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行政许可证书编号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关于统一行政许可证书编号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

为保证规划行政许可证书编号统一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规划行政许可证书编号采取“汉字+区号+年号+五位顺序号”的方式。

汉字按证书类型区分。已有规范证书的用证书上的汉字,如选址意见书为“选字第”;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地字第”;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建字第”;乡村规划许可证为“乡字第”。还没有规范证书的用以下汉字标识,如设计方案审查为“唐规案”;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为“唐规竣核”。临时许可在汉字后加“临”字,如临时用地许可证为“地字第临”。市政许可证书不再另编号。

区号设置:唐山市130200;市辖区(局机关)130201;路南区130202;路北区130203;古冶区130204;开平区130205;高新区130263;丰南区130207;丰润区130208;海港开发区130265;国际旅游岛130269。

如:市局用地许可2014年第一份,编号为:地字第130201201400001。

特此通知。

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