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勤俭节约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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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工作规章制度为全面推进节约型事业单位的建设,引导所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不断降低成本,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节能的分类动态监督管理。1、用电管理⑴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夏季需要时,其他季节不能使用空调机,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提倡每天少开1 小时空调。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⑶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设备要随用随开,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用电器电源。通过分组电源开关控制等办法,对空调、楼道照明灯和大功率电器实行定时开关制度。2、节能产品的采购。严格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目录进行采购,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能型设备和产品。3、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日内,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车辆管理执行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实行一车一卡,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此项工作按《车辆管理制度》执行。5、废品的回收利用。局机关各处室产生的废品,能利用的继续利用,不能利用的,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定期处置。

二、节能工作的日常管理1、节能工作的管理和具体实施所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里的节能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领导小组由所长刘惠珍担任组长,副所长周春昌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主任组成。2、节能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单位的节能工作,需要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广泛参与,形成合力。要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节能的政策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干部职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组织好节能节水宣传活动,通过制作节能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努力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使节约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3、节能工作的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单位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终组织对各科室节能工作进行考核,对落实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科室将给予表扬;对落实不力的科室予以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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