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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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农业项目建议
1、我国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必要性
电子商务所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使其大大超越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它一方面破除了时空的壁垒,另一方面又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不仅会改变生产个体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而且为各种社会经济要素的重新组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这些将影响到一个产业的经济布局和结构,例如农产品。所谓农产品电子商务,就是在农产品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全面导入电子商务系统,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供求、价格等信息的发布与收集,并以网络为媒介,依托农产品生产基地与物流配送系统,使农产品交易与货币支付迅捷、安全地得以实现。我国虽为粮食主产区,但由于经济欠发达,产业信息化发展相对滞后。所以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注定不会是“早产儿”笔者认为,我国农产品发展电子商务不仅有其必要性、紧迫性,其产生的效益还有着巨大的潜力可挖。下面结合电子商务所具有的特点进行分析,说明农产品的生产与流通发展需要电子商务,我国农业的腾飞更需要电子商务。
落后粗放的农产品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互联网研究与发展中心在2000年8月8日在北京首次发布的5中国电子商务指数报告6中,用其设立的CI 工电子商务指标体系对全国及12个地区自1999年5月30日至2000年5月31日的cH电子商务总指数进行了初步测算。在其公布的数据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通过比较,辽宁、山东、福建和四川等地的电子商务总体效益可观,其发展势头之迅猛不见得就比经济更为发达的上海、广东要差,甚至有些指数还高于后者。
全国及12个地区电子商务相关指数比较
透过这一现象,可以得出一个启示:经济较为落后粗放的地区,其发展电子商务的潜力是否反而更大?若是这样,那么对于我国较为落后粗放的农产品,采用恰当的方式,通过发展其电子商务使之集约化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应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2、电子商务可以使落后地区的粗放经济更为集约化
电子商务以新生产力为基础,可从生产方式上高度解决从粗放到集约转变的问题。通过网络构建的各种商务平台所开展的电子商务把人与人、企业和企业、人和企业之间紧紧地联系起来,而这些平台本身通过相关的信息也得到丰富和加强。随着时间的推移,便会使企业产生大规模的集中。在这里有两个因素导致这个结果,一是利润的动力驱使许多客户关系型行业在互联网上出现:二是上升的利润往往会产生集约化程度很高的企业。如果我们把电子商务当作一剂治“粗放病”的集约“良方”,回过头来看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发展电子商务不同的效益潜力,就不足为奇了。发达地区的市场本来已经比较集约了,电子商务的作用,是使之更加集约;而不发达地区的市场十分粗放,从粗放变成集约,比己集约化而进一步集约化的效益空间要大。
3、电子商务可以使经济粗放地区的交易费用更为节约
电子商务的主要卖点,就是减少中间环节而降低交易成本:电子商务具有“互联网远近成本一样”这样的技术特征,它使经济过程的中间成本耗费,不随社
会化程度提高而相应提高,反而是交易范围在地域上越大,成本相对越低。哈格尔曾介绍:“麦肯锡公司的研究表明,美国经济的总体交互成本超过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在不发达经济中,交互成本还要高。”因为在发达地区,市场集约化程度高,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耗费因相互竞争而得到一定范围内的控制,因此发达地区的经济越集约,交易费用就相对偏低;而不发达地区,市场集约化程度不高,表现为经营粗放,中间环节偏多,耗费偏大,经济越粗放,交易费用就相对偏高。也就是说,不发达经济中,交易费用(也叫交互成本,中间费用)比发达经济高,是一个普遍规律。从另一方面说,它表明电子商务在节省成本这个意义上,对于不发达经济的意义更大。农产品正是信息化水平偏低、交易费用偏高的行业,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恰恰蕴藏着很大的商机;尽管我国作为一个经济较落后的地区,但其发展电子商务的潜力还是巨大的。因此,通过恰当的方式来发展我国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显然尤为必要,并由此实现农产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也是可以预期的。
4、传统农产品突破生产的时空限制的需要
农产品的产销过程环节多、复杂且透明度不高,其交易市场集中度较低,买卖主体众多,交易信息的对称性较差。而电子商务跨越时空限制的特性,使得交易活动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非常适合这些分散的买卖主体从网络上获取信息并进行交易。尤其对我国这样地处交通不畅,信息闭塞西部落后地区意义更为重大。我国农产品的落后,一个重要原因是地域辽阔,地形地质条件又不利于交通,因而消息闭塞,信息不灵,这就造成了产销脱节及资源、产品无法输出,而商品只有卖出去才能得到社会承认,其价值才能得到实现,即马克思所说的/惊险的一跳。因此,就有必要在农产品生产中导入电子商务,充分发挥其所具有的开放性和全球性的特点,打破传统生产活动的地域局限,使农产品生产成为一种全球性活动,每一个网民都可以成为目标顾客,不仅扩大农产品市场空间,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增产不增收”问题,还能为农民创造更多的贸易机会,扩大他们的视野和触角。
5、提高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的需要
农产品流通不畅已成为阻碍农产品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影响农民增收乃至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农产品流通环节长,交易成本高,供需链之间严重
割裂造成的农产品的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过剩,是农产品市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
(1)是小而散的生产方式与大市场的矛盾。在农村,大多数农民只是靠看电视、听广播、或看看左邻右舍种什么,自己跟着种;今年什么东西好卖,明年就种植什么。不仅缺乏快捷、准确捕捉市场信息的能力,更缺乏科学的市场分析和预测,结果是造成产品多了烂,少了抢。农产品难卖,其实质问题是小农经济的生产经营与大市场、大流通不相适应的矛盾,即单个农户、小规模农产品组织搜集、捕捉、分析市场信息的能力差,从而导致农产品结构调整滞后,生产、技术、加工、流通信息不灵以及农产品流通的网点、规模、设施等与农产品市场的发展需求极不相称,适应农村市场商品流通的体系不健全等等,这种矛盾正在加剧。
(2)是农产品交易手段单一,交易市场管理不规范。现在传统的方式主要是一对一式的现货交易,现代化的大宗农产品交易市场不普及,期货交易、远期合约交易形式更少。这种状况造成交易市场运作的效率很低。同时,尚处在初级阶段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市场秩序和管理比较混乱,农产品掺假掺杂,经营欺行霸市,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等不良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农产品如要走出困境,建立市场信息畅通,规范、高效农产品流通新格局刻不容缓。
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给我国的农产品流通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从传统模式下的农产品手对手交易,到通过对各种资源的整合,利用先进、便捷的技术,搭建农产品信息应用平台,在网络上组织和实施农产品的交易,这是一个历史的必然趋势,对改善农产品价值链和提高农产品竟争力有着极大地促进作用,也必将对农产品经济体制改革产生深远的影响。其中,电子商务将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有机地结合到一起,有效地解决农产品生产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农产品的组织化程度,极大地促进了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
6、创新交易方式,规避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的需要
众所周知,农产品是一种供给弹性较大而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并且农产品的生产都需要一定的生产周期,一旦决定本期农产品的生产规模,在生产过程完成之前一般不能中途改变。因此,市价的变动只能影响到下一个生产周期的产量,而本期的产量只会决定本期的价格,这就是经济学中蛛网理论描述的状态。根据这一理论,当商品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时,产品价格会处于一种越来越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