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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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丨保税间货物概要精述

1200丨保税间货物概要精述

1200丨保税间货物概要精述1200保税间货物保税间及保税仓库货物结转是指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A、B型)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间往来的货物,监管方式代码“1200”、简称“保税间货物”适用范围本监管方式不适用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及保税港区间结转货物,不同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及保税港区间结转货物适用“成品进出区”(5100)和“料件进出区”(5000)管理规定小细节: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监管场所间往来的货物应向海关申报,货物转出企业和货物转入企业应分别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为“保税间货物(1200)”,运输方式为“其他(9),起运国或运抵国为“中国”(142),免予提交许可证注意事项本监管方式无需填写征免性质代码保税间货物1200报关单能否进行收付汇可以,保税间货物(1200)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为“有条件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有收付汇需求的可以核实资料后进行收付汇具体法规出处区外保税仓库二线进处境1200保税间货物同样适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当收付汇主体与进出口主体不一致时就是描述的用物流账册进出的情形);另外在外汇管理局网址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政策问答中特别提到了这种情况可以问题9:可否允许凭借贸易方式为“保税间货物”(代码1200)的海关凭证进行购付汇?答: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先锋电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保税物流中心(A型)项下外汇管理政策试点方案的批复》(汇综复[2007]137)中,已经明确可以凭贸易方式为“保税间货物”(1200)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要求的单证办理对外售付汇及核销手续。

贸易方式为保税间货物(1200)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调整为“有条件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海关继续签发保税间货物(1200)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不受《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第三条和第九条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中华⼈民共和国海关对出⼝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录第⼀章总则第⼆章出⼝监管仓库的设⽴第三章出⼝监管仓库的管理第四章出⼝监管仓库货物的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海关对出⼝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出⼝监管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对已办结海关出⼝⼿续的货物进⾏存储、保税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监管仓库。

第三条出⼝监管仓库的设⽴、经营管理以及对出⼝监管仓库所存货物的管理适⽤本办法。

第四条出⼝监管仓库分为出⼝配送型仓库和国内结转型仓库。

出⼝配送型仓库是指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的的出⼝货物的仓库。

国内结转型仓库是指存储⽤于国内结转的出⼝货物的仓库。

第五条出⼝监管仓库的设⽴应当符合区域物流发展和海关对出⼝监管仓库布局的要求,符合国家⼟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环保等有关法律、⾏政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出⼝监管仓库的设⽴,由出⼝监管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受理,报直属海关审批。

第七条经海关批准,出⼝监管仓库可以存⼊下列货物:(⼀)⼀般贸易出⼝货物;(⼆)加⼯贸易出⼝货物;(三)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的出⼝货物;(四)出⼝配送型仓库可以存放为拼装出⼝货物⽽进⼝的货物,以及为改换出⼝监管仓库货物包装⽽进⼝的包装物料;(五)其他已办结海关出⼝⼿续的货物。

第⼋条出⼝监管仓库不得存放下列货物:(⼀)国家禁⽌进出境货物;(⼆)未经批准的国家限制进出境货物;(三)海关规定不得存放的其他货物。

第⼆章出⼝监管仓库的设⽴第九条申请设⽴出⼝监管仓库的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已经在⼯商⾏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资格;(⼆)具有进出⼝经营权和仓储经营权;(三)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四)具有专门存储货物的场所,其中出⼝配送型仓库的⾯积不得低于5000平⽅⽶,国内结转型仓库的⾯积不得低于1000平⽅⽶。

海关特殊监管区区别

海关特殊监管区区别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功能说明及对比自1990年为适应我国不同时期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简称特殊区域)以来,已先后批准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6类一、保税区产业功能:保税区作为我国最早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其功能设置是较为宽泛的,主要有:1、国际贸易、2、保税仓储、3、转口贸易、4、出口加工5、商品展示,并且保税区内的转口货物可以在区内仓库或者区内其他场所进行分级、挑选、刷贴标志、改换包装形式等简单加工。

相关政策:1.货物入区保税2.区内货物出境免征出口关税3.国内货物入区不退税,离境可退税4.区内加工产品不收增值税5.全部使用境外料件加工的制成品出区按进口制成品征税6.用含有境外料件加工的制成品出区按所含境外运入料件征税7.货物入区应当征收出口关税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征收8.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9.区内建设及业务开展所需进口机器、设备等,地区内进口自用合理数量办公用品免税10.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不征收进出口环节和国内流通环节的有关税收二、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是设立在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

出口加工区是为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而设立的,出口加工区要遵循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导向,着力吸引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贸易企业和带动配套能力强的大型下游企业入区。

出口加工区内禁止开展高耗能、高污染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要求的加工贸易业务。

东部沿海地区的出口加工区要提高产业层次,不再新批低水平、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入区;中西部地区的出口加工区要结合本地区自身优势,有选择地发展当地特色出口加工业,并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梯度转移的产业。

加工区内仅设置三类企业:出口加工企业、专为出口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仓储企业以及经海关核准专门从事加工区内货物进、出的运输企业。

出口加工区适合的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激烈,接到订单后要求在很短期间内交货的企业;原材料、零部件品种繁多,单耗核定复杂,在区外运作加工贸易手册管理手续极为繁琐的企业。

海关保税物流中各特殊监管区域之间的关系

海关保税物流中各特殊监管区域之间的关系

海关保税物流中各特殊监管区域之间的关系摘要传统的保税仓、出口监管仓十多年以来作为我国出口、进口中保税物流的两种最重要的模式在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大力发展对外贸易,保税仓、出口监管仓已经不能适合大通关、快速通关、国际配送等现代国际物流的发展,所以,海关开始整合保税仓、出口监管仓的功能,提出了三种层次、六种模式的保税物流体系。

本文主要针对海关的保税物流体系,分析了现在热门的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之间的异同点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联系。

一、三个层次、六种模式的保税物流体系目前海关保税物流体系为“以保税区区港联动为龙头,以保税物流中心(A型、B 型)为枢纽,以优化后星罗棋的公共型、自用型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为网点”的多元化、立体的保税物流体系,概括而言就是三个层次、六种模式。

1.1网点层次——两仓(包括公共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三种模式)保税仓、监管仓(以下简称两仓)是传统的海关保税仓储形式,其政策实施已有十几年历史,为促进国际贸易和加工贸易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保税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其中,按照使用对象的不同可划分为:公共型保税仓库和自用型保税仓库;按专用型可分为: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是指存放已按规定领取了出口货物许可证或批件,已对外卖断结汇并向海关办完全部出口海关手续的货物的专用仓库。

存放在该仓库内的货物为:出口监管仓库货物。

1.2枢纽层次——保税物流中心(包括保税物流中心A型、保税物流中心B型两种模式)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及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具有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其中,按照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的种类不同分为:保税物流中心A 型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保税仓、监管仓的优化整合,分有自用型和公共型两种;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多个A型的聚集地或集中布局。

关务法规出处丨区外两个保税仓库之间货物如何流转

关务法规出处丨区外两个保税仓库之间货物如何流转

关务法规出处丨区外两个保税仓库之间货物如何流转实操细节-法规出处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2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法规出处原文摘选转入、转出企业应对保税货物流转(设备结转)情况协商一致后,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要求报送保税核注清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与区外加工贸易企业、其他保税监管场所间的保税货物流转(设备结转)参照上述规定办理------------出处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2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的公告)为简化保税货物报关手续,在金关二期保税核注清单系统启用后,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余料结转、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后未获得收入)、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结转手续的,可不再办理报关单申报手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间或与区(场所)外企业间进出货物的,区(场所)内企业可不再办理备案清单申报手续。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加工贸易企业间加工贸易及保税货物流转,应先由转入企业报送进口保税核注清单,再由转出企业报送出口保税核注清单------------出处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监管代码保税间及保税仓库货物结转是指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A、B型)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间往来的货物,监管方式代码“1200”、简称“保税间货物”小细节: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监管场所间往来的货物应向海关申报,货物转出企业和货物转入企业应分别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为“保税间货物(1200)”,运输方式为“其他(9),起运国或运抵国为“中国”(142),免予提交许可证注意事项本监管方式无需填写征免性质代码保税间货物1200报关单能否进行收付汇可以,保税间货物(1200)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为“有条件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有收付汇需求的可以核实资料后进行收付汇收付汇具体法规出处区外保税仓库二线进处境1200保税间货物同样适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当收付汇主体与进出口主体不一致时就是描述的用物流账册进出的情形);另外在外汇管理局网址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政策问答中特别提到了这种情况可以问题9:可否允许凭借贸易方式为“保税间货物”(代码1200)的海关凭证进行购付汇?答: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先锋电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保税物流中心(A型)项下外汇管理政策试点方案的批复》(汇综复[2007]137)中,已经明确可以凭贸易方式为“保税间货物”(1200)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要求的单证办理对外售付汇及核销手续。

各种保税物流区域

各种保税物流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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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在管理手段等方面较之传统的 监管模式具有较大的优越性,海关在实行 24小时监管的同时,将简化现行手续,实 现出口加工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申报, 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满足 现代跨国型企业“零库存生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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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由海关 监管的出口加工区。首批批准进行试点的有15 个,现有 57个出口加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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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发展以电子信 息、精密机械为主 的出口型先进制造 业;结合青岛经济 技术开发区汽车整 车、船舶生产制造 业基地规划在周边 配套区域建设汽车 、船舶零配件专业 工业园,重点发展 汽车、船舶零配件 出口产业;在配套 产业区重点发展为 出口加工区生产上 游配套产品的生产 性企业和金融、法 律、物流、中介等 服务及生活配套服 务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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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 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 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物流园区可以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
海关手续货物、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 和增值服务、进出口贸易及转口贸易、国际采购、 分销和配送、检测、维修、商品展示、和经海关 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近日(2007-9-20 ),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 首批7个加工区叠加保 税物流功能试点单位 包括陕西西安、江苏 昆山、浙江宁波、上 海松江、北京天竺、 山东烟台及重庆7个出 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 物流功能,是指在目 前出口加工制造功能 基础上增加保税仓储、 物流、配送、国际贸 易和转口贸易、国际 物流分拨配送、检测 维修、国际商品展示、 进口设备售后服务、 设计研发等功能。

我国海关监管区域存在的问题

我国海关监管区域存在的问题

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存在的问题1 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整体情况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海关特殊监管区日益成为各国促进对外贸易、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并出现了自由贸易区、自由区、出口加工区、自由港等多种各具特点的表现形式。

目前,我国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共有11种,具体为:1保税区;2出口加工区;3保税物流园区;4保税港区;5综合保税区;6出口监管仓库;7进口保税仓库;8保税物流中心(A)型;9保税物流中心(B)型;10珠海跨境工业园区;11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

截止2011年9月13日,我国共批准设立保税区12个,出口加工区51个,保税港区14个,保税物流园区5个,综合保税区18个,跨境园区2个,具体见图1。

图1 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情况下面对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以及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及政策进行介绍。

(1)保税区保税区亦称保税仓库区。

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

是中国继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新的经济性区域。

临近海港而设立的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

由于保税区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实行比其他开放地区更为灵活优惠的政策,它已成为中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桥头堡”。

因此,保税区在发展建设伊始就成为国内外客商密切关注的焦点。

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我国在1990年5月,在上海外高桥建立中国第一个保税区,又相继建设了天津港、大连、深圳的福田和沙头角、宁波、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福州、青岛、汕头、珠海、海南洋浦等保税区,目前中国保税区数量已达15家。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

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的区别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特殊经济区域,在功能和定位上存在一些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是一种经济特区,为进出口贸易提供便利和优惠政策。

其主要功能包括保税贸易、金融业务、高新技术产业、跨境电商等。

综合保税区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形式存在,通常位于海港附近或沿海地区。

综合保税区的优势在于免税政策、进出口便利化以及法律管辖上的特殊待遇。

企业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内进行海关监管下的保税加工、贸易、仓储等业务活动。

同时,综合保税区也吸引着国内外企业的投资和建设,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是一种集中管理和提供物流服务的专门区域。

其主要功能是为物流企业提供便利的运营环境和服务设施,促进货物流通和供应链的高效运作。

保税物流中心通常设立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包括海港、航空港、铁路枢纽等。

物流企业可以利用该区域的海关特殊监管政策和物流设施,进行货物集拼、分拨配送、仓储管理等物流活动。

保税物流中心的优势在于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和便利条件,例如海关审批、仓储管理、货物运输等。

物流企业可以通过集中管理和合作,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提供更好的物流解决方案。

区别总结-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是一种经济特区,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形式存在,主要功能包括保税贸易、金融业务、高新技术产业等。

- 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是为物流企业提供便利的运营环境和服务设施的专门区域,主要功能是促进货物流通和供应链的高效运作。

- 综合保税区注重进出口贸易和产业发展,而保税物流中心注重物流服务和运营环境的优化。

- 综合保税区具有免税政策、进出口便利化等优势,而保税物流中心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和便利条件。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在经济发展和外贸物流方面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根据实际需求,企业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向。

保税区、加工出口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港区、自贸区简要比较

保税区、加工出口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港区、自贸区简要比较

一、保税区duty-free zone1)定义经主权国家海关批准,在其海港、机场或其他地点设立的允许外国货物不办理进出口手续即可连续长期储存的区域。

2)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

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3)政策比较二、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1)定义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利用外资、发展出口导向工业、扩大对外贸易而设立的以制造、加2)功能定位出口加工区的特殊性在于,它是海关特别监管区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之外的一个特殊区域。

俗称“境内关外”。

所谓“境内”,指公司所在之出口加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此适用中国的所有法律法规。

公司的注册、运营和税收适用中国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

所谓“关外”,指公司所在之出口加工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之外,即对海关而言,出口加工区视作境外。

“关外”构成出口加工区的主要特征。

所有在出口加工区内的物品视作在国外三、保税物流区Bonded logistics zone1)定义一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二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三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四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五国际中转;六检测、维修;七商品展示;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园区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

四、保税港区bonded port area1)定义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功能定位3)业务范围1、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2、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4、国际中转;5、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6、商品展示;7、研发、加工、制造;8、港口作业;9、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各保税监管区域和场所主要功能简单比较知识讲解

各保税监管区域和场所主要功能简单比较知识讲解

各保税监管区域和场所主要功能简单比较各保税监管区域和场所主要功能简单比较1、保税区:其主要政策功能有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出口加工制造(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商品展示、检测维修,货物从海外进入保税区不视同进口,只有从保税区再进口国内时才视同进口。

其主要限制功能在于国内入区货物须离境后方能出口退税、并且区港分离。

2、保税港区:其主要政策功能有保税仓储、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制造(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国际物流分拨配送、商品展示、检测维修,港区一体化。

综合保税区内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综合保税区: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其主要政策功能同保税港区4、保税物流园区:其主要政策功能有保税仓储、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国际物流分拨配送、商品展示、检测维修,港区联动。

国内货物进入园区视同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对出口到报税区的国内企业可以实行退税(不必等货物真正装船离港后才能返回关单退税联);园区内货物内销按货物进口办理报关手续、货物按实际状态征税,货物不可以更改初始入区的状态(税号不变)但可以更改包装和标志;园区内货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到保税区海关稽查可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后,自由转换货物所有权或在园区内的不同货物存放地。

其主要限制功能在于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

5、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制造、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国际物流分拨配送、售后服务、研发设计。

6、跨境工业园区:其主要政策功能有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出口加工制造、商品展示、检测维修。

7、保税物流中心:分A型和B型两种。

A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6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区别

6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区别
4.货物出园区时视同进口按实际监管方式的有关规定办理
5.货物入园区应当征收出口关税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征收
4
6. 园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7. 园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不征收进出口环节和国内流通环节的有关税收
四、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是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于一身~是目前我国对外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功能最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产业功能:1、出口加工、2、保税物流、3、研发业务、4、检测业务、5、维修业务
相关政策:1.境外货物入园区保税
2.园区货物出境免征出口关税
3.国内货物入园区退税
4.港区内加工产品不收增值税
5.货物出区内销按成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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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货物入区应当征收出口关税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征收
7.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8.区内建设及业务开展所需进口机器、设备等~地区内进口自用合理数量办公用品免税
10.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不征收进出口环节和国内流通环节的有关税收
二、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是设立在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
出口加工区是为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而设立的~出口加工区要遵循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导向~着力吸引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贸易企业和带动配套能力强的大型下游企业入区。出口加工区内禁止开展高耗
全国57个。上海金桥、松江、青浦、漕河泾、闵行、大连、沈阳、天津、北京天竺、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江苏昆山、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南京、无锡、南通、镇江、连云港、杭州、宁波、嘉兴、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重庆、郑州、芜湖、珲春、秦皇岛、郑州、西安、赣州、呼和浩特、北海、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

海关保税监管仓等比较

海关保税监管仓等比较

目前具有海关监管功能、可以实现一站式通关模式的企业或区域主要有三类,按功能由低到高依次为直通式海关监管点+保税仓库、A/B型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

一、海关监管库(一)出口监管仓库定义限于存放已按规定领取了出口货物许可证或批件,已对外卖断结汇并向海关办完全部出口海关手续的货物。

存放在该仓库内的货物为“出口监管仓库货物”。

(二)出口监管仓库适用范围需要出口再复进口加工且存在价格差异的半成品需要继续深加工结转的半成品出口批次较多,需要集中出口的货物出口时客户未确定的情况手册到期,需要核销手册的用户(三)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2、转口货物;3、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4、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5、外商暂存货物;6、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利用保税仓周转货物,实则将其作为客户在国内的分拨中心,既可以提前一倍以上时间完成发货,又可以大幅度降低通关成本,同时批量发货选择更经济的运输方式,又降低了输送成本。

即时满足了客户需求,为企业提供更经济便捷的通关方式。

二、物流中心物流中心一般指介于物流园区及物流企业之间的物流节点,即规模不太大、物流功能比较完整、物流服务水平比较高的综合性现代化物流中心,包括社会化公共型物流中心和专门化产业型物流中心。

(一)功能定位:保税物流中心(以下简称物流中心)是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具备口岸功能。

保税物流中心的主要作用一是解决一般贸易出口商品入中心退税问题;二是解决一般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问题;三是解决加工贸易中深加工接转货物“香港一日游”问题。

分A型和B型两种,A型由一家企业投资建设,为自有物流服务。

B型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目前国内A型保税物流中心仅有一家。

(二)保税物流中心的主要政策优势:➢进入中心视同进出口;深加工结转货物只要报关进入中心即可享受退税,避免像过去那样须将货物运到香港(不做任何加工)再运回国内“一日游”。

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之间的区别

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之间的区别

珠海园区:既可以从事保税加工,又可以从事保税物流,还可以从事国际贸易;保税仓库: 功能单一,仓储,而且只能存放进境货物。

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B.转口货物;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D.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E.外商进境暂存货物;F.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出口监管仓库: 只有仓储,主要用于存放出口货物。

(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4)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出口配送仓库还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功能的叠加。

即可放进口货物也可以放出口货物。

1、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的报关属于中心内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2、物流中心与境内之间的进出货物的报关C、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已办结报关手续或者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国产机器设备、装卸设备、管理设备、检测检验设备等以及转关出口货物,海关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

D、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下列货物,海关不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1)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生活消费品、交通运输工具;2)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进口的机器设备、装卸设备、管理设备、检测检验设备等;3)物流中心之间,物流中心与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已实行国内货物入仓环节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往来的货物。

(1)境外运入园区的下列货物免税:A.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物资等;B.园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机器、装卸设备、仓储设施、管理设备及其维修用消耗品、零配件及工具;C.园区行政机构及其经营主体、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保税区等区域的区别

保税区等区域的区别

保税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一、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的区别(一)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出口加工区主要是为了改革加工贸易的监管模式,遏制屡禁不绝的加工贸易走私现象。

由现行的开放式的无担保管理模式向特定区域的封闭式管理模式转变,是由1999年3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意见》之后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保税区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借鉴国外自由贸易区的先进经验,在我国境内划定特定区域,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

(二)适用的政策不同通过仔细研究出口加工区与保税区的政策,我们可以认识到: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与保税区的政策着重点不同,因此不可以说出口加工区比保税区更优惠。

两者区别在于:1、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国产机器设备、料件、基建物资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税;而保税区必须是货物离境才可办理退税。

2、出口加工区区内加工企业,不得将未经实质性加工的进口原材料、零部件销往境外或区外。

区内从事仓储服务的企业,不得将仓储的原材料、零部件提供给区外企业。

保税区则无此限定,而且这正是保税区最能发挥功能优势的独特之处。

3、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海关一律按照制成品征税。

保税区则不同,实际操作中大多按料件征税。

保税区内企业销往境内区外的货物,只有当内销成品完全由进口料件组成时,才按成品征税。

4、原则上出口加工区企业不得委托区外企业进行产品加工。

而保税区则可以委托区外企业进行加工。

5、加工区不得经营商业零售、一般贸易、转口贸易及其他与加工区无关的业务。

出口加工区功能、目标单一,难以发挥出口贸易的关联效应。

而保税区具有三个基本功能,三个功能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二、保税区与保税港区的发展现状和功能比较从1990年起,我国先后共设立了15个保税区,并赋予其最优惠的政策和最大的开放度,即“境内关外”。

长期以来,保税区成为中国经济融入世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接点’和‘桥头堡’。

但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保税区这种形式已经满足不了中国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的需要。

[指南]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之间的区别

[指南]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之间的区别

[指南]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之间的区别珠海园区:既可以从事保税加工,又可以从事保税物流,还可以从事国际贸易;保税仓库: 功能单一,仓储,而且只能存放进境货物。

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B(转口货物;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D(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E(外商进境暂存货物;F(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出口监管仓库: 只有仓储,主要用于存放出口货物。

(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4)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出口配送仓库还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功能的叠加。

即可放进口货物也可以放出口货物。

存放货物的范围可开展的业务不得开展的业务 A、国内出口货物; A(商业零售; B、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A(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B(生产和加工制造; C、外商暂存货物; 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C(维修、翻新和拆解; D、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B(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D(存储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以及E、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加工和增值服务; 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者健康、修用零部件; C(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拔、配送; 公共道德或者秩序和国家限制进出F、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D(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业务; 口货物;G、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E(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E(存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享H、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业务。

受保税政策的货物; 物。

F(其他与物流中心无关的业务。

1、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的报关属于中心内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保税区、加工出口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港区、自贸区简要比较

保税区、加工出口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港区、自贸区简要比较

保税区、加工出口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港区、自贸区简要比较1。

保税区免税区1)定义主权国家海关设立的允许外国货物在港口、机场或其他地方长期连续存放而无需办理进出口手续的区域。

2)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和转口贸易”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库货物展示等功能。

享有“免执照、免税、保税”的政策,实行“内外通关”的经营模式。

它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行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3)政策比较项目保税区实行保税制度。

货物在没有进口关税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国外运入或运出保税区。

从保税区运往国内非保税区的海关监管货物,视同进口。

从国内非保税区运输到保税区的货物视为出口。

区内企业和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货物进出实行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报关以《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为法律保障外汇收入实行现金管理,可以存入本地区的金融机构,也可以出售给本地区的指定银行。

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可以按规定开立外汇账户。

不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的;经常项目外汇支出由开户银行按照有关规定,由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统一管理。

以《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为法律保障非保税区仅对保税仓库或保税工厂实行保税制度;外国货物到达港口后必须办理进口手续;国内货物离港时必须办理出口手续;只有少数大型企业实施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报关经常性外汇收入实行强制结汇,外汇必须卖给指定银行;境内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保留外汇账户;企业必须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内资企业在结汇和售汇方面不同于外资企业。

外汇管理。

1)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的定义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利用外资、发展外向型产业和扩大对外贸易,主要是制造、加工或装配出口商品而设立的特区作为经济特区的一种形式,各地往往享受税收优惠。

出口加工区一般选择在经济相对发达、交通和外贸便利、劳动力资源充足、城市发展基础良好的地区,大多位于沿海港口或国界附近。

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 保税港的区别

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  保税港的区别

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功能比较保税港区作为新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它的地域特殊性、税收优越性、监管独立性,与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有什么区别还并不为广大的出口企业所了解和熟知。

为此,本报咨询相关人士,通过对这几个海关监管区域功能和政策的比较,来引导出口企业正确运用政策,实现自身健康、快速发展,达到我国对外贸易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目的。

我国现阶段为发展对外贸易而实行特殊海关监管和税收、外汇政策的保税区域大致分为四种: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它们均由国务院批准设立,区内设置隔离设施及监控系统,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

其中,前三种保税区域分别有各自独特的功能优势,但也同样存在功能缺失,而保税港区则综合了前三种保税区域的所有功能,并实现区港合一,拥有其他保税区域所没有的口岸功能。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同时,外经贸、外汇管理等部门对保税区也实行较区外相对优惠的政策。

保税区拥有国际贸易、仓储物流、保税加工、商品展示等功能,可部分开展海铁联运业务和集装箱拆拼箱业务,但它设置在港区之外,且没有出口退税功能,货物只有在实际离境之后才能进行出口退税。

从保税区十多年的运作来看,保税区的发展成为中国经济融入世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结点和桥头堡。

但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保税区区港分离的形式已经满足不了中国更好地参与全球经济的需要。

例如,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其产品在研制、生产、销售等环节需要高度的国际化,迫切需要一个具备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中转等功能,且货物能自由、高效流通的区域。

保税物流园区是应区港联动,整合保税区的仓储功能和邻近港口的装卸、运输功能,实现保税区域与港口一体化运作的需求而设立的,它是在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园区和港区之间开辟直通式通道,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上海自贸区对比

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上海自贸区对比



入区视同出口,退税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区外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
域外(以下简称境内区外)的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务贸易项下交易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区内机构之间的交易,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合法的交易基础。

银行应当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区内与境内区外,以及区内机构之间的资金收付,区内机构、境内区外机构应当按规定填报境内收付款凭证。

1.一线进出境备案制
2.二线进出口报关
(9)(9)保税区。

开展离岸贸易、离岸金融、离岸外包
的通知;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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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园区:
既可以从事保税加工,又可以从事保税物流,还可以从事国际贸易;
保税仓库:功能单一,仓储,而且只能存放进境货物。

A.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B •转口货物;
C •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D .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E .外商进境暂存货物;
F .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G •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出口监管仓库:只有仓储,主要用于存放出口货物。

(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
(4)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出口配送仓库还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
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进口货物出口货物
1、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的报关
属于中心内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
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2、物流中心与境内之间的进出货物的报关
C、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已办结报关手续或者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国产机器设备、装
卸设备、管理设备、检测检验设备等以及转关出口货物,海关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
D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下列货物,海关不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
1)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生活消费品、交通运输工具;
2)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进口的机器设备、装卸设备、管理设备、检测检验设备等;
3)物流中心之间,物流中心与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已实行国内货物入仓环节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往来的货物。

(1)境外运入园区的下列货物免税:
A. 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物资等;
B. 园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机器、装卸设备、仓储设施、管理设备及其维修用消耗品、零配件及工具;
C. 园区行政机构及其经营主体、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2)区外货物运入园区:
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的签发手续,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A •从区外运入园区,供区内企业开展业务的国产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由区内企业或者区外发货人及其
代理人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货物从异地转关进入园区后,启运地海关在收到园区主管海关确认转关货物已进入园区的电子回执后,签发
“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B •从区外运入园区,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基建物资、机器、装卸
设备、管理设备等,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除了国家取消出口退税的基建物资外,其他的予以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C •从区外运入园区,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区内企业使用生活消费品、办公用品、交通
运输工具等,海关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D •从区外进入园区的原进口货物、包装物料、设备、基建物资等,区外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供上述货物或者物品的清
单,按照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海关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原已
缴纳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予退还。

具有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仓储运输等多种功能,也就是说既有保税加工的功能,又有
具备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功能。

1、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
(1)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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