分求整体的做法,而是坚持整体性原则,见树先见林,从全局出发,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中揭示系统运动的特征和规律。

整体性原则是系统论的核心。

它认为,系统是由诸要素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这个整体的性质和功能,并非其诸要素的性质和功能的简单相加;诸要素组成为一个整体以后,这个系统就产生了其诸要素所没有的性质和功能
2、结构性原则结构:是系统内部诸要素的组织形式,即诸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

它说明是系统内部诸要素是怎样结合为一个整体的,它反映的是系统内部的有机关联性。

而系统的整体功能,就是由它的结构决定的。

不同的结构可以产生不同的功能。

3、层次性原则:这是指系统与要素即子系统之间的地位、等级和相互关系。

系统与要素是相对的。

在一定范围内是要素,在更小的范围内则是系统;相反,在一定范围内是系统,在更大的范围内则成为要素。

4、开放性原则。

认为任何系统都不是孤立的、封闭的,而是同其他系统相互作用的。

综上所述,系统论的思维方法,是一个立足整体,综观全局,在整体控制下,对局部逐一进行分析,最后通过归纳得出规律性认识的科学方法。

这种方法不同于传统的“分析——
综合”式的思维方式,它采用的是“综合——分析——综合”式的思维方式,以达到最优化处理问题的目的。

9.试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法分析当今世界正在发生的深刻复杂的变化。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上的,它科学地揭示了阶级的本质,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

在当今的国际关系中,矛盾和斗争同合作和共处是交织在一起的。

我们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来看待当今的国际问题。

在国际范围内两个阶级、两种制度的斗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改变的只是斗争的形式、手段和程度。

从两个阶级之间的斗争来看,在当今的资本主义世界,并没有消除产生阶级斗争的根源,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也并没有握手言和、融为一体。

一方面,资产阶级的剥削使无产阶级的处境未见好转,工人的实际收入下降,失业率上升,还有部分工人劳动和生活缺乏保障。

另一方面,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从未止息。

罢工这种工人阶级反抗资本主义的斗争形式依然产生着广泛的影响;跨越国界的工人阶级的联合斗争此起彼伏;工人运动和工人组织同其他社会运动和非ZF组织,如妇女解放组织、环境保护组织、反贫困组织、失业者组织等合作,争取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与垄断资产阶级斗争。

从两种制度之间的斗争来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经济封锁、军事威胁的同时,又采取了全面接触的政策,发展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经贸往来。

在这个大的历史时代,世界人民的根本利害就是要从时代本质的高度,来认识和实现各国劳动人民如何通过必要的联合和斗争,以摆脱资本主义剥削,逐步和尽快地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

从时代高度对当代世界进行阶级分析,我们可以说,未来是属于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的。

10.试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法分析我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一些社会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决定了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深刻变化是由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的转变。

这种转变从质的层面看已经基本完成,并且,社会阶级阶层关系状况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也标识出这一转变的深刻程度。

一个社会的变迁,总是伴随一系列的结构性调整与创新。

这个过程也总是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就一般性而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制度设计和改革实践决定了当下中国社会阶级矛盾和冲突出现的必然性。

就特殊性而言,有学者认为,当下中国社会阶级矛盾和冲突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内容上都反映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然性要求的显著差异,因此,这种“结构紧张”更为深刻地反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阶层关系应然和实然的矛盾。

当下中国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两类不同的性质。

一种是对抗性矛盾即敌我矛盾。

当下广大人民群众同有腐败行为的党政机关官员、有腐败行为的国有企业管理者以及不法私营企业主的矛盾,就属于这一类矛盾。

另一种是非对抗性矛盾即人民内部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正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日益发展,其中不仅有阶级之间的矛盾,也有同一阶级内部的矛盾,最为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劳资矛盾和干群矛盾。

就前者而言,私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结构一个组成部分的客观事实,决定了劳资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主要社会矛盾的长期存在。

在现阶段中国社会,由于劳动力大量剩余,大量劳动后备军不断进入
劳动力市场等待资本使用,因此雇工并不具备多少讨价还价的条件。

就后者而言,从当前党的队伍现状看,虽然总体上我们党的大多数党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但必须看到,相当一批党员干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淡忘,宗旨意识淡化,组织纪律淡薄,思想空虚,意志衰退,抵御不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诱惑;有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极其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和弄虚作假、铺张浪费、挥霍公有财产、特别是权钱交易屡禁不止等各种严重侵犯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消极腐败现象。

其直接后果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物质文明“蛋糕”的逐渐扩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干群矛盾也突出地显露出来。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包括劳资矛盾、干群矛盾在内的大量社会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其中有些矛盾带有阶级或阶层冲突性质。

对于这些矛盾、冲突的认识和处理,我们一方面应正视其发生的客观性,另一方面也不能简单地归为必然性。

正确的态度是,应重视现阶段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紧张”的特殊性研究,缓解当前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实然”与“应然”的矛盾。

11.试述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法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基本思想和基本观点,包括:
第一,阶级的产生和存在、发展和更替、衰败和消灭,是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社会过程。

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它们仅仅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同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及其存在相联系。

第二,第二,社会存在阶级分化和阶级对立的实质,是由其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中的基本矛盾所决定的。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任何社会的性质都是取决于一定的占支配地位的社会生产方式。

在阶级社会中,一切人之所以都隶属于一定的阶级,是因为他们总要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中处于某种共同的生存条件、利益关系和经济地位之中,即处于某种共同的生产关系,特别是生产资料的某种所有制关系之中。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任何阶级都是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关系及其发展中形成的,从经济上形成阶级到从政治上形成阶级,也就是从“自在的阶级”到“自为的阶级”的形成过程。

第三,第三,阶级社会中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及其社会作用。

阶级社会是从原始社会解体、并进入奴隶社会开始的,中经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直至各个阶级趋于消灭的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为止的几种社会经济形态的总称,是人类社会文明历经近万年或数千年的演进、更替和发展的重要的历史时期。

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一)无产阶级有一个觉醒和成熟的过程,它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也有一个多阶段的发展过程
(二)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中,必须把自身组织成为革命政党并在党的领导下“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
(三)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就是全面革命”,就是夺取政权,并在无产阶级专政下为消灭阶级创造经济和社会的前提
12.阐述价值评价的构成要素,并对价值评价的复杂性进行分析。

(一) 社会评价的要素
评价主体、评价客体和评价中介构成三大要素。

评价主体解决谁来评价的问题,
评价客体解决评价什么的问题,
评价中介解决如何评价的问题。

评价问题是衡量客体对主体是否有价值的问题。

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价值标准,因此确定评价主体是进行评价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什么样的人作为评价主体,决定了以什么样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决定以谁的利益作为价值标准。

从而决定了价值评价的方向
评价主体有不同的层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一个有共同基础的人群,也可以是整社会的人类(即所谓全人类)。

评价主体在进行评价时,不仅要受自身主观因素的影响,还要受所处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等因素的制约。

评价客体是与主体自我相对而言的事物,它不是自在意义的存在,而是人化意义的存在。

评价活动的客体是人化的存在,即人活动的产物。

即便是客观自在的东西,在评价中也已经具有人化的实在性,这与认识客体是不同的,一般认识活动的客体是主客二分意义上的客体,即作为认识的对立面而存在的自在客体。

没有被人化的事物,就没有任何价值对象性,因而也就没有任何价值意义。

评价尺度是评价主体进行评价活动的介质,是价值评价的核心,是衡量客体对主体是否有价值,即衡量客体是否满足了主体需要及对主体需要满足程度的尺度。

评价尺度是价值评价中的核心,应坚持以下的尺度:
坚持“真”的尺度,其合理性在于客观,称为外在尺度或“物”的尺度;
坚持“善”的尺度,其强调客体属性对主体的满足,称为内在尺度即人的尺度;
坚持“美”的尺度,是“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有机统一即和谐的尺度。

13.马克思主义社会评价的标准是什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

马克思主义评价的标准
1.社会进步的评价
社会发展过程的前进性是指社会形态通过新陈代谢、吐故纳新而向前发展,包括社会形态的质变和量变。

社会进步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它最深刻的根源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又在于社会发展是一个辩证否定即扬弃的过程;还在于社会发展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

2.社会生产力是社会评价的根本标准
根据列宁关于唯物史观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
系归结于生产力高度的著名论断,评价社会进步的标准是:社会生产力的高度以及用以满足社会需要的广度和水平。

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诸生活领域的发展归根到底要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

社会的进步都可以从历史的和现实的生产力状况中找到最终的原因。

”总之,生产力的特性贯穿着人类历史的始终,离开了生产力就不可能有人的发展以及一切的人化的发展。

3.人民利益是社会评价的最高标准
3.1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因而从根本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3.2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从而推动了社会的全面进步。

3.3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在社会变革中起主导作用。

综上所述,要评价某一特定的社会是否发生了实际性的进步,要根据这一特定社会系统的各种关系层面进行整体性把握,那种不加认真分析而仅仅根据社会系统中某一因素的变化来笼统的评价社会进步的做法是片面的、不足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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