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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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管理方案
为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卫生户厕建设以及农村改水改厕能力建设给予专项补助。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建设卫生厕所示范户,开展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卫生改水,培训和健康教育,农村饮水卫生合格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显著提高。
(二)年度目标:建立65万个农村卫生厕所示范户,力争2004 年底改建农村卫生厕所540万座,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3%;通过农村改水改厕培训和健康教育,提高农村饮水卫生合格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农村卫生户厕建设:血吸虫病重疫区,传染病、寄生虫病多发区,西部地区农村和中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农村改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村改水与水质检测培训:重点水传疾病重点地区。
(二)项目内容
1、按照全国爱卫办推荐的5种卫生厕所类型,建设65万座卫生户厕,其中45万座(约占70%)建在血吸虫病重疫区,中央财政按每座投入150元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用于卫生厕所地下部分建设。
2、举办130期农村改厕技术培训,受训人员6500人次;举办63期农村水质检测技术培训,受训人员3150人次;举办农村改水技术培训46期,受训人员1550人次。
3、开展农村改厕健康教育,中央财政按0.15元/每人次计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目标人群数达到2255万人次。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1、卫生部成立国家级项目工作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国家级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确定项目管理方案。技术指导小组为各省(区、市)提供农村改厕技术标准和各项培训、健康教育要求;汇总、审核确定各省(区、市)具体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
2、项目省(区、市)相应成立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的工作小组和疾病控制部门为主的技术指导小组,分别负责项目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省级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本省技术指导工作。
各省(区、市)按照项目目标和项目范围,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制定目标、确定范围、组织形式、工作计划、监督指导和地方配套资金;省级技术指导小组按照国家级技术指导小组要求制定技术方案,包括农村改厕具体类型、各项培训和健康
教育具体内容,报国家级项目工作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审核备案。
3、市(地)、县级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
4、项目实施过程中,地方各级对款物发放要有清楚详细的记录,到户物资应有领取人签名;土建工程有明细预算和决算;培训和健康教育档案资料齐全,以备检查。
(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卫生厕所地下部分,开展农村改厕培训和健康教育、农村水质检测和饮水消毒培训。
地方各级财政负责运行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负责筹措卫生户厕地面建设部分的资金,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的差旅费和对各级基层专业人员开展培训的经费。
(三)招标采购
1、各项目省(区、市)卫生、财政部门成立采购工作组,负责本省(区、市)采购工作。
2、各省(区、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计划购买品目、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工作,并将采购结果报卫生部、财政部备案。
四、项目执行时间
(一)2005年上半年内完成招标采购工作。
(二)资金到位后3个月内完成各项培训工作。
(三)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以及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
云南6个血吸虫病疫区省于2005年8月底以前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山东、河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和西藏于2005年6月底以前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健康教育与农村改厕工作同步进行。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和福建的健康教育与本省的农村改厕工作同步进行。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国家级工作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在项目培训完成后将组织人员对培训质量进行抽查,保证培训目标、内容、次数、人数能达到项目要求。
(二)农村改厕项目省(区、市)按季度报告农村改厕进度,国家级工作小组对改厕质量、数量和健康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达到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
(三)项目完成后,省级工作小组必须将项目总结报国家级工作小组。
(四)国家级工作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中央资金分配及使用、配套资金落实、农村改厕和各项培训等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完成终期评估报告。
附表:2004年农村改水改厕项目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