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石方路堑开挖施工作业指导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路基石方路堑开挖作业知道书

1.0 目的和使用范围

对于公路路堑石方开挖施工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路基石方路堑开挖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适用于各级公路石方路堑开挖工程施工。

2.0 引用标准: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0)

《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

3.0 实施细节要求

3.1石方路堑开挖方法

开挖石方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和节理发育程度等确定开挖方式。对软石和强风化岩石,能用机械开挖的直接用机械开挖,也可人工开挖,作业方式可参照土方路堑机械开挖进行。凡不能采用机械开挖和人工直接开挖的石方,均采用爆破法开挖。

3.2 爆破法开挖石方路堑施工操作要求:

3.2.1爆破法开挖石方工作程序:

施爆区管线构造物调查→炮位设计和设计审批→配备专业施爆人员→用机械或人工清除施爆区覆盖层和强风化岩石→钻孔→爆破器材检查与试验(或坑道、药室)检查与清除→装药并安装引爆器材→布置安全岗和施爆区安全员→炮孔堵塞→撤离爆区飞石、强地震波影响区

内的人、畜→起爆→清除瞎炮→解除警戒→检测爆破效果(包括飞石、地震波对爆区内外构造物造成的损失)。

3.2.2 调查爆破区内有没有空中缆线并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调查地

下有没有管线并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置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

边界外的建筑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界距离等。

3.2.3 爆破设计与审批:

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小型爆破;只有当路线穿过孤独山丘,开挖后边坡不高于6米,且根据岩石产状和风化程度,确认开挖后边坡稳定,放可考虑大爆破方案。

3.2.4 根据确定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药量设计。其设

计图纸和资料应报送监理处和有关部门审批。设计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1)任何爆破方案的制定,必须确定空中缆线,地下管线和施工区边界处建筑的安全。

(2)应充分重视开挖边坡稳定,选用中小型爆破,开挖风化较为严重,节理发育和岩层产状对对边坡稳定不利的石方,宜用小型排炮微差爆破,小型排炮药室距离设计边坡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炮孔间的1/2,开挖层靠边坡的两列炮孔,特别是靠顺层边坡的一列炮孔,宜采用减弱松动爆破。

(3)当岩层与路线走向基本一致;倾角大于1度,且倾向公路或开挖边线外有建筑物,施爆可能对建筑物地基造成影响时应在开挖层边界,沿设计高度打预裂孔,孔深同炮孔深度,孔内不装炸药或其他爆破材料,孔的距离不宜大于炮孔纵向间距的1/2。

(4)炮眼位置选择应注意以下几点:

(a)炮位设计应充分考虑岩石层状、类别、节理发育程度、溶蚀情况等,炮孔药室应避开溶洞和大的裂隙。

(b)避免在两种岩石硬度相差很大的交界处设置炮孔药室。

(c)非群炮的单炮或数炮施爆,炮孔宜选在抵抗线最小、临空面较多、且与各临空面大致距离相等的位尺,同时应为下次布设炮孔创造更多临空面。

(d)群炮炮眼间距应根据地形、岩石类别、炮型等确定,并根据炮眼间距、岩石类别、地形、炮眼深度等计算确定每个炮眼的装药量和炸药种类。对于群炮,宜分排或分段采用微差爆破。

(e)非群炮的单炮或数炮爆破,炮眼方向宜与岩石临空面大致平行,一般按岩石外表、节理、裂隙等情况,分别选择正炮眼、斜炮眼、平炮眼或吊眼等。

3.2.5 布孔与钻孔

(1)爆破施工员、测量员按爆破设计放出炮孔位置并标注。

(2)用机械或人工钻孔。孔位样点放出后,由钻工按要求钻孔,钻孔过程中严格控制孔位偏差和倾角。钻工自检合格后报施工员检查,合格后放可移钻。

3.2.6 钻孔完成后,应对炮孔内的废渣予以清除,由质检人员逐个检查孔距、排距、孔深、倾斜度等并与设计值对比,符合要求后放可装药。钻孔机械:一般情况可以选用冲击式钻机、潜孔钻手动式、支架式。

3.2.7 炮孔装药、堵塞、网络连接:

(1)炸药、爆石等器材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炮孔装药、堵塞、起爆网络连接必须由持有爆破证的专职爆工依据爆破设计方案确定的装药量、炸药种类、堵塞措施作业,起爆网络作业必须由爆破负责人统一指挥,从药室开始,逐渐向主线及电源方向接近。

3.2.8 检查、警戒及起爆

(1)最后由爆破负责人、爆工、质检人员联合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申请起爆。

(2)安排人员进行安全警戒,爆破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序号爆破类型及方法飞散物的最小安全距离(m)

1 破碎大块岩矿

裸露药包爆破法400

浅眼爆破发300

2 浅眼爆破法200(复杂地形条件下未修成台阶工作面时不小于200)

3 浅眼药壶爆破法300

4 蛇穴爆破300

5 深孔爆破按设计,但不小于200

6 深孔药壶爆破按设计,但不小于200

7 深孔孔底扩壶50

8 深孔孔底工括壶20

9 山冈室爆破按设计,但不小于300

(3)在爆破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专职爆工起爆。

3.2.9 爆破效果检测

(1)爆破后,由负责该工程的爆破技术人员会同爆工及时调查爆破效果,如发现哑炮,安排专业人员及时处理。

(2)必须确认爆破无误后,方由爆破负责人解除警戒。

3.2.10 出渣

(1)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崖危石也已经检查处理后,清理出渣人员和机械方可进入现场。

(2)开挖石方如横向调整或小于100m的纵向调运用作填方时,可用推土机械运,但调运的石块必须符合填料粒径要求,对大块石料,可集中在挖方区进行二次爆破。

(3)开挖石方需要纵向远运做填料或废弃时,宜用挖掘机或装载机装车,自卸汽车运输作业。

(4)石方开挖可分幅、分段进行爆破,石方清除和打炮眼可轮流作业。

(5)采用机械清渣时,应从上到下分层进行,严防滚石、塌方伤人损机。

3.2.11石质路堑边坡清刷及路床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石质挖方边坡应顺直、圆滑、大面平整。边坡上不得有松石、危石,突出于设计边坡线的石块,其突出尺寸不得大于20公分,起爆凹进尺寸不得大于20公分。对于软质岩石,凸出和凹进尺寸均应不大于10公分,否则应进行相应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