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配方师》国家职业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肥料配方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肥料配方师。
1.2职业定义
从事肥料配方、肥料应用及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肥料配方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肥料配方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肥料配方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室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观察、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身体健康。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三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二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一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三、二级肥料配方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以上肥料配方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肥料配方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肥料配方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正高级(研究员或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与设备
具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肥料试验基地、土壤肥料测试化验室以及配方肥相关设备。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三级肥料配方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大学专科(含)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二级肥料配方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3)大学本科(含)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一级肥料配方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一、二级肥料配方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30 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8.6鉴定场所与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场所须配备与考核相关的操作用具和实验设备。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敬业爱岗,忠于职守。
(2)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3)勤奋好学,精益求精。
(4)热情服务,遵纪守法。
(5)规范操作,注意安全。
2.2基础知识
2.2.1专业知识
(1)植物营养与施肥基础知识。
(2)土壤农化分析基础知识。
(3)土壤学基础知识。
(4)土壤调查基础知识。
(5)田间试验基础知识。
(6)肥料学基础知识。
(7)肥料配方基础知识。
(8)肥料贮藏、运输知识。
(9)常用仪器分析知识。
(10)作物栽培知识。
(11)肥料试验与统计分析基础知识。
(12)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
(13)肥料市场营销知识。
(14)肥料施用技术知识。
(15)农业技术推广基础知识。
2.2.2安全知识
安全用电、用水、用气,防火、防盗等知识。
2.2.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相关知识。(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知识。(4)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产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工作要求
4.比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